发言稿|学校台风应急预案(汇集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2-01-31学校台风应急预案(汇集十四篇)。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司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据《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绍兴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绍兴虎彩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水泵房、行政楼、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防指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副指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主任、总务主任、保安队长担任。防指成员部门由生产部、技术部、品管部、设备处、营销部、财务部、企管部、人资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落好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汛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思想准备。以防为主,树立防控意识。学校一定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观念,增强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防汛工作。确实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严加防范,确保学校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准备。学校要建立汛期安全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汛期到来之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应组织力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围墙、排水沟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尤其是存在的隐患,要登记汇总,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同时指定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要根据学校实际,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具体内容包括:
1、成立学校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职务、电话要准确,分工要明确;
2、确定洪水预警、报警方式,如广播、口哨等,并落实到专人负责;
3、发生紧急情况时,学生疏散方式、方向、路线、地点等要具体,并落实专人负责;
4、要加大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5、值班人员名单、电话准确无误,确保畅通无阻。
(三)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汛期重点部位的检查监督,在汛期内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汛期突发事件。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落实好学校防汛工作。全校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各职能小组应当全力组织、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凡不服从指挥和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灾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明确分工,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成立汛期学校抢险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任务:汛期发生时组织下面x个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部署抢险、救援、救助等相关工作。
任务:出现险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指挥险情排除和险情控制工作。
任务:负责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医院联系,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医疗救护队,抢救受伤人员。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疏散现场受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任务:联系当地派出所派出警力并协助其在灾害现场外围看护、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不法分子进入现场搞破坏等。
任务:保障现场物资供应和提供必要的工具,调动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
(一)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岗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启动本校的汛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教体局。
(二)汛情发生后,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处要及时、准确做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人员情况,水灾现场的物资情况及现场周围的住宅、设施情况,抢险队伍的到位和抢险物资需求等情况),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及时报县教体局。
(一)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及器材,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药品。
(二)不允许在大雨天气在室外上课或组织各种室外活动,遇放学时间要听从学校的安排和指挥,任何人任何班级不得私自做主。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尤其是回家途经河套的学生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来接。
(三)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必要的演练。
(四)学校几各班要加强对以下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教室及各功能馆室等房舍安全情况;学生饮食卫生、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校内水沟及校园周边水沟、涵管畅通情况;学生往返地段安全情况等。
汛期学校抢险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灾后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台风引发的校舍倒塌、校园进水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抗击台风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幼儿园发生以下台风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适用于本预案。
1、幼儿园因台风袭击造成校舍倒塌的重大安全事故;
2、幼儿园内因台风侵袭造成师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3、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因台风侵袭造成师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4、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重大带风侵袭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分工及职责:
组长袁华:全面负责本园台风应景工作,开展自救、互救、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本单位教工应急意识和抵御台风灾害的能力。副组长郭可明:对本园台风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台风前落实上级部门的师生停课制度。
副组长梁婵、车燕清:一旦发生台风,全面负责本园台风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台风救灾。
四、专业组成员及职责
应急应急疏散组:
医疗救护组:
后勤保障组:
宣传组:
综合协调组:
五、重大事故报告程序、要求及现场保护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1、重大台灾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综合协调组成员立即拨打110、119、120救援电话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教育办办公室和管理处。
2、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上述部门。
3、台灾事故报告内容:台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4、事故补报:由于台灾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
生变化时,幼儿园及时进行补报。
(二)事故现场保护
重大台灾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综合协调组成员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大台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后勤保障组成员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台灾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六、重大事故现场处置
重大台灾事故现场处置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组织台灾事故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指挥部根据台灾事故情况迅速开展救援工作。救援目标:
1、将全体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
3、对已经遭受伤害的师生开展救治;
4、为开展后续救援创造条件。
(三)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幼儿园严格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灾情按要求上报,同时及时下达上级指示。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码头管理中心防台风工作,做到台风信息及时顺畅传递,组织严密,指挥有效,保障有力,把台风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现制定码头管理中心防台风预案。
热带气旋作为一种破坏性较强的灾害性天气系统,对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游艇目前作为公司及船东最大财产之一,受热带气旋的影响最大,为了保证公司的财产免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公司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以保证下一步生产经营的工作顺利,根据国家交通部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结合本公司船舶和港口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热带气旋的分类:
1、热带低压:风力6-7级(风速10.8-17.1米/秒)
2、热带风暴:风力8-9级(风速17.2-24.4米/秒)
3、强热带风暴:风力10-11级(风速24.5-32.6米/秒)
4、台风:风力12-13级(风速32.7-41.4米/秒)
5、强台风:风力14-15级(风速41.5-50.9米/秒)
6、超强台风:风力16级以上(风速51米/秒以上)
二、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广、风力大、持续时间长、破坏力强等气象特点,为了使组织指挥畅通高效,公司需成立防风工作领导指挥机构。
工作分工如下:
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经理因事离开公司时由副总经理担任。主要负责码头管理中心防台风组织指挥工作。
现场指挥:由码头管理中心经理担任。主要负责码头及游艇防台风工作领导和具体组织。
气象小组:主要由码头管理中心调度担任。主要负责了解台风季节或台风期间的台风信息,一旦有热带低压形成并有可能对我区产生影响时,应在第一时间按级汇报。
行动小组:由码头管理中心全体船员担任。主要负责防台风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防台风器材的申购与准备工作;游艇及码头设施的防台风工作;防台风其间的各级值班工作;特殊情况的'处置及报告工作;台风过后的有关事项处理和恢复工作。
应急小组:由保安部和工程部员工担任。主要职责是在游艇、码头出现紧急状况时,协助码头管理中心处理突发事件。
救护小组:由店医担任。主要负责对台风期间伤病人员的救护。
外联小组:由游艇客服专员担任。主要负责台风来临前向私家游艇船主或船员发布台风消息,做好防台风工作。
保障小组:由采购部和行政部担任。主要负责防台风所需器材、燃油等的采购及防台风人员食品补给工作。恢复工作:由码头管理中心和工程部担任。主要负责台风过后游艇及码头的损失认定、上报及修复工作;防台风总结工作。
三、台风信息汇报及组织指挥程序
码头管理中心根据日常值班制度接收到热带气旋影响本海域气象信息时,可根据风力等级将获得的热带气旋气象信息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并由客服专员通知各船主及船员做好防台风工作。总指挥根据情况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现场指挥召集所有船务人员动员布置防台风工作,进入防台风值班。
四、防台风措施
1、每个月需例行检查码头泊位上的羊角螺丝、浮台木板螺丝、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安全。台风到来前2天必须再次检查以上设施设备以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
2、在每年台风季节来临前做好防台风器材的准备工作。检查防风缆绳、铁锚、锚链、雨衣、手电、对讲机、安全帽等防台风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储备是否充足,机器机械是否完好,发现达不到防台风要求要及时申购补充或维修。
3、台风季节(每年4月至11月)码头管理中心每天18:00之前采用各种方法获取气象信息资料。一旦有热带低压形成,立即向防台风总指挥报告并说明对我区的影响情况分析。以便公司安排营业和防台风工作。
4、在获得热带低压信息并可能对我区产生影响时,码头管理中心立即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对防台风器材、机械进一步准备,调整人员休假,进入防台风状态。
5、防台风等级工作部署:当热带低压或台风距我区600海里时,进入三级防台风部署,码头管理中心做好防台风工作,但可进行营业;当台风距我区300海里时,进入二级防台风部署,防台风器材到位,开始做部分设施的防台风工作,视海面风浪等情况确定是否营业;当台风距我区100海里时,进入一级防台风部署,停止营业,全员进行防台风实施阶段。
6、防台风实施保障组进行食品、饮用水、油料等补给到位,码头管理中心将各种防台风器材运至现场,开始进行防台工作。帆船应将缆绳加固系紧,将帆收紧扎好,帆杆固定,遮阳棚收回舱内,门窗关闭,若预判风力影响较大可在泊位内抛自用锚。机动艇应将缆绳加固系紧,遮阳棚收回舱内,雨水布扎紧,关闭门窗,较大游艇视情抛防风锚,抛锚后必须检查锚抓底情况,确保抛锚牢固可靠。当风力不断加大时,船长水手应检查锚绳受力情况,防止脱锚。船长水手在游艇上防台风过程中,要穿好救生衣,以确保人员安全。码头防台风人员应将浮码头用缆绳加固,码头活动物品移至室内或加固,如灭火器箱、垃圾箱等,检查供配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必要时采取防水、停电等措施。保税仓及岸上停放的游艇由船贸部负责组织实施,因地制宜进行加固。当台风来临时行动人员须3-5人一组,避免单独行动,以确保人员安全。
7、保安、工程人员保持正常值班,听令协助码头管理中心做好防台风工作。
8、防台风值班。防台风其间码头管理中心经理、主管须留守值班,并检查有关情况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总指挥报告。
9、通讯联络。值班船长以及水手在防风的过程中要经常将游艇的状态用对讲机、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向值班室汇报。值班室每小时向各船长通报台风最新发展动态,保持通讯畅。
五、台风警报解除
台风警报解除由总指挥发布,之后由码头管理中心和工程部对船只、码头进行检查,根据余风和上游泄洪情况先进行码头设施恢复及清洁工作,再将游艇恢复正常停泊状态,即转入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将游艇及码头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视实际风浪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是否营业的建议。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市防办负责全市信息汇总,并按规定向省防总、市政府报告,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市城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预警响应启动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市防指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防办报告防台风防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事件,事发地的区市防指、政府应迅速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防指、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政府。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综合情况报告。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 省指挥部组成
省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军区首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和省武警总队、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厅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办、省军区、省边防总队、消防总队、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建设厅、民政厅、交通厅、公安厅、教育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广电局、旅游局、安监局、福建海事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效能办、华电福建公司、省广播影视集团、电力公司、民航福建安监办、南铁福州办事处、福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省水利厅负责人兼任秘书长。
2.3 组织机构职责
2.3.1 省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施防洪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3.2 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3.3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省军区:根据省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省水利厅: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3)省武警总队:根据省指挥部的要求,组织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4)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省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发布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海洋环境预报,编制《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相关地区做好海上渔船回港、渔排人员上岸避风工作,掌握最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省指挥部。负责做好避风港的规划、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渔业防台风知识宣传,指导渔业的防洪安全。负责提出渔业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渔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
(5)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
(6)省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省防洪防台风宣传的导向,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中央各新闻媒体和境外、国外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对社会公众的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7)省委农办、农业厅、林业厅: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若遇农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8)省边防总队、消防总队:根据省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9)省发展改革委:指导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
(10)省经贸委:负责组织、指导工矿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保障。
(11)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全省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省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中央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12)省建设厅:组织、指导全省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市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城市树木、绿地、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
(13)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省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14)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省公路(桥梁)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协调关闭高速公路。协调、指导港务部门做好港区防洪防台风工作,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
(15)省公安厅: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16)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17)省卫生厅: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8)省广电局、广播影视集团: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工作,特别是当接到省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洪防台风通知时,应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
(19)省旅游局:负责组织、指挥全省旅游行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旅游区(点)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及危险地带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职工人身安全。
(20)省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21)福建海事局:负责组织、指挥海上船舶、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及时发布航行警告,必要时进行海上交通管制。防台风期间,当船舶、海上设施遇险时,配合海上搜寻救助工作。
(22)省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报省政府及省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
(23)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省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24)省效能办: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5)华电福建公司:组织所属水电厂按照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水库调度;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做好水库防洪调度。
(26)省电力公司: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省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组织所属水电厂按照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水库调度。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做好水库防洪调度。
(27)民航福建安监办:负责组织、协调机场及各航空公司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28)南铁福州办事处:负责所辖铁路工程及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保障铁路畅通和行车安全。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省防办的联络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建设,及时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有关部门通报自然灾害信息。
3.2 预案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堤防决口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 预防行动
省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重要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洪水预警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 预警级别
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 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省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防洪响应
4.2.1 Ⅳ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a、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10年一遇(洪水频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一般洪水;b、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尢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小洪水;c、其他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中洪水;d、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出现险情;e、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时,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
(1)省指挥部有一位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省指挥部掌握发洪区有关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有关大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NextPage]
(3)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省府办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视情在省电视台发布汛情信息。
(4)省气象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暴雨、洪水实况(绝对值、相对值和相应频率)和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控制站的洪水预报。
(6)省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指挥部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 Ⅲ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a、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b、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的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c、其他流域面积10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d、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出现重大险情;e、大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即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1)省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省指挥部组织做好发洪区有关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省气象台继续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防办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不定期在省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省指挥部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发布抗洪抢险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省政府办和省指挥部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2.3 Ⅱ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a、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b、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c、其他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d、一般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e、中、小防洪城市发生内涝。即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1)省指挥部有关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坐镇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
(2)省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省指挥部重点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省气象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政府、省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省防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地区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并不定期在省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
(6)省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指挥部,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4.2.4 Ⅰ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a、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b、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d、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e、重要城市发生严重内涝;f、水库发生垮坝。即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
(1)省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省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2)必要时,省委或省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有关方面支援。
(3)省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4)省指挥部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5)省气象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省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办反馈省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总。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区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2.5 响应结束: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气象台发布降雨过程结束,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发布江河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
(2)省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组织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3)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政府和国家防办报告。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指挥部报告。
(5)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指挥部。
4.3 防台风响应
4.3.1 Ⅳ级响应:台风生成,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即热带气旋经中央气象台编号。
(1)省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省防办发出台风情况通报。
(3)省气象台做好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厦门海洋环境预报台做好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省防办等部门报告。
(4)沿海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统计出海船只与人员数量,并与海上作业单位和船上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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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Ⅲ级响应: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省。
(1)省指挥部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省委、省政府和总指挥。
(2)根据会商意见,省指挥部或其办公室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和设区市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3)省气象台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厦门海洋环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省防办等部门报告。
(4)省防办加强值班,实行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海洋与渔业、海事部门应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6)省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办加强值班,主动与当地气象台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7)预报台风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和指挥部应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4.3.3 Ⅱ级响应: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省;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含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省。
(1)省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全省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省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2)省气象台每隔3小时或1小时作出台风预测预报,厦门海洋环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省防办等部门报告。
(3)省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4)省指挥部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5)省指挥部研究部署海上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和进港船只上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预报台风影响区域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当地气象部门预报,在8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组织撤离回港船只和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在10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或当地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组织撤离所有小型渔船(60马力以下)和渔排上的人员,并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向省指挥部滚动上报转移上岸人数和回港船只数量。
(6)省指挥部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的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大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7)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分头深入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地区、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8)必要时,省委办、省府办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
(9)电视台、广播电台用指定(新闻类节目为主的)频道、主要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省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主要报纸在重要版面及时做好防台风报道,重点新闻网站重点报道防台风工作动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视情况向全省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信息公益短信。
(10)全省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驻闽部队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接到省指挥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11)省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省指挥部的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省指挥部。
(12)预报台风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和指挥部应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4.3.4 Ⅰ级响应:省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省。
(1)省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全省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防汛、水利、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海事、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省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
(2)省气象台每隔1小时作出台风和降雨区域、降雨量预测预报,厦门海洋环境预报台加强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省水文局及时作出洪水预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办等部门报告。
(3)省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水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4)预报台风登陆影响地区政府应继续组织海上养殖人员和进港避风船只上的人员迅速撤离上岸。根据当地气象部门预报,在12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或当地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组织撤离150马力以下渔船上所有人员,150马力以上渔船上除留守3~4人值班外,其余人员全部撤离;在14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应组织撤离所有渔船上人员,并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向省指挥部滚动上报转移上岸人数和船只进港数量。
(5)预报台风登陆、影响地区或预报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地区政府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6)省指挥部做好预报台风登陆影响地区的大型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响应工作。
(7)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相关地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8)根据台风发展趋势,省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②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适时停课;
③高速公路、码头、机场适时关闭;
④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⑤报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9)必要时,省指挥部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省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10)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1)电视台、广播电台指定(新闻类节目为主的)频道、主要频道,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省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增加播出频道。电视台指定一个频道,重点报道防抗台风工作动态。主要报纸开设重要版面突出做好防台风报道,重要新闻网站及时更新防台风工作动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全省移动电话和小灵通用户发送防台风短信。
(12)驻闽部队抢险救灾队伍按省指挥部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3)全省各类抢险队伍按照省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4)有关部门传达贯彻全省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省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省效能办对各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5)预报台风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和指挥部应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4.3.5 响应结束: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1)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信息。
(2)省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省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省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灾情。
(5)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指挥部。
(6)省防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地区受灾情况,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省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7)省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8)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区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5 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 省指挥部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 在通讯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应利用卫星等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5.1.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1.5 省洪水预警报中心要做好省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洪水预警报、远程视频监视、卫星云图接收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5.2 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队伍保障
驻闽部队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省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5.2.2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5.2.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2.5 物资保障
省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各市县区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5.2.6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6.2 培训
6.2.1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省指挥部负责各设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设区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6.2.2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6.2.3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
6.3 演习
6.3.1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完善预案。
6.3.2 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3.3 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指挥部负责组织。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防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设区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洪防台风预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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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我市防台风工作是我省防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下同)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消防部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防台风工作的准备,建立以军政主官负责制为核心的消防部队防台风工作责任制,编制辖区内各类建筑内人员安全为重点的防台风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特别是支队机关的司、政、后、防四部门要具体分工,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落实好包片辖区内的行政责任人及联络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工作到位。基层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抢险手段和救生措施,确保防台风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二、台风的种类及台风灾害事故特点
1、台风的种类
台风就是热带气旋的一种,而热带气旋就是指热带地区构成的一种扰动。它不断转动,并充斥着大风和强降雨天气。热带气旋按其中心附近风力大小分割为4种类型:中心风力在7级和7级以下的表示热带扰动,8至9级表示热带风暴,10至11级称强热带风暴,12级和12级以上表示台风。这4种类型热带气旋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可以相互转变。
2、台风灾害事故特点
(1)破坏力弱,危害小。
(2)波及面广,人员伤亡大。
(3)严防困难,救援难度小。
三、防台风指挥部的构成及职责
1、严防台风指挥部的机构
组长:支队长、政治委员
副组长:副支队长、副政委
成员:各部门部门长、副参谋长、战训科科长、各大队大队长
2、指挥部的职责
①迅速了解风情、火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消防总队、市政府、市公安局。
②调动各种抢险救灾力量。
③调动各种抢险救援保障交通工具。
④调动统一指挥专职、义务消防队。
⑤调动供水、供电、急救等部门协同作战。
⑥非政府搞好现场动员和宣传报道工作。
⑦组织做好各种后勤保障。
⑧非政府搞好台风及灾后有关救援工作。
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倒戈力量和任务分工:
(一)参战力量:
按指挥中心等级方案调集,三级以上的增派启动此预案。
(二)任务分工:抢险指挥部下设作战组、通信组、后勤保障组、政工组、宣传组。
登陆作战组:由司令部战训科、特勤大队统一指挥人员及各大队值守领导共同组成,负责管理一线人员解围救火和险情确定救治人员工作。
通信组:由支队指挥中心、信通科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通信及指挥部与外界通信联络。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战勤确保大队人员共同组成,负责管理现场所须要给养物资的供应,包含救援装备及油料确保、抢修人员食物、水等食品、饮料的供给以及非政府卫生队搞好伤员救护工作。
政工组:由政治处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消防员的思想疏导、鼓动以及稳定受灾群众及周边人员情绪同时收集现场抢险过程的相关材料,抢险后先进人物事迹的表彰和宣传。
宣传组:支队传教中心及各大队负责管理宣传报道人员负责管理对防风台风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搜集、整理、报导,及时宣传消防部队抗炎台风事迹。
五、处置程序和措施:
1、现场询情:由第一到场中队或特勤大队统一指挥人员负责管理消防人员到场后详尽查问台风灾害引发的事故现场情况以及伤势和获救人员的数量、大致边线等情况。
2、侦察检测:由特勤大队侦检组负责利用生命探测器等工具,立即搜寻遇险和被困人员;利用检测仪器检测事故现场有毒物质或可燃气体的浓度等。
3、成立警戒:由到场常规中队警戒组协调公安交巡警负责管理封锁事故路段的交通,隔绝围观群众,不得毫无关系车辆及人员步入事故现场,若事故导致化学危险品泄漏,现场警戒的范围须要根据干涉技术情况确认。
4、救生排险:由特勤大队救援组、灭火组负责,常规中队协助。
(1)迅速在现场清除障碍,开辟出空阔地和进出通道,确保现场至少拥有一个急救平台和一条供救援车进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风灾现场的围观群众以及无关人员。
(3)协助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切断倒灾害现场的水、电、气供应,及时组织火灾扑救及救生灾害处置。
(4)救援初期,使用扩张、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碍,全力搜寻遇险和被埋人员,并组织营救和疏散;对已发现但一时无法解救的幸存者,应提供饮食和药品。
(5)被埋人员清理结束后,请求指挥部联系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风灾现场废墟。
5、现场救护:由支队卫生队救护小组负责管理帮助120急救人员对事故现场救治出来的窒息而死、休克、病变的轻、危难伤员,立即展开现场救护,初步处置后,利用救护车或现场车辆快速转交就近医院抢救。
6、清点人员和装备,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防风台风建议:
1、各参战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公安、医疗救护、水、电、燃气、交通、民政等部门合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2、救援人员必须强化行动安全,避免大风稳步导致建好(二重)筑城物坍塌,不应当步入建筑结构已经显著收紧的建筑内部;严禁荣登已受力不平衡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许冒险钻进非巩固提振的建筑废墟下面,必须在保证并无再次坍塌危险时,救援人员方可展开现场救援。
3、加强对现场的监护工作,所有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特别是险恶条件下,要以小组为单位,不准单独行动。
4、特别注意搞好针对性准备工作,既必须搞好台风增添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的救援准备工作,又必须搞好台风增添强风下的救援准备工作,有效率掌控其它次生灾害的出现。
5、加强风灾时保障工作:政治部门要做好台风时的政治鼓动及宣传教育工作,保证部队思想稳定。宣传部门做好台风时灭火救援宣传工作,及时反映部队英雄事迹,激励部队灭火战斗。后勤部门组织好保障工作,提供部队长时间连续作战的生活补给,并组织好器材保障,储备部队易损坏的器材配件,组织修理人员随时抢修损坏器材,并做好相关灭火救援物质储备。
6、各倒戈部队必须及时非政府强化对通信设备展开巡查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级有线、无线通讯通畅。
7、按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七、台风灾后救援工作
台风过后,各级消防部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相关救援、排险、救助工作,并注意以下几点:
1、在非政府对地下车库展开排洪时,必须避免车辆爆胎、相撞;人员在选点、交抽水拎、变硬管过程中要尽量躲避繁杂、打滑路段,防止人员、车辆跳入水中等不幸的出现。
2、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在狭小、通风条件差的地方救援时,救援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另外,由于车辆、泵浦长时间工作过程中排出废气、热量多,附近救援人员要视情佩戴空气呼吸器,以免出现窒息中毒。
3、必须非政府搞好救援人员的轮休歇息,特别就是市区有关大队必须按支队的力量调整、调度方案,合理扩编现有力量,轮流增派,保证部队能够连续作战。
4、要注意行车安全,抢险力量到场及撤离时要向指挥中心报告,并注意加强救援过程中的请示汇报工作。
5、必须服从安排,二要严格遵守不好群众纪律,参予救灾的官兵严禁拒绝接受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红包、礼物和第四件,并防止与群众出现摩擦、纠纷,保护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一、总 则:
1、基本建设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省我施工现场的各种损失,维护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台风灾害按施工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职能部门及施工队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各职能部门对应施工队负责制。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对应施工队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把台风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认真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大风和降雨,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4、工作重点
(1)各基坑开挖施工现场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滚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体滑坡、崩落等可能将导致事故的灾害防治;
(3)临时施工驻点和施工队驻点灾害来临前的人员设备转移;
(4)各施工点材料库房的防洪防洪设施准备工作;
(5)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6)各施工点及驻地在大风、大雨时期的生活确保;
(7)台风、大雨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各施工队、施工现场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二、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部门对应各施工队进行具体负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台风等灾害监控
由项目部安全组负责台风、暴雨、风暴及山地灾害监控及信息收集,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及时汇总各施工现场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种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2、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县丞
坚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将防风、防汛措施的落实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事故。
3、各施工点预警员的责任全面落实
指定各施工点的兼职安全员同时为灾害预警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各项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及领导小组各发布指令的通报。辅助各施工队长做好防灾害措施的落实及灾害发生时的指挥工作。
4、灾害预警机制
安全组建立天气情况、施工现场状况的`监控体系,落实信息取得措施,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警报,转移人员及相关设备,并报项目部领导小组。
四、应急积极响应:
项目部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全体成员参加,并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灾害监控部门根据天气预报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公布雨量、风力预报,明确提出防卫目标及时呈报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领导小组明晰防卫目标和重点,公布人员迁移命令,并正式宣布步入应急防汛防风期,启动本防灾预案,向灾害发生地出动专人指导工作,非政府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呈报上级协同部署医疗及生活物资的援助。
五、抢险救灾:
台风进占或严重影响后,严防灾害领导小组及时举行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非政府各人员至抗灾现场,指导抢修救回,全力资金投入至抢险救灾工作。
(1)小组组长及时掌握汇总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灾物资的调配,并会同相关人员做好防灾评价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挥部和监理部的汇报工作。
(2)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非政府灾后恢复正常所需的物资、器材等供应,优先精心安排施工人员驻点的生活物资供应。
(3)各施工队对损毁的施工现场、及时制订修复计划,并组织力量尽快予以修复。
(4)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非政府力量积极主动救治灾情伤病人员,同时协调政府机构搞好灾区检疫防疫工作,避免病疫盛行。
(5)各施工队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及通信等设施做好受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6)后勤保障人员搞好物资的管理派发工作,保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联系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8)台风过后各施工队及部门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呈报灾损情况。灾后,领导小组必须对汛情、灾情、抗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向工程指挥部、监理部递交书面报告。
(9)当台风及发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领导小组可根据信息汇总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确保:
1、抢险队伍保障
我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人员都存有出席度汛抗灾的义务。各施工队以值班和安全员为骨干,灾害出现时应非政府所有人员出席抗灾救灾工作。
2、物资保障
材料及后勤部门应当储备必要的防台抢修物资,以供关键性灾情出现时的应急采用。
3、资金保障
办公室搞好抢险救灾资金的全面落实,灾害出现时,根据领导组的指令,搞好资金的分配及派发工作。
4、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联络方式以移动电话和拿著报话机居多,公众电话网络发生故障时,及时启动防灾报话机应用领域系统,使用通报后的紧固频道联系,确保信息地下通道的通畅。
5、医疗卫生保障
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负责管理灾情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防治疾病盛行,搞好免疫系统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领导小组应当针对度汛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展开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到问题,进一步搞好度汛抗灾工作。
本预案由我项目部"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即日起实行。
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呼玛路小学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就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管理、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秉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共同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1、职责: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统一指挥现场人员有序撤离,撤走至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将导致的危害和求救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及1—5年级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医疗急救小组、)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学校严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就是:严防事故,保证人员安全,增加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出现弯曲、脱落:现场统一指挥应立即非政府应急人员鼓励师生撤走现场,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阻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伤势,医疗急救小组展开现场抢救,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遣专人紧密观测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弯曲,应立即非政府人力展开提振和修整。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停用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把人员伤势、财产损失和轻微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为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并为提高本工程应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一期工程(四标段)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基本原则与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不利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三、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北起白蕉高速公路出口(桩号为K173+500),南至珠海大道湖心路口(桩号为K188+262.888),全长14.763km。本标段桩号为K173+500,K181+160,全长7.66km。现状省道S272高速公路出口至白蕉车站段现状为双向四车道;白蕉车站
至湖心路口段现状为双向六车道,路段均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本项目在公路改建和一期市政道路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市政管线工程、路灯、绿化等工程。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灾害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辩识、评价 编制应急预案 成立抢险领导小组 组建抢险队 进行评审、修订 配备应急物资、设备 发生 未发生
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实施应急预案 定期评审 图1 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三)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时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及复杂的地质情况,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中的重大危险因素是基坑坍塌、施工机械、人员、材料财产的有效保护及临设的安全。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基坑坍塌的应急方案。
2、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及风险预防措施
a基坑的'周边砌筑30cm高的防淹挡墙,作为通常情况下的挡水设施;配备足够数量的沙包,紧急时对基坑周围施做围堰,防止地面水大量流入坑内。
b配备两台大功率水泵(其中一台备用),用于排除基坑积水,排水时接通就近的雨水管,雨水管满载荷时也可接通就近的污水管排水。
c施工现场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的潜水泵、泥浆泵。
d及时获取天气信息,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四)、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现场灭火器、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班组配有对讲机。
3、上级救援机构: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级主管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五)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四、应急准备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近年来,全国各地频繁出现强台风,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威胁。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小区台风应急预案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下面将针对小区台风应急预案以及具体实施细节做详细介绍,希望能提高居民的应急意识和抗台风能力。
一、预案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加剧,台风频发成为常态,给人们的生活和产业带来巨大的威胁。根据历史台风的经验总结,制定小区台风应急预案是迫切需要的。预案的制定能够提前规划和组织抗台风工作,帮助居民更好地应对台风带来的危险和灾害。
二、预案的内容和组织架构
小区台风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台风预警的发布、居民避险场所的安排、物资储备和紧急救援等多个方面。预案的组织架构由小区业委会为核心,分别设立台风应急办公室、领导小组、宣传组、协调组,分工明确,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三、预案实施的流程和方法
1. 台风预警的发布:小区台风应急办公室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气象台发布的台风信息,将相关信息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群等多个渠道进行公布,提醒居民做好准备。
2. 居民避险场所的安排:在小区内选择高地、室内空间较大、结构坚固的场所作为居民避险地点。以楼栋为单位进行避难,确保住户的安全。
3. 物资的储备和调度:预案规定每栋楼设立储备库,储备食品、饮用水、应急药品、应急灯具等紧急物资,以备禁风期间居民的需要。业委会负责统一调配和管理。
4. 紧急救援措施:预案规定设立紧急救援小组,由专业人士组成。提前培训居民灾害防范知识和基础急救技能,以及灾后自救和互救的方法。
四、居民参与和配合
小区台风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居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预案实施前,小区业委会要组织居民进行台风应急演练,让居民熟悉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方法。同时,要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五、预案的管理与完善
小区台风应急预案是灾害防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与更新。小区业委会要定期召开台风应急预案会议,总结以往的经验,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根据以上内容,小区台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居民的共同努力和参与,能够提高应对台风的能力,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在以后的台风季节,我们有必要积极推广和倡导小区台风应急预案的实施,共同为台风防灾工作做出贡献。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和全球暖化等原因,台风带来的破坏性天气越来越严重。面对这种严峻的自然灾害,做好台风天气的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台风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当台风来袭时,可能会带来极强的风雨和海浪,导致银行、工厂、商场以及道路等多个领域受到影响。另外,台风带来的强风和雨水可能引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威胁。因此,做好台风天气的应急预案,可以帮助人们及时避险,减少损失,确保人们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台风天气应急预案
1.预测措施
为了更好地应对台风天气,首先需要做好预测措施。有效的预测措施是指能够预测台风的路径、强度和时间,以便及时开展相应的防御措施。同时,也可以根据预测的结果提前调整生产、交通以及人员转移等措施,以减少损失。
2.人员安全策略
在台风来袭时,一方面需要紧急疏散人员,尤其是从易受灾地区撤离,另一方面则需要妥善安排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可以在安全区域内配备临时住房、食品、饮用水和医疗卫生服务等基本设施,让避难群众可以安心度过。
3.通信设备
在台风来袭时,通信设备是保障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避免通讯中断,需要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通讯设备和联络手段。可以配置卫星电话、电台、对讲机、GPS等设备,以确保应急救援队伍间的畅通通讯。
4.应急救援
在台风来袭时,应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可以在灾害中心和救援队伍中配置水泵、发电机、轻型救援设备等,以应对各种状况。同时,在灾后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救援工作,包括灾情清理、救援人员饮食安排等,以保证救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台风天气应急预案是预防和应对台风灾害不可缺少的工具,它是一项重要的综合性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公民共同参与。通过科学的台风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减小灾害带来的影响,保障生命安全,确保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能够顺利进行。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xx〕14号)和淄博市教育局下发的《淄博市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我校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组员:全体中层干部,级部主任、副主任
事故处理组:安全副校长、安全办主任
教育宣传组:办公室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落实责任。
(二)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相关处室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常识教育,要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学校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学校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学校若处于危险地带,应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市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和地方课程,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思想,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实行防汛、防台风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高效的应急预案,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学校的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和一个应急分队。
1、通讯联络组职责:保持和上级部门的上传下达,保证信息畅通,指导学校防御工作和处置相关突发事件,对学校防御值班情况进行查岗,实时监测和及时报告学校的灾情。
2、医疗救护组职责: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受灾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如有人受伤,应根据伤势情况科学、果断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3、保护转移组职责:负责学校师生人员、教学物资的安全转移,转移至博韵楼三楼多功能报告厅,防止两次灾害发生;负责协助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协助受灾学校安置师生人员,安排师生教学活动。
4、后勤保障组长:具体负责汛期的物资筹备和调配以及汛前的防汛防台风排查工作,确保汛情发生前,抢险工具、备用物资都已到位,并充足。在险情出现时,具体负责学校门口、排水沟的洪水疏通工作,减少洪水不进校门。
三程序和措施
1.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日雨量达50.1毫米暴雨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汛期、台风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时,应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县教育局挂钩股室汇报。
2.当气象台发布暴雨、台风警报时,教育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及时向教育组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3.当暴雨、台风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要把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台风、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4.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学校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正常运转,必要时要使用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教育组和所在村政,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
最新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1、职责: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xx、xx、xx、xx、xx及1—5年级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医疗救护小组xx、xx、xx、xx)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最新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有效控制台风暴雨天气造成的安全危害,防范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本文中提到的灾害天气(信号)仅指需要停课的四种信号:红色暴雨预警信号、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橙色台风预警信号、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二、权威信息来源:本文中提到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等级及时间以“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的信息”为准;有变更时,以“东莞市气象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二部分预防台风暴雨灾害天气的宣传教育
一、对师生、家长进行“防台风暴雨灾害天气的宣传教育”是重要的预防措施。宣传内容如下:
1.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释义(全文见本预案的第八部分)。
2.本应急预案。
3.台风暴雨灾害预防措施。
二、宣传时间
1.每学年的安全月、安全周期间。
2.台风、暴雨季节来临前。
3.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相对明确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应再次通过短信、公告、网络发布提醒。
三、责任分工
1.本项宣传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2.学生发展负责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并做好班主任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工作布置。
3.教导处负责向教师宣传,并做好教师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工作布置。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并安排学习本预案相关内容,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实施的分工。
第三部分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和解散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应急预防组织领导小组
1.当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灾害天气信号预告后,学校领导小组自动成立,按各自分管的事项开展工作。
2.当东莞市气象局发布解除灾害天气信号72小时后,学校领导小组自动解散。
3.组织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由校长担任,学校行政和年级级长为成员。
二、学校组织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1.手机24小时开通;上班时间须留在学校,有事外出须向校长报告;
2.安排、布置、检查各预案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有必要时赶赴现场解决。
3.下班时间由办公室安排24小时轮流值班。
4.遇有人员伤亡或重要险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设置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
4.1 Ⅳ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Ⅳ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
市防指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调度。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台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实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加强值班值守,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2 Ⅲ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Ⅲ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采取应对措施,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海浪、风暴潮、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收拢防汛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3 Ⅱ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Ⅱ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旅游景区(点)关闭、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救灾行动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停业、停课、景区(点)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议,经市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市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城市防办认真履行城市防汛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市内涝,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海洋与渔业局实时核查渔业船舶回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岛海事局按照行业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风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灾民的准备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落实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投入局部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4 Ⅰ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Ⅰ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派出工作组,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检查落实市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落实有关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关闭、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市海洋与渔业局准确掌握渔业船舶避风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青岛海事局加强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水域的船舶险情和事故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险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落实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民政局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展开工作。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 学校台风应急预案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2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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