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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经典十六篇)_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3-06-01

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经典十六篇)。

〈1〉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中外合资企业设立应准备的主要文件:

○ 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发展改革部门作出的项目核准批复;(服务贸易领域专项规定中无需发改部门核准的不用提交批复)

○ 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注: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 中方提供的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外方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及公证、认证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2〉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重定向自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Chinese-foreign Equity Joint Ventures)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1)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3)是有限责任公司。(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地位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2条也规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具备中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法人条件,《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4项: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经中国政府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成立的经济组织;有与中外投资者的财产相独立的自有资产;有经核定的名称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设立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对外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对其生产经营行为而遭爱的亏损能以自己的资产独立承担财产责任。可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实体,而且还是一个法律实体。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法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依中国法律而设立,其章程登记地、营业中心地、管理中心地均在中国境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将其界定为“中国的法人”是完全合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意味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中国的国籍,据此,中国政府对之既可行使属地管辖权,又可行使属人管辖权,这就要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怕有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其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及其营业活动均须服从中国法律的管辖,当然,作为中国的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为中国法人,与中国境内的各类民事活动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关系,是国内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涉外的民事关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一)合资有限公司的设立概述

1.合资有限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度

我国像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对外国投资者到本国设立公司实行审批制度,只有经政府审批机构审查批准后,公司才能设立。

2.允许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的行业

在我国,根据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的要求,也特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情况,定期编制和适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3.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的条件

(1)可予批准设立的条件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设立的合资有限公司应注重经济效益,符合相关要求我国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末具体规定合作有限公司可予设立的条件。设立外资有限公司必须具体以下条件之一;采用先进技术;产品全部或大部分出口。

(2)不予批准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设立合资有限公司或外资有限公司:

①损害国家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的;

③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

④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⑤违反中国法律、法人的。

此外,中外投资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资一方权益,也不予批准。

(二)合资有限公司的设立

1.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的审批机构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发给批准证书。凡具备一定条件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得委托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局(以下简称”委托机构“)审批。”

2.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的程序

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设立合资有限公司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呈报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签订合资有限公司协议、合同,制定合资有限公司章程

合资有限公司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合资有限公司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资有限公司,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按照合资有限公司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资有限公司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3)向审批机构报送正式文件

申请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正式文件:

①设立合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书;

②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有限公司协议、合同和章程;

④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⑤中国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公司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合营公司签署的意见。

(4)审批机构审批审批机构自接到上述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3.合资有限公司的登记

合资有限公司经批准后,应在收到批准证书1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

1.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所订立的文件。

2.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协议应以合同为准。

3.合营企业章程是指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合同是制订章程的基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

1.合营企业的资本是由注册资本和借人资本构成。两者之和为投资总额。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记载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上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上限则无规定。

(2)合营企业的借入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达不到投资总额需要的情况下,以合营企业名义借入的资金。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人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应依法保持适当比例关系。

2.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的出资方式包括现金、实物和工业产权。中方合营者可以场地使用权出资。现金投资由合营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实物投资一般指机器、设备、厂房、物资等。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投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提供有关资料。场地使用权投资时的作价应与同类场地使用权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合营各方应按期缴清各自出资额。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以转让。转让的条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内部领导体制和经营管理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它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中外各方均可担任董事长。董事长是合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董事长聘请,也可由董事长兼任,负责组织领导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合营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合营企业有权制定生产经营计划,享有物资采购自主权,企业产品可出口,属于申国急需的或中国需要进口的,可在国内市场销售为主。合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原则是:首先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扣除三项基金后的利润,可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分配。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和终止

合营企业的期限是指合营企业自依法成立之日起到合营期满为止的存续时间。合营各方应依法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的行业:(1)服务行业。(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5)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期限的。其他行业合营各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期限或不约定期限。期限按原规定一般项目为10年至30年,最长的可到50年。经国务院特批的可在50年以上。期限界满的经合营各方同意可以延长,在期限届满前6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报批。

合营企业终止的情况。合营企业解散应进行清算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争议的解决

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可根据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无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现状

事实上,在1986年以前合资企业是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唯一途径。中外合资企业在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确实也体现了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对于外方投资者来说,合资经营减少或避免了政治风险和投资风险,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尤其是优惠税率,外方可以通过当地合营者了解中国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情况,有利于增长商业及经营知识,提高商业信誉,还可以通过当地渠道,取得财政信贷,资金融通,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方便。

对于中方投资者来说,合资经营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发展新技术,促进企业的技术改进和产品升级换代,可以利用外国投资者的国际销售网,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创汇,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国内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但合资企业又是一种内部冲突水平比较高的特殊的企业形式,由于中外合作双方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政治法律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由此而形成的经营理念、管理决策思维、企业行为方式等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管理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这一点可以从我国的经验数据中得到证实。数字表明,中国的合资企业里中外方合作顺利的不足30%,有70%的合资企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婚姻不和谐”。外国公司对被迫与效率低下的中国国有公司分享运营控制权已感到厌倦,因此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摒弃合资企业模式,而倾向于独资运营业务。

例一:1980年瑞士Sehindler电梯公司建立的中国第一家工业合资企业,2002年2月收购了其合资企业的合作伙伴,使历史悠久的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

例二:2000年9月10日,北京日化二厂向外界正式宣布:已经与宝洁(中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提前终止“熊猫”商标的使用合同,收回合资使用已届6年的“熊猫”品牌。而在此之前的2000年6月,这家拥有“熊猫”品牌50年使用权的跨国公司已经提前终止了与北京日化二厂的合资合作——一家合资企业变成了一家外商独资企业。

例三,有媒体报道,日用化工巨头—— 宝洁集团下属的多家合资企业的控股比例最近发生了急剧变化,外方投资者极力想把中方的股份降到最低。在宝洁的一家合资厂,中方股份从最初的50%降到了目前的1%,而且这l%也是在中方的再三要求下被象征性地保留下来的。如果我们把合资企业在未达到预期目标之前即被收购或者解散认为是一种失败的话,那么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脚步,合资企业“失败率”上升可能会成为了一种趋势。国外的经验也可以从另外一个侧面来证明我们的这种预期。《商业周刊》(1986年)援引麦肯锡公司和库柏·里布兰公司的独立研究指出,70%的合资企业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或者被解散。合资企业的平均寿命还不到协议指定时间的一半。

1993年麦肯锡公司对一份49例跨国战略联合(CBSA)的样品进行了考察,这些CBSA是由欧洲、美国和日本最大的150家公司当中进行的成功的衡量是按照资产或权益的回报,以及回报是否超过资本成本。调查表明,51%的CBSA被母公司双方认为是成功的,33%被认为是失败,其余对合伙人之一是失败的。此外,67%的CBSA在头两年陷入困境。韩国管理学会会长、中欧商学院教授朴胜虎的研究表明在合资企业开始的1—2年,失败的数字很低。在2年半一5年期间,有一个很高的失败数字。

而5年之后,失败率又开始下降。朴胜虎教授发现大多数合资企业都有一个“蜜月期”。合作双方都知道自己的利益。虽然也存在一些经营管理困难,但他们合作会很开心。但是当企业越做越大,合作越来越近的时候,他们会面ll缶很多冲突和问题。度过“蜜月期”,他们会经历一个很长的不稳定期,跨越这个阶段后,双方都互相了解了,就会更好的合作。但是众多企业无法跨越这个不稳定期。以上分析表明,虽然从全球范围来看成功率较低是合资企业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成功率低并不能说明合资企业没有其发展的空间,在特定的环境和时期内,合资经营仍然是许多企业包括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最理想的经营方式。

〈3〉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第一条 生产、工作条件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

第二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乙方被录用后,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

第四条 劳动保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条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6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进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

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条 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

第五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于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九条 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4〉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本协议,于20 年 月 日,由以下两方签订:XXX是一家依墨西哥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___(以下简称X),代表人为____;YYY是一家依___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以下简称Y),代表人为____。

兹证明

鉴于X为在___方面投资以___为目的而设立,并有意从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业务;

鉴于Y多年从事研究、开发和制造____以及在世界不同地区销售____;

鉴于Y具有在外国生产合同产品的经验并有能力提供生产这类产品的技术服务;

鉴于X和Y有意互相合作,共同在墨西哥设立一家新公司,生产以下具体描述的产品;并且鉴于X和Y有意使新公司从Y获得制造这类产品的技术服务并且Y愿意向新公司提供这种技术服务;

为此,以本协议所述的相互义务及房地产对价,双方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立新公司

1.1 为生产和销售2.1所描述的产品“而设立一个新公司,双方同意共同在墨西哥设立墨西哥商法典所规定的一家资本可变的股份公司;该公司章程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新公司以下简称”FCAM“。

1.2 本协议各方在FCAM资本中所占股份比例为:X和其三名指定人共占百分之五十一(51%),Y和其三名指定人共占百分之四十九(49%);除非双方书面同意,该股份比例在本协议期间将保持不变。墨西哥法律规定股份公司至少要有五(5)名股东。为了与该规定一致,X和Y每一方可委派指定人三名,每人持一股并不多于一股每方所持的股份。X和Y将始终对他们各自指定人遵守本协议和FCAM公司章程条款负责,并对持FCAM股份的指定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负责。任命指定人之前,X和Y需与对方协商。

1.3 本协议期间,无论自愿或法律要求或其他另有规定,除非符合本协议和FCAM章程,任何一方都不能出售、分配、转让、抵押、担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每一方所持的FCAM的股份(或由此产生的权利和利益)。

1.4 X将根据其获得____和墨西哥政府有关*的许可的需要,投资建立FCAM最初资本及随后增加的资本金,该投资额以满足实施法律对需获许可的要求为限。X将尽其努力获得_____政府的批准。

1.5 FCAM一旦组成,双方将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立刻着手使FCAM申请并获得其注册以及申请X和Y在FCAM的股份在墨西哥外资国家注册局注册。

第二条 产品和技术服务

2.1 FCAM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如经双方同意,其它类型产品也可补充定义为合同产品。

2.2 协议双方同意Y将向FCAM提供有关生产产品的许可证和技术服务,FCAM和Y将订立技术服务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二(以下称作“技术服务协议”)。

第三条 产品销售

3.1 因为这对FCAM来说是经济效益,符合其利益,所以 FCAM生产的合同产品将由其本身直接销售给在墨西哥的第三方。

3.2 当FCAM董事会建议FCAM生产的产品出口的话,协议双方同意将使FCAM通过Y来出口其产品,因为FCAM利用国际销售设施来出口其产品对FCAM有利;这同样是因为Y拥有包括合同产品在内的销售这类产品的销售权。因此,如果FCAM试图通过____以外的渠道出口的话,将造成____一方严重违反____与第三方的法律责任。FCAM和Y将决定其帮助FACM料品出口应得的佣金和报酬。

第四条 商标

4.1 协议双方同意,除非另有约定,FCAM生产的全部产品使用____商标。该商标归Y所有。FCAM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是符合由FCAM和Y达成的本协议附件三商标许可协议的条款(以下称作“商标许可协议”)。

4.2 X同意其本身以及FCAM只选择____商标,而不使用与墨西哥其他商标有关联的商标,除非墨西哥法律规定使用该关联商标。不过,如果使用这种关联商标是法律上要求的,但是法律又允许可设法免于这种要求的话,X将尽其努力使FCAM获得这种豁免。如果使用墨西哥关联商标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最终使用的墨西哥商标需得到X和Y的一致同意,并且该商标应作为FCAM的财产。

第五条 “FCAM”的管理

5.1 双方同意FCAM的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管理FCAM。

5.2 协议双方同意授权管理FCAM的董事会对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报批和监督执行负责。该经营计划需提交协议双方审阅和批准。

5.3 尽管本协议作了上 5.1条款,协议双方应在FCAM股东大会的决议前,本着友好和相互信任的精神,就FCAM管理和业务有关的需讨论的所有问题,经常互相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只要任何一方希望与对方协商的话。

所有这些问题用以下例子举例,但例举不意味着对描述的限制:

(1)FCAM应遵循的业务和管理政策;

(2)短、中、长期经营计划及其调整;

(3)资本金的增加与减少;

(4)董事会成员的增加或减少,或董事会的重新选举;

(5)审阅和批准财务报表,分配FCAM财政年度的利润。对于FCAM股利的公布及利润分配,协议双方愿意遵循留足内部储备用于业务有效发展的政策。另外,双方愿意在储备留足后通过取得相互一致意见,发布胜制分配方案;

(6)为FCAM的经营和发展筹措资金;

(7)重要的人事问题;

(8)扩大生产能力;

(9)负责审定执行期超过一年的FCAM所订立的协议或安排;

(10)新产品的引进;

(11)FCAM检查、审计及法律咨询人员的聘用。

5.4 对于任何法律规定需有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协议双方应使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或在一般或特别股东大会上的代表根据双方以5.3条款为原则业已达成的意见投票。

5.5 协议双方同意保证FCAM将尽实际可能限度地使用Y所要求的表格式样,用于FCAM向协议双方提供管理和财务信息材料;并且FCAM应建好会计和财务账目以备协议双方的检查或审计。

5.6 双方理解并同意FCAM董事会应建立经常性限制代表FCAM的总经理及FCAM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以及其它授权的制度。代表FCAM和用于支付款项的所有支票本票及其他任何可议付凭证任何时候应由董事会任命的实际任职的两名授权代表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并对FCAM构成约束。他们两人中的一位应是总经理、行政财务经理、商务经理或生产经理,而另一位应是会计经理、总会计师、审计师或直接对财会经理负责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 人员调换

6.1 除了由任命为 FCAM董事会成员的人员外,协议双方同意,经双方认为需要或必要,将他们各自的雇员调任FCAM管理部门的主要岗位。协议双方考虑将由FCAM担任会计经理、生产经理以及任命销售经理助理,将由____担任会计经理、生产经理以及任命销售经理助理,将由____派员担任总经理、商务经理、行政和财务经理等职务。总经理届时空缺期间,FCAM全面管理将由FCAM选派的会计经理和生产经理负责。

6.2 来自 X或 Y的调换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应由 FCAM根据其在 FCAM工作时间支付。调换人员来往____和墨西哥发生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由FCAM支付给X或Y,需要的话由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支付或补给____的款项应是美元。

6.3 本协议有关论述不能被理解为不允许FCAM根据自身的需要雇佣其自己的经理或其他雇员。

6.4 协议双方同意为了使FCAM的管理协调有效,FCAM董事会应要求FCAM总经理定期召集FCAM主要管理经理共同讨论研究他们各自部门重要事项,并且总经理应就涉及公司中方针政策的事项以及主要经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项向董事会汇报或征求董事会的建议。

第七条 机器设备的销售

协议双方同意并将使 FCAM同意Y将向FCAM出售,FCAM通过Y购买经过Y和FCAM协商决定的特定机器设备,以保证根据技术服务协议由Y向FCAM提供的技术诀窍得到有效使用,并以协议双方同意的价格和条件成交。双方理解并同意在本协议提及的技术服务协议生效之后,Y才根据该协议向FCAM提供技术资料。

第八条 双方合作

8.1 一旦FCAM提出合理要求,Y作为合资公司的一方同意向墨西哥经理和其他人员或FCAM主要雇员提供由Y组织进行的现行培训计划的合作。

8.2一旦FCAM提出合理要求,并符合相互同意的书面条件,视具体情况,由Y或X向FCAM提供合作。尽可能地提供咨询、资料和指导或提供其雇员的服务,或有关方认为以下事项中适宜提供的合作。双方同意,或Y作为在墨西哥东道国的合资方,将主要向FCAM提供A组的合作,或 X将主要向FACM提供B组事项的合作:

A.

(1)获得进口设备、零件和材料所需的许可证;

(2)招雇工作;

(3)解决劳资纠纷。

(4)注册或任何其它法律和现行规定要求FCAM进行的法律程序;获得墨西哥*授权给予的许可证、优惠政策、认可及其它权利;

(5)就墨西哥税法和财会惯例给予咨询;

(6)与墨西哥*和____进行谈判;

(7)处理FCAM与第三方的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为;

(8)对FCAM为达到不断提出的经营目标而需增加的销售量,当FCAM需要时,给予商务上的帮助;

B.

(1)产品营销、市场调研和产品计划,从而达到FCAM不断提出的经营目标;

(2)作好与产品有关的广告和助销的准备工作;

(3)零件和材料的购买;

(4)获取第三方所有的专利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许可和认可;

(5)会计和财务分析,成本计算;

(6)当FCAM要求时,根据技术服务协议和墨西哥可能条件,在解决生产问题或改进工厂运行方面,给予技术帮助;8.3、8.1和8.2条款以上所述并不构成或可解释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单独、联合或与FCAM提供合作的任何一方单独、联合或与FCAM一起对上述特定事项的进行或实施负责(FCAM应独自对上述事项的进行或实施负责),也不能要求向FCAM提供合作的任何一方承担因处理上述事项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由FCAM独自承担)。另外,双方同意,当X或Y提出要求时,FCAM应向X或Y支付或补偿其向FCAM提供的服务发生的费用。支付或补偿的种是美元

第九条 期限和终止

9.1 在本协议 1.5条款所述的注册继续有效以及/或X和/或Y继续是 FCAM的股东的条件下本协议以1.4条款所述的最后一项政府批准获得之日作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9.2 当下述任何一项事项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X作为一方或Y作为另一方根据FCAM公司章程条款许可的方式处理他们在FCAM的全部股份,结果X作为一方或Y作为另一方不再拥有FCAM的股份;

(2)提交FCAM破产申请三十天后,并且在这三十天内该破产申请未被取消;或将全部或实质上全部FCAM资产分配给债权人之时;或当任命FCAM全部或实际全部财产接受人或托管人之时;或在FCAM自动或被动解散之时;

(3)所有以(2)中描述事件的发生与X相关,而非FCAM;

(4)Y,而非FCAM发生了与上述(2)所描述的相关事件;

(5)X根据9.4条款终止本协议,或

(6)Y根据9.4条款终止本协议,或

(7)如果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两者或其一在本协议生效日后一百八十(180)天仍未生效。

9.3 如果当墨西哥法律不再允许Y拥有FCAM发行并认购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49%);或因商标许可协议条款或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延长商标许可协议或附加商标许可协议,如果FCAM和Y之间签署了这种协议的话;和/或提前终止技术服务协议和/或FCAM和Y订立的附加技术服务协议,X将有权选择问Y至少提前(90)天之时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9.4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有权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协议终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条件是另一方实质性地违反了本协议和/或FCAM公司章程的任何条款,并且在书面通知书交于违约方九十(90)天内违约未得纠正。在违约方努力改正其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果因下面违约方自身不能控制的事件造成纠正时间延长(最长不能超过三百六十(360)天,在计算时间时应扣除因这些事件造成的延误。这些事件例如不可抗力、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疏忽、遵从政府*的要求规定、命令、火灾、风暴、洪水、地震、公共敌对行为、战争、反叛、起义、暴乱、破坏、入侵、检疫限制、罢工、停工、运输障碍和延误及禁运等。一方行使终止权利不能影响该方根据本协议因享受的任何权利,除非另有原委。任何一方没有或推迟行使本协议赋予其的终止权利并不构成对其就其它或引发的违约行使终止权产生影响。

9.5 一旦依据协议9.2的(3)或(5)或者9.3条款终止本协议,X将被认为 将Y拥有的FCAM所有股份根据FCAM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的出售给X。

9.6 当出现9.2(2)的情况(除非FCAM主动解散或被动的解散),双方都将作为FCAM的股东行使各自的股票权使得尽可能的迅速主动解散FCAM。

9.7 当出现本协议一方根据 FCAM公司章程将其拥有的 FCAM股份全部出售给另一方的情况时,任何FCAM欠出售股份方的欠款或出售方欠FCAM的欠款均将与支付所出售的股份价款同时到期并得以偿付。另外,在出售方对FCAM负债给予担保的情况下,仍旧是FCAM股东的一方要么使得出售方免除对该债务的担保,要么对售方的债务给予补偿。

第十条 技术资料的使用及保密

为了协议双方和FCAM的利益,互相达成如下规定;

(1)协议双方应保证向PCAM提供的技术决窍和知识或由Y向FCAM提供的机器设备只能为了生产产品由FCAM使用;FCAM提供的机器设备只能为了生产产品由FCAM使用;FCAM不能将该技术决窍或知识或设备供第三方使用,另外FCAM不能复制任何这类设备。

(2)X将保存并对Y提供给FCAM用于建立FCAM的任何和全部资料和知识给予保密。

(3)除非墨西哥法律另有规定,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将本协议或FCAM与Y订立的任何协议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样也不允许FCAM作任何透露。

(4)在非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知识公开之前,上述各方对本协议和FCAM与Y订立的任何协议及任何一项具体的技术资料、决窍或知识的保存、保密或禁止非授权使用或泄露应尽责任均使这些协议得以存在,避免终止。

第十一条 竞争和分销

为了避免降低FCAM的价值,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待有除FCAM外其它个人或公司的股票或在其享有利益,如果这些个人或公司在墨西哥现在或将来生产和/或销售与FCAM相同类型或相同规格的合同产品和/或这些个人或公司根据与本协议不同的方式从事生产或/或销售该产品的话。Y通过其自己贸易渠道根据____和 FCAM 之间的协议选择进口在墨西哥使用和销售的该类型合同产品例外。Y和FACM将在相互认为方便的时候订立一个进口____或其它类型或规格的与FCAM能向其客户提供____全套产品,但这种销售要符合上一段落所述的例外情况。

第十二条 总条

12.1 通知

为达到本协议目的,任何本协议涉及的通知应使用被认为有效的英文和____作出。

A.如果派人递送,送达之时应视作收到;

B.根据以下提供的地址用航空邮件寄出,或本协议之后一方书面提供给另一方的其它地址;用挂号或登X:____Y____并要求返回收条,预付邮资。以这种方式寄送应理解为收件人在邮件寄出之日后其十个工作日内收到的邮件。

12.2 仲裁

协议双方同意对于解释和执行本协议中双方间产生的分歧,差异或争议将尽其努力友好解决。但是,万一这些分歧、差异或争议不能得到解决,它们将提交并最终通过___依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由任何一方提出。仲裁员根据该商会规则任命一名或多名。

仲裁程序用英文进行。

视具体情况,根据仲裁员意见作出的判决可要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向该法院申请接受裁定并给予执行。

12.3 继任者和委派人

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各方和他们各自的继任者和委派人构成利益和约束。在本事先取得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自主或采取法律行动委托或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未经同意的委派或转让无效。

12.4 协议整体性和修改

本协议双方订立的本协议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事宜具体整体性。当本协议生效之时,本协议将替代并废除其它所有与本协议涉及事宜有关的协议、谈判、承诺和文字。本协议可修改、修订、替代或取消。本协议和有关的条款、条件上有根据本协议设各方的书面文件才能放弃。任何一方一次或多次放弃本协议任何一个条件并不构成以后进一步放弃任何条件。

12.5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建立和执行将适用墨西哥法律。

12.6 条款标题

本协议中所用条款标题只为了查阅便利,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能影响对本协议的有效解释。

12.7 协议语言

本协议和任何本协议的附加合同或协议都将用英文书写并寄送。该英文文本,尽管会被译成英文以外的其它语言,在出现其它语言文本与英文文本不一致的情况时,起决定和控制作用。

12.8 去除公司标志

A.本协议各方同意,当Y以任何理由不再参加FCAM时,立即把Y名字从FCAM公司名称中去除,并停止使用Y或类似有关名字。

B.当X在FCAM发行并认购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四十九(49%)减三(3)时,只要X出具书面要求,上述A中提到的义务即告成立。

12.9 去除公司标志

A.本协议各方同意,当X以任何理由不再参加FCAM时,立即把X外字从FCAM公司名称中去除,并停止使用类似名字。

B.当X在FCAM发行并认购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五十一(51%)减了(三)时,只要Y有书面要求,本条款上述A中提到的义务即该成立。

12.10 罚款

如上述第12.8和12.9款规定的任何一项条件发生,则X或Y将在不超过九十(90)天的期限内要求FCAM的其他股东服从依此二条款规定并履行义务。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完成上述义务的履行,则FCAM将向X或Y支付每月相当于50,000美元的常规性罚款。该项罚款仅是为了没有及时依据联邦区民法典1846章和其它章节条款及共和国其他州相关章节完成义务

因此,X和Y同意,视具体情况,X或Y在要求上述义务得以履行的同时附加或独立要求罚款得以支付。

12.11 生产计划

如果经本协议双方批准的生产计划需提交墨西哥政府批准,墨西哥政府将在一定的条件和条款下批准该计划,然而在任何一方看来这样的计划难以实施,协议双方将就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进行友好洽商。

协议各方在以上文首所写日期正式订立本协议,此证。

XXX公司 YYY公司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5〉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发展。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_________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签订变更合同。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七条 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2)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4)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_________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_____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_____、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_____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

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款第(2)、(4)项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款第(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2)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4)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合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_____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

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_____、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_____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6〉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

____ 职位(工种):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 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6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进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他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7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 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7〉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广东省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详解

1、名称预先核准

提供材料:投资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填写工商局名称申请登记表、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如涉及项目前置审批的项目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向外商主管部门申请外资企业设立批准

提供材料:[(1)名称预核准通知单(复印件);(2)各方投资者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的申请报告(原件);(3)各方投资者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的中外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原件);(4)各方共同编制的经投资者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的可行性报告(原件);(5)经房管局备案的场地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6)新设公司的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新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委派书、名单和签名样式(原件);(8)外方公司董事会/个人投资者签字的签字授权书(原件);(9)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方公司最新的合法注册证明/个人投资者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0)外方公司最新董事会成员名单材料(复印件);

(11)外方公司/个人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12)中方经年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13)中国投资者以国有资产投资的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或项目备案表(原件);(14)投资人最新审计报告(仅贸易类公司提供);(15)核准批文(仅生产型企业提供);

(16)国家行业部门前置审批的项目提供前置审批批件;(17)进出口商品目录(仅贸易类公司提供);(18)承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外文文件同时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译本;除非特别说明,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办理机构:(1)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含单次增资5000万美元以

下)非限制类项目可由各地外商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2)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省级部门批准的销售类项目审批由江西省外经贸厅审批;

(3)投资总额1亿美元(含1亿美元,包括单次增资)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贸易类项目由商务部负责审批。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

提供材料:商务部门对外资企业设立批准的批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如需要)

5、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提供材料:组织机构代码通知单

6、向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

提供材料:[(1)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2)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3)与外商主管部门提供的一套文件;(4)外商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

7、刊刻公章

8、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银行开户(外币账户及人民币账户)

10、税务登记

11、外汇登记

12、海关注册备案

13、商检备案登记

〈8〉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本股东协议(“本协议”)下述各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成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项目”为目的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此,以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正式颁布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签订本协议。

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授权代表人:。

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注 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授权代表人:。

双方希望签订本协议,规定项目公司的基本事项以及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此,双方特此商定如下: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协议的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以下术语具有下述含义:

“项目公司” 指依据本协议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PPP项目投资、建设、特许经营。

“《章程》” 指项目公司双方共同订立的公司章程,双方可不时对该章程进行修改或重述。

“不可抗力” 指本协议双方无法控制,且无法预见,或虽预见但无法避免的,并阻止任何一方的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任何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爆炸,海难,自然灾害或公敌,火灾,洪水,地震,事故,罢工,战争,暴乱,起义,无法运输,以及其他任何类似的或不同的意外事件。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人民币”或“RMB” 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营业期限” 指本协议中规定的项目公司的存续期限。

“知识产权” 指在任何国家的所有专利、商标、服务标志、注册设计、域名和实用新型、著作权、版权、发明、保密信息、商业秘密、专有技术和生产工艺、品牌名称、数据库权利、商号和任何类似权利,以及任何上述各项(无论是注册还是未注册的,并且包括授予上述各项的申请以及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任何上述各项的权利)的利益。

“保密信息” 指任何关于公司或任何其他方的组织、业务、技术、财务、交易或事务或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的信息;和:本协议的条款及双方及其各自的关联人的身份;以及:反映保密信息内容或由保密信息产生的任何信息或材料。

“工作日” 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者法律规定的假日以外的任何一日。

“协议签订日” 本协议开始所约定的本协议的签订日期,即年月日。

第二条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2.1 名称及地址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住所:

2.2 设立法律

项目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法人,其在中国的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并享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优惠待遇。

2.3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公司的组织形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其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并分担风险和损失。股东的责任以其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为限。项目公司以自身拥有的全部资产对项目公司的债务负责。

2.4 经营目的

项目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为经营目的,开展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并以使股东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为目的。

2.5 经营范围

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3.1 投资总额

项目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3.2 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3.3 股权比例

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出资额和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股权比例

出资时间

%

%

合计

100%

3.4 股东名册

任一股东缴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后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应将其记载于项目公司的股东名册。

3.5 注册资本的增减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应得到股东会同意。在收到上述批准后,项目公司应把注册资本的增减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第四条股东权利及义务

4.1 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按其出资比例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利润或转让股权;

(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委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五)公司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取得剩余财产;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4.2 股东义务

股东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并采取积极行动,帮助项目公司获得积极有效的外部资源,根据项目公司需要,帮助项目公司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具体义务如下:

股东公司义务:

(一)承担国家规定的PPP项目社会资本应承担的义务;

(二)负责落实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所需投资资金;

(三)负责参与政府组织的琼中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或公开招标程序;

(四)负责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前期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

(五)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保证建设工期,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六)负责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事项;

(七)负责项目公司其他有关经营事项。

股东公司义务:

(一)负责项目公司参与项目竞争性磋商或公开招标程序,协助项目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

(二)为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负责项目各项申请和政府审批工作,保证项目公司取得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各项许可手续;

(四)负责向政府申请专项经费、投资补偿款,保证项目公司获得该经费及补偿;

(五)负责为项目公司向政府申请运营补贴;

(六)负责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保证项目公司获得项目贷款;

(七)负责落实政府有关机构为项目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八)负责项目公司其他有关政府协调等事项。

第五条股东会

5.1 股东代表

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委托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载明代理人姓名和授权范围。

5.2 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章。

5.3 股东会议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此后的股东会会议章程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月日定时召开。

任何一方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条董事会

6.1 董事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股东公司委派人,股东公司委派人。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续委派或更换。

董事会设董事长人,由股东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

6.2 董事会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和薪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十二)其他职权。

6.3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七条监事会

7.1 监事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人,每个股东各委派名,职工选举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股东公司委派的监事担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7.2 监事会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7.3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纪录上签名。

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 )监事表决同意。

第八条管理机构

8.1 组建

项目公司的管理机构由以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一名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以及视公司的经营需要由董事会不时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股东公司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及副总经理两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中,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会聘任。

8.2 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8.3 聘用合同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董事会确定的符合中国劳动法律的格式和内容与项目公司签署聘用合同,以及有关的竞业禁止、保密和知识产权的系列协议和承诺书。

第九条税务、财务、审计

9.1 税务

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来缴纳各项税金。

项目公司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项目公司和股东双方都应当尽最大努力促使项目公司申请并获得按照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未来的法律、法规可适用的减免税和税务优惠待遇。

9.2 财务

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规则建立会计体系和会计流程。

每年公历1月1号至12月31号为项目公司的一个会计年度。项目公司成立日至当年的12月31号为项目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项目公司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在项目公司终止之日结束。

项目公司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在发生外币交易的情况下,为便于记录,外币金额应折算为记账货币。外币交易帐户余额的任何增减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外币交易之日或外币交易发生之月的第一天公布的官方外汇汇率折算成记账货币。

9.3 审计

董事会应指定一家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项目公司的独立审计师。审计师将负责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审核,出具相关的证明和报告,协助编制并签署项目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按照中国法律规定需要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并证明的文件、证明或报表。聘用审计师的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股东双方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项目公司的情况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核查公司的会计帐薄以及其他财务报告。要求核查的一方自行承担因核查而产生的费用,其可以向董事会提出与核查相关的任何问题。

股东双方有权自行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对项目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账方自行负担。

第十条利润分配

10.1 财务报表

公司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有关附表,在股东会召开前置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阅;年度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书面证明,由财务部向股东会报告。

10.2 利润分配

公司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交纳税款,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盈余积金;

(四)股东分红。

公司公积金提取比例为:

(一)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

(二)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会可以决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税后利润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按各股东出资分配。

公司以现金形式或其他形式分配利润。

第十一条劳动管理

项目公司员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方案,并由项目公司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

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经董事会认定的项目公司核心成员应签署竞业禁止、保密和知识产权的系列协议和承诺书。

第十二条保险

在项目公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应审慎和有益于项目公司的方式,办理和保持全面和充分的保险,费用和开支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项目公司的各项保险的投保险别、保险价格、保期等由项目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工会

项目公司员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工会代表有权就员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和劳动保护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

第十四条营业期限和终止

14.1 营业期限

本协议规定的项目公司营业期限,为年,自项目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14.2 提前终止

若出现以下任何事件,本协议可以被提前终止:

(1) 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2) 由于持续达六个月或超过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期限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继续经营项目公司业务;

(3) 项目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破产;

(4) 项目公司的经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终止;

(5) 项目公司解散。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 一般规定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没有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

15.2 损失赔偿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其他方在发现违约行为时,应给予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违约通知”),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如果违约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仍没有纠正其违约行为,则违约方应赔偿项目公司和/或其他方遭受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因其违约而使项目公司或/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害、损失、责任和产生的费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公证费、交通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如果由于一方违约,从而使本协议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或造成项目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包括无法实现项目公司获取特许经营权)时,在违约方收到其他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未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还有权要求对项目公司进行清算,同时,违约方不得因项目公司清算而避免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 事件发生与责任

如果项目公司经营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由于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的范围内,不可抗力存续时该等合同义务应当暂停,履行该等合同义务的到期时间应自动延长而无需违约金,延长的时间应与暂停的时间相等。

16.2 及时通知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三十(30)日内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详细陈述不可抗力事件并证明其本协议下义务的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者履行的延迟。

16.3 磋商解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以寻求公正的解决,同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之努力最小化不可抗力所带来的损失。

第十七条保密

17.1 保密责任及其豁免

双方应对项目公司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无论项目公司对这些保密信息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或者是否有明确宣告、列明或明示相关信息为保密信息,除为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外,接受方不得为其它目的使用保密信息,并不得向除合营双方在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该保密信息。但是,以下信息不被视为保密信息:

(1) 信息已经成为公众所知晓,但这并不是由接受方的过错造成的;

(2) 接受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但接受方不知、也未被第三方告知该第三方对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 根据法律、法规、上市地证券交易规则要求必须予以披露的信息,但披露的信息应仅限于依法应予披露的内容。

17.2 信息披露

尽管有前述段落的规定,接受方可向其股东或雇员、董事、专业顾问或潜在投资者披露保密信息,但接受方应确保该股东、雇员、董事和专业顾问或潜在投资者遵守上述保密义务。如果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法院的判决、仲裁的裁决、政府机关的命令、或接受方股票上市或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接受方披露该保密信息,接受方应立即通知项目公司,以便公司采取一切措施,力争获得对该保密信息的保密待遇,费用自理。接受方应只披露被依法要求披露的那部分的保密信息。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

18.1 管辖法律

本协议的形成、效力、解释和执行应适用中国正式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法律或法规并应受该等法律或法规管辖。

18.2 仲裁

20.2.1 因本协议引起、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该等协商应在一方向其他方发出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在上述通知发出后的天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则争议应根据任何一方的要求,经通知另一方后,交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无论是仲裁程序还是仲裁适用法律都应当适用在仲裁当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

20.2.2 仲裁员应有名,仲裁庭主席由仲裁委员会选出。

20.2.3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得上诉;且应就仲裁费用问题及其全部相关事项做出裁决。

20.2.4 任何一方均可请求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仲裁裁决做出执行判决,或向该等法院申请对仲裁裁决给予司法承认或发布强制执行令。

18.3 继续履行合同

在解决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它各个方面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它

19.1 生效日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9.2 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和本协议提及的其它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都只能通过双方依法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的方式做出。

19.3 协议效力

双方根据本协议及本协议中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合营期限内应持续有效,不因项目公司的成立、章程的通过或本协议提及的任何其它合同的签署而受影响。如果本协议与章程或其它合同之间存在任何矛盾和不一致之处,除非其他合同对合同效力做出明确规定,否则,以本协议为准。

19.4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他沟通与交流,凡涉及到权利义务的设定、履行、变更、解除等重要事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根据送达方式的不同,送达认定也相应不同,具体规则如下:

(1) 如果面交,则在送出后即视为送达;

(2) 如果以邮寄形式(挂号邮寄或经证明邮寄,预付邮寄形式,需要回执),则在收到后即视为送达;

(3) 如果经一家被认可的快递公司送交,则在投递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即视为送达;

(4) 如果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送达,则在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21.4.1 本协议双方应向项目公司和其他双方留存本方通讯地址,并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在任何时候改变其通讯地址。

19.5 弃权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权利或特权,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或特权的放弃;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或特权亦不排除对该等权利或特权的进一步行使。一方放弃追究其他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行为,不得被视为该一方放弃追究其他方以后的违约行为,也不得被视为该一方放弃其在上述条款或规定项下拥有的权利或其在本协议项下拥有的任何其它权利。

19.6 不排斥

除非本协议有其他明确的规定,否则本协议中包含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并不排斥法律赋予的任何权利或救济。

19.7 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得被视为本协议的一个部分,亦不得影响本协议的意思或解释。

19.8 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项目公司留存份。

鉴此,本协议双方按规定程序授权代表于本协议首页载明之签订日签署本协议。

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9〉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__________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以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 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小组根据__________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10〉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工作部门

____职位(工种):

第二条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工作安排咀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刻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生产、工作条件咀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劳动报酬咀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劳动保险待遇咀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举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劳动保护咀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咀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勘惩咀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于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条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咀方:

乙方:

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签章

职工个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11〉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12〉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同,制订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合资各方为:

甲方: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乙方:——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于——(时间)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资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产品,达到 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资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第九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人民币——元(也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也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第十二条:甲、乙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其中: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厂房——元、土地使用权——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其中: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第十三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四条:投资者缴付出资额后,应当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合资期内,未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权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批准合资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收支预算; ——决定合资公司的管理机构; ——决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决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分立、合并; ——决定聘用合资公司的高级职员; ——决定合资公司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 ——制订合资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方委派。第二十二条: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时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和——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一)合资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三)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四)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或分立;

(五)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公司的股权;

(六)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低押给债权人;

(七)抵押公司资产。

(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十二条: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第三十三条: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前条所述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册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签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智能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三十五条: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

第五章 监事会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监事由合资公司委派(或由董事会委派)。其中职工代表——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三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注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或 第五章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1或2人,由合资公司委派(或由董事会委派)。监事任期每届——年,任期结满,可连选连任。第三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注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由——方推荐。

第四十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监事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第四十三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资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第四十六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私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定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合资公司会计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

第五十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一条: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五十二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五十三条: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第五十四条: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五十五条:合资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第五十六条: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七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资合同的规定办法。

第八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九条:合资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十条: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一条: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六十二条: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度年利润分配。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六十三条:合资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理。

第六十四条:合资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资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六十五条: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资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七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政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十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八条: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九条: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资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七十条:合资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第七十一条: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资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七十二条: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第七十三条: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拔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一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七十四条: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五条: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资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资,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这是批机构批准。第七十六条:合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执照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资公司合并或者分离需要解散的;

(四)合资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六)宣告破产。

第七十七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八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第七十九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八十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八十一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的清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八十三条: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目,由甲方保存。

第十二章 规章制度

第八十四条:合资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和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六条:本章程中用中文和——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七条:本章程须经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八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国 公司(印章)(代表签字)

×国 公司(印章)(代表签字)

〈13〉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工作部门

____职位(工种)

第二条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6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进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劳动保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他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7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奖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14〉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___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15〉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街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路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元,占__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元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国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资兴趣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街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路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元,占__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元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国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资兴趣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街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路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元,占__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元

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资兴趣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16〉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一、总则第一条 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 XX公司名称为,XX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住所地为,甲方,乙方,第四条 XX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第五条 XX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第六条 XX公司经营范围为,第七条 XX公司经营规模为,第八条 XX公司产品在________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二、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 XX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元。XX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第十条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缴清。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缴清。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XX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XX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XX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XX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第十三条 合营期内,XX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第十四条 XX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第十六条 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董事会第十七条 XX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XX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XX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使用和贷款等);(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5)修改XX公司的章程;(6)决定XX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8)负责XX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二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第二十三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第二十六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1)XX公司章程的修改;(2)XX公司的终止、解散;(3)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4)XX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四、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八条 XX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第二十九条 XX公司设总经理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第三十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XX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叫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第三十一条 XX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第三十三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XX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五、财务会计第三十五条 XX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XX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三十七条 XX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____文书写。第三十八条 XX公司采用__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第三十九条 XX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第四十条 XX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XX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1)XX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2)XX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3)XX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4)XX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第四十一条 XX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第四十二条 XX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第四十三条 XX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第四十四条 XX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六、利润分配第四十五条 XX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第四十六条 XX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第四十七条 XX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七、职工第四十八条 XX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第四十九条 XX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XX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第五十条 XX公司有权对违反XX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第五十一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XX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第五十二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XX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八、期限、终止、清算第五十三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五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十五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XX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第五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1)合营期限届满;(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合营一方不履行XX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XX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本条(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XX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第五十七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XX公司财产进行清算。第五十八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XX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第五十九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第六十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XX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第六十一条 清算委员会对XX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第六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XX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第六十三条 XX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九、规章制度第六十四条 XX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2)职工守则;(3)劳动工资制度;(4)职工奖惩制度;(5)职工福利制度;(6)财务制度;(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十、附则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版本为准。甲方,代表(签字),代表职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代表职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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