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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汇编15篇)

发布时间:2024-02-21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汇编15篇)。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兹证明xxx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xx年,学历为xx毕业,目前在我单位担任xxx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年/月收入为(税后) xx元,(大写: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1997年)

合同编号: 年字第 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息计算,按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

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逐年/每隔年)按%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日至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1997年)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为确保乙方与 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第四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码:):

1、系我单位(正式/合同/临时)员工;

2、税后月收入(工资及奖金、福利)为人民币元;

3、现任职务:,所在部门:,系〔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普通/无〕职级;

4、职称为(高级/中级/初级/无)职称,已取得的最高学历为;

5、在本单位工作年数为:年;累计工作年数为:年。 本单位对以上事宜确认无误,并愿意承担因不实而带来的相关责任,特此证明!

单位或人事部门(盖章):

联系人:

电话(座机):

年月日

银行调查人填写:

核实方式:(电话核实/当面核实)

核实意见:(属实/不属实) 调查人签字:

注:

1、内容有涂改的无效;

2、未加盖鲜章的无效。

贷款用收入证明

购房贷款收入证明(共6篇)

银行贷款 收入证明

商业贷款收入证明

贷款收入证明格式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公积金建造自住房贷款怎么办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8.设定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评估公司经网厅上传电子版);

10.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注:异地缴存的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样式详见附件,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可另附缴存明细进行推算)、《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到办事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

中心办事处受理;

第三步:

中心业务管理科审批;

第四步:

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五步:

受委托银行送有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步:

抵押登记完成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第七步:

受委托银行退回借款合同给借款人。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申请人个人资料

姓名

性别 男女

婚姻状况 已婚 独身

申请人照片

学历 高中以下 中专 大专、大本 研究生以上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省 市(县)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三资企业 民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 无工作

其它(请具体说明)

过去三次工作变化

起止时间单位 职务(请具体说明)

过去三次住址变化

起止时间住址 住房性质

自购 租赁 其他家庭成员住房

自购 租赁 其他家庭成员住房

自购 租赁 其他家庭成员住房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及邮编

家庭住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手机呼机

如有邮件,您希望寄至: 单位 住宅

共同申请人个人资料

共同申请人系申请人之: 配偶 父母 子女 其他 (请具体说明 )

姓名

性别 男女

婚姻状况 已婚 独身

共同申请人照片

学历 高中以下 中专 大专、大本 研究生以上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省 市(县)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三资企业 民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 无工作

其它(请具体说明)

过去三次工作变化

起止时间单位 职务(请具体说明)

过去三次住址变化

起止时间住址 住房性质

自购 租赁 其他家庭成员住房

自购 租赁 其他家庭成员住房

自购 租赁 其他家庭成员住房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及邮编

家庭住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手机呼机

如有邮件,您希望寄至: 单位 住宅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续)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财务状况

申请人月收入元 共同申请人月收入元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无对外负债有无

期限三年以上的负债总额元 每月偿债额元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的流动资产总额(含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元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的固定资产总额(含汽车、房地产等),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汽车 元 房地产 元

其它元合计元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无以下保险,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 人寿保险 大病保险 共同申请人 人寿保险 大病保险

拟购房情况

楼盘名称、房号 购房合同号

购房目的 自住 投资开发商

单价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价元 已付首付款元

申请贷款情况

申请金额元期限年

还款方式 等额 递减 还款频率 按月 按季

担保方式 抵押 质押 第三方保证 其它(请具体说明)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自愿提供以下证明或文件

身份证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户口簿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其他身份证明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请具体说明 )

学历证明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收入证明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结婚证 原件 复印件

首付款证明 原件 复印件

购房合同 原件 复印件 银行存折、存单 原件 复印件

债券 原件 复印件

股票证明 原件 复印件

汽车所有权证 原件 复印件

房地产产权证 原件 复印件

营业执照 原件 复印件

财务报表 原件 复印件

人寿、大病保险证明 原件 复印件

其它财产证明 原件 复印件

(请具体说明 )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在此表中填列的上述情况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贵行可以以贷款为目的对本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如有欺瞒,则愿意接受法律允许下最严厉的制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本人同意以本人在《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就本表所列房屋之全部产权抵押予贵行,并保证贵行为第一受益人。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398字)

本人系xx(单位)人员,现任xx职务,家庭平均月收入xx元,为购买xx(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 房产编号为xx,特向贵处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xx万元,期限xx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xx(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

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xx套住房。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xx,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三: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1928字)

编号: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年 _______月

文化程度: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

身份证件种类: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电话: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部门: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

单位性质:

1、国企.2、集体.

3、机关.4、事业.

5、股份制.6、民营.

7、三资.8、其他

职务:_______

职称:_______

申请人近三年的工作履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姓名: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年 _______月

工作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

1、国企.2、集体.

3、机关.4、事业.

5、股份制.6、民营.7 三资.

8、其他

职务:_______

职称:_______

手机:_______

家庭收支情况:

申请人月收入:_______ 元

配偶月收入:_______ 元

家庭其他成员月收入:_______ 元

家庭月总收入:_______ 元

供养人数:_______ 人

家庭月总支出:_______ 元

家庭资产负债情况:

房产:_______ 万元

购房贷款:_______ 万元

汽车:_______ 万元

购车贷款:_______ 万元

存款:_______ 万元

其他贷款:_______ 万元

有价证券:_______ 万元

其他负债:_______ 万元

其他资产:_______ 万元

资产合计:_______ 万元

负债合计:_______ 万元

拟购房屋及贷款情况

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类型:()一手房 ()二手房

房屋性质:()经济适用房 ()普通商品房 ()别墅 ()高档商品房 ()商业用房其他

房屋面积:()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平方米

单价:_______ 元/平方米

()

总价:

购房合同号:_______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首付金额:_______ 元

首付比例:_______ %

首付款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

其他借款:_______

申请贷款金额:_______ 元

贷款成数:_______ %

贷款期限:_______ 年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一次性还本付息

担保方式:

抵押物名称:_______

价值:_______ 元

抵押人:_______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电话:_______

质物名称:_______

价值:_______

出质人:_______

与申请人关系: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与申请人关系: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借款申请人声明: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

1)本人承认以此申请表及其他所附资料作为贵社借款的依据。

2)上述各项资料属实,且随本申请表报送的资料复印件可留存贵社作为备查凭证,本人知道所有提供的信息将经过贵社的调查核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民事及法律责任。

3)若本人工作单位、电话等重要内容发生变化,将及时主动告知贵社。

4)经贵社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借款条件而未予受理时,本人无异议。

5)本人保证在取得贵社贷款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签名: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贷款起止时间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实际起止时间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坐落于 的房屋的购房款,并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 套房产。购房合同号为: 。所购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方式,浮动周期为个月。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若为分笔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 个月内,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计息。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重新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 浮 %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贷款利率的,以人民银行公告为准,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2、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3、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约定还款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4、罚息

(1)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3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3)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4)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应付未付利息)×实际天数×日罚息利率。

第四条贷款发放的条件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以满足下列第 项条件为前提:

1、本合同已生效;

2、相应的担保合同已生效;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之外的财产提供抵押的,证明抵押物权属的相关文件/凭证已交付贷款人保管;

3、借款人签署并向贷款人提交其承诺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担保,并及时协助贷款人办理相关担保手续以使担保有效投立的书面文件;且借款人已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4、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以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凭证、证明和资料等;

5、借款人已经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

贷款人在同意借款人提款申请后,按以下第 种方式发放贷款:

1、将全部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为: )。

2、将全部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账户名称: ;账号为: )。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偿还: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3)到期一次性还款。

2、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还款。还款期共 期,约定还款日为每月的 日。

如放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在非结息日遇利率调整,计息方式为分段计息:上次结息日到该账户利率调整的前一天用旧利率来计算,利率调整日到本结息日的前一天用新利率计算。非结息日提前还款需要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利息=本金×月利率×30×上次结息日到提前还款日之间的天数。

3、为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辖属经营性分、支机构开立账户,户名:,账号: ,

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指定扣款账户。若借款人指定扣款账户发生变更,应在最近一个约定还款日之前到少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由于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造成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4、借款人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人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款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还款曰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应还贷款本息。若账户币种与还款币种不同,根据扣收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及贷款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后扣收。

第七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1)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 元;

(2)其它:。

2、在符合上述提前还款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借款人应提前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按下列第 条标准计收补偿金:

(1)已正常还款满24期(含),按一个月贷款利息金额计收补偿金;已正常还款满12期(含),不满24期,按两个月贷款利息金额计收裣金;正常还款不满12期,按三个月贷款利息金额计收补偿金。

(2)其他:。

3、提前还款申请一经贷款人确认即不可撤销。借款人提前还款须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如提前还款计收补偿金,借款人应在提前还款时一并向贷款人支付。

第八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种担保:

1、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下称“抵押物”,“抵押物清单见下表”)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所购房屋为期房的,借款人、开发商应在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与贷款人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预告抵押登记,在该期房竣工交付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10日内办理正式抵押登记。

甲方:

乙方:

日期: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导语: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第一节 基础知识

1.个人住房贷款的概念和分类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的分类

依据

分类

概念

资金来源

自营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指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城镇购买、建造或大修各类型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

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贷款。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低进低出”的利率政策,贷款额度受限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或大修住房时,可同时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交易形态

新建房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一手房贷款)

指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在一级市场上购买住房的贷款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个人二手房住房贷款)

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在住房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各类型个人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转让贷款

指当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出售用该贷款购买的住房时,银行用信贷资金向购买该住房的个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利率确定方式

固定利率贷款

 

浮动利率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的特征

(1)贷款金额大、期限长。

(2)以抵押为前提建立的借贷关系。实质是一种融资关系,是以抵押为前提建立起来的一种借贷关系。

(3)风险因素类似,风险具有系统性特点。客户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对风险的影响较大。

3.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住房贷款业务的正式启动。

第二阶段,以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为标志,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4.个人住房贷款的要素

(1)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①合法有效的身份或居留证明;

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③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④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⑤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利率

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个人住房贷款的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3)贷款年限

①贷款最高期限为30年;

②个人二手房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③一般男性自然人的还款期限不超过65岁,女性自然人的还款年限不超过60岁。

(4)还款方法

常用还款方式有一次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一笔借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得更改还款方式。

(5)担保方式

个人住房贷款可实行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担保方式,以抵押担保为主,在未实现抵押登记前,普遍采取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必须是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且与银行签订“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书”。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应同时与贷款银行签订抵押加阶段性保证借款合同。

抵押担保的,评估抵押物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质押担保的,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以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凭证式国债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与保证人之间不得相互提供保证。仅提供保证担保方式的,一般只适用于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含)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建造、大修)住房价值的50%。而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保证的,其贷款期限放宽至15年,且贷款额度可达到其购买房产价值的70%。

贷款银行可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在贷款期间,经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可变更担保方式。抵押物、质押权利、保证人变更的,应与贷款银行重新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6)贷款额度

①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首期付款不低于价款20%;

②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③非首套购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首付比例应随购买住房套数的增加而提高。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上报行:

年3月15日。

中国建设银行景宁支行(盖章)。

声明与保证。

我们在此声明与保证:此报告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楼盘审核有关规定,根据开发商提供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

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后完成的。报告反映了开发商及项目最主要、

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

断的合理性负责。

直接调查人签字:

调查审查人签字:

调查审定人签字:

*一、开发企业资信情况。

1、开发企业基本情况。

开发资质等级肆级信用等级未评。

注册资本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

基本结算帐户行工商银行。

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

其中:xx银行/万元xx银行/万元。

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82-7-1至1990-9-30在高碑店市。

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担任技术负责人,1987年负责公司承建的`河北省。

-6-30在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担任副经理,1995年组织承。

建了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工程;2002-7-12至今在北京润。

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开发河北省。

高碑店市“水榭花都”小区;至今开发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

县“融金广场”小区;209月至今在北京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在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景融家。

园”小区和“景融时代广场”小区。

2、开发企业经营情况。

(1)开发企业近二年主要开发项目的运作情况:开发的主要业绩和。

主要开发的项目(对滚动开发项目特别应介绍上期开发项目的有关销。

售情况)、信誉状况:

该开发商属于政府引资重点支持企业,同时市场评价较好,取。

得很好的销售经营业绩。该项目位于景宁县城花岗石总厂、人大花岗。

厂地块,总用地面积93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73.12平方米,

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7703.8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1930平方米。

共规划设计5幢,均为多层。项目总投资11027万元,建设资金由股。

东筹,已全部落实。(2)开发企业与我行合作关系(以前楼盘项目合作情况,主要介绍。

合作金额、客户违约及开发公司履行阶段性保证情况):

该开发企业属于20新成立,目前所开发的“景融家园”项目。

属于其第一个项目,今年开始预售,也是第一次与我行合作。

在他行的开发项目借款、客户违约及开发企业履行阶段性保证情。

况:

*注:我行重点客户(包括一级分行级、二级分行级重点客户)。

或当地综合实力较强的客户开发的住房项目、以及他行贷款支持的信。

用等级a级(含)以上客户开发的住房项目以外需要进行准入审批的。

其他住房项目、以及纯商业用房、写字楼、高档住宅和别墅等项目需。

要调查。

二、申报楼盘基本情况。

1、楼盘概况。

楼盘名称景融家园楼盘性质商住。

项目占地9341.8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公开拍卖土地使用年。

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总投资11027万元总建筑面积16573.12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8。

东北两面与环城北路相邻,南面与景宁县消防队相邻,北面是正建设。

的景宁县入城景观公园。位置较优,是理想的居住之地。

2、本次申报楼盘情况。

本期项目开工时间2012年8月20日预计建设周期24个月。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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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建行住房贷款合同.doc正文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封面)合同编号: 年字号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住所: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邮政编码: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第五条 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第十三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八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url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门的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贷款期限 ____年,从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由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归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先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贷款,有效担保,一次整借,按月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的受托银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心委托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五条受托银行应按“中心”下达的委托贷款文件执行,严格审核、规范操作,确保贷款便捷、及时、安全发放和使用。

第六条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县(市、区)管理部依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办理并报市中心审批。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七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八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临汾市辖区内常住城镇户口;

2、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3、具有购建房行为发生两年内获得的合法购房合同、协议,并附有所购住房的相关土地、建筑规划许可文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获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及土地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

4、已支付不少于购建自住住房总价首套90平方米以下20%、90平方米以上30%,二套50%的自筹资金;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作保证。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申请时,须向中心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和婚姻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3、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外,还应提供房屋总价款的完税发票;

4、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为原件。(存档资料可留复印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年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

第十一条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且不得超过所购、建房首付款后的金额。

第十二条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新放贷款从调整之月起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已发放的贷款自次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三条为保证借贷双方的利益,贷款一般采取单位组织集体办理、并保证代扣代缴,或个人直接申请贷款的办法。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十五条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中心”应在十日内进行贷前调查核实并向借款人作出是否可以申请贷款的答复。

第十六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中心”批准,向受托银行下达委托文件并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受托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第十七条借款人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委托银行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相应帐户或借款人本人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借款人及其配偶取得贷款后,其公积金存款帐户的公积金除按规定偿还住房贷款外,停止支取并不能再为他人贷款提供质押。

第五章、贷款的偿还

第十九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借款人可选择银行代扣或每月到受托银行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对提前偿还贷款的,受托银行按实际使用资金期限及原合同期限档次利率(含政策调整同档次利率)计收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还款如发生逾期,在三个月内由受托银行按逾期天数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罚息。超过三个月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由借款人单位协助扣还,或由保证人代为偿还贷款本息。超过(含)六个月的依照法律程序,一次性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经中心批准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三条受托银行有义务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与偿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中心通报情况。

第六章、贷款的保证

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联保、质押、担保公司保证三种方式。

(一)联保:是指有稳定收入且缴存公积金正常的自然人(联保人)愿意用自己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家庭财产承担借款人还款责任的贷款保证方式。联保人一般为2-3名有财政工资收入的职工。联保人本人及其工作单位须分别出具保证承诺,并有能顺利扣划联保人工资偿还贷款的具体操作方式。根据还款情况,在确保贷款无风险的前提下,可分次解除联保人。联保人在保证期间,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能贷款。

(二)质押:是指用其它职工(质押人)的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还款担保的贷款保证方式。质押人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多个质押人公积金帐户内的总额不应低于贷款额度的50%。质押人须向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填写质押人承诺书,并当面签字留手印。质押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超过借款余额时,借款人可申请分批解押。质押人在解押前,不能提取公积金,不能贷款。

(三)担保公司保证:是指由市中心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担保公司向中心提供还款保证,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房产抵押保证的贷款保证方式。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保证的,其房产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并在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借款人除与配套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外,应同时与担保公司签订抵押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抵押保证合同后,向中心提供保证书,两份合同与保证书从签订签发之日起同时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不能抵押: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属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4、已经作为抵押的;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抵押给担保公司的房产,必须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以现购房作为抵押物而暂无产权证无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经担保公司调查核实可以后续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公司可先行担保,以后补办抵押登记。抵押房产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估价或以购建住房合同所订明的房屋全部价值为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现值的70%。

第二十七条抵押人以共有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当面签字留手印。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抵押人对所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接受“中心”及受托银行的监督检查。如抵押物灭失、损毁或其他原因有明显贬值的,借款人应在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担保公司、中心和受托银行,同时设定新的抵押物或变更其它担保方式。

第二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中心”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三十条处置抵押物的主要方式为委托拍卖。处置抵押物所获款项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费用;

2、扣除与抵押物和质押物有关的税款;

3、清偿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余款退还借款人或继承人、受赠人。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所获得款项不足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担保公司应继续向借款人、保证人或其继承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三十一条 办理解除房产抵押手续,借款人应执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交担保公司并领取房屋他项权利证后,持房屋他项权利证去房产管理部门解除抵押换回房产所有权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有关条款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时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市 区 县 小区 楼 单元 号

2,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楼层 ,房屋走向: 房屋形状: 用途 。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东: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或采用税费分担的方法

◍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

住房贷款合同协议书

胯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咀方为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胯款单位(盖章):_________ 贷款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住房贷款合同阅读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胯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胯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咀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咀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咀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咀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胯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咀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咀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咀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咀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咀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咀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咀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咀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咀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咀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咀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贷款银行)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贷款合同范本

胯款单位: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咀方为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

胯款单位(盖章):_________贷款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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