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学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群学网 >报告 >导航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发布时间:2025-09-26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免费拷贝。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制度的需求与日俱增。制度是指一系列规范和法律规定。许多人在制定制度时感到困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对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三、共享信息资源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

五、明确监管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四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三)指导、协调本市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财政、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规划、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压缩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

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接的业务。

监理、检测等单位不得转让所承接的业务。

第六条、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应当在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并依法对其执业参与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注册执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七条、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是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按照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行业自律措施。

第八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主要参与单位、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本市鼓励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明确控制风险的费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包括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建设工程本体的风险以及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的安全影响等。风险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风险评估的内容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在勘察文件、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明确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保证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支付费用,不得随意压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费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工期定额,综合评估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地质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后,确定合理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时,建设单位应当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确定后,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确需调整且具备技术可行性的,应当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调整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涉及增加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或者指定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下列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一)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住宅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相关的调查资料和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涉及主要内容变更的,应当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违法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其中,新建住宅工程应当先行组织分户验收。

第十九条、在新建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

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并经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可以免予交纳物业保修金。

建设工程使用建筑幕墙的,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建筑幕墙的维修。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构筑物的明显部位镶刻建筑铭牌,标注竣工时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在勘察作业前,根据强制性技术标准编制勘察大纲,并针对特殊地质现象提出专项勘察建议。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遵守勘察大纲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并确保原始勘察资料的真实可靠。发现勘察现场不具备勘察条件时,勘察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提出调整勘察大纲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标注勘察作业范围内地下管线和设施的情况,并标明勘察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等。

第二十四条、设计文件应当满足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建设工程本体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控制进行专项设计;

(二)对涉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标注;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明确质量和安全的保障措施;

(四)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调查资料,选用有利于保护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安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五)明确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

(六)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技术规范,指派注册执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校审。校审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勘察、设计文件中明确的节点、事项和内容,提供现场指导,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勘察、设计文件存在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应施工单位要求到现场进行处理;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对原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

第二十六条、勘察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工程桩基分项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并签署意见。

设计单位应当参加设计文件中标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签署意见。

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签字确认,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的使用维护说明。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承担所供应材料、设备施工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并根据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技术、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经发包单位同意,并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

前款规定的人员应当是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按照规定经过专家论证。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与设计要求相适应的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

(一)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内部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的交底、验收、检查和整改程序;

(二)符合合同约定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三)对可能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等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进行施工,并按照技术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顺序施工,不得违反技术标准压缩工期和交叉作业。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清理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并撤离相应的人员。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以及施工脚手架(包括支架和脚踏板)、安全网应当符合防火要求。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与其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施工作业人员劳务信息卡。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及时将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所在单位、岗位资格、从业经历、培训情况、社保信息等信息输入劳务信息卡。

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当按其持有的劳务信息卡进行信息登记。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对于首次上岗的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操作。

对初次进入建设工程劳务市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经费在市区两级财政安排的教育费中单独列支。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第三十五条、按照国家和本市技术规范需要由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监测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监测。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强制产品认证或者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核验供应单位提供的生产许可或者认证证明、产品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钢筋等结构性建设工程材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时,要求供应单位对供应数量进行确认。

第三十七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施工单位应当核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其中,对建筑起重机械,还应当核验其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和首次使用备案证明。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由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安装、拆卸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编制安装和拆卸方案,确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使用和拆除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首次加节顶升的,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建筑起重机械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并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已经暂停施工的,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发生结构性质量事故的,返修后的建设工程应当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

第五章、监理、检测、监测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实行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并根据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人员。

第四十四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案、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第四十五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的具体范围和事项。监理平行检验中的检测工作,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检测比例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验收意见。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核验,并提出审核意见。未经审核的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建设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第四十六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查,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核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第四十七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将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不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者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到施工现场予以处置。

第四十九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开展检测活动,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禁止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新技术、新材料的检测项目,检测单位应当通过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测能力评估论证。

检测单位的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或者经检测行业协会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条、检测单位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或者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等多方的检测委托。

第五十一条、检测单位应当依托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应当检测的建设工程本体、结构性材料、功能性材料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实施检测,并按照检测信息管理系统设定的控制方法操作检测设备,不得人为干预检测过程。

检测单位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检测报告。

第五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确定的监测要求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对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管线、设施实施监测。

监测单位应当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按照设计单位设定的报警值及时报警。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追溯体系。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和装备。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十四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检查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的质量和安全行为,以及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五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三)发现有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或者安全事故隐患时,责令改正或者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停施工;

(四)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六条、在审批施工许可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开工前需要落实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第五十七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报送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合同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备案合同总量的十分之一。发现合同约定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及时要求合同当事人予以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八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用试样盲样检测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测。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监督检测,检测比例应当符合本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

对建设工程实体的监督检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委托对该工程实体已实施过检测的检测单位。

监督检测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不得另行收取。

第五十九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载建设活动各参与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即时向社会公布。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并在资质管理、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工程保险、表彰评优等方面对守信的建设活动各参与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给予激励,对失信的单位和人员给予惩处。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或者未明确控制风险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单独列支相关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建立专项资金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筹集专项资金一倍的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镶刻建筑铭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更换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

(二)违反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输入信息或者未进行信息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首次上岗的施工作业人员安排实习操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

(五)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委托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监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施工。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项目监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第四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定期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四十八条规定,发现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者暂停施工的,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责令监理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检测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承接业务,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二)违反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检测单位的检测人员未取得资格或者未经考核合格从事检测业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检测回避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未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检测或者人为干预检测过程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承接业务,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监测单位未编制施工监测方案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数据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承接业务;逾期不改正的,由许可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意义

1、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健全和完善

近20xx年来,随着全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网络已相应健全和完善。各对外检测机构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可和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计

量认证。部分权威和骨干检测(校准)机构还通过了国家认可委的国家实验室认可或检查机构认可。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严格管理,以资质认可、计量认证、日常动态管理以及年终考核评优等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检测机构的综合技术力量和社会诚信度。

2、检测领域向综合型多元化发展

工程质量检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在原施工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的试验室基础上,经质量监督部门不断努力,逐步发展成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领域由单一的工程材料检测,不断拓展为工程材料见证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砼结构及钢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沉降检测、建筑幕墙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等诸多领域,实现了对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检测控制。

3、检测成为质量监督的技术支撑

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的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准确、科学的分析和判断。质量监督也由原先较为落后的"一把尺子、一把榔头",发展成通过先进的设备和仪器进行多视角、多领域的质量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住宅施工质量抽检和优质工程评选中,通过现场检测手段,以实测数据为依据,准确地评判工程质量的真实水平。质量监督的手段更为灵活化、科学化、全面化。

4、检测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质量监督与质量检测联手、联网,强化了工程质量监督力度。通过质量检测不合格信息统计和速报制度,一旦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不合格混凝土试块、钢筋、焊接件等,通过计算机网络迅速传递到质监站及时处理,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现场。不少地区还推行检测数据自动登录,建立和完善计算机局域网管理,个别地区还实现了行业城域网管理。检测已成为工程质量监督的"忠诚卫士"。

5、质量检测正纳入诚信体系建设

检测工作的本质和其服务的特性,决定了检测机构必须以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和拓展业务之源。建立质量检测的诚信机制一直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重点工作。不少地区质监部门通过建立检测行业信用档案制度,制定行业诚信公约,开展行业评优,、实现行规、、道德和价值取向的互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处处守信、事事方便"的健康局面。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一、目的

规范物业公司采购流程,明确采购责任,对采购过程进行管控,确保采购的物资、服务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以保证公司利益。

二、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所需要的所有物资(如项目开办物资、工程保养、修缮、保洁、消防、保安、绿化、相关部门所需物资等)的采购活动。

三、职责

1、项目各部门:按照当月资金计划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采购计划申请,并协助行政部进行物资核对、清点入库或紧急采购结算;

2、综合事务部:采购专员负责协助公司综合部相关人员确定采购分供方、把控物资价格、协助签订合同、受理产品及服务质量的投诉等;

3、客服总监:负责审核采购计划,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物资采购申请。

四、采购物资的分类

A类: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日常耗材,单价

B类: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单价≥1000元

特殊类:大金额固定资产,单价>10000元

五、采购、入库、报销流程

1.提出采购申请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下月的物资预计用量并结合项目预算及月末库存情况,在每月25日之前以《采购申请单》的方式提出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写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如有特殊要求,须备注说明)。

2.审核采购计划

月度物资采购计划由需求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5日前提出书面采购申请,由库管员、财务人员、客服总监于28日前完成审核,每月28日提交公司综合部总裁助理或物业运营中心总经理审批,根据AB两类物资情况,审批流程如下:

A类物资:

项目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后,需仓库管理员审核,检查仓库是否有库存或者替代品,若无则同意申购,流入下一审核环节;项目财务人员根据当月资金计划,对各部门负责人上报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若在资金计划内则同意申购,若不在资金计划内则审核驳回,如遇紧急特殊情况需在资金计划外采购的,需追加预算申请,说明情况,方可通过,审核完成报客服总监,客服总监完成最后一步审核流程,流入下一审批环节;物业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转至综合事务部采购专员下单采购。

B类物资:

除履行A类物资审批流程,在物业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流向集团总裁助理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下单采购。

特殊类物资:

除履行B类物资审批流程,在集团总裁助理审批通过后流向集团总裁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下单采购。

3、供应商的选择

行政部采购人员在采购物资时要选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公司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内进行采购活动;对新型、首次购买的物资,在公司没有固定分供方的情况下,项目行政采购人员需配合公司负责采购的人员一起搜集供应商和产品的信息,协助完成新分供方的确定。

4、物资的采购

各需求部门将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提交给负责采购的人员,由其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根据项目预算内安排开支。所采购的物资有质保要求的`贵重物资应签署合同、协议并经评审。

如因特殊情况需追加计划开支或超计划开支的应由各部门提出追加预算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

行政部采购组在支付费用及采购物资前需借款时,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财务部根据相关合同、协议或计划审核后,办理借款。

5、物资入库

采购回来的物资由提出采购计划的部门负责人、库房管理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物资入库单,留下记录。

6、物资领用

物资采购入库后,库管人员负责通知各需求部门领用物资,建立物资出库领用单,并做好登记,建立物资台帐。

7、报销

经验收合格无误的物资采购入库后,采购人员以《费用报销单》的形式于每月xx日之前,向公司财务部提出报销申请,并附上经审批完成的物资采购清单、入库单及相应发票。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一、目的

为确保非库存物资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在供应、质量、服务及价格方面为公司获取最大利益以及最有效的成本节约,总裁办作为采购的主导部门特制定此采购管理政策。本政策将规范所有从公司外部采购的物品从采购到付款的全部过程。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xx公司集团总部及各城市公司

三、采购范围

实施采购的物品根据其用途及使用频率进行以下分类:

1、日常办公用品:指员工日常办公所必需的低值物品。包括(纸张、笔记本、订书钉、橡皮、涂改液、胶水/胶棒、大头针、曲别针、复写纸、口取纸、胶带、笔芯、)低值非易耗品(文件夹、文件筐、笔筒、尺子、订书器、打孔器、名片夹、计算器、剪刀、废纸篓、胶带托等)。

2、低值易耗品:硒鼓、墨盒

3、自动化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及外围配件(移动硬盘、光驱等)、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属固定资产范畴,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4、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集团取消对U盘的采购和发放,如有需要员工可自带。

四、采购政策及采购流程

5、采购归口管理:集团总裁办及各城市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物品的采购与日常管理。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物品的采购需由采购实施部门来完成,集团总裁办负责监督管理。

6、供应商:所有物品的采购应遵循“质量最佳、成本最低”的原则。采购实施部门负责对日常采购的物品供应商进行比价选择,本着长期合作的`目的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享受长期合作特价供应。

7、供应商的选择:以半年为周期,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进行质量、价格综合评价后,与其重新签约或重新选择其他供应商。

8、文具发放标准:每人每月的文具采购标准不超过20元。部门超出每月标准时,将取消超出部分文具的采购。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1:采购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采购管理制度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流程,并有效节约费用,避免资源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采购、领用流程仅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用品、设备等采购,不包含工程施工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采购。

三、办公用品采购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常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预算内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相关责任人根据库存量及月使用量,按月采购,采购时间为每月20日,遇特殊情况进行调整。请各部门有特殊需求的',须在每月20日前申请,逾期则下月采购。

第二条各部门所需预算内非常规及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向分管领导申请(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及用途),申请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若遇预算外急需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人事部进行采购。

第三条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订格式、规格,由部门经理协调行政人事部印制。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分为

1、低值易耗品

第一类:如墨盒、硒鼓、碳粉、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插座、电源线、计算器、订书机、剪刀、裁纸刀、印台、U盘等以及办公文

具类如:铅笔、橡皮、胶水、胶带、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抽杆夹、文件袋、文件夹、印油、资料盒、签字笔、笔芯、白板笔、萤光笔、修正液、订书针、尺子、长尾夹、卷笔刀、电池、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等。

第二类:生活及待客用品。如:面巾纸、纸杯、茶叶、水果、烟等。

2、耐用品

第三类: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第四类:办公设备类。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幻灯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电风扇、音响器材、电话机等。

第五条全公司常规办公用品费用每月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若因人员或业务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标,则报请总经理审批进行调整。

四、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1、第一、二类办公/生活及接待用品的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登记)→(预算内)行政人事部采购→需求部门领用→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帐

2、第三、四类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需求申请单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询价→总经理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采购→领取发放,同时建立领用台帐,记载各部门领用情况。

3、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4、使用部门和个人直接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五、费用报销

采购费用报销所有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后,由行政人事部完成费用报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临时性非常规急需的低价物品可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使用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先行采购,事后做好手续补办工作,反之是临时急需的高价物品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2、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价格较高、数量较大、品种较多的(如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至少提前5天做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3、对专业性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协助行政人事部共同采购。

4、办公用品原则上根据采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采购和保管。

5、凡属耐用品类,按部门岗位确定相应配置,如有质量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更换、维修和其他售后工作。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7、员工离职时,所在部门交接人对照员工办公用品领用台帐清收其所领办公用品。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员工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好各类办公用品。

9、办公用品报废处理。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期限到期,需要做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人将报废办公用品交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10、办公用品若被认定为人为损坏的,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11、凡属各部门员工内部共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丢失和人为损坏由部门经理负责。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了规范集团IT各项工作,提高IT系统的可靠性,提高IT总体服务水平,并使得相关工作具有持续改善性及相互协作性,特制定统一的IT规范及标准,包括建立统一的设备管理规范,统一的IT网络及安全标准,统一的系统管理及维护流程等。

CIT在与各厂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各厂的情况,统一制定了以下集团IT管理规章制度,请各公司参照执行。由于集团各地实际情况较复杂,我们本次编写的规章制度覆盖面有限,存在不当之处请各厂指正,我们将随着集团IT系统不断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集团IT的各项制度。

一、集团电脑设备管理规范

1、设备管理工作范围集团相关电脑设备均为集团资产。所有设备的维护、管理及设备规格的审核由各公司IT部门负责.各公司IT部门需设立电脑设备管理员,负责电脑设备的管理工作。对于本公司的所有电脑设备必须列管,并由会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编号,在显著位置粘贴固定资产编号标签。如有人员因为在集团内部调动工作,应首先归还原公司的所有IT资产后再向新公司申请。

2、设备采购规格为了保障集团各项系统在硬件平台上的正常运行,便于统一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总体费用。CIT将适时更新《集团电脑设备采购标准》,统一设备使用规格。各公司需按此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生产上的特殊规格设备,不在此限制内)《集团电脑设备采购标准》将适时在总部信息网站上公布更新。

3、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原则上非公司电脑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a.公司员工之个人私有电脑(非公司资产)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总经理,办事处首席)同意后,由IT部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并统一安装集团防毒和补丁升级等系统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网络。该电脑由IT统一编号记录在案,以便适时检查更新系统安全程序。

b、集团内其他友厂员工因公出差需加入当地网络,需经相关接待部门人员确认,并由IT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加入当地网络。

c、外来供应商的电脑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内部网络。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须由相关接洽部门最高主管确认后,才可接入与公司内网关键数据隔离的独立网段。

在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IT将逐步在各地实施802.1X安全认证,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外来设备未经允许的接入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各厂新购网络设备符合802.1X的标准。在各厂实施802.1x条件未成熟的情况下,可先使用电脑MAC地址绑定的办法,防止外来电脑随意接入。

4、软件许可证的管理

a、集团所有电脑安装的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b、集团常用标准软件(微软的各类软件、IBM的各类软件、SAP的各类软件、SYMANTEC及TREND的防毒系统软件、CHECKPOINT防火墙软件)许可证之采购由总部CIT根据各地的需求申请统一进行。非标准软件许可证之采购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CIT审核后由当地自行采购,并统一以集团公司“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注册。以便利于各公司灵活调配。

c、各公司由专人负责当地许可证的管理,统计当地许可证数量和使用情况。定期将信息汇总总部。

暂时不使用的许可证可提交总部由总部协调分配,防止许可证的闲置。如发现用户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需予以删除,如用户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使用该软件,请立即与总部进行联系,总部将协调集团资源,在一周内提出解决建议。

5、设备损坏与赔偿用户领用电脑设备后,需对所领用的设备资产负责。平时要爱护设备并严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若用户使用的设备发生人为损坏、设备遗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执行赔偿:

a、设备遗失

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人事部出具设备遗失证明后,经用户部门主管确认,由会计部按遗失当日为止,按照设备折旧年限计算残值,由用户本人作价赔偿。

b.设备损坏

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设备损坏,且产生维修费用,由用户所在部门承担。如因蓄意或不正规使用造成损坏,所有费用均应由用户本人承担。

6、设备报废

由各厂IT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使用现状和使用年限提出报废申请,根据相应的核决权限,提交当地会计部门和总经理核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注销手续。

设备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a、设备超过保修期,且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的50%;

b、维修后半年内超过两次以上维修的,且单次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20%的。

c、因配件停产原因,无法维修,且无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别作业需求此设备已无法满足该作业,且此设备无法升级又不能满足任何其他作业所需的。

e、使用超过五年以上的,且无法满足当前作业需求。

二、集团电脑用户使用规范

1、公司电脑的使用权限分类

为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集团内部业务的畅通运作。集团对电脑及IT资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对属公司资产之电脑使用权限作以下分类

a、权限严格管制类

为了保障系统安全,公司对一般用户的电脑权限将进行严格管控,在此权限下,用户无法自行安装任何软件或修改任何系统配置,仅能使用与工作相关之应用程序。

b、非权限严格管制类

部分用户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机权限,以便可以自行进行软件安装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可适当放宽用户对本机的权限。建议用于工作的私人笔记本电脑可以归入该类管理。

2、用户电脑使用规范

a、用户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提供的各项信息系统,并对自己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b、公司所有电脑设备仅用于与工作相关的应用。仅有权访问经过授权的相应系统。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各项使用。

c、为了保证集团网络安全,所有要访问公司或集团网络资源的电脑,必须使用自己的域用户帐户登陆集团网络域,以便进行补丁及病毒库升级等工作。每个登录名必须设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户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码长度必须6位以上,必须与前1次密码不同。IT部将利用技术手段逐步对所有系统的密码强制实行以上策略。

d、因工作需要用户可以申请访问INTERNET,公司有权对用户的上网行为作记录。IT将保留最近2个月的上网日志,以供相关部门主管查询。

e、用户使用INTERNET时,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如有上述情况发生,IT将立即停止其网络访问的权限,并知会相关部门主管。

f、集团采用LOTUSNOTES作为用户邮件客户端。用户需合理使用邮件系统,不得利用邮件系统传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同时控制邮件大小,原则上单个邮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内。

g、集团所有的信息资料包括用户本机的工作文档都属于公司所有,所有用户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传播任何机密资料。

h、用户需对个人电脑上所存储的.文件负责。个人电脑中的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团之资料库或文件系统,以保护公司资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预防个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坏、或离职人员恶意破坏等导致资料遗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笔记本电脑用户需特别加强设备的物理保护,防止因电脑失窃造成数据损失。

i、公司如果发现员工利用网络恶意散布病毒,群发垃圾邮件、窃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提交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集团网络标准规范

1、集团网络管理体系

集团网络骨干架构的规划由CIT统一进行,各地IT必须根据CIT制定的网络标准架构进行网络的配置和建设。所有网络设备均由所属单位的网络管理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或更改设备的物理联接方式。

2、集团网络拓扑结构

a、集团的网络将根据应用的重要性采用四级结构中心网络位于本集团的SAP中心(金东)、总部网络中心,所有其他单位的网络必须能够访问中心网络,以保障各项应用的正常运行。

b、集团IP地址规划

APP中国目前分配内部IP地址段172.18.0.0-172.18.255.255给总部及各厂使用,分配172.23.0.0-172.23.255.255给各地内贸及林业使用。分配172.19.0.0-172.19.255.255给各海外机构使用,地址空间由CIT管理和分配,各地均应使用属于自己的IP地址空间段,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地址空间。

c、DHCP启用为了方便集团内部出差员工的使用,各地必须在部分或全部办公区域对客户端用户启用DHCP。以避免用户重新更改网络设置之麻烦。并根据本规章之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来协助外来用户访问相应资源。

d、VLAN启用

为了提高系统安全性,防止网络风暴对系统的影响,各地IT需根据当地应用情况,在本地网络内划分VLAN。

3、各地INTERNET接入架构各地需加强INTERNET网络出入口管理,各地的INTERNET接入方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并经CIT审批后方可实施。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内部网直接连接INTERNET,必须有防火墙或代理服务器等才可连接外部网络。防火墙设备集团统一使用CHECKPOINT或CISCO系列产品。如有专线与总部连接的公司可以通过DMZ(隔离区)与集团总部相连,以保证内部网络的独立安全。

4、微软ActiveDirectory目录架构集团采用基于微软WINDOWS2003SERVER的AD(ActiveDirectory)作为集团的目录服务,集团中国区所有公司的AD根域为APP.COM.CN。AD集中控制用户登录,身份验证以及目录对象的访问控制。通过单点网络登录,管理员可以管理分散在网络各处的目录数据和组织单位,经过授权的网络用户可以访问网络任意位置的授权资源。通过基于组策略的管理则简化网络管理,提高了对于复杂网络的管理简便性。

5、邮件系统架构集团统一使用LOTUSDOMINO作为集团邮件和协作系统的标准软件,为了便于整个LOTUSDOMINO系统架构由CIT统一规划。(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3Domino服务器管理规范)集团长远规划将集中管理DOMINO系统的INTERNET出口。仅CIT总部设置集团SMTP出入口和WEBMAIL服务器。目前现已有的SMTP出口保持不变,随着网络带宽和性能的提高,逐步将各厂及内贸等单位之邮件服务器迁移至CIT总部。减少各地DOMINO服务器数量,降低运维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四、集团系统日常维护规范

1、日常维护工作范围

a、日常维护工作指对公司现有IT基础系统的运行维护,以保障用户所使用的基本系统及上层应用正常运作的基础工作,是各项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各地IT部门需安排专门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系统日常维护记录。系统管理员每天必须检查以下各项系统之运行状态,如有异常需及时处理基于WINDOWS2003的网络基础架构,包括AD服务器,DHCP,DNS,ISA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统各公司内部数据库及应用系统防病毒,补丁升级等安全支持系统所有IT负责的主机、网络设备及设备运行环境的日常检查所有系统及数据的日常备份和系统故障恢复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系统管理员必须保证公司内所有电脑都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保证病毒库及时得到更新。集团根据各厂现有情况,建议用户端采用TrendMicro或Symantec的企业级防毒解决方案。邮件系统建议统一采用Symantec的邮件防毒过滤产品。总部将及时在集团信息网站上更新最新的病毒、补丁信息及防护手段,希望各厂IT及时查看并交流经验信息。(具体病毒防护部署工作详见附件3.4)

3、病毒应急处理流程

各地应建立病毒应急处理机制,管理人员发现当地病毒爆发时,应及时把已感染的电脑断网隔离,防止扩散到其他网段和电脑,并把相关病毒信息及时告知总部,便于总部和其他厂办协同制订紧急处理措施。

4、系统补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软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地必须及时安装补丁程序以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为了加强微软操作系统补丁管理,各地均应尽快设立微软补丁升级服务器(WSUS),通过微软组策略的设置对客户端进行补丁的分发,并请IT管理员通知用户进行及时更新以保证系统的安全。

5、数据备份和恢复

各厂IT管理员需根据各类资料的重要性,相应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备份计划。要求IT管理员能够及时恢复文件服务器及邮件等重要数据。如关键应用服务器发生故障,要求IT管理员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应用,并在8小时内恢复备份数据的使用。

五、集团IT员工自律规范

1、集团信息系统中所有数据(包括用户本机数据)均属于公司所有。所有IT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数据。发现任何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立即提交人力资源部议处,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IT人员因工作关系可能接触到部分公司重要数据,未经相关人员之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相关内容。严格禁止IT人员恶意毁坏、篡改资料。一经发现以上行为立即开除,并根据其后果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IT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学习,切实做好各项相关系统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漏洞立即汇报,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4、用户之电脑数据备份等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除非经过用户同意,原则上IT维护人员不可接触用户电脑上的任何数据文件。

5、严格限制服务器上数据的存取控制权限,所有权限变更需经相关数据之拥有者(DataOwner)部门主管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6、为确认操作人员的身份,以便跟踪操作记录。所有系统管理员必须使用本人帐户登陆系统。严格限制类似ADMINISTRATOR、ROOT等级管理员帐户的使用。上述超级管理员帐户由IT主管分配给1-2名经授权的IT人员,只有在个人帐户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级管理员帐户时,需有明确记录,以利尔后核查。

7、对于文件服务器,数据库等重要系统启动审核功能,记录任何系统权限的变更及关键数据的读取情况。

8、所有IT系统日志属公司重要数据,未经IT部门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询。如有公司相关部门要求查询,需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并由申请部门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记录在案,方可提供查询,如有业务部门需复制这些查询数据还需公司最高主管书面同意。

9、对于用户要求的密码初始化等涉及用户资料安全的操作,需有书面申请并在确认用户身份后执行。严禁直接响应用户电话申请进行操作,以防非技术因素的身份欺骗现象的发生。

10、在用户电脑维护中,禁止IT维护人员查阅、复制、修改和删除任何用户数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用户数据的复制备份等操作,必须经用户签字同意后,在用户监督配合下进行。

11、用户服务中,在完成用户初始化设置后,需首先指导用户修改初始密码后再让用户使用。并指导用户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护重要数据(如文件服务器的使用、本机文件的存放,需归档备份的数据)。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特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设置及职能

1、决策委员会

决策委员会承担了公司新项目是否开展的最终决策权,委员会共设7人,由总经理任委员会主席,其他六位成员分别为运营部总监,市场部总监,财务部总监,人力行政部总监,市场策划部总监,小记者负责人。委员会表决采取多数决形式,由参与会议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执行相关项目,但总经理享有一票否决权。

2、项目组

负责项目的立项报告、资金预算、项目流程、风险分析等系列材料的制作、管理及审批。项目组设项目经理,项目成员根据需要,提请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人事统一调度。

二、新设项目程序

1、项目发起

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可发起新项目,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提交至总经理处,总经理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召集决策委员会进行表决。

2、项目立项

由决策委员会确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立项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立项报告书》的起草,立项报告书应包括项目内容,可行性分析,项目预算,项目营利性分析等,报告书提交至决策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经理负责向委员会进行立项汇报。

3、项目启动

3—1项目章程:

公司每个项目都需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章程,需要包括项目描述,项目组职责,包括组长职责与组员职责,以及相应的处罚奖励权。通过项目章程指导和约束管理整个项目的运作。由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项目管理章程,发送给决策委员会成员。

3—2项目启动会议:

每个项目在启动时,均需要举行项目启动会议,由项目组长组织召开,总经理列席参加或派人参加。

会议议程包括:项目介绍、发起人对项目的描述、项目需求和背景、项目目标或者目的、项目范围、角色和职责、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问题及下发相关资料。

3—3WBS(工作分解结构)工作表:

通过WBS工作表,明确项目中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工作项目之间的结构关系。并以此作为项目整体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项目经理牵头完成WBS工作表后,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及项目组全体成员。

3—4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的主要依据应按照WBS工作表进行制定,初步预算还应包括其他的费用投入,包括项目的整体投入部分。项目预算作为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支出的重要参照标准。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预算,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3—5项目启动总结报告:

项目启动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完成项目启动总结报告,对项目的范围、预算和项目工作分解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项目启动总结报告由项目经理负责完成,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及项目组全体成员。

4、项目计划

4—1项目计划书:

公司所有项目,必须以甘特图的形式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中重点体现项目任务的时间进度,资源情况及项目里程碑。将整个项目按进度进行分解,并对计划执行情况形成控制。项目计划书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4—2项目组培训计划:

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项目实施过程的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4—3项目风险管理:

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通过风险分析和管理制定出项目实施策略,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更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在项目计划阶段需要对各种风险做充分分析。由项目经理负责牵头进行风险管理分析,并将风险管理表发送给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5、项目执行和控制:

5—1项目过程报告:

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定期提报过程报告,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每周六下班前提报本周的项目过程报告,项目过程报告的接收方为决策委员会。

5—2任务时间报告:

项目计划中对分解任务都规定了完成时间,负责任务的资源(责任人)必须在到期后24小时内,对负责任务进行报告,发送给决策委员会。

5—3项目变更管理:

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提报,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整体调整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变更管理申请,由发起人提报项目经理、决策委员会。

5—4项目里程碑管理:

项目里程碑直接触发项目例会,由项目经理负责在里程碑点组织项目例会,对项目进展进行讨论分析,查找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总结前期工作,计划下一步项目内容。

6项目完成

项目结束报告: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牵头完成项目结束报告,对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发送给总经理、总经理秘书、保证执行部经理和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

三、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WBS工作表

项目概述:

主要任务

层次一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的完成时限

总时限:

主要任务

层次一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的完成时限

总时限:

主要任务

层次一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

层次二子任务的完成时限

总时限: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环境、动态的市场、更激烈且高水平的竞争,使项目管理已成为企业维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之一。面对这样一个大环境,我公司为了更好的与国际市场接轨,且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开发出科技含量更高的产品,特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评审委员会

1.成员

殷本礼、吕新建、王拥军、李其、谢志刚、李海

2.职责

(1)项目的选择

(2)立项

(3)组建项目部并确定人员(包含采购及测试人员)

(4)项目总进程的监控

(5)项目的最终审核

3.权利

(1)项目经理的任命

(2)项目监理的任命

4.义务

(1)为项目部协调各种关系

(2)为项目部提供各种支持和保障

(3)为项目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二、项目来源

1.公司业务合同

2.公司客户需求

3.市场需求

三、项目经理

1.任期

项目经理的`任期从接管该项目任务起,到项目全部完成交付,并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和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完毕时止。任期期满后回原部门岗位。

2.职责

(1)在项目评审委员会的管理下,对所指定项目实行全面领导,全权负责。

(2)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需求性、可行性、发展性和经济性)

(3)提交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4)完成公司相应项目的合同要求或内部产品研发立项要求

(5)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全面组织、管理,并负全责。

(6)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利用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调动项目内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保存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8)组织编制项目文件、项目小结,并接受审核。

3.权利

(1)项目的经营决策和设计指挥权。

(2)项目管理有对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建议权,在部门内部有对人员工作的分配和调整权。

(3)有权建立项目部内部的各种岗位经济责任制,在规定范围内,有奖金分配的自主权及项目内员工的奖惩权。

(4)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任命,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5)有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权。

4.义务

(1)根据项目需要,合理使用员工、资金、材料物资,并负责控制、指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处理内外关系,协调有关工作。

(2)加强经济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并提供项目会计资料。

(3)积极配合项目监理的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或提前完成。

四、项目监理

1.任期

项目监理的任期从该项目正式立项起,到项目全部完成交付,并协同项目经理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和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完毕时止。任期期满后回原部门岗位。

2.职责

(1)根据项目合同的目标、业务需求和质量标准,对项目部提出的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活动以及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和实施部署等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审核、监督和控制,以保证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质完成,以保护公司的利益,降低项目的风险。

(2)对项目的实施过程不断监督,对项目集成调试阶段进行重点控制和监督

(3)对项目进行风险预测

(4)为优化项目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和项目经理交流沟通,并找出问题,同时找出解决项目问题的方法。

(6)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3.权利

(1)检查项目进度与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当项目进度滞后于计划时,有权要求项目经理或提请项目评审委员会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2)监控项目费用,核实项目进度报表和项目费用清单,对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有权提出异议。

(3)有权查阅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主持或参加本项目的有关业务会议。

(4)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评审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

4.义务

(1)全力配合项目部的一切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或提前完成。

(2)负责与合同中的各部门沟通。

(3)对该项目提供各种支持。

(4)协助项目部采购该项目所需的物资。

五、项目进程中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流程

1.项目部成员每周向项目经理做工作汇报。

2.项目经理要定期(一周)以书面形式通告项目监理,其中包括:

(1)项目进展情况

(2)需要解决的问题

(3)解决问题的方案

3.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每周向项目评审委员会做工作汇报。

4.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不定期的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评审委员会做项目实施进度汇报。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保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顺利实施,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社会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和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是市财政为加强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和建设,按照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安排的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

第三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科普项目建设的引导推动和科普业务活动费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奖励。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围绕未成年人“学科学、爱科学”的各类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各类青少年科技场馆(室)建设引导、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建设和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等。

(二)城镇劳动人口科普:主要指围绕街道、社区科普创建引导、科教进社区(军营、企业、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能培训、基层科协与市级学会干部及科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动。

(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主要指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在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科技素质培训和科普教育等活动。

(四)农民科普:主要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兴农富民,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宣传科学思想,抵制封建迷信。引导和鼓励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一站一员一栏”等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专家库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技三下乡”活动。

(五)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的具有创新特点的各项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普研讨、科普论坛、科技推广等活动。

(六)重大科普宣传活动: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国科协组织的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专项活动。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选题优秀的科普作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

(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小型科普场馆建设的引导资金投入;科普画廊和科普网站的建设,大型科普设施建设方案的调研活动;科普设施的维护管理。

(九)大众传媒的利用:主要指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辟科普专栏和专版;租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幕进行科普宣传的项目。

(十)围绕全市科普工作目标,由各区承办的对全市产生直接影响和有示范作用的活动,以及由各区作为投资主体且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一)优秀活动项目的评比:鼓励各项科普活动在形式、内容、效果上不断创新,对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

(十二)经市财政局、市科协批准的其它科普项目支出。

第三章项目审定及预算审批

第四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

第五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由市科协根据全市科普发展计划及省、市当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安排意见,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重点科普项目计划,纳入市科协年度部门预算。

第六条市科协根据部门预算提出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安排计划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市级年度科普专项经费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额。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项目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市科协将组织力量对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进行监督评估。年终市科协将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按绩效考核的要求书面报市财政局。

第十条科普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动项目计划的,由市科协报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调整或变动。

第十一条市级科普项目实行项目经费责任制度,预算确定的项目须签订《苏州市财政拨款项目责任书》后,按责任书规定的金额、用途和进度拨款。需要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发生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市财政局将停止拨款、收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各市(县)、区可参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落实好科普专项经费。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苏州市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是规范项目部全体员工基本行为的准则,是对员工队伍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项目综合效益,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施工生产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定;要求项目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部门根据工作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员工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岗位分工负责制,根据岗位和指定分管的任务开展工作。

2、全体员工要积极主动、高效率、高质量、尽职尽责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3、服从管理,自觉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4、必须围绕施工生产开展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严格遵守项目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以及着装要求。

6、自觉维护企业声誉,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7、要养成工程相关信息保密的意识,对外不乱说乱讲,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立即开除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日常生活制度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办私事。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2、所有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搞好个人及办公住宿区域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与整齐。

3、爱护公共财物和室内外设施。项目部配给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办公用品,分类登记造册,并由责任人签字后使用保管,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

4、休息时间内,特别是晚上不得单独外出;休息时间娱乐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不得影响自己第二天的工作。

5、爱护项目部的公共设施,自觉节约每一度电、一滴水、一分钱,从小事做起。

6、搞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7、对外交往要注意分寸,注意影响,考虑后果,禁止不文明的行为发生。

8、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额现金、贵重物品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三、职工考勤、请休假制度

1、项目部执行考勤制度,考勤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工程部汇总,每月公布一次,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2、项目部人员休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项目管理人员请假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请假须经工程部经理审批。

3、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时,需向项目经理说明情况,待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4、工作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开岗位出差、休假或学习。

5、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休假期间,因项目工作需要中断休假时,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返回项目部上班,不得借故推脱。

6、项目部人员休假回到项目上要第一时间向考勤员、项目经理报道。

四、会议制度

1、项目部生产、工作例会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管理人员、各专业施工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参加,主要研究部署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分析、队伍管理以及项目部重大措施、规章制度的出台和重要决策的制定等。

2、每月召开一次项目部工程总结会,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管理人员、各专业施工队队长参加。主要进行阶段工作总结,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问题,安排部署工程施工任务及其他需要会上解决的重大事项。

3、所有召开的会议必须有人员签到表,会议记录表,会上形成的决议及答复会后及时下发正式文件并报工程部备案。

五、食堂管理制度

(一)搞好生活服务

1、按时开饭,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精打细算,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对上下工地和出差归来较晚的同志,要保证能吃上热菜热饭。

3、想方设法调剂伙食,每周要制定主要食谱。在规定开支的范围内,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尽力做到主副食品种类丰富、菜肴色美味香。

4、坚持节约原则,避免浪费。

(二)搞好卫生管理

1、炊事人员定期体检,并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严把食品采购关,防止有毒、受污染、霉烂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堂。

2、炊事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二要”、“四勤”、“七不准”。即:工作时要穿着工作衣帽,工作前要彻底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和吐痰,不准用炊事容器洗手,不准在操作时挖鼻掏耳,不准在工作中戴戒指,不准指甲抹指甲油,不准用抹布和工作服擦汗和擦手。

3、搞好食堂内环境卫生,做到无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严格食品的保管和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储藏、洗切,确保安全、无害,严防污染,避免食物中毒。

4、厨房、食堂设置流水洗刷设备,餐具、炊具、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洗净,保持清洁。

5、食堂用水必须采用干净水源,确保饮水安全。

(三)伙食账目管理

1、建立物品入出库点验制度。对采购物品的票据,要由保管员验收签字。

2、严格按生活标准进行菜品采购,购买的菜品单价必须每周在项目公开栏上公开一次,接受职工监督。

3、改善伙食采购需经过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六、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法》等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使用要坚持以对外接待和施工生产为中心,重点保证对外接待用车和施工现场管理用车。

3、驾驶员在车辆出行完成后每次都要填写行车记录。

4、驾驶员出车时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并说明出车原因,由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出车。

5、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6、车辆使用原则上不出私车,不在外过夜,不对外借车。

7、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做到日常保养和定期维修保养相结合,确保车辆技术状况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和车容车况良好。

8、严格控制配件和维修费用的开支。车辆维修及日常维护须到指定地点维修,并按有关规定手续办理。

七、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后,收料员要根据随货清单核查材料相关信息与到场材料是否相符。

2、收料员要认真负责,确保进场材料合格清洁无破损,涉及到技术方面断定的由技术负责人协同。

3、材料存放要做到安全稳妥,避免前期人为因素造成材料的丢损盗。

4、材料发放要有记录,领用人签字确认,每日下班要有追踪确认。

八、安保管理制度

1、项目上设立门岗,安排专人负责。出入人员及车辆必须登记记录,建立出入台账。

2、确立巡检制度,重点区域着重检查。

3、项目上工人外出需告知施工队长,管理人员外出告知项目经理,做到外出报备。

4、项目上严格遵循项目经理负责制,除非发生重大隐患外,严禁越级汇报。

九、奖惩管理制度

(一)对违反下列规定的责任人予以罚款

1、职工上班迟到、早退、中途不请假外出每次罚款 50元。

2、卫生值班不打扫清洁的,对值班人员每次罚款50元。

3、不服从工作安排又无正当理由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暂停工作,另行处理。

4、项目部人员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的,对参与人员每人罚款300-1000元,对参与人员所在的工程队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的,由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每脱岗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与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文件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晚上无故夜不归宿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奖励措施

1、对工作踏实,工作突出的,在项目部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表现特别突出的,项目部除给予每次1000元奖励外,还推荐为公司表彰对象。

2、对完成生产任务有突出贡献的,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给单位带来显著效益的,可一次性给与20xx元的奖励。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资料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光、地点、设备、资料、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光、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职责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规范企业的新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工作,加强企业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使公司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约束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二条职责

公司研发项目实行统一归口、分级分类管理体制。

一、技术研发部作为管理公司科技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科技进步与工作的管理。主要管理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发展目标;组织提出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与之下相应配套实施办法。

2.组织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及费用预算编制,组织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考核、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政府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管理。

3.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科技统计及科技档案管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申报与管理,组织公司科技活动绩效评价与考核,组织各类科研奖励评审,提出奖励意见。

4.负责组织重大技术引进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估。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规范课题的研究管理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增强教育科研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使课题研究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如期达成研究任务与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理论和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本课题研究实验。

二、创新要求

通过课堂的教学,激起学生的兴趣,鼓励学生关注计算,鼓励教师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学设计,并进行有的放矢地改进,使之能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从而达到双赢。

三、具体制度

1.学习、研究制度。

①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研究。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端正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在各种教科研活动中,促进课题研究目标的全面落实。

②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教学指导、听课、评课、说课等一系列的活动

③课题组成员要严格执行课题研究方案,准时参加每次课题组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每学期上好一节课题研讨课,并作好每节研讨课的记录和评析。

④课题组和个人的学习、研究活动均应有记录。

2.课题档案制度。

课题组要加强过程管理,做好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建立课题组档案及资源库。要及时将课题组各个成员的材料整理分类归档,具体档案资料如下:

①计划性资料。包括申报表、上级立题批文、课题实施方案和个人每学期工作活动计划。

②基础性资料。包括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课题组教师的基本情况。

③过程性资料。包括课题研究中典型课题的教学设计(教案)、课后评价记录和课外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教师研究的随笔和课题研究大事记以及课题调查问卷报告等。

④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和学校网站课题研究专题等有关课题研究的相关资料。

⑤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和群体变化资料;教师研究成果反映:获奖论文、证书、出版的论著等;学生活动成果反映:学生获奖证明材料、发表的作品、成绩对比结果等。

⑥总结性资料。包括学年、学期专题研究总结、论文、报告、札记等课题资料。

⑦资料由课题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要求在形成、积累、归纳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注意建立课题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3.成果汇报制度。

①课题组成员每人在结题阶段至少上一节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学观摩展示课,通过研讨课、示范课等方式带动课题研究的深入,提升课题研究的水平,形成整合课教学模式。

②课题组成员每人至少撰写一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

4.课题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课题组向学校教科研室报告阶段课题实施进展情况,上交课题实施的`阶段性总结等材料。

5.课题组研究指导顾问:

贶宝锐朱艳

6.课题组成员及其分工

李志军,全面负责课题的申报立项,研究方案、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研究报告的撰写并指导、调整、协调课题组人员的研究过程。

刘玲丽,指导课题研究,协调各部门工作,整合资源并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和结题筹备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王慧,负责进行计算教学研究工作,分配各教研组的计算教学研究方案和计划,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各种信息反馈,汇总每次活动的结果,发表相关论文。

方方,负责建立课件资源库,制作精美PPT课件,积累资料,积极推广。组织成员进行网络校本教研。

王晓洁,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撰写以及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分析每次活动的数据,发表相关论文。

王超男,负责摄像、摄影,并定期撰写课题体验,进行信息反馈。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我校教育科研工作,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培养一批研究型、学者型教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选题:

1、在科研课题立项之前,要了解所选内容时代性、方向性,了解所选内容的研究动态、研究成果,避免低层次的重复研究,对所选择课题的研究意义,要有充分认识。

2、研究目标清楚、内容具体、步骤明确,研究方法和途径切实可行,研究的成果在预定的时期内有把握完成。

3、课题研究人员要有科研意识、成果意识、教育情报意识,要有不辞辛苦,执着追求的精神,课题组要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措施。

二、课题组人员:

1、课题组长: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组长,是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是课题设计、方案实施、协调研究力量的主要策划者,是课题的主研人员。

2、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分为首席研究员(主研员)、参与研究员(参研员)。首席研究员是研究的骨干,应承担主要研究工作,应解决研究的重难点,应在理论上和操作上有创新。

三、课题的申请:

1、课题申请人填写好课题申请书,写好研究方案,送学校教研室申报立项。

2、教研室通过初审后,组织课题的论证小组对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课题申请人根据论证小组的意见,对研究方案进行修改。论证小组填写论证报告。

3、经学校教研室和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申报课题即被正式列项,可以开题进行研究。

四、课题的实施: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自身的管理工作是完成课题的主要保证。课题组长要加强管理工作,主要管理工作如下:

1、研究计划的具体落实:

将研究方案中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定出每个阶段的分步目标,对所有完成的任务进行分工,落实到人。

2、收集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①研究人员要做好研究的纪录,要及时纪录研究过程中心得体会,经验教训、方法效果、典型个例,做好会议的纪录,收集好调查测试、过程评价的各类数据和材料。写出研究过程的大事记。

②收集、整理、保存在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图片资料、声像资料、电教软件和研究小结,阶段总结、经验文章、研究论文、著作等。

③收集好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有关研究内容的论文和研究过程中获奖的证书、作品。

④收集好立项申请书,论证报告、研究方案(包括修改后的方案)各种审批手续、阶段成果,结题申报、解题的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检测报告、结题的评价记录、评委的鉴定意见等。

⑤收集好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及效果的反馈意见。

以上资料,经整理后进入课题研究档案。档案管理将作为科研工作评奖的重要条件。

3、课题小组要定期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研究进展情况。课题组长要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节研究方向,处理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4、课题组要及时地向科研管理部门上报研究小结,阶段研究报告、论文。上报阶段研究的作品,现代教育技术软件、图片资料和其他文字资料。

5、课题组要组织研究人员定期学习科研理论和方法,进一步认识自己研究的目的、任务和操作要点。有条件时可外出学习或请专家来指导。研究人员要注意收集与本研究有关的各种资料,善于吸收他人的研究思路、研究经验、研究成果,努力提高自身的研究水平和能力。

6、在实施过程中,方案有重大变动应及时通知教研室。

五、课题的评审:

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组长提出结题申请报告,由学校教研室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做出书面鉴定意见。

提出结题申请,应报送以下材料:

1、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检测报告;

2、论文、著作、资料汇编、电教软件、获奖作品与著作;

3、研究方案(及修改方案)、论证报告、阶段总结报告、阶段结果。

4、对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价值的'自我分析。

六、课题的奖励:

学校对已结题的科研课题,根据应用和推广的实际情况,进行等级评奖。学校对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人员,实行过程奖、结题奖和成果奖等形式的奖励,以鼓励研究人员。

七、课题成果的认定:

参加科研课题研究人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本人的教学档案,做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进或破格提升的重要依据。

八、课题的常规管理:

1、负责课题的申报、初审、论证等立项工作 。

2、负责课题的结题评审工作。

3、负责课题实施的过程管理工作:

①检查和督促各课题组认真执行方案的情况。

②指导课题研究工作。

③加强课题的中期评估。

④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课题的研究工作的开展。

⑤做好各课题的档案管理工作。

九、以上八条是针对校级课题。国家、省、市 、区的各级管理课题,可参照执行。

十、本办法未尽事项由教研室负责补充解释。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工程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交付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管理、维修、使用的依据,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工程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xx》,结合本行业特点、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资料员工作及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1.实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施工现场。

2.资料员管理制度

2.1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2资料员应对资料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对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全力配合资料检查工作。集团每月月检、不定期巡检对各在施项目工程资料检查时,各工程资料员必须到场,每月月检集团部门都会提前通知各工程检查时间,资料员迟到半小时或未到场接受资料检查,第二天将资料报到集团相关部门备查,如同一工程同一资料员连续发生上述情况第二次进行警告,第三次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xx元。

2.3 资料员采取优胜劣汰方法,技术质量部对天保集团在建工程资料员建立台账,每名资料员全年工作表现都会记录在册,对各方面表现较差资料员,集团有权禁止此人担任天保集团工程资料员。

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1 为了统一和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资料软件使用应选择工程所在省建筑资料管理规程软件,所做资料表格形式、报验方式、装订形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3.2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应以审批文件、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3.3 资料表格为打印形式。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若手工书写必须用黑色或碳素墨水。

3.4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分承包单位应各自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并移交总承包单位不少于三套。

3.5 应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和地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整理规范进行资料分类装订。

3.6 工程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及时收集、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性。

3.7 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衔接,也便于集团公司、上级各领导部门对资料检查和对资料员督导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资料室、档案柜等办公设施,资料必须放置施工现场,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汇总、整理、整改、协调、归档工作,做好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准备,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3.8 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整理一套完整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天保集团技术质量部。

3.9 省优质工程应留存影像资料,照片、影像应清晰,能体现工程施工位置、施工质量、工程特点。

4.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要求

4.1做到每道工序报验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禁止出现资料后补、弄虚作假、资料填写不真实与图纸设计不符等情况。

4.2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总工审批;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交底;方案一经审批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并交底到施工人员,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代签代批方案。按规定应需监理单位审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遵照执行。施工方案必须工程开工前15日内上报审核、审批。

4.3 严格按设计要求使用材料,严格按见证取样制度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生产,及时收集整理试验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规范,内容正确。

1、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对外发文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发,做好收发文记录,接收人签字。

2)文件包括公司外发文件、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两部分。

3)外发文件的具体要求

公司外发文件在发放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办公司室统一标识发放文件编号。

4)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在收发、传阅记录上签字,注明原件存放处。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公司的发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部的发文,由项目部接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公司。

(4)项目发放施工队的文件规定:

发放施工队的文件、通知(不含技术交底),均在项目备案,同时由发放责任人保存原件和发放记录。

2、竣工资料

1)项目经理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它应交资料。

3)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3、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爱护公司资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观念。

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备或复印资料,转借他人使用酌情给予处罚。

3)归档的公司文件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外借;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1.0目的

确保现场所使用的文件和资料都是现行有效的,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所形成的文件和资料。

3.0职责

3.1行政部是文件和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部门(管理处)负责本部门(管理处)所使用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0工作程序

4.1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4.1.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质量记录)

4.1.2外来文件(国家有关物业管理行业的法规、条例、通知、来往单位文件等)

4.1.3其它资料(业主档案资料、书刊、声像类、专业性资料等)

4.2文件和资料的编号按《文件和资料的编号规则》执行。

4.3文件和资料的受控状态

4.3.1质量手册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受控文件和资料在第一页加盖'受控文件'印章,注明受控号,非受控文件一般只进行编号。

4.3.2质量体系文件均为受控文件,加盖'受控文件'印章。

4.3.3质量记录除原版文件应加盖受控章留存外,其它现场使用的可不盖受控章。

4.4文件和资料的编写、审批质量体系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或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审批;作业文件由主管领导组织改编、编写,管理者代表或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审批。

4.5文件和资料的发布

4.5.1受控文件发放由行政部确定分发部门和数量,领用人在《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上签名,领取注有受控号和加盖'受控文件'印章的文件和资料。

4.5.2使用部门受控文件如有丢失,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和理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重新发放,注明丢失的原因;破损的以旧换新。

4.6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4.6.1文件和资料更改时,由提出部门人员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审核批准由原审批人进行,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文件资料的'更改,增删在《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编号与摘要登记表》中要有记载汇总。

4.6.2文件和资料更改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实施,资料管理员按《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的名单,到领用了需改文件的人员处更改。手写更改文件和资料在更改处签上更改人姓名、日期及更改状态方才有效;若发放换页、换版后的新文件,应同时收回作废的旧文件和资料,并留下记录。

4.7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4.7.1文件和资料经编、审、批签名后,原件交管理者代表归档,列入《质量文件清单》受控。

4.7.2各部门保管的文件和资料要求建立《质量文件清单》受控。

4.7.3借阅文件和资料(原件一律不能外借)时,登记在《借阅登记簿》上,按规定的时间归还。

4.7.4其它文件资料的管理参见《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4.8文件和资料的换版与作废

4.8.1文件和资料每版更改不超过五次,修改次数号用'正'字的笔划数表示,'一'表示第一次更改,'t'表示二次更改……'正'表示第五次更改,若1次更改内容较多也可换版。版本号用a、b、c……表示,a表示第1版,以此类推。

4.8.2作废的文件和资料由行政部按《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及时收回并记录,立即盖上'作废'印章,统一销毁。为积累知识或涉及法律需要的作废文件和资料,在第一页上盖上'保留资料'印章方可留用。

5.0支持性文件

5.1 《文件和资料的编号规则》

5.2 《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6.0相关记录

6.1《文件和资料领用签收表》

6.2《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

6.3《质量文件清单》

6.4《借阅登记簿》

6.5《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单编号与摘要登记表》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的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评估及验收、项目研究成果管理细则。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三条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波斯猴研究人员、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筛选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

《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可行性分析宝宝、项目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每阶段研发成本预算和使用进度、风险性分析及控制、文件管理以及项目终止条件等。

第四条《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提交到本公式品牌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理最总签字审定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实施

第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备案、由其担任项目经营的监控只能,分别从人、财、物、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与监控,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小组,明确职责要求,任务及奖罚细则(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并告知项目组成员相应的实施计划书内容,统一协调项目开展及实施工作。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对这个项目负责,须召开项目启动会议与项目组成员讨论确定工作计划。无特殊情况前提下,工作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半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三种。

第八条博士手研究人员须在述职或例会上,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研发动态、项目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计划进行陈述和汇报。

第九条除公司常规考核外,本站与合作流动站每半年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进入博士后人员档案并与奖金挂钩。进站满一年时,流动站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及内容参见《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第十条科研项目一旦开始经营,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却因客观原因须退出者,必须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及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退出。

第四章项目可研条件及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本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高于国家规定一般标准的科研项目研发经费。研发经费由财务部单项例支,博士后研究人员负责费用计划和支付,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负责预算、开支和报销的审批。

第十二条本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项目研发工作必须的办公、设备、实验等条件。因研发工作需要使用流动站仪器设备的费用、应支付给专家的指导费用及应付给流动站的管理费用等,按本站与合作流动站订立的协议处理。第十三条国家各级行政部门对本站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各种形式资助经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并全面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进度汇报、工作总结、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项目评估及验收

第十四条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分为阶段性验收和总体验收。阶段性验收及评估考核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了每阶段的目标;总体验收即在项目完成后,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学小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及经费使用决算表等有关资料,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组织专家针对相聚取得的成果及其学术论文等进行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性意见。

第十五条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评估和验收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人员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实施奖励和惩罚。

第六章项目研究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按照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确定归属,一般在进站前由各方签订协议。本站的原则是:

1、博士后研究热源在本站完成的研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本站所有;2、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出资完成的科研成果,或流动站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由双方事先协议归属和分享办法;3、博士后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阶段性研发成果进站,由本站同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先协议归属和分享办法;

4、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应有的奖励;

5、博士后研究人员以论文形式发表在本站的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小组的同意,作者的单位书名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6、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参加学术会议、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交流(发布)研究成果,必须执行公司关于保密、宣传等制度规定。

第十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和出站后,违规泄露、转移、转让研发成果,本站保留追索成果归属、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XXX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1月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部的建设,规范研发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进程,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企业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提出的任务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立项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等级: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难度大,开发创新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

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技术人员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立项报告或实施方案。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畅通。

2、研发经费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折旧、研发领料、差旅费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4、为鼓励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项目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改进产品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核审、批准后才能进行样式。

2、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

3、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移交生产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4、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范、产品流程图以

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与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

(2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

(3)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3、项目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

第八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评审验收条件的,由研发部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评审。

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由本公司研发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科研项目顺利开展,使公司科研项目工作有章可循,按照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策划管理;项目合同计划管理;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设计、试制管理;项目试验、测试管理;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质量与可靠性管理;项目标准化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军品项目的预先研究、立项、研制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 项目策划管理

第四条 在公司产品规划指导及科研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取适合公司研制、生产的军品科研项目。

第五条 科研部门应加强与上级机关、部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公司宣传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对外进行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誉,为项目的争取、研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条 科研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新技术、新工艺,积累各种数据资料,掌握发展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的长远规划,对科研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根据科研的需要,不断壮大科研队伍,提升公司的科研能力;财务部门要多方积极筹措资金;生产、设备、质量、供应等部门及生产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根据获取的项目信息,科研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进行摸底试验,初步确定战技指标、总体技术方案及研制经费、研制周期、技术保障等,编写项目立项报告(申请),经公司评审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科研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按照程序,与相关单位签订研制合同(或协议)。

第八条 项目论证阶段可由科研部门指定相应资质人员牵头进行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工作,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正式研制合同(或协议)签订后,公司按要求成立“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正式研制的.大型项目或者重要项目(项目不是很大,但具有极其重要的军事意义或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项目),设立 “三师系统”,根据复杂程度,还可以设立分系统主任设计师。比较小的可以只设立项目负责人。各级设计师应当由思想作风端正,水平高、事业心强、专业知识和设计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技术人员担任。“三师系统”的职责、义务和权利,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执行。“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采用竞聘和领导确认相结合的方法在具有相应资质人员中产生。三师系统或项目负责人产生后,科研部门与公司签订研制开发协议,协议包括任务来源、合作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研制计划、研制进度、研制费用、奖惩等内容,完成签署手续报公司备案。

第三章 项目合同、计划管理

第十条 项目合同签订前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后,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签订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科研项目协议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进度制订相应的研制计划(包括计划网络图),并认真组织实施。研制计划应与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要求相一致。

第十一条 项目合同和计划经审批后,在科研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当合同和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项目负责人按程序逐级申报,经同意后,进行相应的更改,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科研部门应根据项目研制协议及项目实施情况制订年度项目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度的项目工作计划在当年底或下年初应进行相应总结,并对项目进行考核。公司按照研制协议,按节点、分阶段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作为奖惩依据。

第四章 项目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费用的范围包括产品试制的材料费、加工(外协)费、试验费、测试费、用车费、商务活动费、电话费、差旅费等。

第十四条 根据项目合同(协议)、项目本身情况,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做好项目研制经费的预算工作,并列入研制计划,在科研过程中加以控制。

第十五条 项目研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掌握项目研制全过程的经费开支情况,同时要从设计与制造过程、试验方案、测试手段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合理安排,在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经费,降低开支,尽量避免不必要费用发生。项目科研过程发生的每项费用在公司内部转帐支票上详细注明,以利于核算考核。

第十六条 军品科研部门对项目的研制经费实行严格控制,对所有项目费用开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严格考核项目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对于项目组采取有效手段节约研制经费,公司依据情况酌情进行奖励;反之,对于在研制过程中对研制经费控制不严,铺张浪费,从而出现经费严重超支的现象,将对其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发生的各种费用自行承担,不予报销。已经报销后经查出的非法费用支出,依次从项目奖金、项目补贴、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项目研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部门按合同和研制计划规定的研制进度和资金需求量保证资金供应。

第十八条 科研过程中如果需要追加研制经费,项目负责人应书面申请,经军品科研部门审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公司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同时对研制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项目设计、试制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合同和研制协议要求,军品科研部门组织进行产品设计、试制、试验、各阶段评审、技术鉴定、设计定型等工作,各阶段完成时间、进度要保证合同和协议的要求。

第二十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和研制计划安排的进度,合理安排,统筹规划,按照公司相关程序文件、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开发设计,分级、按阶段进行设计评审,设计评审未通过不得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对设计评审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落实到位。

第二十一条 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对研制计划进行调整,并履行审批手续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研制过程中样机的试制工作参照《新产品试制控制程序》及相关标准进行,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试制工艺技术文件,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试制过程中军品科研部门要严格技术状态控制,进行分级、分阶段的工艺评审、产品质量评审。质量、生产、劳人、供应、财务、生产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样机的试制工作。

第二十四条 试制过程中逐步完善工艺技术文件,确定主要协作单位、合格供方,确定人员、设备、工装、量具及检测、试验设施等,财务部门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第六章 项目试验、测试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试验大纲,明确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使用测试仪器、数据处理、判定准则等,并在试验中执行。如果公司无法进行试验,应说明进行试验的地点,由公司进行协调。试验结束后,要及时编写试验报告,明确试验结论。具体控制按照《试验控制程序》执行。

第二十六条 测试部门按照试验大纲中试验方法、使用仪器等要求,准备试验测试器材,必要时编写试验操作规范。试验测试工作严格按照试验大纲进行,测试部门应及时填写试验测试原始数据,按要求进行传递、保存。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试验测试设备、测试场地。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制项目情况,提出测试仪器、场地需求申请,经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或进行协调,确保试验按时进行。测试仪器应经鉴定合格,测试人员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第七章 项目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技术资料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科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科研过程形成的技术质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二十九条 项目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计计算书、试验文件、更改情况、工艺、质量记录等都属于归档范围。包括合同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三十条 在产品设计、试制、试验、评审等研制过程中,每项任务的确定、更改、中断、撤销或完成,都应形成文字凭证,明确记录内容、格式等。从研制任务下达之日起,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积累原始性、依据性、中间性或成果性的科技文件资料,按期或按节点、分阶段将科研技术质量资料归档。归档的技术质量资料应经三级审批和会签,手续齐全,归档时应与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办理接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任何人不允许私自保存、带走、伪造、涂改或随意销毁应该归档的技术质量资料。军品科研部门对项目归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项目完成的一项考核指标,根据项目资料归档情况,按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科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奖惩。

第八章 项目质量与可靠性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和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项目研制与开发要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有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进行。质量师系统参与项目研制全过程,对研制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质量师系统在行政指挥系统的领导下协助设计师系统做好项目研制的质量管理工作。参与编制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试验大纲、会签重要技术质量文件,监督研制过程相关标准、规章制度、条例等执行情况,参与研制过程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监督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三十四条 行政总指挥对研制型号的可靠性与维修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对研制型号的可靠性与维修性技术负责。研制项目组成立时,应同时成立可靠性工程师系统。可靠性工程师系统可单独设立,也可由质量师或设计师兼任,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可靠性设计师系统可以是一组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可靠性工程师负责可靠性与维修性总体设计和技术支援工作,并在相应技术文件中进行会签。

第三十五条 可靠性工程师会同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和协议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制《可靠性保证大纲》,根据项目情况《可靠性保证大纲》可单独存在,也可作为《质量保证大纲》的一部分。在项目科研过程中,项目组要贯彻《可靠性保证大纲》中关于可靠性与维修性要求,可靠性工程师在项目研制过程中,要注意搜集可靠性与维修性方面设计和试验的原始资料,并在设计评审时对可靠性与维修性设计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九章 项目标准化管理

第三十六条 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应贯彻标准化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项目组成立时,应设标准化员,参与项目科研的全过程。

第三十七条 项目方案阶段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根据战技指标进行新产品标准化目标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新产品标准化大纲》,并在研制过程中贯彻执行。标准化员对《新产品标准化大纲》在研制过程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项目各阶段均要由标准化员对本阶段的图样、技术文件等进行标准化审查,并出据《标准化审查报告》。设计评审时,应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阶段。

第三十九条 军品科研部门对研制项目的标准化工作按照《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章 项目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项目行政总指挥对项目的安全性负责,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根据合同(或协议)、GJB900《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及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识别安全性要求,提出安全性设计准则,作为设计准则的一部分;组织编制安全性大纲,根据项目的成熟度可单独编制安全性大纲,也可以作为研制工作计划、质量可靠性大纲或可靠性大纲的一个重要部分,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加以实施。

第四十一条 安全性工作始终贯穿研制全过程,公司安全部门要适时对设计、试制、试验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在试制、试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研制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首先服从安全”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项目更改牵扯到安全性问题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要时要进行验证,项目进行设计评审时,要同时对安全性进行设计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四十三条 研制产品进行试制、试验,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试验用的设备、工具、计量仪器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了解试验对象、产品性质、试验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十四条 项目研制过程中要加强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领用、使用、销毁等制度,防止丢失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安全部门对研制全过程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技术支援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

为贯彻落实“科研兴校”战略思想,创办特色学校,提升办学品位,为进一步增强全校教师教育科研的意识,正确理解搞好教育科研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辨证关系,树立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使教育科研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道路,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导工程,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新的生长点。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坚持把教育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教育科研来源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又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是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和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树立教育科研意识和开展教育科研,是社会发展对教育工作者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搞好教育科研不仅使教育方法更趋科学性、合理性、人文性,使学生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且使教师的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促进广大教师由学者型教师向研究型、创新型教师转变。

第四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是每一位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教师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主力军。行政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以及教研组长都要以身作则,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求真务实,做好表率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以教科研室为龙头,加强对教科研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和经费管理,围绕教科研工作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学校成立教科研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第七条条件成熟后,学校实行兼职教科员制度,由教科研室负责人提名,学校行政讨论聘任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2至3人为学校兼职教科员,协助教科研室开展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第八条学校教科研工作受省教科院、市教科所、县教科室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教科研队伍管理

第九条行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教研组长、县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都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十条全校学科专任教师必须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或专题)研究。

第十一条学校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会科研、能科研、善科研的教科研骨干队伍。

第十二条对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老师在评优、评先、职评、晋级和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

第四章课题管理

第十三条课题的申报。

1、教科研室负责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或专题)年度规划,于学年初向全校公布,教师可在该规划内向学校申报课题(或专题),教师也可自选课题(或专题)向学校申报;

2、教科研室负责及时转发省、市、县教科部门科研规划,教师可在有关规划基础上申报课题,教科研室初步审定后协助教师向省、市、县教科部门(教育科研规划办)申报立项;

3、凡申报课题,必须有明确的课题内容、研究目的、方法手段、实施步骤,进行该课题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县级以上课题要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呈报教科研室;

4、教科研室负责学校申报国家、省、市、县级课题,可以由教科研室根据需要确定课题主持人,组建课题组;

5、课题的选择应依据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原则;

6、校级课题(或专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十四条课题立项。教师申报县级以上课题直接提交教科研室,教科研室负责审核,同意后上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审批立项。

第十五条课题研究。

1、申报课题的个人或课题组原则上应按研究计划和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如有重大变化,应报教科研室批准;

2、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重要会议或活动,应通知教科研室,教科研室协助组织;

3、县级以上课题应在每学期末向教科研室提交一份研究进展报告和下学期工作安排计划;

4、凡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不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严重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个人或课题组,教科研室将报请学校批准撤销其课题立项资格。

第十六条课题结题和研究成果。

1、课题结束时,个人或课题组须向教科研室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由教科研室组织人员进行评估、鉴定和验收;

2、对已经结题的课题,教科研室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成教育科研成果集。同时将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进行推广,通过公开教学、专题研讨、论文推荐、媒体宣传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使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生产力,促进教改深化,教育发展;

3、县级以上的课题结题和科研成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保障

第十七条时间保障:学校每学期安排时间,开展理论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教科研活动;课题组每半月安排时间开展各种研讨活动。

第十八条经费保障:学校从实际需要出发,每学年拨配科研专项经费,用于科研调查、交流、实验、资料、评奖、出成果集、物品购置等开支,保证教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九条人员保障:全校每位教师必须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乐于承担教育科研课题(或专题。)

第七章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二十条 凡本校教职员工在本学年度进行的县级以上由正规行政部门(不含社会群团组织)组织评选获奖的科研成果均可报教科研室审阅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申报的科研成果形式一般是各类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含正规刊物上发表的)、经验总结、课堂教学竞赛等。无论哪种形式,必须是自己研究的成果。

第二十二条 科研成果奖奖项、奖金根据各时期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而定,获奖成果除给予一定奖金外,还作为业务考评、晋升、评优的依据,同时给予相应加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由学校教育科研室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www.qx54.com/baogao/180460.html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