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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出尘埃读后感(汇编十六篇)_花出尘埃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7-05-09

花出尘埃读后感(汇编十六篇)。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也许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否则连傻瓜都怎么会向望权力呢?

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所以我借这次阅读任务的机会,阅读了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由藏族作家阿来创作,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土司中最有权势、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玛吉酋长有两个儿子。他聪明勇敢。他喜欢战争、女人和权力。

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同时,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

只有傻瓜才能活得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不如智者,更接近开明者的心态。

**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年轻时彼此真诚相待,是亲密的玩伴,但进入**社会后,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人生道路,无法抗拒和改变。

简言之,每个人从出生就被推到社会的一个位置。在他的一生中,他完成了他来到世界时对整个人类群体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

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

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它的名字深刻而难忘:一切都是浮云,只有尘埃。无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之子,无论你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你都只是整个浩瀚历史的尘埃。

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阿来的长篇**,第五届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有人说它很平常,有人说它有点不合常理,有人说这是关于土司制度瓦解的一个故事。但是,我却不能找到它真正的含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是,当我看完《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心中有股冲动,我要把我的感觉写下了。

初看它时,心里无波无澜。文章开头说,土司太太用牛奶浸湿了她的手,而麦基家的傻瓜看着她母亲洗手。在牛奶的浸泡下,图西太太的手很光滑,但很难掩盖岁月留下的痕迹。麦其家的傻子是韩太太酒后生的。所以,他当然是个傻瓜。

因为他是个傻瓜,他哥哥非常爱他。他不会对他兄弟构成任何威胁。但是,这个傻子,不是普通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他,因为他是土司的儿子。如果他是一个平民或奴隶的儿子,就永远不会是今天的情况。也许根本没人认识他,更不用说关心他的行为了。

傻子会有这种意识,突然,我的心微微一抖,他真的是傻子吗?

麦其家的二少爷真的是傻子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个傻子好玩,在雪地上抓画眉;这个傻子情欲旺盛。正是在捕捉画眉的那天晚上,她的女仆卓玛教他有关男人和女人的之事。

但,这个傻子更多的是善良和神奇(姑且用这个词吧),他喜欢着卓玛,但是当卓玛要嫁给银匠时,因害怕母亲为难她,只说她是他的侍女,虽然他不舍得他,但是他还是让她嫁给了银匠。当他进监狱的时候,他给了翁最需要的书。当他哥哥被**刺伤,浑身发臭,没人想跟踪他时,他仍然每天都去探望他。

当红军来到边疆时,他回到了危难中的父母身边

无法想象一个傻子可以是新的市场的开拓者,是土司制度灭亡的预言者,是使麦其土司空前强大的重要功臣。我无法想象这个傻瓜会让这么多酋长屈从于他。他不是土司,但他是土司中的土司。当**最终杀死他是,他说了这句话,但非常准确。

他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茸贡酋长的女儿塔娜。

如他自己所说,这些年来好运不停的降临在麦其土司和这个麦其傻子上,但是创造出奇迹的麦其傻子,真的是傻子吗?如果是,那么为何作者要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呢?而这个傻子很多的时候更像是个大智若愚的人。

在作者看来,聪明人和傻瓜有什么区别?麦基的傻瓜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我是谁?

我在**?难道仅仅是傻子的问题吗??翁波意西,这个带着巨大热情来到土司领土上传播上帝教的人最后成为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只是为了让麦其土司断了若干年的书记官制度重新延续下去吗?

秉笔直书的史官们结局到底是什么?在边界新镇上传播的梅毒是让土司制度更快瓦解的毒药吗?

太多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我深思。这个让人感动的傻子,通过他的行为衬托出那些所谓聪明人的残暴。因为他是麦其家的傻子,所以他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出来,而那些聪明人是那么的野蛮也残暴。

土司领地里没有什么娱乐性的,所以,他们把**行刑官行刑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我不禁想起鲁迅的文章,国民都是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鉴赏别人的痛苦上,中国国民缺少的是诚和,有的是冷漠和虚伪。在这没有开化的野蛮的土司领土中,这群人没有原始人的淳朴,有的还是冷漠和虚伪。

难道中国国民性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在这片领土上,只有这个傻子是善良的。土司老爷,山中土霸王,为了占有央宗,杀了对自己衷心耿耿的下属。

当他的情欲过去了,央宗,这个他强来的女人只能永远的孤枕独眠。当别的土司因为种植鸦片迎来丰年里饥荒时,他见死补救,还要土司们出10倍的价钱买他的粮食。麦其家的大少爷,这个被人为聪明的人,有的只有残暴,发动战争是他最希望的事。

刚开始时,因为弟弟对他继承土司没有什么威胁时,他说他爱着这个弟弟,但是当这个傻瓜弟弟对他造成威胁时,他对他完全没有兄弟之情,甚至和弟媳私通。在他眼里,那些奴隶是畜生,是可以随意宰杀的。而塔娜,麦其家傻子的老婆,号称天下最美丽的女人,被人称为妖精的女人,虚伪极了。

因为母亲需要麦其家的麦子,她嫁给了这个傻子,而她心里根本就不喜欢他,但是当她看到这个傻子从拉雪吧土司手中救出她的母亲时,她说看到傻子的背影就爱上他了。而当傻子风光时,她跟着他,但是刚傻子遇到一生中最困难的时候时,她却和麦其家的大少爷私通,还说像她这么漂亮,身边的男人总是会觊觎她,要傻子不要让她对其他男人动心了。而当大少爷死时,她没有一点难过,好像这个人和他从来没有交集。

当这个傻子重新好时,她再次和傻子在一起,但是在白色汉军进入边界小镇时,她又和其中的一个军官私通,当傻子把土司聚集到边界时,她又和汪波土司私奔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如同那盛开的罂粟花,充满着**,**了自己也**了别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是有毒的,而且肆意的毒害着每一个男人。

当土司制瓦解,当傻子倒下惹起一滩尘埃,当尘埃落地时,一切成为定数。尘埃落地,不管是那如罂粟样的塔娜,或是善良的卓玛,不管是创造奇迹的傻子,或是野蛮残暴的土司们,他们最终都落于尘土。尘埃落地,不论曾经在这么土地上有过多少的残暴,多少的血腥,也不论在这个土地上上演了多少次王朝的更替,此时一切都归于宁静。

尘埃落地,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滔滔江水将会洗净尘埃,开始新的篇章。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据说这个世界应该由聪明人主宰,但是谁能分辨出谁聪明谁愚蠢呢?就如 《尘埃落定》中所塑造的二少爷,大家都说他傻,他也一直心甘情愿地做着一个傻瓜应该做的事情,可是后来正是这位二少爷使麦其土司治下的百姓避免了饥荒,开仓放粮拯救了挣扎在饥饿边缘的其他百姓,为麦其土司赢得了更多的土地和人民,使北方边界上第一次出现了现代集市的雏形,种种功绩皆似大智之人,皆有王者风范,侥是自诩聪明的大少爷也望尘莫及。

聪明人不会将世界交到一个傻瓜的手里,一个傻瓜也不可能有所作为——这是人们的逻辑,因此大家都知道未来的麦其土司不会是我。除了母亲,大家都希望“我”是个傻瓜,哥哥因为“我”是傻瓜而对“我”关爱有加;父亲因为“我”是傻瓜而少去许多烦恼,似乎在少少的惋惜遗憾之外,再没有过多的亲情流露;下人们因为“我”是傻瓜而对“我”少了敬畏之心,有时甚至于有点放肆。大家都说“我”是个傻瓜,也似乎因此他们都对“我”很好,于是“我”也就心安理得地当一个傻瓜了。

当大家都是正常人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是很难实现的。

当哥哥知道“我”的建议给麦其家带来好处的时候,他很不高兴,虽然作为麦其家的一员,作为我的哥哥,他应当高兴,可是“我”已经渐渐地威胁到了他的土司继承权,他不可能再对“我”露出亲切的笑容。而父亲虽然高兴,但是在“我”从北方边界回到麦其家的官寨时也起了防备之心,因为人民对“我”的拥戴让他觉得自己的土司之位岌岌可危。文中的“我”究竟是不是傻瓜我们无从得知,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傻,只是“我”一变聪明,世界就开始混乱,大家就开始不正常,因此“我”时常在别人觉得“我”不傻的时候做出很傻的举动,只是为了让大家相信我的确是一个傻瓜,之所以能干得出比聪明人漂亮只是由于神的眷顾。

“我”选择了当一名傻瓜,而大家也宁愿选择“我”是一个傻瓜,在深深同情之余给“我”关爱还不忘嘲弄“我”,即使是“我”的亲人。

也许当尘埃不落,只有傻瓜才能真正看到一切。

当大家都在为美丽的罂粟疯狂的时候,“我”却显出了置身事外的冷静;当大家都在为得到罂粟种子而不惜挑起纷争的时候,“我”却看到了罂粟与银子的区别,建议父亲把生银子的种子分给其他土司;当大家都在疯狂地播种罂粟追逐金钱的时候,“我”却看到了未来的饥荒,建议父亲种植粮食;当所有人都在为土司的位子争得你死我活时,“我”却感觉到了土司制度的分崩瓦解。

所谓大智若愚是也。

文中的“我”是和大家不一样的个体,没有同伴,总显得孤孤单单,特别是当“我”犯傻的时候,总是自己一个人呆呆地看着某样东西苦思冥想,因为大家都是聪明人,而只有我是傻瓜。“我”有一个真心疼爱我的母亲,她虽然感情里不愿意相信“我”是一个傻瓜,可是行为上却把“我”当成一个傻瓜看待。“我”有两个非常忠诚的仆人,但他们只是相信“我”,死心塌地地听“我”的话,却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对塔娜一见钟情,可她却觉得一个傻瓜配不上她。“我”的身体虽然还是土司家的傻的二少爷,但思想却已神游在天人之外。

当一切尘埃落定,我作为一个傻瓜的生命就结束了。

班级:理学院光科0805

学号:***

姓名:黄妙玲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阿来透过傻瓜的眼睛,描绘了土司家族的兴衰,揭开了神秘、奢华、迷茫背后的面纱,揭示了愚蠢、贫穷、苦涩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他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

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尘埃落定》的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

**用诗一纯真的文字,演绎了土司制度从衰落到终结的一段历史。朴实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的深情,无不流露出作者敏锐的语言和创作才华。阿来是一个藏族汉人,出生在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嘉荣

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其实很惭愧,一直不知道这部大名鼎鼎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一次无意中在文学**上浏览时,看到通篇关于《尘埃落定》的评论,再仔细搜搜,才发现这是一部真的影响了很多人的著作,于是立即决定买来一读。

大部分作品是我在值班时读完的,十几个小时的车程笨应该是让我满心牢骚的,但是越看似乎就越被迷上了,我喜欢一切和我所处的生活不一样的东西,于是故事中那特殊背景特殊民族特殊生活方式下所发生的特殊故事就格外引起我的注意。

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藏族由18个土族统治,其中玛吉土司是其中之一。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琪土司在黄委员的指导下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变得富有,并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并成为酋长的霸主。

其余土司用尽心计盗得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这时麦琪家的傻少爷却建议改种麦子。大陆旱年,没有粮食收成,鸦片供过于求,**急剧下降。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麦琪家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规模。

从此,傻少爷得到了茸贡女土司美丽的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这时,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二少爷开了一个仓库卖粮食,做了一笔公平交易。各种首领聚集在二少爷官庄。很快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现代商业集镇的原型首次出现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二少爷回到麦琪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我很喜欢故事中的“傻子”,其实他不傻,一点都不傻,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瓜,说实话,但没有人相信他,包括他的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

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

然而,这个不情愿的傻瓜也被拖了进来,成了剧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当土司的斗争无法解决时,汉族人就介入了。带来洋枪的同时也带来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

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美丽的罂粟花不是罪恶的根源,而是对他的人民的利用。贪财的汉族人把**的种子带到美丽的草原上,扎根在藏族人民的心中。傻瓜是聪明的。当他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他理性地支持妻子,平静地面对死亡。

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透过傻瓜的眼睛,描绘了土司家族的兴衰,揭开了神秘、奢华、迷茫背后的面纱,揭示了愚蠢、贫穷、苦涩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他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

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尘埃落定》的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

**用诗一纯真的文字,演绎了土司制度从衰落到终结的一段历史。朴实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的深情,无不流露出作者敏锐的语言和创作才华。阿来是一个藏族汉人,出生在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嘉荣

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尘埃落定》是由韩寒所著的一本青春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周木与女主角庄静之间的爱恋与错过,展现了年轻人成长中的困惑与迷茫。


小说以周木的视角展开,他是一个典型的80后,对于生活充满了质疑和无奈。他努力地在大城市里奋斗着,然而却常常被琐碎琐事和压力淹没。他渴望一份真正的爱情,希望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宿,但往往在感情的路上不断地迷失。


庄静是周木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她与周木有相似的烦恼和迷茫,两人在彼此的身上找到了共鸣。他们陪伴彼此度过了生活的低谷,相互扶持。周木喜欢上了庄静,然而当他准备向庄静表白时,却发现庄静已远走他乡。这个意外的离别让周木陷入了深深的失落和内疚之中。


小说的叙事风格简洁明快,不拖泥带水。韩寒以他独特的语言风格,充满了青春的气息,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展现得淋漓尽致。通过对周木和庄静的描写,他深情地表达了对年轻人内心世界的理解和思考。


小说的主题主要是爱与成长。韩寒通过周木和庄静的故事,探讨了当代年轻人在面临爱情和成长的选择时,会面对的困惑和痛苦。他们不断地努力着,为了把握属于自己的幸福,却常常在错过和迷茫中前进。小说以“尘埃落定”作为标题,含义深远,意味着当一个人的心灵归于安宁时,一切都将会得到解决。


通过阅读《尘埃落定》,我领悟到了成长的艰辛和爱情的复杂。无论是我们自己的成长,还是与人结缘的过程,都充满了阵痛和无奈。在寻找自己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迷失,错过一些人和机会,但只要我们坚持并相信,我们终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个人和那份爱情。


同时,《尘埃落定》也告诉我们,成长是一个不断努力和追求的过程,因为只有在不断挣扎和迷茫中,我们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尽管道路曲折,但只要我们坚守信念,勇敢面对困难,我们终会让尘埃落定,找到心灵的归宿。


《尘埃落定》是一部感人至深的青春小说,通过周木和庄静的故事,深刻地探讨了爱与成长的主题,引发读者对人生和爱情的思考。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启迪,对于我的成长和人生经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深深地被文中的情感所打动,对于生活中的困惑和迷茫,有了更多理解和包容。阅读《尘埃落定》,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和启迪,它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人生信念,也激励我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爱与幸福。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整本书都在从描写两个邻居哥哥弟弟,哥哥叫夏圣轩,弟弟叫夏政颐,他们从相识,到各自家庭的关系,父母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然后从2人的心里世界来展开,看待事物的成长经历,以及每个时段对方在心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沉闷的气氛,当中哥哥有一个同学在其中起了一个调节气氛的角色,但是也是悲剧之一,为了弟弟的成长,不得不牺牲从弟弟对哥哥得崇拜,喜爱到嫉妒,仇视。最后已哥哥弟弟间关系得到微妙化解和改变,但弟弟却在这时意外离开……

落落文笔很细腻,不是那种能看的很快的书,得动脑子去想。看到中间得时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书叫尘埃星球,到结尾,或者到接近结尾时,才霍然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于宇宙相比,地球只是浩瀚太空中得一粒尘埃。总书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得宝贵。

那些过去像乌云,笼罩在整个天空中,看不见光明,看不见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无奈地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来了。

这些往事,不容易忘记,它曾经如此真实的发生过,而不是旁观者。

时常会想起,有遗憾,有内疚,有自责,很多很多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仿如陷在一片泥沼之中,愈是用尽全力的挣扎,愈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尘埃星球读后感(二)

我看的书可多了,有**类的,有故事类的,有科普类的……几乎说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看的是**类的,尤其是《尘埃星球》。我深深地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这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所学不到的知识。

**是围绕着哥哥与弟弟的情谊展开的。()从开始的邻居关系的兄弟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他们的心里产生了各自矛盾的想法,作者用细腻的语言描写了他们这种不同的心理活动。

故事从夏圣轩和夏政颐开始,两个两岁的邻居像兄弟一样。两种不同类型的男孩,因为岁月骄傲地放在了两年的界限上,所以有了不同的生活。哥哥夏圣轩的卓越成就使哥哥夏政颐在父亲离开后第一次崇拜、依靠、相信一个人。

但因为年龄的增长,心灵的蜕变,

事物的迷惑,夏圣轩的优秀对夏政颐来说已是压力,是阴影,政颐对于圣轩这个他曾最亲爱的人已经充满了矛盾。然而,圣轩一直以哥哥的态度关心政颐,但他无法理解政颐的心理,他的成长也参差不齐。最后,他只能无奈地看着政颐越走越远,终于摆脱了生活的方式。

成长的苦涩是不言而喻的,于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兄弟姐妹来一起分担,但在分担互助的同时,又互相影响互相伤害,因为大家都在品尝成长的苦涩,两只刺猬要互相取暖,靠的越近,伤害也就越大。

《尘埃星球》使我知道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夏政颐的死和夏圣轩余生的郁闷不能相互理解,因为他们不想敞开心扉。在读完这本书后,除了痛惜这两个男生苦涩的成长外,又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成长的这段岁月里,一定要理解朋友,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理解万岁”!

我们都要相信,爱,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总有一天,它会推开面前的层层荆棘,把它们展现在自己面前。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终于尘埃落定。

藏族作家阿来以自己的家乡为背景,给读者们展现了一部还原过往历史不一样的藏民族风情,地域环境和各个土司间以及家庭为继承王位之间的,仇恨,毁灭,背叛,戳杀和尔虞我诈的情感纠葛故事。

文的开头以野画眉的叫声展开,平铺直述了一个藏民族部落在一个康巴土司与汉人太太酒后所生的在众人心目中是个傻子的二少爷,从记事起开始见证了部落的兴盛与衰落。

听到野画眉的叫是十三岁的傻子二少爷得到了第一次性启蒙,自己的侍女桑吉卓玛的教导和引诱下尝到了女人的味道的美妙与神奇。

但他,即使这样都像是一种引诱和教唆;就像父亲,母亲,还有将来的麦琪土司继承人都引诱和教唆他的一种嘲弄,都视他为不谙世事的傻子的一种狂欢。

傻子到底是不是傻子他有神的资助和信仰的笃定。这就是本书设计最为奇妙和精巧的部分。一切都因为一个傻子的时有时无的想法和做法误打误撞顺应了当时的天时地利人和。但却没逃过时局的变迁,在没有当过一天土司王的状况下洒脱而安静地死在了仇人的刀下,也是顺应了仇人间的规矩,以死换取了对仇人的和麦琪家族的交代。

而惯用聪明人的大少爷将来的土司继承人,却因种种做法都做不到一个聪明人的所为。有俗语说: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就是定论。大概聪明人有时就会犯些聪明人容易犯的错误吧。有时机关算尽都算不过命运和时局的拨弄,最终毁在美色,地位,仇恨之中。麦琪土司的大少爷一个聪明人,将来的土司继承人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毁在了过于聪明的刀剑之下。

就在土司家族一切任由自己的想法平静地行进着的同时,却因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到来导致了所以的政变。先是麦琪土司一家在黄的指点下种植了罂粟,后来贩卖鸦片一下暴富。其余土司眼红这一突发的暴富,各自心怀叵测费尽心机想获取罂粟种子。但还是因为种种因素得逞广泛播种罂粟。而这时傻子少爷的聪明才智就突显出来了,他建议自家土地改种了粮食,事实证明这个决定再明智不过了。是在鸦片供过大于求,价格大跌,恰逢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十八位土司领土上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大批饥民投奔麦琪家,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他一见钟情的女土司茸贡土司美丽的女儿。

傻子少爷继续发挥他未卜先知的优势,在其他土司身临绝境之时决定开仓卖粮,公平交易,很快在西北官寨旁竖起了越来越多交易卖买的帐篷,进而迅速延伸为一片,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无奇不有也带来梅毒。甚至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傻子少爷的作为显现的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天才般的存在。

然而,正当自己风生水起的用自己的公认的傻瓜脑袋营造出这一切时,女人的背叛,家庭内部争夺继承权的腥风血雨,使他不免有些失望。甚至自己喜爱的书记官连遭两次割舌事件,自己的奴仆在追杀一勾引自己女人的土司时被残杀都让他对现实的冷酷与看穿。渐渐心怀一个哲人的心态,原谅和释然一切。

在这时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琪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世际的硝烟也随之坍塌。一切也归于了尘埃。

文中所有的一切,包括鸦片,梅毒,战争,权利,仇恨,情欲都让一个大智若愚的人看到了明天和看不到明天,最终替父换取了仇人的一刀,尘埃最终落定!也交代了一个傻子对待人生的种安宁与世故。

本书标题尘埃落定,不愧是作者的明智与睿断,真是恰如其分的没有一点缝隙可寻觅。值得阅读和深思的一部好作品,也不愧是一部最高荣誉文学奖作品。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可能是我语言功底不怎么好的原因,?这个对说明圣轩和政颐的感情到底起什么作用?这些直到现在,我还一直是未知的..

我想对圣轩和政颐的性格做一个简单的评价吧.首先说圣轩,他的性格是超脱于同年人的成熟,并且可以说是完美的人,他的学***好的,人际是最好的,关注度是最好的,也是老师最爱的;可以做很美味可口的菜肴,有很好的自制力,那应该是一种怎样的隐忍矮但是却总是在不经意间,让”弟弟”受伤,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人,也是不可多得的才子吧~至于政颐,他的性格里面在我认为是没有叛逆的成分的,他心烦时候可以去网吧,但是却不会去玩任何东西,他虽然不会做美味的菜肴,但是他可以在窗子上用手画出绝美而纯真的动物脚印..那个场面,是我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依然很温暖的段落呵~他的学***最好的,但是却可以和圣轩一样考上很好的高中,他不会妒忌”哥哥”的优秀,甚至是自己最为得意的游戏输了也只是难过一会儿’他看了恐怖片以后要圣轩不断的在厕所外讲话才会不怕.

可是他却无法忘却自己的父亲,或者说是将其深深的埋藏在心里..那他是否是讲本该对他母亲的怨恨转到了圣轩身上呢,而且是加倍的,那又是否是因为圣轩没有去劝他的父亲呢?这两个理由应该都有吧~两个人的性格都是那样的坚强和不服输,对外人也都是一般的冷酷..

要是真的叫我说说我更喜欢谁,那个是无法来说明的,但是我想更多的人都会喜欢圣轩的,因为他的才华和一切的一切,大人们把这个叫做懂事,我也不否认的...但是书中也不乏温暖的文字,最后的结尾是否过于仓促了一点呢?抵或者是不想掉进俗套里面去呢?

这些都是留给我的问题,我相信不久以后,我再读的时候,也许这些问题会很简单的被解决吧~.这确实是本很好的书,语言的华丽程度是很少有人能够赶超的..只是最后政颐的死,让人觉得发自于内心的悲伤了~但是当一切都已经是过去的时候,人们又都能面对这一切了吧~读完以后,还是觉得,有一个哥哥真好,真呀么真是好矮知道因为什么吗?

因为我没有哥哥.但是我不想要那样优秀的哥哥,那样也是会有压力的,让人压抑的优秀,这样才不好..可是我想要我害怕时候会在我身边的哥哥,我想要我哭的时候给我巧克力的哥哥,我想要我能为之努力学***哥...

虽然只是希望了,但是这样想想也挺美好的矮落落的后记写也不错,她写了他看到出租车司机失望的表情,我想说的是,我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那些空着的出租车会在我过马路的时候挺下来,确实挺尴尬而且会有隐约的难过....还是很不错的,大家要是喜欢,也去买一本来看看吧~(我不是做广告的哦~!)对了,上面那个美女就是落落...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至与人性的异化,人们之间只有纠纷和利益。土司与土司之间,土司与部下之间,父子之间,儿子与儿子之间,由与利益的关系,不能和平共处。荒谬的人的行为折磨着大地。也许只有改变,才能尘埃落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段话: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当翁波意西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以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教派时,旁观者是怎么对待他的。麦其土司和当地教派对其施以暴行!

被割舌是因为他大胆地说:是那些身披袈裟的人把我们的教法破坏了,还指责野蛮土司王对黑头藏民的残暴统治。

他预言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却违背了现实的统治意志;他认为不可战胜的教诲是不被接受的,但被割舌后,他成了一个被视为野蛮人的土司农奴,当了秘书。而他的思想也被集权、暴虐的麦其土司妄图像对待他的舌头那样连根拔除。

他是那个时代的“智者”,却最终被如此对待。

然而,历史车轮的步伐不会停滞。他的思想和信仰被一个人所接受,即阿来作品中的主人公,所谓的汉藏混血儿麦其酋长的傻儿子。

他没有名字。每个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与世界格格不入的傻瓜。但他是这个大家庭中唯一一个受恩博西思想影响的人。

他对一切都有很强的预感,对客人的到来、官寨里出事、复仇杀手的几次现身、旦真贡布的被刺都会未卜先知,就好像拥有巫人的奇妙能力,他的举动一次次让聪明人吃惊万分,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

在那个“他人即地狱”的世界里,他以独特的视角将一切看得清楚明白,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自我审视者,他生活在欲望的世界之中,向全人类提出问题:我是谁?我在**?

以及当土司能得到什么?他想不清楚,我们也是。

最后,他像一个真正的高地人一样接受了他父亲敌人的剑

直到最后一刻,他向众神祈祷:上帝,如果灵魂真的有转世,请我来生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躯体,最后,飘散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当尘埃落定,一切都会平静。平静背后又多少波澜不得而知。让我们透过尘埃落定来看看土司家族的传奇。这里是土司与土司之间纠纷,和奴隶与奴隶主的纠结,这本书通过一个傻二少爷的眼光看世界,通过它独特的视角给我们解读一个不一样的历史。或许历史已过,那伤痛已经被抚平。

担当你读次真实的故事时你将感受到奴隶的悲催生活他们受尽的不仅是身体的伤痛,最痛苦的是心灵的摧残。人民生活在深水中,奴隶悲惨地死去。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这不仅使我们这一代人的努力更加革命的老红军的鲜血!

是他们带我们走向我们的幸福生活。当然我们的生活不仅为了自己。

傻二少爷他看着傻,上下左右打量,那是一只鹤。但他的所作所为彰显了什么叫大智若愚。他通过自己的独特智慧超过麦琪家大少爷,最后成为领导人民的头人。

在故事的最后,我们不仅感受到时间的力量,而且他是最强大的推动力。一个叫人民,一个叫人民。潮水般的人潮激起了愚蠢的二爷,使他被人们捧得高高兴兴。不仅让人想起那耳熟能详的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归附我是我的运气好,运气好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能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我们想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可傻子的成功又怎能仅是一个上天的照顾而已,那是他通过自己的大智慧,在百姓大洪水之中激起美丽的浪花,是百姓在他前进。

想想傻子把一切都做完了,尘埃落定了,那是谁搅动了尘埃呢?

故事就起源于土司麦琪和其他土司,麦其土司屡屡受到汪波土司的侵犯,麦其决定反击,带领家族武装袭击了汪波家的商队,抢来一个年青汉族姑娘,麦其土司为汉族姑娘的美貌所折服,决定娶她为妻,做土司太太。不久,太太生下一个儿子——二少爷。二少爷渐渐长大了,但人们发现儿子是个傻瓜!

麦其土司失望之余让其自生自灭,傻子便成天混迹于农奴娃子之中。新来的婢女桑吉卓玛侍候着傻子,傻子依恋着桑吉卓玛,产生出一种幼稚的男女之情。当傻子与桑吉卓玛有了肌肤之亲时,傻子突然对世界有了傻子式的领悟。

当二少爷成天混迹于婢女娃子之中时,其哥哥,麦其土司前妻所生之子,则渐渐成为麦其土司的助手。为了彻底打败汪波的首领,麦其决定向国民党汉人求助。麦其花了很多银元买来福枪、机关枪、手榴弹和大量的现代**,国家**特使黄初民随军队和**来到藏区。

与此同时,狡猾的黄初民一正规的方式训练了麦其家族的武装力量,但他并不急于把**交给麦其酋长,并摆出长期驻军的样子。麦其土司不忍威胁黄特使。黄初民只好把**交给麻其土司。麦其土司终于有了一个训练有素的现代武装士兵家庭。

麦其土司凭借现代**和训练有素的士兵,终于打败了宿敌汪波土司,取得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大喜之余,麦其土司给了黄特派员许多银元,但是黄初民并没有收下,而是交给麦其土司一小袋罂粟种子,让他种下,并表示来年秋天他将来收取鸦片。二少爷还是没有进步。他和他的女仆桑吉卓玛、农奴索郎泽朗以及刽子手小尔依的儿子混在一起。

春天来了,麦其土司的土地上到处都是既不能吃也不能喝的罂粟花。麦其土司看上了领地上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便设计杀死了查查头人,娶了央宗作为自己的小老婆。麦其土司终日迷恋央宗,使太太大为失落,便以吸食鸦片消愁。

大少爷也恨他父亲的小老婆央宗。他怂恿二少爷乱开枪,差点杀了麦其土司。在太太威仪下,麦其土司的小老婆央宗自惭形秽,而表面威仪十足的太太内心却充满着痛苦。

扎头人的两个儿子发誓要为父亲报仇,强大的酋长麦其释放了扎头人的两个儿子。突然,小农奴们唱起了不祥的歌谣。吉加活佛对麦其土司说,这是一首失传已久的恶歌,预示着会有一场大灾难。麦其土司大惊,命人吊打这些孩子。

不久,一场大**发生了…… 二少爷在小尔衣家里找到了一件被行刑者的血衣,他从这件衣服上感到了一种奇怪的情感,小农奴们认为“傻子”二少爷将来会做土司。

秋天,罂粟成熟了,黄初民带着大量的银元如约到来,并架起铁锅炼制鸦片,太太也得到了黄特派员送的一套烟具。央宗怀孕了,成天担心着太太会对她和肚子里的婴儿下毒手。丰收的鸦片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大量的银元,所有的库房都装满了,只得把监狱当作堆放银子的库房。

传播**教的外国人查尔斯和来西方传播格鲁巴宗教的翁波意斯的到来,给官场带来了新的感觉。二少爷来到翁波意斯的小屋,向翁波意斯讨教,翁波意斯说他不能对翁波意斯说教。二少爷似乎有些理解。

二少爷的女仆三吉卓玛到了结婚的侍候,银匠曲扎爱上了卓玛。卓玛愿意做一个脸色灰白的厨师,麦其土司和他的妻子把她许配给了曲扎,这对二少爷来说是件痛苦的事。家奴们为曲扎和卓玛的婚姻狂欢时,太太却又为二少爷挑选了一个叫作塔娜的小侍女,二少爷也逐渐接受了塔娜, 麦其土司已经看到了鸦片为他带来的巨大利润,严令禁止鸦片种子外流。

十六个土司集体去麦其土司要鸦片籽,麦其土司却装病,与每个土司都成了敌人。土司们派来偷鸦片种子的人络绎不绝,被大少爷和家兵们抓住,这些死士将鸦片种子藏在自己的耳朵里,随被杀后的头颅送回去埋在地里,来年头颅里便长出了罂粟。麦其土司和太太认为二少爷已经长大**,按照麦其家的规矩,儿子**后,要到麦其家的领地上巡视,二少爷便带着自己的小厮、侍女和家兵们出发了。

二少爷一行巡视在领地上,受到了各地头人们的热情款待,这使得二少爷对自己增强了自信。

二少爷在禁猎的时候打猎,误入了汪波土司的领地并遭到了袭击,二少爷带人反击,发现了长在人头颅里的罂粟花。麦其土司很紧张,开始准备和土司大仗。汪波土司带着各家土司与麦其家展开了大战,为了破除汪波土司的巫术,二少爷被麦其土司作为祭物按在了祭台上。

汪波土司联军遭到失败。二少爷却经历了一次生死。央宗生下了一个全身发黑的死婴感到极大的恐惧,太太却像姐妹一样对待她。

翁波意西因为指责麦其土司使用巫术被割去了舌头,并且被强留下作了书记官。

各家土司都从黄特派员那里弄到鸦片种子,他们的地里都长出了罂粟,这使麦其土司大为失望。麦其官寨里又来了由姜团长带领的许多汉人士兵。一年一度的春播到了,麦其土司为这一年种什么感到为难。

在家庭会议上,大少爷等主张继续种鸦片,因为鸦片比种粮食更值钱;二少爷则主张种粮食,麦其土司采纳了二少爷的主张,大少爷便对二少爷强烈不满。秋天,麦其家粮食大丰收,在二少爷的建议下,麦其土司免去百姓赋税一年。麦其土司派大少爷到南方边界修一座大房子,而大少爷却不知其意。

麦其土司的弟弟从英国回来了,麦其对这个弟弟没有多少好感。

二少爷从叔叔那里得到许多现代信息,朦胧中知道还有一个与官寨不同的世界。冬天来临前,二少爷奉父亲之命,到汉人地区采购了大量的粮食。麦其土司又让大儿子在南边和北边修房子。

大少爷把南北边的房子都修成寨子,而二少爷则认为应该修成存放大量粮食的库房。麦其土司对二少爷的说法表示赞赏,大少爷则在去北方边界的路上,二少爷遇到大量饥民,吩咐下人将所带粮食分给饥民。冬天到了,各家土司严重缺粮,属下的农奴不得不出逃。

饥民源源不断地来到二少爷官寨,不少饥民饿死。二少爷开仓放粮,救济饥民,饥民们对二少爷感恩戴德,管家惊呼二少爷是天下最聪明的人。拉雪巴土司厚着脸皮来认亲戚,降低自己辈份,要从二少爷这里得到粮食,却被二少爷戏弄了一番拒绝了。

唯一的女土司茸贡带着自己漂亮的女儿和美丽的女卫队,也来到了二少爷官寨。二少爷仍然决定不卖粮给茸贡土司。但在茸贡土司也叫塔娜的漂亮女儿面前,他把持不住自己了。

茸贡土司正是要利用女儿的漂亮从傻子二少爷那里弄到粮食。但傻子二少爷拒绝了茸贡土司借粮的请求,而要以高于往年十倍的价卖粮给她,分毫不让步。

对二少爷越发不满。两个儿子被麦其土司分别派往南北边界。

茸贡土司设计将二少爷和侍从绑架了,命令二少爷的管家用粮食来赎,但管家识破了茸贡土司的计谋。茸贡土司无奈之余,只得把自己的女儿许给二少爷,以换取救命的粮食。塔娜大惊,她绝对看不起这个“诚实的”傻子少爷,但又不得不服从母亲之命。

管家抱怨二少爷用数千斤粮食换来一个空头许愿。麦其土司巡视来到了二少爷官寨,对二少爷爱上女人和没有用武力感到失望。断定他是中了茸贡土司的美人计。

而行进在路上的茸贡土司一行却遭到了抢劫,数千斤粮食被劫,狼狈逃回二少爷官寨。麦其土司大喜,以为是二少爷派人在半路打劫,而二少爷分析是拉雪巴土司所为,并认为茸贡土司与拉雪巴土司结怨有利于麦其家。麦其土司为二少爷的算计大为惊喜。

麦其土司答应帮助茸贡土司打拉雪巴,二少爷便与塔娜定婚。不久,边界上响起了茸贡与拉雪巴打仗的枪炮声。茸贡土司在二少爷提供的**的支持下,与拉雪巴火拼,结果两家土司两败俱伤,实力大损。

二少爷成为北部边界最有实力的人。取得巨大胜利的二少爷在麦其土司的眼里,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有智慧的人。

二少爷继续用粮食接济饥民,收买人心。各处的饥民闻风而来。一些饥民甚至杀死自己的头人,投奔二少爷,发誓效忠麦其土司。

一时间仁慈的二少爷声名鹊起,新拥有了大片土地、牲畜和人口。二少爷推倒了官寨的围墙和大门,使官寨成为一个开放的市场。遭受重创的拉雪巴土司不得不投靠二少爷,并带来毛皮药材交换粮食,二少爷官寨前渐渐成为一个交换商品的市场。

茸贡土司缓过劲后,不仅不退还二少爷的**,反而收买了二少爷借出的士兵队长。而且还企图以女婿的名义让二少爷为其服务。二少爷大怒,决定教训茸贡土司,派兵袭击了茸贡土司,带回了**和士兵。

茸贡土司大伤元气,为了保存实力与拉雪巴等土司争斗,不得不继续讨好二少爷,把女儿嫁给二少爷。二少爷见漂亮的塔娜来到,大喜过望,决定马上迎娶塔娜。

二少爷官寨举办了盛大的婚礼,麦其土司送来大批的金银财宝祝贺。新婚之夜,二少爷发现塔娜并不是真的爱自己,而是要求二少爷帮助其母亲茸贡土司。在初升的阳光下,二少爷原谅了塔娜。

带着她参观新兴的市场。一个杀手跟上了二少爷,市场上一家新开的酒店店主也用阴冷的眼光盯着二少爷。这杀手和店主就是当年查查头人的儿子,他们回来为父亲报仇,发誓要杀死麦其家的土司——不是麦其本人就是当上土司的大少爷或二少爷。

大少爷在南方边界试图用武力解决土司间的争端,结果吃了败仗;二少爷则认为靠武力不能最终解决问题。 又一个丰收的秋天,当二少爷如凯旋的英雄一样回到官寨时,发现父亲和哥哥都提防着他。众百姓却朝他欢呼,这尤其使大少爷感到不安,担心父亲会把土司之位传给二少爷。

麦其土司也担心势力渐大的二少爷篡位。而二少爷带回的大量财宝又让他们吃惊。二少爷特意给没有舌头的翁波意西带回了礼物,是一支钢笔和一个精美的笔记本,竟然使不能说话的书记官说出了话。

奇迹使百姓们相信二少爷将是他们新的土司,群情激奋,抬着二少爷游行,差点重复了麦其家“举肩即位”的历史。麦其土司再次将翁波意西残余的舌头割去,并把二少爷的跟班也撤了,二少爷悲愤不已,拒绝说话。麦其土司利用大儿子急于当土司的心情,让他掣肘二少爷。

太太则千方百计想让二少爷与塔娜一起离开麦其官寨,回到北部边界去。二少爷又变成了一个傻子,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

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这种感觉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为中心的!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子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人吗?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傻子,如果以这个断定是不是傻子,那我想在这个世界就没有傻子和聪明之分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想自己傻不傻,想自己到底聪明与否?可没有人赶给自己的智慧定格一个度,那我想二少爷不是个傻子。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

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已经在怀疑他的傻,可是却有多少人能理解傻瓜少爷内心的辛酸呢? 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都在文章中处处承认自己是个傻子,但同时也讽刺了哥哥那么聪明的人有时候在家人面前透露出的愚笨。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

这个傻瓜终于带着对家人的思念和对世界的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他至少给我们留下了做事情的愚蠢哲学。让我们用另一颗心去体验。天空依旧蔚蓝,心依旧不可估量。让我们看看傻瓜是怎么保护自己的!

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该书是以麦其土司二少爷的视角描写的一部反映**麦其土司的兴衰没落过程,也反映了落后的农权制度下吐司、农奴等生活状况以及围绕吐司职位的家庭纷争。

作品语言朴实,娓娓道来,却又不失力度,耐人寻味;二少爷犯〝傻〞犯得〝诡谲〞,而又合情合理;塔娜几次背叛,不符常规,却让人无处怨恨……真佩服阿来——这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的语言功底、对人物内心的把控以及对在残忍的农奴制度下二少爷人性光辉的拿捏。

掩卷而思,让人回味无穷。一是对农奴和自由人悲惨生活的控诉,对吐司生司的至高无上和威力的描写,给人以种心灵的震撼。二是在吐司〝权力〞之争上,大少爷锋芒毕露、缺乏思考以及二少爷的似傻非傻、大智若愚给人一种隐忍才能成大器的感慨;三也是最重要的,佩服二少爷的小事常犯傻、大事却精明睿智的眼光与战略。

他能对吐司与哥哥、麦其吐司和其他吐司间的纠葛能斡旋得恰到好处,何时犯傻何时聪明,他心里明镜一般,实在是高明。

在作品中,二少爷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形象。懂得进退,懂得怜悯,懂得珍惜。傻的聪明,傻的智慧。

看似平凡、平淡、平实,骨子里却充满了坚强,充满了抗争。其中让我咀嚼了许久的是,这位傻少爷每天早晨起来就把自己忘了,嘴里念叨的三个问题:我是谁?

我在**?我想做什么?每天定位自己,每天反省自己,每天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

把自己放低不至于别人嫉妒憎恨, 又能保存实力蓄积力量。〝聪明〞人也很难做到的啊!

何谓聪明,何谓愚蠢,的确没有衡量的标准。聪明人也往往做傻事,愚蠢人也有机灵时。但生活中有不少人定位不了自己,自作聪明弄巧成拙者多,看准自己摆正位置者少。

聪明不是坏事,但应该用在正确的地方;愚蠢不是好事,但我们应该努力摆脱它。其实,最重要的是去追求一些东西,不要被聪明误导,不要被愚蠢摧毁,这才是最好的。

在平凡的人生中,我宁愿愚蠢些,陋笨些。每天以:〝我是谁?

我在干什么?”激励自己,不是傲慢或不耐烦,而是愚蠢而快乐。

在喧嚣的尘世中,在内心中能独辟一隅,自得其乐,其也不妙哉?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还是高中时期在读者上看到尘埃落定的第一章,被作者奇特的视角和写作手法吸引,只是开头这一章就读了很多遍,脑海里对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印象深刻,隔了这么久再读,开头的文字也会觉得再熟悉不过。但是不知是不是用手机读的缘故,文字带给我的震撼感却远不如从前了。

但读完全文,还是觉得太喜欢太喜欢这个作者写的文字了,如泉水清澈,似月光柔和,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就如同傻子少爷身上发生的事情一样,觉得不可思议,出乎意料,却又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一 我真的是个傻子吗,不,你是个特别的孩子

全文几乎没有一章不写到主人公是个傻子身份的,作者甚至没有给他起个名字,好似让大家知道,他只要是个傻子就够了。就像他每天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一样,我是谁?我在哪里?

傻子与寻常傻子的不同在于,他既是麦琪土司的儿子,也是个心思澄明的傻子。他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聪明人的世界有聪明人的规则,而在傻子看来却全是拘束;他能超然物外,避开正常人的范围,一切都可以有原始的欲望却也能适可而止,想当土司却不会主动争抢,喜欢的女人既可以拱手相让也可以不计前嫌;他身边都是所谓的不上台面的人,跛子管家,侍女厨娘,莽撞税收员,羞怯的行刑人,还有两次失去舌头的书记官。他有与人相处的另类却舒适的相处方式,也有一颗洞穿人内心的力量。

所以傻子真的傻吗,不,只是因为看的太透了,所以上帝使他成为了一个傻子叫他超然物外罢了。

苏轼曾赋诗赠与他和朝云的儿子“惟愿我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世上从来都不缺聪明人,从来都缺傻子的赤诚之心与干净灵魂。我以为,世人是羡慕傻子的世界的。

二 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尘埃落定,带着点迷茫和大局已定的怅然感。从童年到死,一个傻子的一生和最后土司的日子。傻子设立书记官,想要记住这片大地上他说过的话,发生过的事。从初露锋芒到无意之间兴起的边境市场,看起来那样热闹可爱,似乎要吞噬这一切,然而兄长的猜疑,父亲的忌惮,妻子的背叛,都使这个傻子明白,他们都认为他是个傻子,没有能力胜任土司的傻子。所以还在我期待着未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作者却将高潮停留在此了,至此,就是漫长的安宁与平静了,死寂的平静,迈向死亡的平静。尘土飞扬,似要吞没一切,却最终在高处停留了,而后慢慢落定,落定。

至此,我也不愿再写什么了,我是个傻子,不可救药的傻子,想要说的句子,最终却是回到肚子里了。事实上这个傻子也不知自己胡诌些什么字句,因为她也是有血肉的东西,不能像灵魂一样高扬。

(好了好了,因为山山不让我待在她床上了,所以我要滚去睡觉了,我再听会儿雨声就睡,雨可以使尘埃寂寞吧,就这样,北北了土司家的傻儿子)

:)

文章来源://www.qx54.com/fayangao/109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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