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稿|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经典12篇)
发布时间:2017-04-08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经典12篇)。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每逢春节,人们就会在家门口、草地上、公园里燃放各种各样的烟花爆竹,伴着“噼里啪啦”的声音迎接新的一年。
春节时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习俗。传说,是为了吓跑一个惧怕红色、响声和火光的怪兽,同时也预示着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为的是表达人们幸福、安宁、祥和的美好愿望。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人们的习惯了。从大年三十到元宵节期间,天上会有许多五颜六色的火花结成彩,地上会有千千万万的灯火结成一片红,看到那一幅幅壮观的景象,真是美极了!因此,烟花爆竹深受人们的青睐。
可是,燃放烟花爆竹也有很多危害。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发生火灾。实际上燃放烟花爆竹,就是一件“玩火”的事。单在去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就有768起,20xx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死亡的人数就高达464人。这都是多么令人心痛的数据呀!
第二,燃放烟花爆竹会制造大量的噪音。不管是在大街小巷,还是在家里,人们都得捂着耳朵“享受”这刺耳的声音。今年除夕的晚上,爷爷和小弟弟本来已经睡得很香了,但是接近24点时,他们都被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吵醒了。爷爷被吵得无法入睡,小弟弟则大哭不止。我相信,这样的情况肯定不止我们家遇到了。
烟花爆竹除了给我们带来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还给地球妈妈带来了环境污染。因为烟花爆竹里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以及很多其它的有害物质。这些年来,我们的地球家园已经遍体鳞伤了,天空不再那么湛蓝了,河水不再那么清澈了,空气也不再那么清新了。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自然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差的,人们的生活环境也一定会越来越糟糕的。难道人们还没有觉悟吗?
或许有人会认为“没有了烟花爆竹,就没有了年味。”可我并不赞同,因为年味不一定要“噼里啪啦”,剪剪窗花、贴贴对联,一家人坐到一起吃吃饭、聊聊天,不是更有过年的意义吗?
所以,我再次呼吁大家:请不要再燃放烟花爆竹了!让我们的世界多一份安宁和祥和,多一份幸福和安康,还地球妈妈一个蓝天白云吧!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20xx年2月2日,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永商镇孙振中部长带队,镇安办会同永商派出所对我镇烟花爆竹和丧葬用品店开展烟花爆竹违规、违法销售经营进行检查,对辖区内空置房屋、偏远养殖场等重点地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批发商等重点部位及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0余项,下达整改通知3份。同时利用通告、横幅等方式对有奖举报进行宣传。
下一步,永商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办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为改善大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社会文明度。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某地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伊州环控发(20xx)11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实行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县城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为满足部分市民的'燃放需求,确保安全燃放,我县设立了三个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分别是:县广场、南通实验学校西侧空地、原县酒厂北侧空地。
临时集中燃放点开放时间:20xx年1月24日至2月8日(20xx年春节期间),每日上午9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不在禁限区燃放烟花爆竹。提倡以电子鞭炮等替代燃放烟花爆竹。
四、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伊宁县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0日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尽快达成购销协议,特以本合同为凭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与数量
甲方向乙方销售以下“烟花爆竹”:
品种:鞭炮
规格:4号
数量:100箱
每箱数量:288包
第二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甲方将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购买的货物,并将货物交至乙方指定之地点。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
甲方将按照乙方要求的运输方式,将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所有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价格与结算方式
烟花爆竹的销售价格为每箱2000元,付款方式为预付40%的订金和余款在货物交付后的3日内付清。如乙方未能及时付款,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 商品质量、包装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所涉及的商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保证质量的检验和包装。
2、如货物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损坏或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3、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罚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期内,如被政府或相关部门决定停业、关闭、受罚、撤销相应经营执照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签署后生效,使用纸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20年 月 日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为确保广大市民欢度春节,市政府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在市区继续实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定燃放时间。允许燃放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2日(除夕)至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六)、3月6日(农历二月初二)的早7时至晚10时。除夕夜延长至次日凌晨1时,正月初一提前至凌晨5时。
二、限定燃放区域及场所。严禁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内及楼房阳台燃放;严禁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燃放。
三、限定销售、燃放品种。严禁销售、燃放两响炮、铁炮、拉炮、摔炮、砸炮、开天雷、礼花弹、土火箭、地老鼠等装药量大、敏感度高、危险性大的品种和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严禁在变电站等电力设施500米以内,燃放带降落伞或金属丝的高空礼花类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
四、限定销售单位、时间。经所在地安监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必须从我市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凭经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非占道经营的自然村除外)、营业执照,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允许销售日期为20xx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
五、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罚。安监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公告》,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处罚。对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不安全行为,积极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凡举报查实的,将依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爆竹声中辞旧岁,按照惯例,每年我们都在爆竹声中辞去旧岁,迎来新春。今年寒假里,我们又迎来春节。远方的舅舅一家子回来了,全家人高兴地团聚了。打扫卫生、贴春联、买年货,处处洋溢着节日的喜气,大人们忙得不亦乐乎。
“笑笑,走,我们去买鞭炮”。舅舅大声地喊着我。以前这个时候,一听到舅舅的喊声,我早就高兴地蹦起来,跟着舅舅跑到卖爆竹烟花的摊子上先买上几大挂鞭炮,然后,我会仔细地在一大堆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烟花里挑上半天,选出一堆好看的、好玩的烟花,从除夕放到十五,听着噼里啪啦清脆的爆竹声,看着夜幕中绽放的多彩礼花,感受着新年的快乐。
可是,今年,我犹豫着对舅舅说:“舅舅,今年我们不买烟花爆竹了吧”。“为什么呀?难道你不喜欢了吗?”舅舅疑惑着问我,“不,不是,我很喜欢,但是我前几天听到电视新闻里说,放烟花爆竹会影响空气质量,pM2.5浓度会很快升高的。”今年,pM2.5这个词早已成为了热词,许多城市出现的雾霾天气,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雾霾天气里,小朋友带着口罩去上学,爷爷奶奶都不敢出门去锻炼身体了。少开车,多走路,大家都在为降低pM2.5想办法,我也不喜欢这种天气,也坚决不做影响空气质量的事。“笑笑,你做得对!”舅舅夸奖我。我们约定,以后每年春节,都不买烟花爆竹,我也为降低pM2.5的浓度出一份力,也去告诉我的小朋友们,对烟花爆竹说再见吧。
春节,在欢乐的团年饭中开始了,包饺子、看春晚、我和姐姐争着去看《爸爸去哪儿》的大电影!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照样是喜气洋洋、热热闹闹的。
再见吧,我的烟花爆竹。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音污染,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新春佳节氛围,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美丽的人居环境,让广大市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20xx年2月11日(除夕)、2月12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6日(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其他时间应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二)车站、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体、草坡等重点防火区域;
(七)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八)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九)房屋、阳台、窗口、楼梯、走廊;
(十)棚户区、柴草垛堆放地。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烟花爆竹;
(二)在高层建筑、构筑物、树枝、路灯杆上悬挂、垂吊燃放烟花爆竹;
(三)妨碍交通秩序。
四、禁止燃放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双响、摔炮、擦炮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不得购买非法、非标、超标等禁止燃放的产品。
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按照门前卫生责任的规定,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清扫干净。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xx年2月10日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2022年2月4日台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台江县郭兴平小卖部,销售的烟花爆竹行为不明渠道来源,属于三无产品;储量:无型号鞭炮38件、5000鞭炮20盘、3000响鞭炮13盘、精品大地红鞭炮7号13件、精品大地红大7号1件、大地红鞭炮3号1件、大地红鞭炮5号12件、散装鞭炮8盘、大地红鞭炮11号1件、电光炮1件(少1封)、大炮疯狂的鲨鱼50盘。价值近人民币2万元。执法人员当场对烟花爆竹物品进行扣押。
通过立案调查,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近日台江县应急局对郭兴平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通过这次处罚,震慑了一些违法分子,有力维护了台江县烟花爆竹市场,促进了全县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根据《陆河县2022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打取缔生产“私炮”、非法储存经营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和遏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制定了《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了全县9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采用突击检查、联合执法方式等方式开展检查行动。
我局牵头组织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到河口、东坑、新田、水唇、螺溪等镇开展执法行动。行动中,共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24箱,违法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门店3家,结合《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二批)》行政执法职权调整对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交由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督促落实整改并立案查处。
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合法储存经营,后续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县春节、清明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为全面贯彻执行《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深入推进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降噪音、促环保、保安全、树新风”为禁放工作的总目标,本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为主、齐抓共管”的思路,坚持宣传发动再现、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规劝在先、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在先,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巩固和提高乡镇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倡导文明社会风尚,维护和谐社会秩序。
二、禁放范围和要求
桃溪镇曙光村、苍墩村、王泊村以及《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区域全年禁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电子礼炮、电子 烟花、电子鞭炮等烟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区域以外,相关村(街)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传发动,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领导
成立桃溪镇禁放工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桃溪派出所、环保办、执法中队、应急所、民政办、市场监管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执法中队,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务,统筹谋划、协调督导禁放工作相关事项。
四、主要职责分工
(一)镇执法中队: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务,统筹谋划、协调督导禁放工作相关事项。
(二)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桃溪镇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三)应急所:负责组织检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库(点),负责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库(点)的清库(点)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镇范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
(四)派出所:负责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及时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全域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做好非法烟花爆竹的质量鉴定工作。
(六)民政办:负责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放宣传工作。
(七)环保办:协助镇执法中队做好全镇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八)所在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管理工作,发现和劝阻违法燃放行为,并组织管理或者服务区域的村民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公约。
(九)党政办:负责禁放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五、禁放规定
(一)禁放时间和范围:从2023年1月1日起在曙光村、苍墩村、王泊村以及《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种类: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电子炮等。
(三)处罚和举报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查处,并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质奖励。
违反《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禁放区域内使用电子礼炮、电子 烟花、电子鞭炮等烟花爆竹替代物品,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后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奖惩措施
1、禁放工作实行镇、村、组网格化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逻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婚丧喜庆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适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镇村禁放工作组节假日夜间值班补助参照镇机关管理制度执行。
2、向社会公布全域禁放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制止、劝阻和检举揭发违规行为。镇不定期开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报落实情况。
3、镇党委、政府将禁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禁放办要组织明察暗访,对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的单位,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通报批评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由镇组织和纪检部门予以问责。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按照《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21〕52 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督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的安排,我镇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7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所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全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烟花爆竹全部经营业主参加。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镇现有2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检查情况和整改如下:一是对我镇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2家销售点的物品都按规定有专门的销售门柜,配备相应的消防工具,物品摆放整齐得当,证照齐全,但都存在存货超出规定数量的问题,当即安全检查组出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整改。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录音,影像资料到村、社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各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镇域内的安全隐患,为镇内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在群中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
年过了,现在媒体上比较泛起频率越来越高的一个话题就是禁放,首先声明我的观点,我是支持禁放的。
原来大家国家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是不管的,后来就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致使伤亡事故逐年呈几何倍数上升,所以大家政府才出台禁放令,不外后来考虑到习俗,政府为了考虑到人道化开始由禁放改为限放。不外现在看来,这次改回来的决定真的不好。
今年我大年节夜没有到外面去,但是从打开的窗户我仍是感觉到今年爆竹的威力,单说那难听逆耳的噪音和刺鼻的炸药味就让人有点受不了,当然安全问题更是让人在喜庆的年夜里有一份不和谐。回想起来真的让人痛心!
现在不是讲究低碳吗,要是禁放烟花爆竹,那大家这一年能够减少多少碳排放呀,对吧!
-
想了解更多【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网的资讯,请访问:私藏烟花爆竹广播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