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稿|公司退税申请书(锦集十一篇)_公司退税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1-03-20公司退税申请书(锦集十一篇)。
⬕ 公司退税申请书 ⬕
作为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出口退税政策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出口退税申请书是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的重要文件,通过详细具体而生动的写作,展示企业的出口情况和合规程度,同时也起到提醒和告知相关部门的作用。
第一部分:企业背景介绍和申请目的
申请书的开头,需要对企业进行背景介绍和申请退税的目的进行明确说明。我们以一家制造业企业为例,假设该企业为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的企业。
首先,我们介绍企业的名称、注册地点和经营范围。例如,ABC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为中国某省,致力于制造和销售高品质的汽车零部件。
其次,我们明确申请退税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展企业的出口业务,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加出口额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第二部分:出口情况分析和证明文件陈列
在第二部分,我们需要详细地描述企业的出口情况,并陈列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下是主要内容的详细叙述:
1. 出口产品:详细列出所生产和出口的主要产品。例如,该企业主要生产和出口发动机零部件、传动系统和制动系统等。
2. 出口市场:列出企业所涉及的出口市场。例如,该企业主要出口到美国、加拿大、欧盟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3. 出口额:依据合同和贸易文件,列出各个出口市场的出口额度和对应的销售金额。附上相关的合同、发票和物流证明文件。
4. 出口合规:强调企业遵守各国出口法律、法规和贸易条款的合规性。列出所需的许可证、证书和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5. 退税计算:进行退税计算,根据各出口市场的出口额和退税率,计算出企业可获得的退税额。根据国家退税政策要求,列出计算公式和详细退税额度。
第三部分:退税要求和附加材料
在第三部分,我们需要明确列出企业的退税要求,并提供附加材料来支持申请。以下是主要内容的详细叙述:
1. 退税申请额度:根据退税政策,明确列出企业的退税申请额度,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 退税申请材料:附上退税申请要求中所需的所有文件。例如,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退税申请表格等。
3. 退税账户信息:提供企业的退税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等详细信息。
第四部分:申请书结尾和承诺
在申请书的结尾,我们需要表达对有关部门的感谢,并重申企业的合规承诺和退税使用承诺。
最后,附上负责人的签名、日期和企业的公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有关人员与企业联系。
总结:
通过以上步骤的详细描述和证明文件的陈列,一份出口退税申请书可以清晰而生动地展示企业的出口情况和合规程度。在申请退税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出口退税政策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对于更加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来说,编写一份详细且具体的出口退税申请书将是开启前进之门的重要一步。
⬕ 公司退税申请书 ⬕
宁海县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属于_______企业,根据财税XX号文件,我公司符合退税要求,_______年实际缴纳所得税共计_______元,应退所得税_______元,特申请退税,
申请人:_______单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公司退税申请书 ⬕
宁海县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属于XX企业,根据财税XX号文件,我公司符合退税要求,XX年实际缴纳所得税共计XX元,应退所得税XX元,特申请退税,资料《所得税退税申请书3篇》。
此致!
敬礼!
申请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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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国税局:
兹有杭州xxxx有限公司,税号:330103768xxxxxx。20xx年销售收入:xxxx元,20xx年应纳税所得额:xxxx元,已缴所得税:xxx元。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应减免所得税额:xxx元,实际减免所得税额:xxx元,应退税额:xxx元。
特此申请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退税额:xxxx元。
望批准!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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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国税局:
20xx年9月,我公司向贵局申报并上缴的增值税,因报表错误多缴增值税税款Y3200元,现申请退税。
请给予批复!
纳税识别号:
纳税编码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收款帐号:
申请退款金额:Y3200元
税款所属期:20xx年9月
申请单位:金昌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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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出口退税产生于国际贸易,是指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先后多次进行退税机制改革,频繁调整退税率,使出口企业无法对生产经营进行长期、科学的规划,同时制度本身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本文在介绍出口退税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现行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探讨我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思路。
出口货物退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
出口退税与零税率、出口免税三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三者的联系在于,它们都是对出口货物而言的,都是为了提高本国出口货物的国际竞争力,以促进出口。
就增值税而言,三者的区别表现为:出口退税一般通过“先征后退”或“免、抵、退”等方式,退税额通过退税率来计算,而退税率不一定就是征收率,所以货物未必真能实现不含税出口;出口免税只是货物在出口环节免除应纳增值税,它只能保证在最后一个环节不含税,但对于以前环节征收的税不予退还,所以它也达不到真正的不含税出口;而出口零税率除运用“免、抵、退、结转”等多种方式结合外,还可通过免税购进来实现货物的不含税出口。
“免、抵、退、结转”即对出口货物免征最后一道环节的增值税,以前各道环节应退的税款在内销货物税款里进行抵扣,不足抵扣部分再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按期办理退库。
免税购进,是指出口商凭有关证件可以从生产商手中免税购进商品。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对其购买的出口货物只付货款,不付税款;而生产商在计算应纳税时,其销售给出口商的出口货物要按零税率计算。
这种方法,使出口货物在生产商手中是零税率,到了出口商手中仍然是零税率,货物出口后自然也是零税率。
免税购进实际上是将出口货物零税率向前推进了一个环节。
出口退税问题是把“双刃剑”,完善的出口退税制度可以带来政府和企业利益的双赢,反之则会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极不稳定、摇摆性大。
我国自1985年起推行出口退税政策,1994年确定零税率原则,之间变动较小。
1995年以来出口退税政策做了以下调整:一是1995年连续两次决定大幅度下调出口退税率,使退税率平均降低8.34个百分点。
这两次下调主要是考虑到当时税收征管不力、管理手段滞后以及国家为保证新老税制平稳过渡而对部分企业和货物陆续实行了税收减免政策,导致出口退税规模的增长远远大于出口规模的增长,征退税在宏观上存在严重的“少征多退”问题。
二是至,多次分批提高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加上许多具体规定、管理规则的更改,19免抵退制度的试行,政策的不稳定性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得企业无所适从。
这也充分说明了我国还没有寻找到出口退税机制的内在规律性。
1、退税率的不合理性。
我国对出口商品确定“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但此项原则在具体实施中并未得到完全贯彻。
在1994年新税制改革时,曾经实行17%的退税率,但后来由于骗税猖獗及国家财力有限而将退税率两次下调(退税率为3%、6%和9%),尽管政府在为刺激经济增长,减缓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又对退税率上调,出口平均退税率从的6%调整到15%,纺织、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达到17%,实现了出口的零税率。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基本原则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对不同行业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平均降幅3个百分点,建立了中央、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
总之,征退税率的不一致,将使我国出口货物含税进入国际市场,与国际惯例不一致。
在难以提高价格的情况下来消化含税,其结果将是降低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出口退税政策不统一。
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不同类型企业和不同贸易方式采取不同的退税待遇,造成实际税负不公。
我国现行出口退税主要有三种办法: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采取“免、抵、退”的办法;对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采取“先征后退”的办法;对外贸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按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
由于不同方法计算出口退税的依据不同,致使计算的退税额不同,即企业之间承担的税负不同。
此外,不同贸易方式下,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税负不同。
进料加工采取减税方式购进原材料,其耗用的国内原材料、加工费按出口货物退税率退税,而来料加工只对加工费进行免税,其耗用的国内原材料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这显然对使用国产原材料形成歧视,不利于用国产原材料进行加工贸易。
(一)改革原则。
纵观我国历史上的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笔者认为改革还未真正找到出口退税的规律,频繁地改变出口退税率使出口企业无法对生产经营进行长期、科学的规划。
要想从根本上进行有效的机制改革,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有:(1)要有利于促进出口。
出口退税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加一个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如果出口退税改革不能增加反而削弱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则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长远发展。
因此,有利于出口应该是出口退税改革坚持的.首要原则。
(2)要有利于完善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良税,其零税率更有其他间接税所不具备的优点。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除了在增值税类型选择和实施范围上有所区别外,在具体操作上各国都趋于一致。
特别是在零税率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基本都将它纳入增值税日常管理。
除我国外,没有其他国家在增值税法规外还单独制定其他零税率办法(或退免税办法)。
因此,出口退税的改革不能给增值税的日常管理增加障碍,而应按照增值税的常规管理要求,向实行一套制度、一套票证、一支队伍的方向发展。
(二)改革方向。
我国出口退税机制的改革最终要实现零税率,即货物不含税出口。
零税率改变了从国库直接退税的这种方式,把出口退税纳入增值税常规管理,建立起一种约束机制,使中央与地方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有利于提高税务部门的责任感和地方政府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企业资金的周转和使用。
要实行出口零税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增值税制度。
首先,要坚持增值税由消费者负担这一基本点;其次,在征管上,要严格规范化,只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坚决不予抵扣;再次,要实行征退一体化,改变退税机关与征税机关的分离状态;最后,要逐步扩大增值税的税基。
2、必须进行计算机联网。
计算机联网是完善增值税的重要手段,它有利于对增值税进行逻辑分析,判断增值税发票的真伪,是加强增值税管理不可缺少的条件。
此思路有以下优点:第一,征退结合,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征少退多的情况,减少出口骗税。
无论是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还是外贸企业免税购进出口,出口货物的零税率都与出口货物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出口货物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出口货物的生产、纳税情况都比较熟悉,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征少退多的情况。
同时,由于不再直接从国库退税,从而消除了出口退税的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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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税务局:
我是被拆迁户xxxx公司职工xxx,现申请要求办理云南省契税退税事项,原房产坐落在xxx,面积xxx㎡,住房一套。我现购买了xxxx室,住房一套,用于居住,房产面积xxx㎡,购买价xxx元,并已依法缴纳契税xxx元。税票号:xxx号。根据昆地税发xxx号文件第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xxx地方税务局)予以办理契税退税手续,请给予办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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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税务局:
公司注册在贵局所辖区,税务登记号为:xxxx,纳税人识别码为:xxxxx。我单位属小微企业,月营业额不足两万元,一直以来都是依法纳税,正常申报缴纳各项应缴税款及附加,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xx]5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49号)的文件精神,从20xx年8月1日起,小微企业月营业额和销售额不足两万元(含两万元)的可享受免税政策。我公司xxxx年x月和x月的营业税及附加已于当期申报缴纳入库,现向贵局申请退回已缴纳xxxx年x月和x。特此申请。
申请公司: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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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所以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1+征收率)×征收率。
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货物直接出口,国家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和规定的退税率计算退还国内采购环节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不予抵扣或退税部分转入出口货物销售成本。
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计算办理退税的计税依据,是以出口数量和货物购进金额。
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税率计算,即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
{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款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配增值税(免)税的计税依据,是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 发票。
即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原材料的购进金额×原材料的退税率+加工费金额×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接受生产企业或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的,由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即外贸企业)只对代理出口业务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外贸企业到国税管理科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后办理退税。
外贸企业经营会遇到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符合政策规定的稽核比对异常以及逾期认证或逾期稽核比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以上特殊情况能否输出口退税,税企双方纠结了很久。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允许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税务机关审核,主要有下面4种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2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丢失发票联与抵扣联两联和仅丢失抵扣联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的事项。
如果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应凭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进行申报出口退税,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发票,外贸企业应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再申报出口退税。
如果丢失抵扣联的,只须发票联复印件就可以申报出口退税。
用未认证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以后,再凭发票联复印件申报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607)号规定,对于认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的专用发票,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如果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应该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才能作为出口退税的合法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3号)规定,允许 抵扣的稽核比对结果属于异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不符”、“缺联”、“属于作废”3类,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可以作为有效凭证进行申报。
即经区县主管局长批准,税务机关管理部门对审核检查结果因属于“企业操作问题”和“税务机关操作问题或技术问题”,符合税法规定 抵扣条件的,允许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可以用于申报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公告)规定的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50号公告规定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又在50号公告列明的6种情况范围内的,如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发票而不能实现抵扣的,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无误后,可以作为允许抵扣的凭证。
而22号公告针对50号公告逾期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适当放宽了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对逾期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照50号公告允许抵扣的规定,可以用于申报出口退税的凭证。
如果原件丢失的,也可以凭复印件进行办理。
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申报时限、申报资料和要求等内容。
对于发展我市外贸企业来说,是一个好的时机。
新政策调整从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求入手,打破近年来出口退(免)税的操作模式,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单证无法实现出口退(免)税的货物,按原来规定不予退税,同时须按内销征税。
根据此次文件,对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虽已申报退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等,出口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免税或征税,改变了以往出口货物不退则征的传统做法,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退税手续。
第12号公告《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明确,自204月1日起出口企业应在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
如果决定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专用明表》,办理备案手续,如果备案次月起执行征税政策,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退税机制改革后,为促使企业加快申报进度,规定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申报退税,否则不予退税,并且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申报期限不完全统一,其细微差别在实际操作中容易混淆,引发争议。
对此,公告将两类企业申报期限统一为 “在出口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凭证申报退(免)税”,进一步放宽了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
如:某外贸企业在201月1日出口的货物,原规定出口退(免)税最后1个申报期应在2012年4月20日(征期顺延)之前,收齐单证申报时间最多为110天。
依照新政策,出口退(免)税最后1个申报期应在年4月18日 (征期顺延)之前,收齐单证申报时间最多为474天。
同为一个出口时间,新旧计算对比,申报退税期相差364天。
外贸企业进口的货物,若需要出口的,可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出口退税。
我市外贸出口企业应及时掌握出口退税新政策,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是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个途径,准确核算出口涉税业务,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对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庄琦.浅析出口模式选择对出口退税影响.财会通讯, 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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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退税申请书"是指在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下,企业因为税负过高或者符合部分特定条件导致产生的税金能够返还给企业的政策文件。近年来,“公司退税申请书”已成为许多企业和商户在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一部分。
对于企业而言,退税可以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和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另外,退税政策还可以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创新和技术升级的投入,帮助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针对“公司退税申请书”提交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相关问题,企业需做好准备工作。一般而言,针对获取退税的资格和申请流程有一定的要求。企业需适合条件进行实质性生产经营和税收缴纳,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需的退税申请材料。
对于如何顺利提交退税申请,企业需侧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企业需熟悉“公司退税申请书”的申请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企业需要掌握政策的变化和细节调整,了解退税政策与自身情况之间的匹配度,避免因为疏漏或者不了解政策导致的退税失败。
第二,企业需做好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企业需要准备好各类证明文件和申请表格,如活动凭证、生产经营证明、报关单据等。在材料准备阶段,企业需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
第三,企业需及时关注申请进展和审核结果。企业需了解申请进度和审核进展,及时回复政府审批人员针对申请提出的问题,为审核流程提供便利。
最后,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公司退税申请书”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企业需注重税收政策的变化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经常进行申请材料的更新和审查,提高自身的申请成本效益。
总之,企业和商家可以通过合理的“公司退税申请书”申请,减轻自身的经营和财务压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当前市场发展趋势,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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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什么是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什么是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找入门资料就到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找入门资料就到
我国于1985年开始确立了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不仅增强了出口货物的竞争能力,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也大大促进了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因而可以说,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积极的。 -找入门资料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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