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扬尘治理方案(汇编5篇)。
有较强方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在提出某个项目前,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台帐,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
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四、主要措施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
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篇2
根据洪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县住建系统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建筑扬尘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及关于开展建筑扬尘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7月4日上午我项目部召开会议,部署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项目经理丁项主持了会议,安全总监郭玉龙、项目部有关领导、安全科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同参加,应经理安排下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时强调,要严查现场扬尘隐患,建立扬尘治理及应急长效机制,并对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于7月4日~6日开始进行扬尘治理自查自纠。下面将自查自纠情况方案如下:
一、进行扬尘治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个班组迅速开展扬尘治理自查。自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主干道是否道路硬化,是否派专人定期打扫、浇水。进出口是否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是否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土方车进出是否覆盖、车体是否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是否覆盖。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是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存放或覆盖。新开挖的基坑边坡是否覆盖等。
自查自纠于7月4日开始至7月6日结束。检查中发现了如下几个问题:
1、施工现场主干道清扫、洒水不及时。
2、施工现场搅拌机闲置未搭设防护棚,沙子未覆盖。
3、脚手加上竹笆上的建筑垃圾未清理。
4、楼上清理垃圾未集中处理吊下。
5、进出口未配备车辆冲洗设备。
6、电梯井内安全防护不到位。
7、个别楼梯无防护。
8、临时用电有一路多用。
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8个问题项目部已经派专人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了整改,8日复查,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二、高度重视,强化扬尘治理
项目部各个科室、各个班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要求实施,狠抓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项目经理亲自率队开展检查,切实细化扬尘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职责、明确标准规范,真正做到把扬尘治理责任监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每个责任人员,把扬尘治理工作持之以恒的坚持落实下去,给施工现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贡献本单位的力量。
三、建立监管机制,将安全落到实处
项目部各个科室、各个班组强化管理,加大了监管力度。安全科严格执行扬尘治理责任管理制度,确定扬尘治理监管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消扬尘治理监管队伍,把扬尘治理监管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对工作未落实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篇3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篇4
为切实扭转我市扬尘污染严重、p10浓度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按照市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法案要求,结合工业园区实际,决定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精准治理、强化落实的原则,以降低p10平均浓度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规范和监管机制为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落实扬尘防护各项措施,全面整治工业园区内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裸土裸地扬尘,奋力扭转被动落后局面,未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时间
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
三、整治范围
工业园区辖区范围,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示范区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施工工地管控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六个100%和四条强化措施。六个100%,即:
①百分百围挡。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②百分百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
③百分百苫盖。施工现场粉末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用土工布、无纺布、密目网苫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④百分百湿式作业。各工地必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塔吊喷淋、雾炮车、路面喷淋等降尘抑尘设施;
⑤百分百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沿路遗撒或随意倾倒;
⑥百分百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重污染天气时响应增加洒水频次。
四条强化措施,即:
①加装扬尘传感器和视频监控。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所有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并保证24小时正常联网在线;
②严禁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③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
④黄色预警及以上、四级及以上大风或沙尘天气,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石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产生扬尘污染环境的作业。
(二)园区道路扬尘管控
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继续加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道路清扫、洒水抑尘作业,每天湿扫、洒水循环作业不少于4次,夏季适时增加湿扫、洒水作业频次,切实把降尘、保洁等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市政及国省道扬尘管控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并对两侧绿化带边沟垃圾及枯叶杂草、污水随产随清。
(四)裸地扬尘管控
全面排查辖区内裸土裸地,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加大洒水保湿,最大限度减少裸土裸地扬尘污染。
(五)高空积尘管控
对新能源5座建筑物楼顶和工业园区创业中心服务楼楼顶、公交车充电站楼顶进行清洗,对新能源宿舍楼楼顶每半月至少清洗一次,其余6座建筑物楼顶,安排专人每月彻底清洗一次。新能源公司厂区内树木、绿化带及建筑物墙面每月清洗一次,确保干净整洁无积尘。
(六)强化辖区企业管控
一要强化企业无组织扬尘治理管控,严查物料露天堆存、物料露天装卸等行为,二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卫生常态保洁,组织企业每天不少于2次对企业内部道路、绿化带开展全覆盖洒水保洁作业,每月20日开展1次洗厂行动,对企业办公楼、厂房的立面、屋顶的积尘进行全面冲洗;三要加强企业货运车辆污染管控,进出厂区的大型运输车必须通过双洗装置,必须苫盖到位。
(七)人工清扫保洁及道路绿化冲洗工作
(八)强化垃圾清理、露天焚烧、环境整治管控
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X个村的村内外道路每天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业园区扬尘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园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园区建设局、园区市政科、园区环保所负责任人及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运局、市交警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冶金局、市科技和工信局、市公安局12个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园区示范区专职副组长担任。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按照示范区精细化管控要求,全力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处置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动态。环保所及园区示范区工作组分三组,结合工作任务,展开专项排查,细化工作标准,逐项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实行定格、定员、定岗、定责,强化精细化管理。其中,对涉及限期整治的任务,要明确时间节点、整治标准和相关责任人,倒排工期,扎实推进,7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对涉及常态化管控的任务,要细化管控方案、量化管控标准,明确巡查频次,突出精细管理。
(三)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治理。各组要把扬尘治理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依据《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尤其是对拒不整改的、坚决停工整治;对屡查屡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行政拘留。园区环保所牵头组成督查组,对照工业园区扬尘治理清单台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挂账督办,整改销号;对督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未按标准治理或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责任人全区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xx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及《关于印发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建委安管总站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专项行动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二、整改内容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城区临时围挡、建筑工地围挡要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置,围挡要整洁、美观,围挡外侧美化、绿化,并按不低于xx%比例发布的公益广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发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
(二)控尘
1. 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2. 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 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4. 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5. 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xx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6. 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或混凝土用量xxx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
7. 禁止从x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8. 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号)文件要求,20x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措施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三、执法检查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层层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防控自查自纠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专项行动将结合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专项分动人员分组及项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准)。本次检查将重点督办全区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控尘,对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现场控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综合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落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施工扬尘等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要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应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排查,特别要加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对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查重处,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各检查小组督查时应填写《20x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存档备查。各片区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中有关扬尘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专项整治完成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后交区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