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必备十一篇)
发布时间:2018-05-28住宅质量保证书(必备十一篇)。
✦ 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单元xx室,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xx年x月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装修房墙面天花板已刮耐水腻子或拉毛处理,地面为地采暖保护层。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等都已安装到位。如需调整必须征得物业管理中心的认可,并做好调整前的现场确认工作方可进行施工。一切未经物业管理中心认可的对现有装修调整,而对装修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如对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9521号令《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保证人:xxx xx年x月x日 一、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1、质量保证 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保修责任的认定 (1)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2)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3、保修责任的免除 (1)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4、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 (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保修项目、保修期限详见附表。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5、保修程序 (1)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2)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的,管理处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3)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4)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5)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6、其它 (1)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2)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二、贷款买房的条件 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商品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开发商)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6)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房资格有什么要求 这里所说的行为能力是拥有完全行为能力,让我们看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指能够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资格。公民的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一种资格。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他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了民事权利,要承担民事义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便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所以买房人必须是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简而言之,买房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购房合同才会发生效力。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4。保修期规定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3] 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4)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5)管道堵塞2个月; 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7)卫生洁具1年; 8)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9)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一、本住宅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现予交付使用。 二、住宅基本情况 1、住宅座落:xx-x 2、建设单位:xx-x 3、设计单位:xx-x 4、施工单位:xx-x 5、质监单位:xx-x 6、物业管理单位:xx-x 7、住宅结构类型:xx-x 8、质量评定等级: 三、本住宅自___年 ___月____日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序号住宅质量保修部位、配件保修年限 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按实际年限) 50年 2 屋面防水 5年 3 外墙面、地下室、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 5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 1年 6 门窗、五金件损坏 1年 7 卫生洁具 1年 8 灯具、电器开关 半年 9 管道堵塞 2个月 四、使用说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省建设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详见上表)自规定交付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本公司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本公司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保修期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优质服务。 (4)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者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5)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6)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公司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用户,一份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提供给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 (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房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五、持证人 房屋买售人姓名 房屋编号佳境小区 栋 单元 室 合同号 维修电话 备注 建设单位(签章) 物业服务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 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六、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编号: 穗建开验字第______ 号 填发日期: 发展商电话地址邮编商品房项目名称工作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时间交付使用时间年 月 日质量保修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答复时限个工作日保修项目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地基和主体结构合理年限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屋面防水设计或施工质量总是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管道渗漏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漏水。地下室渗漏及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墙面、顶棚抹灰层 脱落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地面饰面空鼓、开裂五金件损坏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卫生洁具电器及开关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防盗及对讲系统1年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的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管道堵塞2个月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 注:保修期是以收楼通知书上注明的收楼日作起始时间。凡业主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时,均应与物业公司签定交付验收手续,各业主对住宅内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收楼后,业主自行装修的,由于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管道堵塞等,发展商一律不负保修责任,由业主自行维修;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篇三: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 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济南大卫国际设计院 监理单位:齐河县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港基建设集团 本工程经四方验收评定为合格,已在齐河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 本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验收。 质量保证: 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明珠花园住宅小区的质量保证。该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评定,质量满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准予交付使用。 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设工程保修规定和地方建筑装修管理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业主入住时,本公司将签发本质量保证书,业主申报保修工程项目凭本质量保证书。 保修责任的认定: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 ● 其它按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保修责任的免除: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改动管线、打凿墙、板、柱、外墙不当和不当装修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打凿结构梁不当的房屋质量问题。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业主/住户的不当使用(如超出楼板或屋面的设计荷载)。 ● 业主/住户擅自改动、拆装装修部位、物品和设备等引起的质量问题,业主/住户未按装修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说明书或操作保养指南而错误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改动部位及其关联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 ● 交付后出现的污染、磕碰、划伤、破裂等问题。 ● 业主/住户个人习惯、喜好等原因,非产品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未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积水)。 ● 自然损耗。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破坏。 技术基本信息: ● 结构形式小区主体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工程等级为一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70年。 ● 节能措施: 区域集中采暖;建筑综合高效外围护体系;非承重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全项目未使用粘土砖。 甲方(卖方):xxxx 乙方(买方):xxxx 由xx开发新建坐落在xx市xx区(镇)xx路(街)xx住宅工程第xx单元第xx层xx住房xx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出售给乙xx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xx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内、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工期质量等级 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期质量等级为xx合格,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合理使用年限为xx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x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x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半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xx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x年x月x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x年x月x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住宅工程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在场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见附录(xxx)。 甲方(章):xxx乙方(章):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联系电话:xxxx 日期:x年x月x日日期:x年x月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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