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稿|财产保险方案(推荐十二篇)
发布时间:2018-06-29财产保险方案(推荐十二篇)。
⬖ 财产保险方案 ⬖
_____财产指在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_____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_____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在本_____期限内,若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_____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_____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_____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_____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_____活动、谋反、政变、_____、_____、民众_____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_____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_____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_____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一)如果发生本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_____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_____金额时,赔偿按_____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_____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_____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_____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_____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_____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_____财产的_____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_____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_____金额减少部分的_____费。如被_____人要求恢复至原_____金额,应按约定的_____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_____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_____费。
(七)被_____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投保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_____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_____费;
(三)在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应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_____人承担;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_____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序;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序;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被_____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_____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_____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_____的实质性内容,则本_____单无效。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_____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_____人丧失_____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_____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_____人本_____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_____费。
被_____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_____单,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_____人注销本_____单。对本_____单已生效期间的_____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_____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_____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_____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_____人将丧失其在本_____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偿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_____人负责赔偿。
本_____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论是否由被_____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若本_____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_____人,被_____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偿后,被_____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被_____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_____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_____可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_____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_____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_____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财产_____单_____单号码:?鉴于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_____人向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_____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_____费,本公司同意按本_____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的_____财产遭受的损坏或灭失,特立本_____单为凭。
________
授权签字?签发日期:____年___月__日?签发地点:?明?细?表
_____单号码:
五、每次事故免赔额:
自____年___月__日零时起,至___年__月__日二十四时止。
⬖ 财产保险方案 ⬖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一、引言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一种保险合同,旨在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保护。这种保险合同通常包括财产保险、火险保险、盗抢险等子险种,以帮助被保险人从意外的损失中得到保障。本篇文章将进一步探讨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主题内容。
二、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定义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一种以保护被保险人的财产为目的的保险合同。这种合同依据被保险人所购买的险种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其基本特征是为保护被保险人的财产免受意外损失的影响。
三、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中的一个子险种,其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的财产提供保护。如该财产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损失,保险公司将会根据被保险人购买的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规则为其进行赔偿。
2. 火险保险
火险保险是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中的另一个子险种,其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的财产提供保护。如果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内因火灾而遭受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赔偿。
3. 盗抢险
盗抢险也是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中的一个子险种,其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的财产提供保护。如果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内因盗窃或抢劫而遭受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赔偿。
4. 其他险种
除了以上提到的三种险种外,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险种,如水险保险、旅行险等。这些险种的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四、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购买流程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购买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保险需求
在购买保险之前,被保险人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包括所需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等。这些信息将决定被保险人所需购买的保险类型和险种。
2. 申请购买保险
被保险人在确定好自己的保险需求之后,可通过保险公司渠道、保险代理人等途径向保险公司申请购买合适的保险。
3. 缴纳保险费
被保险人需要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前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的金额将依据被保险人所购险种、保险期限以及保险金额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4. 签署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所选购的保险类型、险种以及保险金额等信息生成相应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需要仔细阅读并签署保险合同。
5. 保险生效
一旦保险合同签署完成,保险即生效。被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在保险期限内享受相应的保险保障。
五、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保障范围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保障范围是根据被保险人所购买的险种和保险金额而决定的。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为被保险人购买的财产提供意外损失、火灾、盗抢等不同类型的保险保障。被保险人需要根据自身需求选购合适的险种和保险金额,以确保自己的财产得到最全面的保险保障。
六、总结
综上所述,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一种基于保护被保险人的财产为目的的保险合同。该合同包括多个子险种,其中最主要的有财产保险、火险保险以及盗抢险。购买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流程包括确定保险需求、申请购买保险、缴纳保险费、签署保险合同以及保险生效等步骤。被保险人需要根据自身需求选购合适的险种和保险金额,以确保自己的财产得到最全面的保险保障。
⬖ 财产保险方案 ⬖
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附加盗窃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w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第二条 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基本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盗窃险(附加)责任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险费率均为2‰。
第七条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第八条 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 财产保险方案 ⬖
每个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毕业前都需要进行毕业实习,以下是由中国人才网提供一篇实习总结范文,提供给应届毕业生写总结时参考所用。更多实习材料尽在shixi/
又一次进入到了保险公司实习,这次来到了安邦保险。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于XX年6月9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XX年9月30 日获准开业。安邦保险实力雄厚,注册资本37.9亿元。股东包括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aic)、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sinopec corp)等“世界500强”企业。凭借着雄厚的股东实力,一流的企业文化,安邦保险发展态势迅猛。目前已在全国37个省、市、自治区及重点城市设立分公司。XX年营业额超过10亿元。安邦保险期望通过优秀的资源配置能力,与客户、与股东、与战略伙伴、与员工的相互依存,共赢发展。
两周前带着继续学习基本功,学牢专业知识的心情来到安邦保险,在新的公司体验新的工作环境、接触新的同事、感受新的不同的企业文化、接受新一轮的挑战,让自己之前所学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得到锤炼加以巩固。
实习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安邦保险车险条款,录单及出单以及整个工作流程
1、接待客户,向客户介绍保险条款并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做出保险方案计算保险费。
2、负责填写投保单;先收集好客户的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新车则要提供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然后对照证件上的内容填写投保单,再用电脑进行录入。
3、经核保无误通过后,交强险打印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商业险打印保险单和保险卡,核对确定准确无误后,将保险单交到财务,再用专门的笔记本把客户的资料登记好。
4、把单证按类别整理并装订,最后送至档案管理室并按月份将其归类。
(一)、通过进一步的对保险公司及行业的了解,也发现一些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在经营理念上,发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经营过程中,为了保证完成保费计划指标,基层公司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费计划上,理赔管理、服务举措、内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业务发展屈服于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面对竞争日益激烈而尚欠规范的市场环境,基层公司在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上存在观念上的偏差,
⬖ 财产保险方案 ⬖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财产保险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风险管理工具。财产保险可有效地规避风险,提供保障,减轻财务损失。保险公司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各种不同类型的财产保险,其中最基本的财产保险是“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财产保险产品,广泛应用于公私财产保险中。该险种保险标的为保险期内被保险人的财产,投保人需交付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此合同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财产,例如房屋、汽车、机器设备等。
下文将详细介绍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几个关键要素。
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核心要素,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前提。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财产,例如房屋、汽车、机器设备等。被保险人必须确保保险标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中的另一重要要素,是指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被保险人投保时可以自主选择保险金额,通常情况下,保险金额应该与保险标的的价值相当。被保险人必须清楚了解自己的财产价值,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费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因素,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用。保险费的计算取决于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财产状况、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等因素。被保险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责任范围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对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提供赔偿。责任范围受到保险合同的条款、被保险人遵守合同的义务、事故事件的性质、原因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被保险人需清楚了解保险合同责任范围的约定,并在事故发生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充分、真实的资料。
有效期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必须认真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若保险合同到期之后未能及时续保,则本合同自然到期,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总之,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有效地减轻被保险人的财务损失。被保险人在进行投保时,应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各种条款和条例,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以确保合同有效,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得到保险赔偿。
⬖ 财产保险方案 ⬖
一、费用分摊问题的提出
构建多维盈利分析模型,需要我们将各项成本费用科目、指标合理的在时间、机构、产品、客户、渠道等维度中进行科学合理的归集和分配,由此引出了费用分摊问题。费用分摊问题起源于交强险的单独核算,为出具交强险年度报告,需要将费用合理区分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并进行精确分配和归属。合理定义。《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指出:保险公司所指的费用是指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包括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各类给付、退保金、准备金提转差、佣金、手续费、分保费用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等等;费用分摊的意义,基于产品定价、成本费用控制、分支机构考核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伴随着管理方式的改变,比如,各大保险公司集中管理后出现的运营中心、后援中心的成本分摊问题。《分摊指引》同时指出:本指引是保险公司费用分摊程序和标准的最低要求。保险公司可以在遵循本指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发更为科学、准确、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也可以开发作业成本法等更为先进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模式,但要向中国保监会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目前,各保险公司向保监会上报的费用分摊管理办法,绝大多数都是严格按照《分摊指引》管理要求,采用规范的费用分类、分摊流程和分摊标准,差别也大多只在于业务部门的界定、分摊标准的调整,很少有保险公司在作业成本法等更为先进的管理会计管理办法上有所突破。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缺乏分渠道、分机构的费用分摊流程,分险种、分业务类别的成本分摊不够精细,成本分摊数据不够准确,不能充分满足目前精细化的管理需要,费用分摊管理办法需要注入新的内容,成本费用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分。
二、架构多维盈利分析模型的关键在于对费用进行合理分摊
1.费用分摊
观察我们的利润表,已赚保费的各个项目、综合赔款的各个项目、综合费用的各个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摊回分保费用都是可以分到机构、产品、渠道的。无法直接分到机构、产品、渠道的有:
(1)投资收益;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汇兑损益;
(4)其他业务收入;
(5)业务及管理费;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发生金额较小,对总体损益影响不大。因此,关键是在对投资收益、业务及管理费进行分摊时,根据作业流程拓展业务部门的范围,增加分渠道、分机构进行分摊的流程,调整分摊的标准、因子,以更准确的体现分摊的结果,满足分机构、分渠道、分险种、分业务类别的精细化管理需要,为更好的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2.费用分析
为此,在研究《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几条办法,以期能对费用分摊管理办法进行改进:
(业务来源(渠道)、车型、客户、成本中心、基金中心、收支项目、承诺项目、内部订单号、机构归属、境内境外、专属费用标识等核算维度;另外,强化核算精细化管理要求,通过这些措施,增加专属费用的占比,减少共同费用的占比;
(资产折旧和其他费用,现在我们可将费用细分,划分为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或者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者固定费用、变动费用和运营费用。每一项成本费用可根据分类依据再具体细分,细化归属后根据费用属性合理匹配较为合适的分摊标准和分摊流程;
(分业务类别的分摊流程基础上,增加分机构、分渠道的费用分摊流程。多维盈利分析的要旨,就在于细分市场,细分市场不仅仅需要分险种分业务类别进行区分,还需要分机构、分渠道、分客户进行区分,不仅仅是单个进行区分,也可以是对其任意组合进行的区分。
(4)在共同费用的分摊上,采用作业成本法,对每一类费用根据成本动因科学合理归属费用。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往往是根据成本动因比如渠道或者产品调整部门,费用分摊也应该遵循这一原则来进行分配。根据成本动因,或者新增成本中心,调整费用分摊流程;或者调整分摊标准和分摊因子,使得分摊结果相对更加准确。
三、结语
综上来看,为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决策水平和盈利能力,需要进行市场细分,而市场细分,需要我们进行多维盈利分析,架构多维盈利分析模型的关键在于对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因此,科学合理的费用分摊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财产保险方案 ⬖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种财产的保险需求也不断增加。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将财产进行保险,以避免不可预料的损失。而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则是财产保险的基础,保障了财产安全和保险人的利益。
一、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定义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条款,是财产保险的基础形式。该合同的保险标的只针对一种或数种特定的财产,例如房产、车辆、设备、存货等。
二、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内容
1. 保险金额:基本险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便是保险金额,即财产的价值。在确定保险金额时,需要注意财产的实际价值、保险的目的以及保险的可承受程度等因素。
2.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来计算的险费,通常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
3.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指该保单有效期的时间范围。在签订过程中,双方需要确定保险期限,并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保险费。
4.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即发生保险标的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5. 免赔额:免赔额是指保险公司在赔偿时承担的最低限度。如果保险金额低于免赔额,保险公司则不会进行赔偿。
6. 赔款支付:在保险确定范围内,当财产发生不可避免损失时,保险公司需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三、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种类
1.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是最常见的财产保险之一,保障被保险财产在发生火灾时的损失。
2. 盗窃保险:盗窃保险是指当被保险财产发生盗窃或抢劫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提供赔偿。
3.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是指在运输过程中财产可能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对应赔偿。
四、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重要性
1. 保障财产安全: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可以有效保障被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障了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正常运转。
2. 降低风险:合理的财产保险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和个人的风险,尤其是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及时进行赔偿。
3. 实现经济利益:如未发生保险事故,则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将作为经济利益直接得到回报。
综上所述,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财产保险的基础形式,保障了财产安全和保险人的利益。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于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了解和适当的投保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 财产保险方案 ⬖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合同,通常用于保护财产损失。财产保险合同通常包括爆炸,盗窃,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险。这种合同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它可以为造成损失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保护,同时也有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财产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一种合同,其目的是为客户提供保险保护和制定详细的责任规定。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种合同的意义在于概括其责任范围和赔偿责任,同时防止不必要的法律冲突和争议。因此,财产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公司、客户、政府和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财产保险合同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保护。企业和个人通常会面临各种不同的风险和损失。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意外事件都可能对企业和个人带来很大的损失。财产保险合同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保护,因为其赔偿能力非常强大。无论是房屋、车辆、设备还是其他财产,如果客户购买了财产保险,那么只要他们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合同条款给予保障。
其次,财产保险合同有助于保护公共利益。由于现代社会的发展,财产保险合同不再仅仅是保护个人和企业,其重要作用已经超越了个人或企业的范畴。如果一个大型工厂或高楼大厦遭受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事件,除了对企业和个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外,这种灾害也可能会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财产保险合同的存在可以帮助企业和政府及时处理此类突发事件,并为公众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最后,财产保险合同有助于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财产保险合同清楚地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和客户的索赔条件。因此,通过财产保险合同,客户可以获得透明、公正的赔偿标准,而保险公司也可以避免因诉讼或法律纠纷导致的高昂成本和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财产保险合同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必要的保障,保护公众利益,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因此,购买财产保险合同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决策,而保险公司也要认真履行其合同责任,充分履行保险承诺,真正做到保险承诺一端,保障责任一端的承诺。
⬖ 财产保险方案 ⬖
确立财产保险收益人地位
本人认为应当允许财产保险中受益人制度的存在,理由如下:
(一)从现实生活中受益人的现状而言
从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的定义来看并不能得出财产保险中不能有受益人的存在的结论,法律没有明确指出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其原因可能是长期以来立法者只注重从现实生活中最为常见的财产损失保险和责任保险来观察。在这两种保险事故发生时,通常直接造成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或承担向不特定第三者赔偿的责任。此时,由被保险人直接行使保险金请求权没有什么不妥。
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了许多新型的保险业务,如保证保险业务。当事人往往会指定银行为受益人,此时金融机构(银行)与保险公司会达成如下协议:即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向金融机构(银行)给付保险金之后,金融机构(银行)将会把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在此我们应当知道当事人订立保证保险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债权人即银行在借款人甲没按约履行义务时,从而实现贷款收回的目的,而不在于恢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直接给付给债权人(银行)而非被保险人,这是实现当事人订立保证保险合同之目的最方便且有效的方法。相反,如果不允许指定受益人的话,此时财产保险中只能由被保险人即借款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借款人是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到银行借款,在得到保险金后,可能处于道德缺失或其他现实问题并不将保险金偿还银行。此时,保险公司虽然履行了保证保险责任给付了保险金,但是银行订立保证保险的目的并未实现,这样也就失去了订立保证保险合同的作用。
(二)从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的性质而言
保险金的请求权是一种财产权,是在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时,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这笔保险金无论是补偿性的还是给付性的,他都是一项财产权,可以转让和继承。[3]并且《保险法》遵循损失补偿原则,该原则的目的在于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从而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保险金是在保险事故发生事故之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的领取如同继承法上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一样,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即:发生保险事故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会产生保险金的领取或财产的继承。因此可以说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金的领取如同继续人继续被继续人的财产一样,是一种期待利益而非既得利益,允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按自己真实意思指定受益人,将更符合意思自治原则,也更符合实际需要。
(三)从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而言
《保险法》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该原则的根源是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循,否则会引发一系列的道德风险。在人身保险中对受益人的指定,受益人受领保险金的条件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当达到一定条件发生道德风险时都可能使得受益人的受益权丧失或被剥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对保险金的受领同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对保险金的受领一样同属期待权,属于私权,保险公司对受益人的给付其实也是对被保险人的给付。
对财产保险中受益人存在问题的概括总结
前面我们提到过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持否定态度的人主要是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来考虑的:一方面他们认为按照现行有效的《保险法》明确规定,指出人身保险中才有受益人的存在。另一方面是他们认为,在人身保险中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必须有受益人的存在,以便解决保险金的受领问题,这也是江朝国先生的受益人产生的原始动因。
受益人在财产保险中存在与否,能否存在它只是一个制度层面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财产保险中受益人是活生生的存在的。并且在人身保险中允许受益人的存在,这为财产保险中受益人的存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我们可以吸收人身保险中对受益人的指定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死亡时间不同引发的保险金受领问题的法律规定,这样更符合现实需要,同时也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 财产保险方案 ⬖
中国的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都是这一种。第二种模式是战略联盟,这种方式仍然是以协议委托于代理业务为主,但双方合作的内容和范围更全面、更广泛,而且双方对于银行保险的战略意识、战略部署和战略行动都取得比较一致的共识,为了共同的目标,推动共同的发展,实现银行、保险、客户三方共赢。第三种模式是合资保险公司的模式,也就是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成立一家公司。最后一种是金融服务集团的模式,银行通过收购直接控股或成立专业的保险公司,或是保险公司通过收购直接控股银行,以金融控股集团的形式,实行混业经营,保险公司和银行同属一个金融集团。
银行和财产保险业务和产品的结合
(一)银行业务的分类
业务和投资业务(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中间业务是银行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代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其中包括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生的中间业务。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其收入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
机关团体客户和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理财、结算及贸易融资等产品和业务。个人金融类业务主要针对个人提供储蓄存款、个人贷款、个人理财、个人结算及银行卡等产品和服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的分类
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财产保险可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其中,财产损失保险又可细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按目前监管部门的统计口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可分为: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船舶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保证保险和其他险。
(三)银行和财产保险产品的结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融资渠道多元化使银行间业务竞争加剧,银行存贷利差将逐渐缩小,拓展中间业务收入成为银行获得利润的重要方式之一。目前,发达国家先进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大多都高于40%,花旗银行等现代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甚至达到了80%,非利息收入已经成为决定银行整体收入状况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而通过银保的深入合作,可使商业银行获得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同时银行和保险实行混业经营后,通过金融控股集团的形式,可以通过银行渠道保险产品的销售,可以使客户享受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的便利,有利于提高客户的忠诚度;通过财产保险产品的介入,也能够化解银行信贷客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发挥保险的经济稳定器的作用。同时,通过银保渠道的建设,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银行的网络资源和客户资源以及银行强大的信用基础,建立有效的保险产品分销系统。
资产业务(即贷款业务)是银行对客户话语权较重的一种业务,因此围绕此类业务开展保险产品的销售是迅速打开保险销售的有效方式。针对个人客户,在办理个人贷款的同时,可向客户推荐销售车险、借款人意外险、家财险和房贷险等险种。针对公司客户,在发放对公贷款时,根据产品类型可考虑采用不同的与保险产品结合方式:一是在为企业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向客户推荐企业财产保险产品;二是在为企业办理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贷款或银团贷款时,向客户推荐工程保险产品;三是在为企业办理应收账款贸易融资时,可考虑向客户推荐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四是在为企业办理信用证等进出口业务时,可向客户推荐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五是在为企业办理抵押物贷款时,可要求客户就抵押物购买财产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抵押物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出现损失的风险。六是在为企业办理仓单质押等货押融资业务时,可要求客户投保存仓货物保险,保险公司为质押货物出具保单,保单权益转让给银行。通过保险产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品控制质押货物的灭失风险。
我国银保渠道发展的现状
(一)与银行相比,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的保险业从交通银行和农业合作银行。截至利润、规模还是从发展历程、社会地位和影响以及管理规范化程度来看,与银行相比,我国保险业目前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
(二)我国银保渠道发展迅速
从保费只有占比从20xx年的18%最高20xx年的36%,成为保费收入的主要增长点。
银保渠道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财产保险公司应开发更具竞争力的产品
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同质化现象较突出,尤其在传统财产保险险种方面,各家保险公司条款费率等基本雷同。在当前寡头垄断的市场竞争格局下,中小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利用银保渠道开拓市场,必须要开成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必须开发出适合银保渠道销售的产品。银保双方应充分利用客户资料,以客户为中心,分析客户的购买习惯、经济状况,挖掘客户的各种需求,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设计出合理的银保产品,并将其标准化,减少银行销售和后台管理的复杂性。而且银行有着丰富的客户资源,积累了庞大的客户信息资料,银保双方在产品的开发时,可共享客户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开发出适销对路的银保新产品。在银行个金渠道上应开发易于银行端销售的简易化、标准化的产品,适于柜台销售,如意外险类的保险卡、汽车贷款和车险相联系;在公司渠道上,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银行公司类客户的不同,细分目标市场,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开发出适合不同客户需求的银保新产品,如信用保证保险与抵押贷款、公司贷款相联系。
(二)开发银保通系统,提升保险产品销售效率
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开发了“银保通”系统。该系统可实现银行业务系统与保险公司系统的无缝连接,投保人信息实时传递,客户在银行柜面即可取到保单。银保通业务的主要流程是:客户在银行柜台填写投保书一银行业务员初审一录入一系统核保一在银行柜台打保单。该系统不仅使承保准确、及时,还可以为保险公司和银行建立良好的客户数据库。通过银保通业务,银行可以直接在柜台实时打保单,响应时间可以缩短到几分钟以内。随着“银保通”系统的开发和在银行保险渠道上的推广,将极大提升银保渠道服务的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通过银保双方的交叉培训,打造高素质的销售团队
银行保险产品涉及知识面广,需要从业人员具有金融、保险、法律、风险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传统意义上,银行渠道是封闭的,银行的柜面人员是被动式的销售,大多数人没有销售技术、销售经验和销售习惯。为加强银行保险深层次合作发展,银保双方有必要开展多层次要、大规模的银行保险业务知识培训,组建一支既懂银行业务,又懂保险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营销队伍,为客户提供高层次的专业化服务。可从以下几步入手:一是完善营销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要求银保销售人员上岗前必须具有基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从根本上杜绝误导、诱导现象的发生;二是以银行二级机构为培训基地,加强一线银保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内容侧重于保险产品的特点、投资状况、消费者保护、营销技巧、营销手段、职业道德等;三是建立银行保险人员多层次培训体系,使不同层次的营销人员都能正确理解保险知识,掌握风险管理规程,树立先进的营销理念。
(四)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制度
有效、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能极大的提高业务人员销售保险的积极性,因此如何实现对银行客户经理的有效激励是银保渠道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在欧洲如法国等银保业务发达的国家,负责销售保险产品的银行职员,其薪酬通常不与佣金挂钩,而是在获得固定薪水的基础上,根据他们销售银保产品的业绩给予小额奖金。经验表明,这种经济利益和柔性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收效很好。因此,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也可借鉴共同建立一套合理的销售绩效考评制度,综合考虑利润目标完成率、销售业绩、产品组合、被保险人满意度、公司信誉增减度等指标,科学评价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此同时,对于按期完成超额销售数量的销售人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保证及时、足额兑现,以有效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 财产保险方案 ⬖
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保险公司的经营形势也日益严峻。财务管理作为保险公司的重要工作,其管控工作的成败与企业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对风险管控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将从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现状出发,对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控制策略进行初步研究,提出加强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希望对保险公司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财产保险;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风险控制
引言
近几年,保险行业发展的势头较为迅猛,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使得保险公司面临着新的考验和挑战,同时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保险业是一种性质较为特殊的行业,其经营风险的特点决定了风险管控的重要性。财务风险控制作为公司防范风险、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对公司制定战略计划、执行决策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保险公司得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合理规避风险,应成为保险公司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现状
所谓风险,是指能够对公司的运营目标产生一定消极或负面影响的因素,其财务风险一般是指通过负债途径的融资而导致资产变化的风险。通常来讲,保险公司的资产包括资本金、保证金等合法资产。财务风险是无法完全规避的客观风险,但通过分析财务风险管理特征及其表现形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有效防范的作用。
(一)财务风险管理特征
第一,资金来源较为广泛。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保证金、保费收入等,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人们对财产保险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对家财险、个人责任险、航班延误险以及随着电子商务而发展起来的退运费险等等保险产品的认可和接受程度提高,因此投保主体也由之前大部门为企业投保扩展到个人投保,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亦愈来愈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第二,集中管理金融资产。目前,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都对资金收付、保费收入等实行集中管理,各分支机构的保费收入实时划到总部,由总部对金融及实物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投资,同时收入与支出为两条线分开管理。据笔者了解,投资性资产在保险公司的总资产中占据重要地位,因而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第三,负债及支付金额不确定。保险公司属于负债经营的公司,其保费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短期负债资金;同时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即保险公司未来是否需要支付赔款以及赔款金额的多少有赖于偶然保险事故的发生。因此,负债及支付赔款金额的不确定性,给财产保险公司进一步增加了财务风险。
(二)财务风险表现形式
有数据显示,保险公司的负债在总资产中占有约百分之八十的比重,其负债和营运成本直接作用于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其一,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偿付能力的高低与保险公司能否发挥其社会稳定器作用密切相关。通常来讲,偿付能力包括发生事故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下进行赔偿的能力。影响偿付能力的因素主要有资本金、各项负债、保险费率等;此外,如何将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也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产生影响。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保险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欲在保险市场中分得一杯羹。若保险公司,尤其是新成立的公司“急功近利”追求高增长速度,追求高市场份额,则可能忽视经营风险,未能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未能形成资本增长的有效机制,这都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其二,负债管理失衡风险。保险行业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其主要收入来源是保费收入,因此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构成了保险公司的主要负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绝大部分保险业务均为一年期,因此负债期较短,对保险公司的资产支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来看,保险公司的资产流动性随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甚至导致其经营的稳定性大幅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负债管理失衡的风险。其三,不重视财务管理系统。保险行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保险企业的活力迸发,各大保险企业不惜一切代价拓展渠道、客户和业务,大部分企业改变了传统的店面直销、代理销售等模式,向新型的电话销售、网络销售模式转变,销售系统日益强大。由于保险公司过于重视前端的业务销售,重视销售系统的更新和发展,而忽视了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性,使得财务对风险控制的功能不断弱化。其四,信息的不准确性加剧管理风险。财产保险公司信息的不准确性具体指信息失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增加业务量进行违规承保;二是放宽承保条件进行虚假投保;三是为吸引投保人而打折销售保险;四是违规理赔、肆意扩大保险范围;五是办理虚假保险业务。
二、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策略
(一)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对于经营风险的保险公司来说,早一步发现并控制风险,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损失。因此,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确定具体的赔偿能力指标、资产营运指标等,规范资产负债率、资金流动性、偿付能力等指标体系。其次,加强对现金资产的实时监控,确保资金的流动性,提前做好现金流量预算,以保障在风险发生时及时赔付,同时还能够满足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值得注意的是,要实时计算收支差额,为现金资产的管理提供依据。第三,建立完善指标体系后,还应实时追踪和监控保险公司的风险信号,一旦出现问题,立即分析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策略和可行性报告。
(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
保险公司要建立一套相互制约的内部管控机制,既要在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管控环境,树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理念,又要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理念、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与此同时,全面的风险评估工作也是管控机制的重要环节,应采用先进的评估技术、评估手段、评估方法等来分散或规避风险,使得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财务风险是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风险,公司在进行决策前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方案,综合运用风险评估方法、定量分析方法等及时发现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分析出现财务风险的原因,对出现的财务风险进行详细记录,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保险公司要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成立专门的预算部门负责财务预算工作,制定财务预算政策和具体的执行计划及方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完善财务预算编制并下达公司的整体财务计划,同时要求员工严格按照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进行资源分配、开展各项工作。此外,保险公司还应重视风险文化建设,在全行业、各大公司积极倡导财务风险控制理念,使得风险控制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管理者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理念,员工要积极学习、丰富风险控制手段,将风险文化作为财产保险公司企业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提高全员的风险意识,降低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四)完善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授权体系
上级保险公司可以适当降低集中管理的程度,建立相应的财务授权体系,通过一定的规章制度来限制分支机构的财务使用状况。上级保险公司对分支机构的集中管理主要表现在约束筹资、投资行为等,因此完善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授权体系显得尤为迫切,要明确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职责、运营方式,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实行动态管控,以提高上级保险公司和各分支机构的效益。
三、结语
综上所述,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多方面、全方位的配合,它不仅涉及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还涉及保险公司的社会效益能否充分发挥。因而,要不断完善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财务风险管控力度,有效防范风险,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效用,促进保险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彭诗棋.内控视角下的兴安财产保险公司运营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湖南大学.20xx
[2]孙妍歆.浅析如何有效加强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J].财会学习.20xx(24):76-76
⬖ 财产保险方案 ⬖
摘要:财产保险公司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在实践中摸索。但是,财产保险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整个保险行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展缓慢,与当代的保险行发展严重脱节。财产保险公司各种矛盾涌现,从业人员思想波动大,各种外来思想冲击大,使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在实效性上存在很多不适应。所以,必须从观念、内容、体制、方法和队伍建设方面切实加强财产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一个有效的基层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关键词:财产保险;思想教育工作
1关于加强财产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财产保险公司政治思想工作存在弱化、淡化、软化问题,特别是基层公司,普遍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弱化、制度空谈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淡化、流于形式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软化这三大问题。基层公司为完成全年考核任务,一味低头抓业绩,单独强调利润,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脑后,甚至置之度外,从而导致员工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思想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对制度执行上的不到位,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结果缺少约束力、监督力、执行力。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内容,不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工作手段上,喜欢搞“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建设不健全。一些新公司开业经营以后仅仅搭设了党组或党委班子的组织框架,而分支机构思想政治工作职责不明确,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的体制、机制、制度,思想政治工作渠道不畅通。企业重大决策基本上是总经理说了算,党组或党委成为行政的“附属”机构,往往很难起到应有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政治思想教育,迫在眉睫!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象十分复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不强。财产保险公司除了拥有一定数量的内勤职工队伍外,还拥有数量众多的外勤队伍,人员结构较为复杂,而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往往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不能分层级,分岗位有效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的快速发展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隐患,财产保险又是道德风险极高的保险类型,对整个保险行业形象的影响十分巨大。多数公司在成立之初,凝聚人心做事业依靠感情和利益前引后推,而未有效地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业道德培养、建立规章制度等方面去加强团队意识。虽然已经经营多年,但有些基层公司还处于“无组织”状况,工作无序、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十分严重,基层公司内部形成小团体,人际关系十分复杂,不团结、不和谐的隐患普遍存在。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广泛,而工作方法却相对简单。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的丰富发展是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也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财产保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方式、方法与企业的发展要一致。而实际的情况是由于各种复杂原因,有的财产险公司墨守成规,缺乏锐意进取的意识和勇于开拓创新的实干精神,热衷于做“秀”。有的管理者还是以评判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没有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存在着循规蹈矩的保守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意识不到位。与发展速度相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明显滞后。有的领导错误地认为,经济手段灵,行政手段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不佳。在实际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式单一载体少,并且习惯于按“老套路”办事,缺乏新思路、新载体、新方法、新手段,不能及时回答和解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这些都成为员工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厌倦和抵触情绪的重要原因。
2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要消除当前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类盲区和环节的空白点,不断探索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制度,就必须坚决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始终立足于发动和依靠广大内部员工。要建立和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运作机制,其中包括创新领导机制,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反馈机制。一创新领导机制是要加强基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的核心平台,推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两责”,严格执行双管齐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二创新运行机制是要配齐配强基层保险公司兼职政工人员,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销售一线中去,把解决员工思想问题同为广大员工办实事结合起来,及时分析和掌握基层公司队伍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力争在第一时间及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补救措施;三是要创新反馈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大政工”的群体网络,有效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新的管理机制,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标任务与行政管理、业务经营任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从而建立一个以领导班子负全责、以专兼职人员为骨干、以部门管理人员为主力、以营销主管为基础、广大党员团员积极参与、覆盖全员和经营全过程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反馈实效性。要改变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态度。一是变“雷声型”为“实效型”。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如果只依靠行政手段,搞业务外活动、开大会、作长报告,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收不到预期效果。二是变“被动型”为“自主型”。加强广大员工的内部管理,提高一线员工待遇,加强省市县公司的监管督查力度,避免前线员工享受不到上一级公司的政策,所有的待遇都停留在电脑的报表上。完善业务技能的培训机制,特别是新入司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专项培训,公司规章制度,行业法令法规专项培训,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程建议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结合半年业务评优工作。创建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方法激励人们的行为动机,创造有利于积极思想产生的有力条件。思想是行为动机的源泉,财产保险公司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要激发人的工作动能,就必须深入了解和研究人们在工作中的实际要求,对于正当的要求,要尽量创造条件予以满足,鼓励工作人员诚信经营创新发展。要创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评估体系,完善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渠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软指标、软任务,增强可行性、科学性,就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调动并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一是要充分利用职代会这一载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评估。通过各级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当代保险形势教育、保险职业道德教育、公司员工专业素质教育、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教育、依法合规经营教育等,考核评比,真实反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要充分利用司务公开这一有效载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将广大员工普遍关心和敏感的岗位竞聘、竞赛奖金等实行透明操作。这不仅有利于消除广大员工的疑虑,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员工对领导干部和集体的认可度。三是要充分开展企业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多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在广大员工中广泛开展专业知识竞赛、球类比赛、各种文艺演出等形式,切实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业余文化生活中,不但能够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涵,而且能够巩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引导公司员工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实事求是地、辩证地分析实际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保证正确的科学的思想的产生。财产保险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具有丰富教育形式,明确思想教育内容,突出思想教育实际效果的思想教育模式,以适应当代保险行业的特点和岗位要求。要正确树立“用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用制度守护自己的岗位职责”的风险管理理念。
参考文献:
[1]谢亚军.论保险职业道德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xx(02):40-43.
[2]谢亚军.浅议保险职业道德的隐性缺失[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04):16-18.
[3]王杨华,何厚发.国外保险职业道德探微[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xx(04):88-92.
[4]李长明.青海保险业发展环境因素分析[J].青海金融.20xx(11):46-49.
[5]林海元.浅谈人寿保险营销管理及职业道德教育[J].经营管理者.20xx(22):34.
[6]翁仙萍.寿险公司个人代理人佣金制度研究[J].浙江金融.20xx(05):51-52.
[7]彭小坤.略论保险个人代理关系与劳动关系[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02):179-182.
[8]王启.保险人面临的道德风险成因及防范对策[J].财会研究.20xx(06):75-76.
[9]李兵.养老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与规避[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01):200-202.
[10]张晶,郭小兵.我国寿险营销制度方向的选择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xx(S2):51.
-
我们精彩推荐财产保险方案专题,静候访问专题:财产保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