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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5-12-11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合集十五篇)。
第一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篇1:人生的地下室作文<\/h2>
《挪威的森林》序言里有这样一句话:“每一个人都像是一座两层楼,一楼有客厅、餐厅,二楼有卧室、书房,大多数人在这两层楼间活动。实际上,人生还应有一个地下室,没有灯,一团漆黑,那里是人的灵魂所在地。身处暗室,闭门独修,正是为了面对真实的自我。”从此,我知道了人生应该有一个“地下室”。在这个“地下室”里,可以自我疗伤、自我咀嚼、自我思考。一个没有“地下室”的人,哪怕地上的房子再华丽、再漂亮,也是一种“贫穷”和“困顿”。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为了静心沉思,听从内心的召唤,去森林中过着一种隐士生活。自己种豆和黍为食,摆脱了一切剥夺他时间的琐事俗务,全心全意记录自己的思考和人生的感悟,为人类留下了丰厚的思想文化遗产。
面对人们的`不解和嘲讽,梭罗没有动摇自己的选择和目标。他说,自己到瓦尔登湖隐居,是因为生命太宝贵了,他要过一种有深度的生活,吸吮生活的精髓,绽放自己的心灵。
日本著名作家川端康成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受名之累,利之苦,热衷于被官方、民间、电视广告商人等拉去“作秀”。日复一日,渐渐地迷失了自己。陷入这种忙乱的俗事重围,他不知如何解脱,最后以自杀了却一生。
临终前,他对友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现在整天生活在高高的楼房上,一刻也不得安静了,我想拥有一间小小的“地下室”,也成为一种奢侈和不可能。这是多么大的一种人生悲剧啊!
他是著名的古籍整理暨文史研究专家,他编撰的《苏轼年谱》、《苏辙年谱》、《三苏年谱》,被学术界称为“迄今为止三苏研究的最高成果”,他就是无冕学者孔凡礼。
其实孔凡礼并非没有“加冕”的机会,而他却一再选择了放弃。他或因编务、公务与古籍整理难以兼顾,或因离京太远耗不起而一一婉辞,一次次与编审或教授头衔擦肩而过,然而,在丰厚的学术成果面前,他的“失去”,显得那么微小。
他在给友人的信件中说:“当我在自己人生的“地下室”里编撰古籍时,我的心灵变得那么清澈、那么宁静,那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快乐!”
篇2:地下室作文<\/h2>
今天,我有幸来到名叫“地下室”的一个鬼屋!
到了地下室,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一种莫名奇妙的紧张使我的步伐变得缓慢了,我摸着墙走,嗓子眼里就犹如堵着一块大石头,使我发不出任何声音。“咔”!我猜到了机关,一个个一般大儿的石头滚下来,我被吓呆了,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心想:“这可是会没命的啊!”想完,我趴在地上,掌心和膝盖贴着地面,我拼了命的网大纸皮箱堆里钻,我那动作就跟“狗爬”一般。“隆”!一个个石头往“地下室”的更深处滚去。
我从只想爬了出来,经过“滚石阵”,我更加小心了,放慢脚步,紧贴墙壁。突然,大水山洪奔泻似地涌涌而来,我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就像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我被大水裹挟,被冲到了“地下室”的最深处。
水从地板上的一个个小洞流走,忽然,一条凶猛无比的飞龙在我面前龙飞凤舞,张牙舞爪,我本以为是幻象,我急忙揉揉眼睛,定睛一看,可那条龙还在啊!飞龙忽然瞪着我,向我俯冲过来了,那一瞬间,我脸色煞白,冷汗直冒,双腿发软,突然,我手里出现了一把激光剑!我闭上眼睛,随便地往前一挥,当我慢慢睁开双眼的时候,“我竟然把飞龙砍断了!”我心里大吃一惊,激光剑也不见了!“咻”我怎么又变到入口处了!
时候,虽然知道里面的都是虚拟的,而我也平安无事地回到了家,但里面的刺激,里面的惊心动魄,即使那“地下室”不是什么世界奇观,但是,我永远都会记住“地下室”。
篇3:地下室作文<\/h2>
平常,在玩耍的时候,小伙伴们都说我胆子大。但也不过如此,我也有令我惧怕的东西,昨天下午的那次探险,现在还令我我毛骨悚然。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昨天下午,我骑着自行车出去玩。由于玩的太投入了,竟然忘了时间,我匆匆骑车回了家,但已经暮色苍茫,天上也挂了几只星星,到处都是黑漆漆的。
自从搬了新家以来,只要骑自行车,骑完后都要放入地下室,以防被偷走。而天已经黑了下来,看着地下室里黑咕隆咚的,我便想了个办法,让妈妈下来拿着手电筒帮我推进去。可妈妈却不答应,非要我自己去推。
我可是从来没有冒过这样的险,但我无可奈何,只好壮着胆子,硬着头皮向前走。进入地下室后,只见四周都是黑色,犹如一个通道。我向左拐,一步一步的探着路,要知道,这里可是有很多的蜘蛛。而它们却是我最惧怕的“天敌”,有时,连白天我都不敢来这里,现在又黑又冷,更是令我惧怕,突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吓得我瑟瑟发抖起来,但很快又不响了。
我右手摸索着地下室的们,可怎么也摸不到。现在,我算是真正的体会到了盲人的.滋味了。我宁可当一个盲人,也不愿看到这么恐怖的地下室。想起今天的鬼片,我更加害怕了。终于,我摸住了钥匙孔,开开了门,迅速的把自行车推到了里面,慌忙地离开了地下室。
回到家,我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想起刚才的经历,我都不禁心惊胆战起来,真是虚惊一场啊!
篇4:地下室作文<\/h2>
我们的身边总会发生许多事情,有些使你开心快乐,有些使你胆战心惊。
一天晚上,我正在愉快地玩着手机。爸爸对我说:“地下室很乱,你妈妈有重要的东西要放在里面,你去打扫一下”。虽然很不情愿,但爸爸的话我一般不敢反对。说实话,我很怕黑,何况地下室的灯几天前又坏了。我带上手电,再拿上手机。嘴里嘟嘟囔囔的朝底下是走去:“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灯坏了吗?就只是有点黑。”我用这种方式给自己壮胆。
我们家的地下室并不算小,所以放了许多杂乱的东西。我打开门,就听到咯吱咯吱的响声不知从哪里传来,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地下室显得格外清晰。这下可把我吓坏了。我试着去开灯,看能不能出现奇迹?灯当然没有亮,应该是线路有问题。不管了,硬着头皮再继续打扫吧。
忽然,灯闪了一下,响声还在继续。我一下子躲到了角落里,抱头蹲着。心想:鬼啊,不要吃我,我还没活到100岁,我还不想死。会不会是幽灵?还有那响声,到底是什么?好一阵子,我一动也不敢动,只感到强烈的心跳。我心里一直默念,不要怕,不要怕,有什么好怕的。我终于壮起胆子,顺手抄起一个木棒,打着手电朝着发出声响的地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循声看去,原来是一只小老鼠在吃东西,真是吓死我了。都说胆小如鼠,可我却被老鼠吓了个半死,真是搞笑!一场虚惊之后,我不慌不忙地打扫完了整个地下室。
这次我战胜了对黑暗的恐惧,生活中还会有很多困难摆在我面前,我会一个一个的战胜它们!
篇5:地下室作文<\/h2>
今天,小区停电,我跟小伙伴一起去地下室历险。我们事先准备了手电筒,但一到了地下室,我们魂都没了。我们一步一步地走下去,虽然有手电筒的帮助,但光凭那微弱的灯光也只能能照见小小的一片地方。还没等走到地下车库,恐惧心就已经笼罩了我们的全身,所以,我们就落荒而逃。
又跑到上面后,我们重整旗鼓,又叫了一些人,再次出发。这回,我们的好奇心彻底战胜了恐惧心。
我们踏着整齐的步伐走在楼梯里。到了地下车库,有人说:“一点都不恐怖。”这时,电灯突然闪了闪,电来了!这时,有一些“调皮鬼”可就逞凶了,不停地开灯,关灯,还学鬼叫。一些胆小的女生可就吓个要死,尖叫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另一浪,搞得震耳欲聋,全小区都听的一清二楚的。只有一位女生在说:“安静,不要怕。”但比起强悍的尖叫声,这声音是显得多么渺小,多么无助啊。
回到家里,我若有所思。如果所有人都像那位女孩一样,有组织性,遇事临危不乱,并给同伴们鼓励,我相信,没有什么事能阻挡她们。
今天的这件事给了我上了一次珍贵的课。
篇6:地下室作文<\/h2>
晚上,我和我的几个要好的朋友去地下室玩。
到了地下室,我们吃了一惊,在我们眼前的不再是往日空空荡荡的了,而是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车,像是一个大型的“车展。”我们几个要好的朋友都很喜欢车,而且个个“熟读车书,”今天可算是有机会大显身手了!
我们几个人各自看了各自喜欢的车。余柯去看了“迷你;”陈舒扬去看了她自己家的“本田雅阁;”而我呢?我去看了占了7幢一个车位的“林肯”越野车――“领航者,”一看就是一副好车的风范“‘领航者的’内饰还行嘛!”我一边抓着薯片一边说。”“林肯”的外表非常好看,月光银色的车身,还有4个排气孔呢!我贴着玻璃往里看:哇!这车有先进的GPS系统,还有车载的DVD呢!正当我沉迷于“林肯”的时候,余柯拉着我去看那辆“迷你”了。“看!这辆‘迷你’很好,32万左右的那辆吧!”“嗯!”我说道。这时,陈舒扬说:“时间不早了,都21:00了,大家都回家吧!”大家听了,就各回各家去了。
今天的“车展”真过瘾呀!真希望以后我们的地下室再有这样壮观的景象。
篇7:地下室作文<\/h2>
“缪戈?你在里面吗?应我一声啊!缪戈?”
我站在地下室门口,对着地下室叫着。真是的,不就是开了个玩笑嘛,怎么一下子就跑没影了?唉!不行,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得快点找到她。
虽然心中这么说着,但我望着一片漆黑的地下室,不禁打了个冷战,好不容易鼓足的勇气也消散了大半。别进去了吧,这儿这么黑,没人会跑进去的,快走吧!我在心中说道,想要给自己一丝安慰。
回头没走几步,一起寻找缪戈的同伴就焦急地从各方跑来了,谁都没有发现缪戈的身影。我本想叫人陪我一起去地下室,可大家还有很多地方还没找,我只好让她们再分散去找,我一个人默默走向了地下室。冷静!要冷静!我的手死死地握成了拳,指甲把手都掐破了,我却浑然不觉。只是一边默默念着“冷静”,一边强子镇定地迈开了已经抖得不成样子的腿,咬牙往前走了两步。
刚准备走第三步,我的脑中不由得冒出了同学鬼节时发的恐怖视频,心跳又跳得快了些。周围一片安静,只听见我慌乱的心跳声与粗重的呼吸声。这时,一道黑影闪过,吓得我撒腿就往外跑,直到站在离地下室门口两三米远时才停下,呼,呼,吓死我了!
我看向四周,想寻求一些帮助,可周围却空无一人。我又用颤抖的声音向地下室喊了几声:“缪戈?缪戈?”可回答我的却是一阵带有寒意的冷风,令我打了个哆嗦。算了算了,不进了,里面那么黑,往里多走几步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就算缪戈进去了,也肯定会受不了立刻出来的。我努力为自己找着理由,想要逃避,可万一缪戈没看清路摔倒了呢?脚动不了了呢?
罢罢罢,为了缪戈的安全着想,我就进去吧!我低吼一声,不顾一切地冲进了地下室,身影消失在了黑暗中。只有一句愤怒的吼声在空中回荡――“缪戈,今天找到你后,我一定要拍死你!”
篇8:地下室作文<\/h2>
我由于听信朋友的“馋言”(他们刚从一个传说闹鬼的地下室回来),来到了一个地下室探险。刚开始在我要进去的时候,心里一直想:进还是不进?进,里面有什么东西怎么办?不进,那还是那个勇敢的我吗?嗯,我决定了――进去!
刚进去的时候,我还不怎么害怕,可越走越深,我渐渐地警惕起来,而且这里还有一股酸臭的味道,地上落的满是灰尘。我有些害怕,便把手机的手电筒打开了,我越走越慢,生怕有什么东西一口咬住了我。
“咚……咚,咚……”我听着这脚步,心想:我还是出去吧,但是如果出去就会被朋友们说是胆小鬼,算了,还是再往里走走吧!
我下意识地把头向后一转,后面空无一人,而前面是一条望不到头的走廊。“怦……怦怦……”我听到了自己的心跳,现在我可以用一句歌词来形容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就是“我的心脏怦怦跳”。
就在这时,我把手机向地上照去,看到了一对绿色的眼睛正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向我发起进攻,我心头一紧,我将手电筒的光亮度调到最大,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白色的小猫咪,真是虚惊一场。
幽暗的灯光,我看着长长的走廊,我继续慢慢地向前走,一扇老旧的门出现在我面前,我走到门前,扭动了门把手,“吱”的一声,门被我打开了:一阵优雅的音乐在我耳边荡漾,一群人在伴随着音乐而舞蹈。我在人群中穿梭着,终于找到了一个认识的人――我的姑姑。我问姑姑为什么会在这里,姑姑便告诉我这是一个舞会。
此时此刻的我已经融入到舞会中,刚才那个可怕的经历也被我抛之脑后了。
篇9:地下室作文<\/h2>
在我们家的地下室里,有四只小猫一个月大的小猫。黑色的叫小黑、白色的叫小贝、黄色的小小宝、花的叫小花。不知是那个猫妈妈狠心地抛弃下这四个“小可怜”。它们在地下室里饿得直叫,发出微弱的声音,我是在听不下去,喂了它们一点牛奶,就这样我们一点一点的熟悉了。
你们看过它们晒太阳的样子吗?它们四个走到灿烂的阳光下,享受着阳光带来的温暖。我悄悄地走过去,生怕惊醒了它们。可是聪明的小黑抬起头来,用明亮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说:你这么来啦呀?我们在睡觉呢!它慢慢地把身子侧过来,用爪子拍了拍小贝,小贝好像不高兴啦,闭着眼睛向小黑还击。小黑敏捷地躲开,向上一跳,不小心落到树叶堆里,它从树叶中探出了小脑袋,摇了摇头,一片树叶从他头上落了下来。它似乎对树叶很不满,上下挥舞着爪子试图去抓树叶,结果不仅没抓到还被树枝划了手。
你见过小猫咪玩耍时的样子吗?它们在草地上欢快地奔跑,嬉戏、你追我打着。它们最喜欢的就是玩躲猫猫啦!每次小黑都爬到树上,小宝一眼就看到它了。小宝三下两下地爬上树,去抓小黑,就这样它们玩起了“树上大战”!如此快活的小猫们呀!
我相信,当你看家这样的场景时,也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篇10:地下室作文<\/h2>
安洁请了她的好朋友琳美来她家别墅做客,在别墅里,有一个可怕的地下室,没有人知道里面暗藏着什么玄机。有一天深夜,外面只能听到轻微的风吹过的声音,琳美和安洁带着好奇的心情,来到了这个恐怖的黑暗地下室。
安洁屏住呼吸,用右手轻轻推开木门,只见眼前黑漆漆一片,于是琳美拿出预先准备好的手电筒,开启开关,“哇!”琳美和安洁大叫一声,门后居然是一个木制的旋转楼梯,她们于是就蹑手蹑脚的走了下去看见了有10个衣柜里面全尸体
篇11:地下室作文<\/h2>
还是初一的时候,在这个新的学校里,大家都对它充满了好奇。每天吃完饭,都能看见三五成群的初一新生在这儿瞧瞧,那儿看看就像一个个探险家。
那时的我也是这样。当学校可见部分已使我觉得无聊,我正托着头呆望着窗时,心里不禁一阵波动。只见窗户正对过有一段段的.楼梯,通往地下。看似深不可测的出口把我的味口吊得十足。我立刻邀了一个熟悉的同学一起去探究竟。
下楼途中,心怦怦直跳,因为根据前几天对地上建筑的探索,地下必定另有一番天地。这种心情竟使我变得紧张,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座巨大的黄色大门。先是一震,突然我又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堵大门有一个圆形小窗口,还有一个看似很沉重的转盘,颇与某些海轮或实验室的密封门有几分相似。
继续往里走,眼前的景象让我豁然开朗:一排自行车整整齐齐地停着。一眼望去,我又一次被它们所形成的直线震住了。同时,一丝失望涌上我的心头:地下室原来是那样的小,那样的不起眼,隐没在黑暗里,似乎从不曾有人发现过。我们两个面面相觑,我朝他挤挤眼,示意他去开。推攘了半天,你说说我,我说说你,竟有些不高兴。正在这时,他推了我一把,我一惊,敢忙后退,不想竟撞上那扇门。顿时,四周有黑暗向我涌来,背后一阵发凉。我站稳了,但心却更加狂跳不止。是什么是什么,越想越可怕。我猛然地一回头,才发现这仅是一个储藏室,心中突然的空虚让我和他都大笑起来,地下室之旅就这样曲折地结束了。
探索似乎是枯燥的,但在我看来,只要有好奇心的驱驶,它就充满乐趣。
篇12:地下室散文<\/h2>
可以预言立锥陋室中的蚁族孕育的理想之光会放射出照耀时代的力量。艰苦磨人心性,沙漠里的草根蕴藏着拯救危亡最后的希望。
我的北漂年代还没有蚁族这个词,居住的更多是地下室。那时的地下室一族没有特定的称谓。我第一次住地下室是在洋桥。公司租下十几间半地下室做宿舍,当时我上班的地方也是一地下建筑。两头不见太阳,成了名符其实的地下工作者。在此暂居的都是打工者,素质参次不齐。喝酒、打牌、睡觉是这里的主旋律。还有极少数拥有理想追求的另类,每日安静的学习,对喧闹充耳不闻。一天宿舍住进一新同事,他告诉大家他有严重的'脚气,请不要穿他的拖鞋。我知道宿舍里的不讲究,总有人不讲公德。从此我没在洋桥宿舍里穿过拖鞋,半夜起床都是踩着皮鞋行走。后来脚气从男生宿舍都传播到女生宿舍,未雨绸缪独我幸免。我实在习惯不了集体生活,没多久就租房搬走了。
第二次住地下室是在学院南路,真正的地下一层,却有个阳台,是天井下的露台。地下室冬暖夏凉就是太潮湿,晒被子很麻烦。大家早晨找地把被子晾出去,要等到下午回家才能收回。有时加班回来晚了,夜露又把被子打湿。我笑称这样晒被子是吸取日月之精华。那时休息喜欢到北师大看报,到学校食堂吃饭。地下室中的街坊很多都是同居的校园鸳鸯,地下室只是他们的交欢之地。要等到这些天之骄子毕业后再住进来为理想生活暂居于此,才算真正的地下室一族。地下室会等着他们一茬一茬的住进来追梦圆梦或者碎梦。校园滋生他们的骄傲,地下室在黑暗中等待着他们重新思索。这个地下室的居民构成最像现在的蚁族。硕士与文盲只隔一层薄墙,促销员小妹陪伴博士生共眠同枕。这些怪异的嫁接只能暂时保存在地下,见不得阳光。出去后有人飞升高楼端,有人流泪仰望。
我住地下室是递进式的。第一次是半地下,第二次是全地下,第三次是地下三层在朝外大街。死后都埋不了这样深,能埋这样深的都是帝王级别。北京遭受核攻击,我都能幸免。这里只是我单纯睡觉的地方,我总是很晚才回去。在朝外大街散步是很惬意的。外交部,不是总统办公室的铂宫,东岳庙都是我的邻居。朝阳广场上打手机行走的女孩铜像就是这条街的时尚。我喜欢去丰联广场的地下大厅看书、思考工作,却讨厌回我那不远处的防核洞。地下室是吞噬梦想的黑洞,也是孕育孙悟空的灵石。阳光与绚烂灯光里的繁华重压在深藏的黑暗之上,让地下室滋生的梦难免会有所扭曲。后来因琐事房东要求我提前退租,又不肯全额退还我已交的房租。当房东推开虚掩的门,看到我躺在床上玩弄一把短刀。事情就以最讲理的方式解决,他退钱,我走人。
蚁族的痛苦是精神上的难施展,并不是居住的狭小。无限的渲染年轻的自己在陋室中正受着或受过的委屈,是成功者的励志故事,是未成功者博取感情支持的动情点。我的三次地下室经历,时间加起来也不到半年。那段日子生活上没有什么艰辛,可以算是安逸,但总要为坚持奋斗的人儿送上成功的祝福。
篇13:地下室(三)<\/h2>
为什么不能来?
我没说不能来
只是,来了就别再出去了
放开我
陪我,你陪我;我要你陪我......
灯亮了她......消失了?!
你在干什么
为什么抱着一个柱子?
柱子?呃......
......
一年级:娷冰
篇14:地下室买卖合同<\/h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 小区地下 层 区 号,规格为 。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双倍赔偿受让人。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地下室买卖合同<\/h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室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济南市 路 号 小区地下 区 号地下室转让给乙方。
2、该地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情况为准。
4、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等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地下室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地下室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地下室。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地下室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地下室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地下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室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地下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地下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地下室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3、该地下室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地下室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地下室的转让总价款。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地下室;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附则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地下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16:地下室买卖合同<\/h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转让总价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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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地下室买卖合同<\/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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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房屋租赁: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地址:楼号:具体位置:的房屋(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类型,出租给乙方作(请详细的填写使用用途,不要只填写范围,比如商住使用等字样)使用。该房屋(场地)是属于人防工程,在人防工程备案时的用途为:比如车库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共年。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该房屋(场地)的租金,租金为每年元,该款项甲方应在每年使用前予以支付,第一笔租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第二笔租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
2、如乙方的租赁期限不足一年或因本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不足一年的,则乙方的租赁期限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进行计算,租金计算方式为:实际租赁天数乘以每日租金,每日租金为:元。
3、本合同中的人防管理费(请填写正确的费用名称)元,该款应由乙方及时向北京市人防办公室缴纳,如因乙方未交纳或乙方迟延交纳该款项,则甲方有权因此提前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的问题处理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
4、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保证金元,合同期满,乙方无遗留问题后返还,返还该款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如涉及由甲方修缮或拆除等问题,该费用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采取单方面扣除相关的费用的处理方式。
5、本合同期间,因租赁房屋而发生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燃气费等由乙方按照本房屋所在小区的定价和实际发生额承担并交纳。乙方拖欠上述水电暖费、物业、燃气等费用的数额合计达到元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受损、管线不畅、设备损毁等情况时,乙方必须及时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进行修缮,则甲方应向本合同所记载之乙方的地址发送EMS邮件予以督促修缮,该EMS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仍未进行修缮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选择对进行修缮。
如甲方选择修缮的,则可自行拟定方案,对此进行修缮,修缮的费用,甲方有权选择从乙方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或从乙方的租金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租金,乙方有义务于扣除之日予以补齐。乙方如不及时予以补齐的,则甲方可以自扣除修缮费之仍起,次日开始计算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违约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的问题处理,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
3、乙方因工作需要,安装电话、有线,或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承租房屋进行改装、装修时,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用时等均应在装修或改动、添加前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安装或装修的,乙方应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进行装修、拆改、安装等施工前,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取得有关批准手续,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擅自施工,而使甲方遭受有关部门处罚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租赁合同的变更
1、租赁双方如须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无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赁的房屋,乙方应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将该租赁房屋中恢复原状,交付给甲方适用:
(1)擅自将房屋
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逾期不缴纳供暖和水、电费用的;
(4)违反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关于《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
(5)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的.;
(6)因违法、违规或其他问题,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调查或处罚的;
(7)违反甲方单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的、损害业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应交纳本期租金的总数额的每日,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违约金为每日。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房屋的,自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予以配合,各自拆除各自的财务及设施,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或给单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该原因而导致双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交纳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实行多退少补,相互应结清该费用。
第八条有关租赁房屋的各种手续的办理。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应当办理的一切手续和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及许可手续等,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如须甲方或产权人盖章的,由乙方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将应当盖章的文件或申请书送交甲方。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配合盖章。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18:地下室承诺书<\/h2>
晋江市人防办:
我司拟开发的 项目位于,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应建人民防空地下室面积为平方米。现我司正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特向贵单位承诺在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中应履行以下几点:
人防工程的.维修保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人防工程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一)工程结构完好;
(二)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四)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五)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
(六)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七)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八)国家或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标准。平时接受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战时服从人民防空指挥机构的指挥。特此承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篇19:地下室150字作文<\/h2>
安洁请了她的好朋友琳美来她家别墅做客,在别墅里,有一个可怕的地下室,没有人知道里面暗藏着什么玄机.有一天深夜,外面只能听到轻微的.风吹过的声音,琳美和安洁带着好奇的心情,来到了这个恐怖的黑暗地下室.
安洁屏住呼吸,用右手轻轻推开木门,只见眼前黑漆漆一片,于是琳美拿出预先准备好的手电筒,开启开关,“哇!”琳美和安洁大叫一声,门后居然是一个木制的旋转楼梯,她们于是就蹑手蹑脚的走了下去看见了有10个衣柜里面全尸体
第二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麻雀疯狂地啄着稻草人的帽子,而这个稻草人,像没有感觉似的,直直的张着自己枯瘦的手臂,眼睛望着那一片金黄色的麦田,当晚风拍打着他单薄的破衣服时,竟露出了那不变的微笑来。”
这是有一种守望的态度,饱含担当、情愿与希望。现在想那多人为何欣赏作者?爱情只是原因中的一小部分,让人心往而无法忘却的是追求幸福的`勇气与对待生活的态度。她拥有一个少女关于爱情的梦,也拥有一份可以天马行空,自由不羁的性格与生活。为自己为爱人而活,活得像个自己。这是我们常人羡慕,偏又自愿被世俗牵绊而做不到的。我确信,欣赏里有很大成分是羡慕。
曾想等老了,寻一处春暖花开面朝大海的住所,可以听涛逐浪,可以种花读书。作者有这样的生活,我也愿意读着这样的生活。生活里有打扫街道的疯子老人与疯子女人,没有薪水,只是心甘情愿的做着一份成就感。有善良爱操心的邻居说话,那些疯狂有趣的故事终于有了不在同个层面的听众。有奸诈厚颜的买花老妇,夫妻俩一次次被骗得只恐避之不及。有突然来袭的婆婆与亲戚,有热心得来自世界各地的老人。就连夫妻吵架后那些劝降的来往信件,也显得逸趣横生。原来生活就连吵架都可以活得充满智慧与情趣。又怎能不让人羡慕。
喜怒哀乐,用惯用的文字表达着。坦然与乐观,变成笔下的欢喜与唠叨。整个文字给人的画面感就是:作者穿着标志式的衬衫与喇叭裤,身上沾着游走的尘土,眼中装着平淡的温暖。
第三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建筑地下室连通口的渗漏是常见的质量通病,素有“十缝九漏”之说。为防止渗漏或在竣工期间及长期使用过程中发生渗漏,简要阐述防水卷材搭接处理、采用可卸式引水装置和“引、防、封、堵”复合防水堵漏施工技术,描述适用范围,希望对类似改扩建项目的地下室外墙防水处理提供参考。【关键词】改扩建项目;连通口;
1、引言
随着城市市区内新建建设用地的日趋吃紧,加之目前国内大量的既有建筑存量,我国正在从大规模新建的第一阶段进入到新建与维修改造并行的第二阶段,改扩建项目将是大中型城市未来一段时间建筑业的发展趋势之一。
改扩建项目较为常见的是在保留建筑的周围新建附属建筑,并设置连接通道与之相连接;当新建地下室并与保留建筑在地下相连接时,新旧建筑物的地下室外墙防水施工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其关乎着新建建筑和改建建筑的使用功能。
2、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医院改扩建工程医疗综合大楼门急诊部分的二期工程,是医院的配套工程设施。一期工程综合医疗大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门急诊楼位于医技病房楼北侧。其中连通口为综合门急诊部分一期和二期工程的接口部位。
3、分别描述节点做法
本工程围绕扩建医技楼及新建地下车库,在施工新建连通口时需进行穿墙套管防水、新旧楼地下室连通口的防水处理,施工缝处理及新建连通口基础底板防水处理。
3.1原外墙防水的修复
在土方开挖时,部分部位遭到破坏,加之防水卷材老化
(1)沿外墙周边放坡开挖,挖土宽度能达到地下防水施工操作空间为宜,挖至垫层原防水层处,开挖过程尽量不要破坏底板原防水层;
(2)铲除外墙原防水层,并对基层清理并修补处理;
(3)对外墙进行晾晒,达到卷材热熔施工含水率标准后再进行防水施工;
(4)涂刷基层处理剂,单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处理剂干燥后热熔满粘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新做防水卷材在底板底部与原防水层充分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50mm;
(5)在新防水层外侧铺贴泡沫板做软保护,等新建连通口部分施工完成后分层回填外墙土。
3.2原底板与新浇筑底板防水节点处理
由于原底板SBS防水层老化及预埋的钢边橡胶止水带埋藏时间久以致于钢边基本锈蚀脱落,橡胶老化破损严重,无法达到止水效果。
因而重新构造止水措施(如图所示)
(1)结构内原结构SBS卷材根部注入聚氨酯密封胶封堵,结构外侧防水施工时须在施工缝部位附加一道防水卷材。
(2)在混凝土底板、外墙居中的位置,凹槽宽度及深度均为h/3(h为板、墙厚),并清理干净混凝土渣块;
(3)在凹槽上、下阴角位置注入15mm宽遇水膨胀止水胶;
(4)在浇筑前对凹槽部位用气泵再次清理,并刷一道水泥浆(掺适量界面剂),确保混凝土振捣密实。
3.3 施工缝处理
3.3.1以“以防为主、以引为辅”、“抗、放”兼施。
(1)连通口混凝土施工前或在堵漏前,将可卸式引水装置埋入变形缝内。
(2)主体结构封顶后,当停止工程降水、水压较大或因结构变形、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变形缝渗漏,可启动引水装置,提供堵漏施工条件。
(3)长期使用过程中,变形缝渗漏,可在引水堵漏的基础上,并将缝内水通过引水装置引向排水系统。
3.3.2 防、堵、封复合防水(如图示)
(1)在变形缝中部预先设置中置式橡胶止水板,以达到防水的目的
(2)内侧缝内后置填嵌橡胶膨胀止水条和聚氨脂密封膏,以达到堵漏的效果。
(3)变形缝表面附加一布两涂合成高分子材料防水层。变形缝顶面设置防水橡胶垫板、钢封板、并用螺栓连接,在竣工交付及长期使用过程中,可有效封闭防水。
3.4 钻孔灌注桩节点处理
由于剔凿完桩头后桩顶平整度很难达到做防水涂料要求,纵筋上10x10膨胀止水环无法固定达不到设计效果。我们采用修补桩头方案,桩头剔凿至垫层标高根部用铁钉固定20x30橡胶止水条,在桩头顶标高处放置桩头主筋10x10止水环,使其嵌入混凝土中。这样桩头平整度可以保证水泥基防水涂料的涂刷。做法见下图
3.5 群管穿墙节点处理
针对此处的两个施工难点,采取在原有穿墙管做法不变的情况下,外侧增焊一道止水钢板。防水套管加工完毕后,在套管安装就位前,对套管四周出外墙部分及外侧钢板涂刷防水材料,对于此处涂刷的防水材料,应选用与外墙防水材料性质相近能紧密结合。本工程外墙防水采用SBS防水卷材,因此套管出外墙处涂刷聚氨酯防水。防水涂料涂刷完成后应静置一段时间,静置时间长短由材料性质决定,待凝固以后安装套管。外墙模板拆除后,清除管四周浮浆,补刷一道防水涂料,以外侧钢板边沿为基准,防水涂料向外刷不少于250mm。
4、实施效果
经过对上述防水节点的深化及优化,本工程顺利的进行了地下室连通口防水施工,经过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情况良好,达到了设计的防水等级。
【结语】
对于常规的防水节点处理,已有较完善的施工做法。但是,对于改扩建项目,由于不同的工程各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未能形成统一的施工做法。本文分析总结了某些防水节点的处理方法和经验,希望对类似工程的施工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朱馥林. 地下工程桩头防水技术[J]. 建筑技术, 2007, 38(9):681-683.
[2]李海滨. 群管穿墙外侧防水施工技术措施[J].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4(20).
[3]刘祖国, 张铭剑. 浅谈改扩建项目中地下室外墙防水的节点处理[J]. 商品与质量, 2017(23).
第四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成为了一个成熟自信的阳光少年。闲暇之时,打点时光,日子变得摇曳多姿起来。在一个夏日的午后,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和我的朋友在地下室所藏的秘密。
我和我的一个朋友,从小就玩得特别好,一次我和我朋友去了我们小区所有的地下室,想在地下室里探密,最后发现我家楼下的地下室最好,有声控灯还有许多没有人用的大箱子,我们准备将这个地下室作为保存秘密的基地。
当时非常流行玩四轮滑板,可我们的父母都认为那种东西很危险,不给我们买,于是我们决定自己做一个四轮滑板。为了不让父母发现,我们把从家里找到的和从外面收集到的东西都放到了地下室,我拿了两个木板、四个木棒和一把大锤。他拿了八个小轮子,我们准备动手自己做了。
从此我便经常出去,每当父母问我去哪儿时,我总是告诉他们我在楼下玩,其实是去找朋友做滑板车了。做滑板车的过程是艰难的,但也是十分有趣的。我们先将木板整平,在钉上钉子,然后再插上木棒……总之,我们的滑板车终于做好了。
因为这是一个秘密,所以一开始只是在地下室玩。后来滑板车坏了,我们又加固了一下,才终于成了一个很好的滑板。但这个秘密还是被发现了,一天我和他约好一个时间,我先去他家找他然后一起去秘密基地。到他家后,我们一起去地下室,可谁知他爸爸发现我们这几天玩的时间太长了,于是他爸爸就跟在我们后面,我们一直不知道。到了地下室,他爸爸见我们玩这么“危险”的东西,很生气,于是他爸爸就把他的滑板车砸坏了,还带着他回了家。
我很伤心。
但当我母亲得知我要想滑板时,十分支持我。我把我的滑板拿出来给母亲看,她得知滑板是我自己做的,很开心,认为我自己做的就说明我动手能力强,所以我现在还保留着那个滑板。
虽然那个秘密基地已经不存在了,但是那个秘密对我来说,是一个值得永远回味的甜蜜的秘密。这个秘密饱含了我的母亲对我的支持和鼓励。我珍藏着它,就是珍藏着母亲对我深深的爱。
第五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地下室里的黑豹》读后感600字!
《地下室里的黑豹》小说背景设置于1947年夏天英国托管巴勒斯坦的最后阶段。主人公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故事以“成年的我”口吻开始讲述,他与本应是“仇敌”的英国警员阴差阳错从“逮捕和被逮捕”的关系到“互相教授”各自擅长语言的关系的转变。也因为这场身份特殊的“交往”,让他遭到了朋友的质疑,认定他是一个“叛徒”并发生了一些“决裂”的事件。
特别喜欢主人公小男孩的人设——热爱观察词语,喜欢把东西放回原味整洁干净,面对父亲的质问也总是能勇敢又有理有据地反驳回去,太可爱了。从简单的对话里,可以看出父亲与母亲,与孩子都缺少有效的沟通。父亲是那样自说自话的模样,而母亲给我的感觉是温柔而宽厚的,因为她说“一个会爱的人不是叛徒”。但总体来说,父母给孩子的思想影响应该是深刻的,我想这也是故事中这个孩子对事物总带着各种与年纪不符的思考眼光的解释原因吧,毕竟耳濡目染。小说中的“政治思想”在孩子成长时期就已经成了内在生活的一部分。结合奥兹的真实经历,这也是另一种相似命运的呈现。
那是个特殊敏感的时期,用作家本人的话来说“故事本身来自黑暗,稍作徘徊,又归于黑暗。在记忆里融进了痛苦`欢笑、悔恨和惊奇”。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小说,展现了奥兹对于理智与情感,理想与现实,信任与背叛等各种主题问题的思考。最温暖的是,奥兹无论在描述什么的时候,都不会忘记把爱的元素注入到故事中去,使人读来心里隐隐微动,念念不忘。
最后想补充的是,这本薄薄的小说给我的惊喜——正文故事结束之后还附了两篇我很喜欢的内容——1.奥兹在2007年度阿斯图里亚斯亲王颁奖仪式上的答谢词2.本书译者对奥兹的采访内容节选——比书更精彩的是作者这个人啊,他的思想魅力无穷无尽。
第六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太阳落山后
那间是没人去过的房子
带着猎奇心,我们想去看一看
唯独的难题:没有钥匙
那一天全部的老师都不在,去参与啥活动怎么的了
你们四个预备好了么?
此刻开端?
拿下手电筒,桌子,手机,还有
那么黑手电筒呢?
怎么会没记号?
那是谁?
不是有五个人么,那两个人呢?
 一年级
第七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地下室作为一种独特的房产形式,近年来在租房市场上逐渐崭露头角。因其位置隐蔽、空间通透且需要较少的投入,逐渐成为一些租客的首选。但对于房东而言,出租地下室也需要特别的注意事项,如签订合同等,本文将重点介绍地下室出租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主体
按照一般的合同规则,地下室出租合同主体应该是租赁人和出租人。其中,租赁人指的是租赁地下室的人,出租人则指的是将地下室出租的房东。同时,在签订地下室出租合同的过程中,两个主体双方需要确认对方的资格和证明文件。
二、合同内容
地下室出租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租赁期:租赁期指的是租赁人租用地下室的起止时间,一般是以月为单位,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处理。
2.租金:地下室的租金应该根据市场价位进行合理定价,双方一般应该达成协议来确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3.租金方式:租金的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月付方式,另一种是季度或者半年付款方式。
4.出险内容:地下室租赁期间的火灾、自然灾害、盗窃等情况,出租人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5.其他条款:地下室出租合同中还包括一些其他条款,比如卫生、修缮等事项,以及租赁人方面需提供的证明文件等等。
三、注意事项
在签订地下室出租合同的时候,双方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草案的确定:合同的条款应该完整且清晰明了,要尽量避免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
2.保障双方利益:地下室出租合同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现,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充分为彼此的利益保障考虑。
3.未成年人的租赁:未成年人租用地下室需要监护人陪同进行,否则将会影响租房合法性。
4.配合签订合同:存储合同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并留存副本备查。
总之,地下室出租合同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两个主体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签订。对于租客而言,应该尽量选择信誉好、合法合规的出租房东进行租赁。而对于房东而言,要加强管理,确保出租房子的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篇1: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h2>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如下<\/p>
第一条 所有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
第二条 车辆凭门禁智能IC卡刷卡出入车库,通过门禁道闸系统时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时。
第三条 业主在办理车辆门禁智能IC卡时,请提供车辆完整信息,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办理变更,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公司能够及时联系车主。
第四条 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或承租的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
第五条 地下车库车位仅供停放业主车辆,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不能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停放车辆,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非机动车请停放于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指定位置。
第六条 车辆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第七条 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车主须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门禁IC卡、车内请勿放置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及车锁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
第八条 人员及非机动车进入车库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第九条 未成年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
地下车库管理 北京中海东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家长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不按规定停车,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十一条 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2米。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
第十二条 业主应自觉保持车库卫生,防止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污染车库。
第十三条 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四条 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
第十五条 车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暴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
第十六条 业主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拆除地下空间工程的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车库内车辆损毁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为暂行规定,解释权归北京中海东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管理 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妥或需调整,请广大业主积极给予我们建议及意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篇2:地下室管理规定<\/h2>
地下室管理规定如下<\/p>
第一条、 租赁地下空间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当服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二条、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防火、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
2、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险构件。
3、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用电设施。
4、通风良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
5 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
6、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三条、 装修管理
1、租赁地下空间的单位及个人先向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上报装修方案,经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装修。
2、设定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装修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个人证件,到物业公司工程部办理出入证件。
4、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规范。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5、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地下空间的设备设施。
6、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必须报物业公司工程部审批。
7、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安装、使用电器产品,设计、敷设用电线路; 禁止超负荷用电。
8、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条、 用户租赁档案
1、经营单位应对使用单位及个人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并附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经营单位必须与使用单位及个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书》、《入住须知》及《卫生管理规定》。
第五条、 日常管理
1、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2、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
3、设置值班室及房屋管理员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
4、对所租赁的地下空间划分区域,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地下空间进行严格
的巡视、检查。
5、对使用人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使用人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
章或者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6、建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设施正常使用。
7、不得将地下空间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
8、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C的液体做燃料。
9、不得在地下空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不得在
地下空间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10、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
11、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有人时不得上锁。
12、不得在地下空间内设置油浸电力变压电气设备。
13、不得设置上下床。
14、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15、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16、配备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
17、依法及时报告火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
18、遵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19、设定值班经理岗位,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地下室进行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记录在案。
1、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化管理,装修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小区业主的生活区。
2、运载垃圾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时间及路线行走,节假日及双休日不得运载装修材料。
3、来访人员必须做好来访登记;及时谢绝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进入地下空间。
4、出入口向小区内开放的地下空间,对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必须经过严格审核,进出小区的住户应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搞好个人仪容仪表、讲礼貌,不得占用为业主提供的公共设施设备。
5、不得制造噪音,影响他人及业主的休息。
6、定期启动地下空间排风系统。
7、将自行车、三轮车停放在北门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擅自进入小区。
8、不得在小区内或是影响小区环境的地方凉晒衣服、被子等个人物品。
9、定期对消防应急灯、安全通道指示标志及其他公共指示牌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篇3:地下室出租管理规定<\/h2>
地下室出租管理规定如下<\/p>
一、消防设备设施周边规定区域不得私自堵占,经检查发现后对于地下室承租方罚款200元。
二、应急灯、应急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达到100%正常使用,未达到使用标准对承租方罚款200元。
三、管理区域配备灭火器少于使用面积标配数量、年检日期未在有效期内,未达到标配数量或过期的将按照数量处罚,每具50元罚款。
四、地下室消防逃生通道、安全出口不得私自占用、堵塞作为他用以及上锁,经检查发现后对承租方罚款200元。
五、地下室内禁止私拉改造用电线路,以及使用违反消防安全禁止使用的电线,经检查发现后对承租方罚款500元。
六、承租方应爱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封堵或作为他用,经检查发现后由承租方赔付,并以3倍罚款。
七、消火栓箱周边1米处禁止存放杂物或堵挡封死,箱内器材配备不全,对承租方罚款200元。
八、地下室通道内禁止私自安装防盗门及铁栅栏门,堵挡通道不畅通对承租方罚款500元。
九、地下室内禁止使用煤油、液化气、汽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明火,没收全部禁用物品,并对承租方罚款1000元。
十、地下室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没收全部禁用物品,并对承租方罚款200元。
十一、地下室通道内未张贴疏散平面图,对承租方罚款100元。 十二、地下室内存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物品,没收全部物品,对承租方罚款1000元。
十三、地下室使用上下床,没收全部物品,对承租方罚款200元。 十四、地下室住宿人员周一至周五禁止在小区内私拉绳索晾晒被褥、衣物,发现后由承租方清理,并对承租方罚款200元。 十五、地下室住宿人员在小区内偷、抢、打、砸、诈骗等治安事件,给小区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对承租方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追究当事人及承租方法律责任。
十六、地下室住宿人员在小区内破坏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进行修复,并按照设备设施原价的3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及承租方法律责任。
十七、地下室住宿人员在小区内摆摊或叫卖,没收全部物品,对承租方罚款500元。
十八、地下室住宿人员在夜间22点以后在小区内大声喧哗、聊天、打、闹、逗及播放音乐、醉酒闹事,影响他人休息被投诉,对承租方罚款500元。
十九、地下室住宿人员攀爬小区周边护栏,对承租方罚款500元。 二十、地下室住宿被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给小区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对承租方罚款1000元,追究当事人及承租方法律责任。
二十一、地下室住宿人员在小区公共区域随意大小便,对承租方处予200元罚。
二十二、地下室住宿人员在小区公共区域张贴、发放小广告及悬挂广告牌,造成业主投诉及影响环境卫生,给予500元罚款,由地下室管理承租方担付。
二十三、地下室住宿人员在小区恶意毁坏绿植,由地下室承租方对毁坏部位进行修复,并罚款500元。
二十四、由于管理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地下室公共设备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给他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及公共危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因违规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并罚款1000元。
二十五、地下室管理承租方由于对住宿人员审核疏忽,居住非法教徒在区域内进行违法活动,未能及时清理或知情未报等情况,将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并对承租方罚款1000元。 二十六、地下室进出口及重点部位未安装监控探头,监控信息资料保存未达到30天,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并对承租方罚款1000元。
二十七、根据出租地下室管理规定,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收取承租方押金以便于物业管理,原则为交三押一。违反规定,责令未做整改,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本规定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将追究地下室承租方及当事人法律责任。
篇4: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h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 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投资安排的工程建设项臣,必须纳入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不得在计划外安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
第九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社会发展和国防需要,以及国家和地方可能提供的财力、物力,提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政策、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本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核,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编制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期计划应当明确建设项目,为年度计划作好项目储备。
第十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中期计划的要求,于每年五月下达翌年年度计划安排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原则要求和储备项目,编制本级年度计划草案,安排一年内的建设任务和具体项目,经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于八月中旬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综合编制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草案,报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自筹资金安排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附有上一级人民防空财务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年度计划草案的编制应与年度预算的编制相一致。年度预算的执行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
第十一条 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由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统一下达。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国家下达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本级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下达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执行,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于当年三月底前报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改变。严禁擅自变更建设项目或者无故不完成国家计划。
第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确需调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于当年八月底前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下达实施。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统计制度、报表和要求,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建设责任、程序与项目划分
第十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责任划分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人民政府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建设经费由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筹措的经费解决。
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其建设经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
防空地下室工程,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织建设。其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十六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
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提出总概算;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进行施工图设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批准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审查批准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工程竣工后,及时编制竣工文件,组织竣工验收,上报备案,进行竣工决算,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下列标准划分:
大型项目:
投资规模在万元〈含〉以上的工程;
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中型项目
投资规模在6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小型项目
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以下的工程。
零星项目
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
第四章 建设前期工作与项目审批权限
第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防护要求、战时平时用途、建设条件、环境影响、协作关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第十九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目的和依据,建设具体地点及征地拆迁情况,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战时、平时用途,主要防护指标和战术技术论证,市场调查、预测,主要经济指标的研究比较和分析,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政府部门和主要协作单位签署的意向文件,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工程总体设计原则和方案选优,工程进度安排和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使用或者生产的组织管理,战各、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工程位置图和选定的方案图。加固改造项目还应当包括原有设施设备的利用情况。
第二十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总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平面图、主要剖面图,主体结构形式、剖面和防护系统图,风水电专业系统图,主要设备、材料表,主要技术措施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设计概算。
l第二十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叫根据批叫步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地基基础、防护系统工程施工图,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通信工程施工图,各种设备、材料表,基础处理、结构及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二十二条 新建和加固改造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中、小型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其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零星项目可不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其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限上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者提出开工报告,并附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大、中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小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除零星项目外,未经批准开工报告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不准擅自开工。
第五章 发包与承包
第二十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实行招标发包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的采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第二十五条 实行招标发包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承办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等事宜。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招标的评标活动。
进行人民防空工程招标,必须接受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不宜进行招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二十六条 招标发包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可以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参照国家《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等示范文本。
第二十七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建设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建设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第六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三十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第三十一条 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对建设单位申报竣工的工程,出具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二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在工程施工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从事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任务、投资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设计修改。建设单位应当对勘察设计及设计修改进行监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三十四条 从事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公平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人民防空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从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科学组织,文明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并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三十六条 人民防空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人民防空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展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防空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时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人民防空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各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七章 造价与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人民防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人民防空工程价格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和服务。
第四十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进行项目审计和造价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防空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施工进度,实施经费保障,审核竣工决算。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防空财务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要求,严格审查自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符合规定的,方可出具验资证明。 第四十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篇5: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h2>
第四十五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
第四十七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
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按二、三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5%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3-4%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2-3%修建。
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城市〈含县城〉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十八条 按照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
第四十九条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照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和挪用。
第五十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易地建设费,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
第五十一条 按照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单列。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纳入各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防空地下室的概算、预算、结算,应当参照人民防空工程概算定额。
第五十二条 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第五十三条 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应当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批准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第五十四条 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先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设单位缴纳易地建设费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五十五条 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应当与地上建筑一起实行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核批准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因故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原设计文件批准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 修建防空地下室选用的防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第五十八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验收防空地下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技术资料依法归档保存,并将防空地下室纳入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统计。
第五十九条 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或者连同地面建筑整体购置的防空地下室,平时由投资者或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第一条 为搞好全区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保证我区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落实,增强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就地就近掩蔽,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手段。凡在全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国家规定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费用据实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本。
第三条 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实行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
第四条 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大于3米以上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就地修建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的;
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置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
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第五条 建设单位依前条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的概算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用,由人防部门统一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具体收费标准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每平方米2000元;盟市所在城市每平方米1500元;其他旗县所在地城镇每平方米1200元。
第六条 其它民用建筑按一次下达的规划设计任务
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应建未建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每平方米缴纳25元;盟市所在地城市每平方米缴纳20元;其他旗县所在地城镇每平方米缴纳15元。
第七条 对以下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它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失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第八条 人防主管部门用易地建设费修建的人防工程,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人防部门所有。
第九条 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规定,人防经费实行系统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受上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属于预算外资金,应全额缴入同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程,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十条 各级人防部门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必须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或监制的专用票据,并严格遵守有关票据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增强城市防空防灾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维护、使用及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解决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长远建设与平时使用相结合、战时防空与城市防灾相结合、合理布局与完善功能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侵占防空地下室设备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在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除本条第项规定以外的民用建筑,地面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的,按以下比例修建:一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百分之五,二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百分之四,三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百分之三,其他城市为百分之二;
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区域,本条第项规定以外的民用建筑,按第项规定的比例集中修建。
新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按本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或者修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建设单位必须按应建建筑面积和规定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就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省价格、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国家对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当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审计部门、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依法向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防空地下室应当与地面建筑同时依法实行招标,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单位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确需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必须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向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防空地下室质量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按本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应当单列,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为主的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概算、预算、结算,参照人民防空工程概算预算定额。
第十六条 防空地下室使用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空气过滤吸收器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防化设备,其生产企业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安装。防空地下室的防护防化设备应当按施工图设计文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安装。
第十七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第十八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后,应当有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有关资料。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第三章 维护使用
第十九条 防空地下室的维护使用应当遵循分工负责、有偿使用、用管结合、损害赔偿的原则。
第二十条 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责任,未使用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已使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所需费用,按前款规定的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指定维护管理人员,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记录,按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要求落实保养措施,使防空地下室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 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结构完好;
内部整洁、无渗漏水;
构配件无锈蚀、损坏,防护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通风、给排水、供电、消防系统工作正常;
进出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和地面附属设施良好;
防汛设施安全可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二十二条平时使用防空地下室的单位,应当制定平时使用转为战时使用实施方案,并向当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因战争等特殊情况需要停止使用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防空地下室的单位,应当无条件停止使用,并按平时使用转为战时使用实施方案要求,恢复其战时使用功能。
第二十三条平时使用防空地下室的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取的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应当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管理。其收费标准由省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防空地下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火、防汛应急方案,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防空地下室使用单位,不得改变工程主体结构,不得拆除工程配套设备设施,不得在防空地下室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品。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防空地下室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
根据需要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要求有关单位就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进入防空地下室实施现场检查;
制止违反有关防空地下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履行前条职责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拒绝和阻挠。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破坏、侵占防空地下室设备设施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
不及时查处举报和投诉的;
擅自提高、降低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或者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
挤占、截留和挪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
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篇6:北京市地下室管理规定<\/h2>
北京市地下室管理规定<\/p>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责任由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被许可使用人承担。
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责任由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个人管理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责任。
第四条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地下空间的被许可使用人、所有权人及受托管理人应当保证地下空间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防火、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合格。
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险构件。
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用电设施。
通风良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并保证有效使用。地下空间平时使用必需的新风量,以及相应的新风系统、回风系统等设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
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条 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利用地下空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
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与使用人签订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使用人对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义务,并对使用人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使用人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使用。
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地下空间工程的设备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规范。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在地下空间的入口处设置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使用标志牌。
建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设施正常使用。
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消除。
依法及时报告火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事件。
不得将地下空间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
遵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 地下空间的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履行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书中的安全使用义务和本办法第五条第项、第项、第项的规定。
根据不同的使用性质,保证地下空间在使用中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的卫生标准。
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
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做燃料。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有人时不得上锁。
不得在地下空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不得在地下空间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安装、使用电器产品,设计、敷设用电线路;禁止超负荷用电。
不得在地下空间内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地下空间内所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核定人数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遵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第七条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店业,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居住场所的,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使用人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不得设置上下床。
配备有效的防灭病媒生物设施、消毒设施和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
第八条 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标准。
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禁止将违法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出租居住。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地下空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规划、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条 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巡查和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并监督人民防空、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者专职人员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行政执法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巡视制度,定期清查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发现违法使用地下空间或者地下空间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各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区县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优先满足社会公益性事业的需要,居住区内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优先满足居住区配套服务和社区服务的需要。
第十三条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符合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并依法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明确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施设备使用的范围。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有效期为1年,期限届满,被许可使用人可以申请延期使用许可,对按照规定使用的申请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准许延期。
第十四条 使用普通地下室,应当符合规划确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第十五条 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普通地下室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办理普通地下室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
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规划部门变更规划文件。
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使用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备案。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当在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第十六条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取得相关证照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证照时,应当核实地下空间使用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健全所管理的地下空间的数量、位置、面积、产权人和管理单位等基本情况的记录档案。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记录档案提供给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使用。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人民防空、建设、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负有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以下职权:
进入地下空间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有关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地下空间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负责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工作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应当停止使用的,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搬出地下空间;使用人拒不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为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搬出,并妥善安置。
地下空间不具备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或者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使用的,负责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工作部门应当责令居住使用人搬出,居住使用人拒不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为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搬出,并妥善安置。
地下空间使用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经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违法行为人拒不执行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的,由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未经批准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
擅自改变批准使用用途的;
擅自改造人民防空工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防空效能的。
第二十一条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项、第项规定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项规定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项规定的,由区县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地下空间的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地下空间的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项规定,地下空间容纳的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其中对作为文化娱乐场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人、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项、第项规定,对设置旅馆的,由区县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居住场所的,由区县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出租、使用普通地下室未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篇7:物业对地下室管理规定<\/h2>
第一条、 租赁地下空间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当服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二条、 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防火、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
2、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险构件。
3、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用电设施。
4、通风良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
5 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
6、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三条、 装修管理
1、租赁地下空间的单位及个人先向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上报装修方案,经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装修。
2、设定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装修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个人证件,到物业公司工程部办理出入证件。
4、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规范。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5、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地下空间的设备设施。
6、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必须报物业公司工程部审批。
7、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安装、使用电器产品,设计、敷设用电线路; 禁止超负荷用电。
8、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条、 用户租赁档案
1、经营单位应对使用单位及个人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并附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经营单位必须与使用单位及个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书》、《入住须知》及《卫生管理规定》。
第五条、 日常管理
1、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2、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
3、设置值班室及房屋管理员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
4、对所租赁的地下空间划分区域,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地下空间进行严格的巡视、检查。
5、对使用人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使用人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
章或者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6、建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设施正常使用。
7、不得将地下空间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
8、不得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C的液体做燃料。
9、不得在地下空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不得在
地下空间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10、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
11、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有人时不得上锁。
12、不得在地下空间内设置油浸电力变压电气设备。
13、不得设置上下床。
14、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15、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16、配备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
17、依法及时报告火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
18、遵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管理规定。
19、设定值班经理岗位,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地下室进行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记录在案。
篇8:车库管理警示语怎么写<\/h2>
25.蛮干是走向事故深渊的第一步
26.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27.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28.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29.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30.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31.沾沾自喜事故来,时时警惕安全在
32.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33.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
34.不绷紧安全的弦,就弹不出生产的调
35.粗心大意是事故的温床,马虎是安全航道的暗礁
36.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保障人权
37.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38.安全需要每个人睁大眼睛
39.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40.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率益如水中捞月
41.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
42.用您的责任和细心,谱写安全的永恒旋律
43.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44.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45.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46.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47.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
48.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
49.安全花开把春报,生产效益节节高
50.关爱自己,关爱他人,标准化是安全之本,责任心是安全之魂
51.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52.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素养
53.安全生产,生产蒸蒸日上,文明建设,建设欣欣向荣
54.安全勤劳,生活美好
篇9:护士管理规定<\/h2>
1、护士站是护理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安静,严肃。
2、护士站陈设按门诊区域功能需求规定,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护士站内桌面不得放私人物品。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工作人员不得在护士站聊天,非本区域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护士站。
5、接听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无特殊情况不打私人电话。
6、保管好护士站内物品。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7、做好首接负责制。
8、及时做好护士站内物品的维护。
篇10:TPM管理规定<\/h2>
1 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TPM推进的工作程序、组织结构、人员职责、诊断评价等。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动能设备和检测设备的TPM管理和实施。
TPM:全员参与的生产性保全活动,它是以提高设备综合效率为目标,以全系统的预防维护为过程、全体人员参加为基础的设备保养和维修体制。
自主保全: TPM装备管理工作之一。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激发操作者的自主管理意识, 彻底实施清扫、点检、加油、紧固等基本作业,加强自主性管理,防止故障的发生,消除设备的各种浪费,提高保全意识和保全技能,保持设备的最佳技术状态。
专业保全:以设备管理部门为中心而进行的设备管理活动称为“专业保全”。专业保全一般按计划实施和推进,所以又称“计划保全”。
4管理理念与要求
4.1 管理理念:设备谁使用,谁维护保养;培养设备意识强的操作者,打造自己的设备自己维护的意识。
4.2 管理要求:维持设备应有的四种状态。
4.2.1 没有因为设备原因而导致产品不良
4.2.2 在需要的时间能正常运转
4.2.3 设备的寿命周期成本最小化
4.2.4 安全、舒适、人性化的设备
5 TPM组织机构
5.1公司TPM工作指挥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制造部长、技术部长。
5.2 TPM推进小组
组 长:设备部长
成 员:制造部副部长、管理部长、设备副部长、品保部长
6 管理职责
6.1 设备部: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单位。
部长: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公司的TPM管理工作。
公司TPM推进小组:负责公司TPM工作的管理制度、标准的制定、培训、执行和指导; 负责对各生产部门TPM工作的诊断和评价;并落实诊断和评价问题点对策。
6.2 生产部门
部长: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部门TPM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自主保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每月至少组织、参加一次班组自主保全诊断工作。
部门TPM推进员:负责本部门TPM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自诊断工作和 PDCA 管理及培训、指导工作。
维修工:负责专业保全相关的工作。
操作工:执行各类自主保全基准书,持续开展自主保全活动。
7 自主保全
7.1 自主保全活动准备
7.1.1 自主保全工作小组制定自主保全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采用阶段式方法推进,目前 分三个阶段逐步开展自主保全工作。
7.1.2 生产部门自主保全小组可以结合“周保”或其它时间开展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两小时以上的自主保全活动。
7.1.3 每次自主保全活动前必须对参加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KYT安全确认。
7.2 自主保全阶段活动
7.2.1 第一阶段:清扫点检
7.2.1.1 清除以设备主机为中心的垃圾和污垢;发现设备的缺陷贴标签并记录;整理设备 周围的不需要、不明确、多余的东西,使设备整洁。
7.2.1.2 从第一阶段开始,收集现场的自主保全数据资料,做好日常数据统计、汇总,记录到自主保全活动板和过程表单上。
7.2.2 第二阶段:发生源、困难部位的对策
7.2.2.1 将初期清扫维持在良好水平,继续贴标签,巩固第一阶段成果。针对第一阶段编制的“发生源、困难部位清单”,开展“5个为什么”的分析,找出真因,制定对策和实施改善。
7.2.2.2 垃圾和污垢的发生源、防止飞溅及清扫、点检、加油、再紧固等困难部位的改善和看得见改善内容和效果的活动。
7.2.2.3 制作、标示设备自主保全目视化管理标签。
7.2.3 第三阶段:清扫、点检、加油标准作业指导书
7.2.3.1 规定并遵守设备的维持和5S的基准,防止发生设备的强制劣化。
7.2.3.2 修订临时清扫、点检、加油标准作业指导书及清扫、点检、加油记录表;建立防止再次发生不良、故障的流程;设备周围的整理、整顿。
7.2.3.3 清扫、点检、加油标准作业指导书相关技能培训工作。
7.2.3.4 清扫、点检、加油记录表的修订及其相关技能培训工作。
7.2.3.5 对于加油、清扫、点检困难部位继续进行“5个为什么”分析,针对原因,拿出对策,持续改善。
7.3 持续开展自主保全工作
7.3.1 设备管理采用正式的清扫、点检、加油标准作业指导书及清扫、点检、加油记录表, 日常运作,固化自主保全工作。
7.3.2设备操作人员每日或每班开始作业前按照《清扫、点检、加油记录表》中提示的内容对设备执行定点检查,同时记录检查结果,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填写《设备维修项目施工单》报修。
8 专业保全
8.1 日常专业保全
8.1.1维修工工每天对所管区域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操作工在点检过程中未发现的设备隐患,有效降低设备故障率。
8.1.2维修班接到《设备设施维修单》后,应尽快组织维修工进行处置,解决不了的及时通知班长协同处理。
8.2设备计划保全
8.2.1设备年计划保全:由保全科在年初根据去年设备故障率、维修、检修情况,对设备现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根据设备说明书中有关检修保养说明,对重点设备和一般设备制定全年性保全计划。制定此计划时要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计划,充分利用节假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
8.2.2设备月计划保全:由保全科科基于车间设备故障统计和点检统计数据的分析,每月初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的检修计划,解决设备存在的故障隐患。
9 诊断和评价
9.1 生产部门必须建立部门的自主保全管理制度,并用其督促、保证自主保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9.2 生产部门自主保全推进员每周必须不少于一次组织、督促各班组开展自主保全活动并进行全面检查。
9.3 生产部门自主保全指导员必须掌握自主保全的工作标准、方法,每周必须不少于一次对各班组的自主保全培训和指导,对不能给予答复的问题必须及时反馈到设备部。
9.4 生产部门每月必须对本部门自主保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至少一次的过程诊断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并改善。
9.5 设备部对各生产部门每月自主保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在公司OA网和例会上予以通报,并落实考核。
10 奖励与处罚
10.1设备部每月组织对设备的周度或月度一级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自主保全职责,不开展自主保全活动或无活动记录的设备使用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对表现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10.2 具体奖励与处罚标准参照。
10.3 检查标准参照
学习TPM管理的心得体会
TnPM管理模式在我X班班组已开展有近四个多月了,但实际推行中效果并不明显,通过这一次在作业区组织的TnPM管理知识学习后,让我找到不明显的原因,同时也让我对TnPM的一些理念和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困难点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TnPM管理是以设备综合效率和完全有效生产率为目标 、以全系统的预防维修体制为载体、以员工的行为全规范化为过程、以全体人员参与为基础,要想TnPM在班组中得到有效的开展,必须从工长至每名班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到人。我们的工作只还是停留在清洁的表面,有时甚至连清洁都做不好。
由于我们的坚持程度不够,所以,坚持就成了我们的一个大问题,如果我们能把在6S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保持并养成习惯,那么我们的TnPM基础才有牢靠的保证。所以,我认为班组在目前TnPM推行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应该是“习惯”。
TnPM推行的重要前提是全员参与,所谓全员参与,就是很多工作应该由全体人员来完成,这就要求我们的素质很高,或者说要让组员认识到推行这个东西对组员本身究竟有什么好处。而班组目前的现状是部分组员连TnPM是什么都不清楚,当然就更不知道为什么要推行TnPM了。
有的组员只是认为作业区推行的这个东西只是增加了他们的工作,让他们的工作更复杂和繁琐而已。就我班组现状而言,推行TnPM已成了势在必行的一种趋势。
以前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对一些影响OEE的行为已经形成一种固有思维,总是认为这些行为是必然的,是不可避免的,其实,这真的是一种极其错误的思维。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才认识到很多认为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其实是有办法避免或者可以改善的。
作业区在实际作业生产中存在的大量的影响设备综合效率的行为是完全能够得到改观的,所以,推行TnPM活动是完全有必要的,让OEE得到最大幅度的提升。TnPM管理是能够让我们成本下降的最好的工具。所以,推行TnPM活动是势在必行的。
篇11:会议费管理规定<\/h2>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议培训工作,提高会议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费用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以及相关会议。
第三条 本单位举办会议、培训应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质量,节约资源,对会议、培训实行内部统一管理。
第四条 会务费、培训费是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第五条 会务费、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第六条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
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元;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七条 组织会议、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八条 应当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基地等场所举办会议、培训。
第九条 严格按开支标准、培训人数、天数、工作人员比例等编制培训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第十条 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会务费、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会议、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篇12:机动车辆管理规定<\/h2>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如下<\/p>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不断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安全第一、优质服务、保证重点、节省高效”,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局公用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主管部门领导具体管、办公室进行动态监督”的机动车辆管理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把车辆管理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把安全工作当做重中之重落到实处,不断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管理、检查、考核、追究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真正实现“四个确保”、“四个做到”的目标,即:确保局领导办公用车,确保检验检疫业务用车,确保行政办公用车,确保局领导交办的临时公务用车;做到安全正点,做到服务热情,做到节省高效,做到各方满意。
第五条 机动车辆管理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发生问题,除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外,还要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二章 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第六条 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对机动车辆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安全教育。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建全并有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有关车辆安全方面的文件和指示,促使驾驶员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做到懂法知规,并在确保安全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技术水平,服务水平,进而把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年检。
1、检查驾驶员是否有违章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3、驾驶证的审核;
4、行车执照的审核;
5、其他内容。
换证。
按车型和年限的要求及规定更换驾驶证。
车辆停放。
严格执行车辆集中停放规定,采取动态方式检查车辆停放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和整改。
车辆购置。
根据工作需要、车辆技术状况和有关车辆使用等规定,及时提出车辆购置计划。
车辆报废。
根据车辆使用的年限、行驶里程、技术状况,按国家有关各类车辆报废规定,向局党组提出报废申请。
车辆保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资质较强、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价格合理的选择要求,向分管局领导提出车辆保险计划,经局党组集体审定后实施。
车辆借用。
未经局党组审批,不得将机动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将机动车辆借给本局驾驶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一切后果自负,并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车辆转让。
凡是纳入本局固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所有机动车辆,严禁对外拍卖转让。确需拍卖转让的车辆,必须首先报告辽宁局机关车管部门,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按照《拍卖转让程序》实施。拍卖转让时,必须组成拍卖领导小组,根据“公开、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则,按照《拍卖转让程序》实施。凡是被拍卖处理的车辆,必须和买方签定协议并收取一定押金,待买方办完所有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协议、退还押金、交接放车。
事故处理。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马上向交通部门、部门领导、分管局领导及保险公司通报情况。相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车辆维修。
按照及时处置、保证质量、节省支出的原则和车辆维修的规定实施。
建档存储。
对本局使用的不同型号车辆建立事故档案、维修档案、技术档案、油料供给档案和用品更换档案等相关档案,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车辆各方面状况做到胸中有数,使车辆管理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
第七条 办公室及局指定的专项工作检查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及党组汇报。
第八条 对不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九条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下列管理规定:
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安全、学习活动。
服从领导,执行命令,遵守纪律,坚守岗位。
认真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坚持搞好“例保”,坚持 “三检”制度,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建立驾驶员行车档案。
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随车工具和证件齐全有效。
讲究职业道德,做到安全、正点、热情、优质服务。
因事、因病请假或休假时,应将车辆停放到本局指定位置。
第十条 驾驶员应认真落实下列工作要求:
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不私自出车。
不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不将车辆开回家停放。
不酒后开车和开“英雄车”、“堵气车”、“故障车”、“疲劳车”。
不违章行驶和隐瞒事故。
不讲不团结的话,做不团结的事。
不顶撞领导或消极怠工。
随车携带灭火器,每年检测一次,做到会使用会自救。
做到安全、正点、热情、车容整洁。
第十一条 聘用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聘用。
1、遵守辽宁局及本局聘用临时工的管理规定;
2、必须持有辖区派出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必须持有所需驾驶车型的驾驶证;
4、必须有三年以上连续驾驶并无任何事故发生的驾龄;
5、必须是自行负责“两种保险”的人员;
6、拟聘用人员思想觉悟较高,个人修养较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25岁~45岁,身体健康人员;
8、经局党组研究审定;
9、对拟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后,签订一年劳务合同。
10、拟聘用人员必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交一万元人民币做风险金,待解除劳动合同时,本金与利息一并返给本人。
聘用期管理。
1、组织被聘用人员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
2、要求被聘用人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懂法知规,行车安全观念不断增强;
3、对被聘用人员在工作上严格管理,思想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予以关心;
4、督促聘用工克服临时思想,积极要求上进,确保驾驶业务精益求精,行车安全常抓不懈,服务态度好中求佳;
5、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而屡教不改者,或在社会上违法违纪者解除劳动合同、
6、对发生交通事故,按不同责任、不同情节给予教育、罚款、赔偿、解聘处理。
第十二条 对驾驶员的奖惩按照本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事故处理罚款规定》等要求执行。
第四章 公务用车管理
第十三条 公务用车实行用车申请和审批制度。机动车辆主管部门按照用车申请派车,并做到“四个确保”。
第十四条 用车人在使用车辆前,应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单,由所在部门领导签批后提交车辆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由用车申请人执单。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单时,应详细填写用车事由、出车地点、申请时间、审批时间、出车时间、回局时间等信息。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对车辆调度、车辆服务等内容填写评价意见并将用车申请/审批单送交办公室存档。存档的申请/审批单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按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单规定的时间、任务、路线及时出车并安全行驶,对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车辆用途、行车路线和地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对车辆使用人实际用车与申请/审批单不符的,驾驶员有权拒绝行车。
第十六条 驾驶员须经常对车辆的安全状况、技术状况等影响安全行驶的项目进行检查。长途行驶前,必须提前一天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检查、维护、维修等情况要形成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 上班期间、下班后、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驾驶员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辆集中停放规定,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八条 原则上禁止因私使用本局车辆。特殊情况下,非公务用车以及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公务用车,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填写临时用车申请/审批单并经一把手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九条 原则上禁止本局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本局车辆。特殊情况下,须由主管局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严禁本局局领导驾驶公用机动车辆。
第五章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 车辆发生故障或需维修保养时,驾驶员须向车辆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后报一把手审批。一把手按照重大事项财务支出管理制度的要求自行或者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 在外地执行公务时,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驾驶员须按照程序汇报请示,并按照领导指示意见处理。请示及处理情况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第二十三条 车辆主管部门按照经领导批复的车辆维修意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修。
第二十四条 所有车辆一律到经本局审定的定点修理厂或者维修中心进行修理。
第二十五条 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车辆维修项目按照本局要求完成,并在认真核对厂方修理单上的工时、配件等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维修费用的结算按照本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补充规定》实施。
第六章 燃料供应
第二十七条公务用车加油可根据燃料市场的总体情况,采取持专用加油本或现金加油的办法加油,并确保燃料的质量和行车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应建立公用车辆加油记录本,详细记载加油的相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报销时,应持加油发票、加油记录本、专用加油本等进行签批和报销。
第三十条 车辆主管部门每月对车辆行车里程和耗油量进行统计核算,报分管局领导审核。
第七章 车辆集中停放
第三十一条 本局所有公用机动车辆均应按照指定位置进行集中停放。公用车辆管理和监督部门应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报告。
第三十二条 当天下班后,驾驶员应对车辆集中停放情况予以准确记录。
第三十三条 公休日以及节假日前,车辆管理和监督部门应共同封车,填写封车记录,详细记录封车时间、封车地点以及当时里程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公休日以及节假日期间因公务原因需要使用车辆的,需填写临时用车申请/审批单并经一把手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三十五条 开放车辆时,应由车辆管理和监督部门共同进行验证,并填写车辆开放记录。
第八章 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 公务用车发生责任事故,取消驾驶员及车辆主管部门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依据交通部门的裁决,扣发驾驶员当年目标管理奖10-50%。造成人员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驾驶员全年目标管理奖,在职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聘用驾驶员作解聘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未经局领导批准驾驶公用车辆办理私事发生责任事故,取消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扣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及驾驶员当年目标管理奖,同时追究行政责任,驾驶员个人按交通部门的裁决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全部费用。在职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聘用驾驶员作解聘处理。
第三十八条 车辆发生“独立”事故发生后,在没有交通部门裁决情况下,可按照所承保的保险公司的裁决和现实情况按照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酌情处理。
第三十九条 处级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工尺发生事故,按照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承担行政及经济责任,并按照辽宁局的规定给予降职处分。
第四十条 对所扣发的资金,由本局办公室保管,并登记造册,作为车辆管理和奖励基金使用。
第四十一条 发生重大事故后,实行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制度,做到始有报告,终有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局工作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地下室是建筑物中处于室外地面以下的房间。在房屋底层以下建造地下室,可以提高建筑用地效率。一些高层建筑基础埋深很大,充分利用这一深度来建造地下室,其经济效果和使用效果俱佳。下面.jinpinTjian ul li a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地下室墙板混凝土浇筑的文章,欢迎阅读。
施工缝留设
根据地下室结构特点和设计意图,本工程地下室外墙水平施工缝设置在外围基础梁上口600mm处,止水带采用2mm厚钢板止水带,宽度为300mm,设置位置在施工缝处上下对称设置,上下各为150mm,止水带接头部位钢板采用电弧焊焊接严密。
地下室外墙预留管道洞口处理
凡穿越地下室外墙的管道洞口,均需按规范要求设置洞口加强筋,穿墙管防水采用固定式穿墙管防水构造,在管道穿墙部位的中部焊接钢板密闭止水环,止水环宽度为100mm,管道与地下室外墙外口接触部位采用防水柔性密封膏嵌实。
混凝土浇筑
地下室墙板止水带以下部位混凝土在浇筑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时采用吊模,与底板混凝土采用泵送工艺一次浇筑成型。止水带以上部位墙板待底板混凝土养护两天,支设好墙板模板后,从止水带处连续浇至顶端。 对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墙板混凝土在支设模板前,将止水带处混凝土施工缝认真处理,清除松动石子和水泥浆膜,并进行凿毛。浇筑前先用水湿润模板及施工缝,再用与砼同配比的水泥砂浆铺约5cm的.引浆。混凝土浇筑安排两班从同一端背向开始,至另一端合拢,分层往返循环进行浇筑,混凝土熟料采用塔吊垂直运输到浇筑点作业平台,人工进行布料,分层依次进行浇筑,每层浇筑厚度控制在50cm。上层混凝土必须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毕,每层混凝土用振动棒依次振实,振上层混凝土时振动棒必须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混凝土间缝隙,振捣时振动棒不得触及模板、钢筋和模板中设置的对拉螺栓,以防钢筋偏位和模板胀模。
框架柱混凝土浇筑
柱混凝土用塔吊运至浇筑地点作业平台后由人工进行布料。柱砼浇筑前先浇水湿润模板和柱脚并不留积水,下料前先在柱脚铺一层5-10cm厚与砼同配合比水泥砂浆。柱砼分层浇筑,分层振捣密实,每50cm为一层,振上层砼时振动棒应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间隙缝,在柱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由专人用橡皮锤敲击模板面,特别是阴阳角部位,以保证混凝土密实。当柱高超过3m时,在柱中部位留设浇灌口,确保混凝土浇捣密实。柱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要及时将伸出的柱钢筋上的水泥浆清除干净。柱砼施工缝留在框架梁下口5cm处。
楼梯砼浇筑
楼梯混凝土浇筑由下而上进行,浇筑先浇底板振实后浇踏步板,一步一步向上推进,踏步由人工用木抹子整平搓实,施工缝留在楼层上三步处,与底板垂直,二次浇筑前将施工缝凿毛,清理干净后浇水湿润,并铺一层与砼同配合比水泥砂浆后再浇筑,确保施工缝处结合紧密。
楼面梁板混凝土浇筑
梁板砼用混凝土泵运至浇筑地点后,由人工配合移动泵头软管进行布料。混凝土泵管铺设前,先接好上楼层垂直立管,然后再接地面和楼层水平管,楼层水平管铺设前,先在现浇板面模板上布置好钢管铁马凳,上铺脚手板来铺设泵管。铁马凳支腿不得接触楼面钢筋,以免浇筑混凝土时由于泵管的冲力使铁马凳晃动造成钢筋移位。楼层混凝土泵管要一次接至浇筑最远端,混凝土浇筑沿楼层横向后退依次进行,随着混凝土的浇筑,泵管不断拆除,架设泵管的铁马凳及脚手板也要随之及时移走。施工过程中在泵管支架下铺上彩条布,以免泵管接拆时混凝土泼洒到底板钢筋上难以清除。混凝土浇筑先浇梁柱节点,再浇梁,呈阶梯形向前推进,待梁浇至板底位置后梁板砼一起浇筑。浇筑过程中分层进行振实。为了保护板面负筋不被踩踏,在浇筑地点用钢筋焊接网片作操作平台覆盖板面负筋,保证布料和振捣人员均在平台上操作,不踩踏钢筋,砼浇筑后再移走钢筋网平台。为了控制好楼面砼标高及平整度,浇筑前先在柱主筋上抄出楼层+1.0m标高线,浇筑时按标高控制线进行布料,粗平时按标高线在纵横及交叉方向带线来控制标高及平整度,精平采用水准仪控制,以确保楼面标高和平整度,减去装饰时楼面二次找平。抹平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控制好标高及平整度,第二次待砼表面收水,上人出现轻微脚印时用木抹子将砼表面搓毛压实,以防砼表面出现干缩裂纹。
后浇带的施工
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两个月后施工,施工前,应将接缝处的混凝土凿毛,清除干净,保持湿润,并刷水泥浆;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强度高于两侧混凝土一个强度等级。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混凝土坍落度检查及试块留置
砼浇筑过程中每一工作班在浇筑地点至少检查两次坍落度,严格控制水灰比,确保砼和易性,坍落度偏差对普通砼为±10mm,泵送砼为±30mm。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在浇筑地点进行取样,留置试块。柱混凝土每次取样留置一组试块进行标准养护,一组同条件试块。梁板每次(根据图纸)混凝土取样留置四组试块,两组试块作标准养护以作为砼强度评定依据,另两组试块作同条件养护,一组以测定砼拆模强度。地下室抗渗混凝土按规范留置抗渗试块,进行抗渗试验。混凝土取样频率按以下规定进行: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地下室抗渗混凝土每一工作班、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
混凝土养护
地下室底板抗渗混凝土养护
为防止混凝土在硬化期产生大量的水化热,造成温度应力大于同期混凝土抗拉强度而出现裂缝,养护工作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将采取保温、保湿养护法。混凝土表面抹平、压光工作完毕后,马上覆盖一层塑料薄膜,防止水分散发,然后在塑料薄膜上覆盖一层草袋以保温,柱插筋处尤其要注意严密保温,以保证整体形成良好的保温层,从而使混凝土表面保持较高的温度,减少表面热量的散失,延长散热时间,确保混凝土硬化期间内外温差不致过大,混凝土水化热峰值过去后,混凝土内部温度将逐渐下降,待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大后,再撤去保温材料。
顶板混凝土养护
常温时混凝土自然养护应在浇筑完毕后12小时以内进行,浇水次数以保证砼表面处于90%的湿润状态为准,楼面混凝土采用麻袋覆盖保湿养护。在已浇筑的砼强度达到1.2N/mm2 以后,始准在其上来往行人和安装模板及支架。养护期不得少于14天。
第十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今天,小区停电,我跟小伙伴一起去地下室历险。我们事先准备了手电筒,但一到了地下室,我们魂都没了。我们一步一步地走下去,虽然有手电筒的帮助,但光凭那微弱的灯光也只能能照见小小的一片地方。还没等走到地下车库,恐惧心就已经笼罩了我们的全身,所以,我们就落荒而逃。
又跑到上面后,我们重整旗鼓,又叫了一些人,再次出发。这回,我们的好奇心彻底战胜了恐惧心。
我们踏着整齐的步伐走在楼梯里。到了地下车库,有人说:“一点都不恐怖。”这时,电灯突然闪了闪,电来了!这时,有一些“调皮鬼”可就逞凶了,不停地开灯,关灯,还学鬼叫。一些胆小的女生可就吓个要死,尖叫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另一浪,搞得震耳欲聋,全小区都听的一清二楚的。只有一位女生在说:“安静,不要怕。”但比起强悍的尖叫声,这声音是显得多么渺小,多么无助啊。
回到家里,我若有所思。如果所有人都像那位女孩一样,有组织性,遇事临危不乱,并给同伴们鼓励,我相信,没有什么事能阻挡她们。
今天的这件事给了我上了一次珍贵的课。
第十一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信念诞生和蜕化的历史,对他自己以及对读者们有着很大的决定意义。要说清这一问题只有一条途径:叙述自己的历史。《地下室手记》中的主人公正是这么做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固然一直都在完成这一纲领,但却一直在用小说人物的虚构的姓名来加以掩饰。
在《地下室手记》的注释中,陀思妥耶夫斯基坚持“手记的作者和手记本身一样都是虚构的”。而他自己的唯一任务就是描写“行将死亡的一代中的一个代表”。这种手法的作用却恰恰相反,因为读者一读便知,虚构的不是手记及其作者。而是注释。他所描写的地下室正是他自己的地下室。他害怕他所经历过的那些可怕情景,不得不创造了梅思金公爵、阿廖沙·卡拉马佐夫等一系列理想人物来抵抗。
有一些方法来区分正文和注释。例如,老套话一定是借用来的。另一种是根据叙述的形式:只要在对话中看到歇斯底里的发作、不自然的喊叫,就可以断定这是开始“注释”了。
但这些方法还不够精确,在解释整本小说的时候就可能出现错误。那么怎么办呢?办法就是:任意想像。如果读者猜出了寓意,那么这种任意想像就不再是随意的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不仅憎恨自己过去的.信念,而且唾弃它。他加入别林斯基小组时所相信的一切,后来一点也没有了。人们习惯把被推翻的偶像还看做上帝,把被保留下来的寺院看做教堂,而陀思妥耶夫斯基却不是这样,他诋毁过去所崇拜的一切。尼采说要重新评估一切价值,这是同一种过程。如果使人亲近的不是血缘、性格或生活背景,而是内部经验的一致,那么尼采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必然是一对孪生兄弟。尼采用自己的作品揭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的许多秘密。
陀思妥耶夫斯基最爱预言,俄罗斯一定会把在那里被遗忘的博爱思想还给欧洲。他本人就是对欧洲人有影响的第一批欧洲人中的一个,然而又被渐渐遗忘。欧洲从俄国接受的第一个礼物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心理学”,也就是底下人及其变种——拉斯柯尔尼科夫们,卡拉马佐夫,基里洛夫们。命运最爱嘲笑凡人的理想和预言。
第十二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这本书只看了一半却洋洋洒洒地写了颇多观感,只能赶快分篇传上来。
“‘我-是-假-的。’我不但是假的,里面还是空的,不但是空的,我空得连幅壁画都没有。我。没有脑筋,没有心肠,没有胆子,没有骨气,是个真真的大洞口。”
《江洋大盗》,很有意思的一篇文章。虽然三毛这样自喻,但看完全文发现三毛是个很有脑筋,很有心肠,很有胆子,很有骨气,完完整整的人。她本是个“空心人”却通过不断地学习来丰富自己,但社会上总有好的坏的,但三毛看不惯社会上的那些虚伪、自私、贪心、懦弱、肤浅、无情、无义、狠心、狗肺,所以毅然决然地奔去了未被文明腐蚀的撒哈拉沙漠去了。三毛是个愤世嫉俗的人吧,她看不惯文明社会所谓的文明,不想学也学不会,所以去了大漠。很多时候我和三毛有一样的想法,但我没她的勇气,不能抛下这边的一切去流浪,我总说自己是个中庸的人,也许我已经学会了懦弱,很多事只是心里默默地想,不说也不做,就想平平安安地过完这辈子。
《西风不识相》,西风道是很巧合地跟我博客里用的名字的读音一样。这篇文章的立意很独特,虽然写的是三毛自己初到国外求学的经历,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外国不是什么都好。很多时候我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赞扬欧美怎样好,看了这篇让我想起XXX的一句话:“任何地方任何人都分左中右。”三毛初到国外恪守父母的教诲,处处忍让,但外国同学却变本加厉地差遣她,最终她发火了,却得到了同学的一直庇护。忍让,也许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但我觉得也是中国人懦弱的一种表现,当别人骑到头上来了,你还要忍让吗?!不管是哪国的人都存在着欺软怕硬的人群。还有最后提到的那对美国夫妇,他们为了防老在没有任何事先的商量就要领养三毛,要她陪他们过一辈子,不要结婚。“我这时候看着这两个中年人,觉得他们长得那么的丑恶,优雅的外表之下,居然包着一颗如此自私的心。我很可怜他们,这样的富人,在人格上可是穷得没有立锥之地啊!”三毛给了洋人自己的礼教,而他们却享受了她的礼教,并且一次次地践踏她的自尊。我没出过国,所以不知道三十多年后的现在是否还存在这样地不尊重的问题,但我觉得中国人最起码要看得起自己,要挺起腰。
《这样的人生》是写三毛搬去北非的一个岛居住,虽是西班牙的领地,但在三毛居住的那个小区居住着许多外国老人。我也以为他们会过的很无聊。但从三毛的叙述中我却看到了一派欣欣向荣,他们对生命的热爱与珍惜,他们开心的过着每一天。老人都有这样的生活态度为什么我却不能?也许我太过悲观,但看到他们我就想要活着,直到永远...
第十三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怀孕伊始,增加了一项任务,育儿书。现在女儿一岁半,0-3岁版的育儿书快要看吐了,看了不知道多少个版本,却没什么想要说。因为对我而言,育儿书是用的,读起来没半点美感。
现在,女儿也到了接触阅读的年龄了。本着批判地吸收的原则,以读图为主的外国绘本成了我当下的选择。给豆豆读绘本之前,照例是我自己要先看的。到现在为止,绘本也读了一箩筐了,有我喜欢的.,也有我不喜欢的。但我尽量不将我的喜好凌驾于女儿之上,即使我不喜欢,也会为她读。
今天想来说说我最爱的一本绘本《猜猜我有多爱你》。很遗憾,这本书我看了N遍,讲了N遍,还是不知道作者是谁。好奇的人还是去百度。我从小就有这么个坏习惯,看书不记作者,尤其是俄罗斯的。那些个人名,记得人想自杀。
言归正传,第一次读这个故事的时候,眼眶湿湿的。孩子的世界真美好,有这样纯净而美丽的爱,让我好想重新活一回。
中国人历朝历代,最擅长的事情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问题妖魔化。爱,多么抽象的一个词。中国人的爱,一直很复杂,男女之间不消说,连父母对子女的爱,也是有条件的。要你金榜题名,光宗耀祖。
古代,对爱的美好比喻也很多。比如海枯石烂,比如沧海桑田。但谁看得到呢?即便是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也不一定能见证地球的变迁吧。
看看这本绘本吧,写得多美。
“我的手举得有多高我就有多爱你!”小兔子说。
我的脑海里,分明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娃娃,仰着粉嫩的小脸,踮着脚伸着胳膊撒着娇。孩子的世界,如同他们的眼睛,干净得让人心醉神迷。
原来这就是爱。
简单问题复杂化,无非是拽文,复杂问题简单化,才真正看得出水平。
忽然之间,看不见摸不着如云山雾罩般的爱,在我的眼中心中,也渐渐明晰起来。我也曾无数次追问,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思索了千百遍,从来没有找到过答案。没想到最后,一只小兔子告诉了我,这就是爱,看得见,也摸得着,一直在我们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那么,到底是大兔子更爱小兔子,还是小兔子更爱大兔子的。答案更简单得让人喷饭。自然是大兔子更爱小兔子,为什么呢?因为大兔子的胳膊比小兔子长。为什么永远是父母爱孩子多过孩子爱父母呢?原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这样一目了然。
孩子的世界真美,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真想为豆豆建一座城堡,让她永远也不要长大。这无非是我的痴人说梦。
我觉得成人也该多读读绘本,能荡涤人的灵魂。纯真自然不会回来,但你却能够重温纯真的美丽。
第十四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z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z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z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z一期地下室 号车位,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月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和首月的车位租金、管理费;次月起的服务费应在当月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位的使用权另行出租/出让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z市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承租该车位,则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续订合同,否则,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租/出让他人。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将本租赁车位的使用权出让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乙方对本租赁车位有优先受让权。如乙方行使优先受让权,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另行签订受让车位使用权的相关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已放弃优先受让权,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让他人。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车辆车型:
车牌号码:
车身颜色:
甲方: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z市z区z路z号
电话:
电话:z-z z
住宅房号:
幢 房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第十五篇 地下室手记读后感
我们的身边总会发生许多事情,有些使你开心快乐,有些使你胆战心惊。
一天晚上,我正在愉快地玩着手机。爸爸对我说:“地下室很乱,你妈妈有重要的东西要放在里面,你去打扫一下”。虽然很不情愿,但爸爸的话我一般不敢反对。说实话,我很怕黑,何况地下室的灯几天前又坏了。我带上手电,再拿上手机。嘴里嘟嘟囔囔的朝底下是走去:“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灯坏了吗?就只是有点黑。”我用这种方式给自己壮胆。
我们家的地下室并不算小,所以放了许多杂乱的东西。我打开门,就听到咯吱咯吱的响声不知从哪里传来,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地下室显得格外清晰。这下可把我吓坏了。我试着去开灯,看能不能出现奇迹?灯当然没有亮,应该是线路有问题。不管了,硬着头皮再继续打扫吧。
忽然,灯闪了一下,响声还在继续。我一下子躲到了角落里,抱头蹲着。心想:鬼啊,不要吃我,我还没活到100岁,我还不想死。会不会是幽灵?还有那响声,到底是什么?好一阵子,我一动也不敢动,只感到强烈的心跳。我心里一直默念,不要怕,不要怕,有什么好怕的。我终于壮起胆子,顺手抄起一个木棒,打着手电朝着发出声响的地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循声看去,原来是一只小老鼠在吃东西,真是吓死我了。都说胆小如鼠,可我却被老鼠吓了个半死,真是搞笑!一场虚惊之后,我不慌不忙地打扫完了整个地下室。
这次我战胜了对黑暗的恐惧,生活中还会有很多困难摆在我面前,我会一个一个的战胜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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