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6-02-19
预算管理制度(热门十四篇)。
❖ 预算管理制度 ❖
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
(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
(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明细预算建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草案;
(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
(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
(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
(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
(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六条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
(三)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预算,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方案和月度用款计划;
(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和会签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 预算管理制度 ❖
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全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历年),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学校预算管理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三、校领导班子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四、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五、学校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学校各部门的意见后,负责拟订学校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六、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七、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八、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九、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十、学校预算草案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十一、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学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十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十三、学校决算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内容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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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预算编制的原则。学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按照预算编制全口径、综合全面的要求,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一)依法理财原则。收入做到合法合规,支出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测算每一笔收支项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二)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一保工资、二保运转”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保证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
(三)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导向原则。按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建立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以绩效为导向,以考评为手段,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预算可采取零基预算或参考上一年度正常预算经费(不含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综合因素进行编制。正常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预算要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对支出预算的编制(不含人员经费)逐步过渡到项目化预算管理方式。
为适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度举债进行建设,实现学校的超常规发展。发展性负债必须考虑学校规模的定位,保证财务状况安全,要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财务处要加强对负债管理,对适度负债(借款或贷款)进行基本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事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性评估,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分期偿还计划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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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规划集团资源配置,明确集团经营责任,强化集团业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实行统一的预算表格和预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预算初稿和定稿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处审批和备案。
第四条总部财务部负责预算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预算工作。
第二章年度预算管理
第五条所有涉及集团经营活动、资金支出的事项均应纳入年度预算内容。预算年度自公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条年度预算是集团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年度预算支出是各预算主体可供开支的最高限额,但不是其实际执行依据。实际执行必须以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作为依据。
第八条年度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
1、总部财务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提议召开年度预算启动会议,以明确年度预算相关事项。
2、各预算编制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预算,并提交给相应的审核环节。
3、各审核环节审核调整各预算,并与预算编制主体沟通、协调。
4、总部财务部审核调整所有预算,汇总整理年度预算草案,提交总经办审批,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后成为集团年度预算案。
第九条预算准备是指集团在确定年度预算时,为防止由于不确定因素或无法预见因素导致整体业绩无法实现,而作的准备项目。如需动用预算准备,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条如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须调整年度预算,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三章月度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月度预算是为确保年度预算的实现,并结合当月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动态预算。月度预算管理事项由总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确定,目前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如下:
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整车采购预算、配件采购预算、精品采购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广告市场预算、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招聘预算、培训预算、装修预算及其他重大事项及特殊事项预算。损益预算、商品采购支出预算和广告市场预算等属于常规性预算,由总部财务部设定统一预算格式和内容;特殊事项预算是指重大事项或非常规事项预算,由预算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如装修、搬迁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预算申报时,应对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做出合理解释说明。资本支出、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的预算应分项目实行明细预算。由于预算信息提供不全导致预算审核不能通过,及因此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申报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月度预算流程:部门申报归控部门审核财务审核月度预算会议审定预算审批反馈。
1、各部门应于20日下班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如果20日为节假日,则部门应于节假日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
2、归控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将审核后预算提交给财务部。
3、财务审核应在2个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预算会议应在月底或月初召开,以保证月度预算及时下发并执行。
5、总部财务部应在预算最终审批后1日内将预算审批结果反馈给各部门。
后一审核环节有权增删、修改前面环节提交的预算,但应与前一环节先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后一环节将双方意见共同提交给下一环节裁决。
归控部门由总部财务部指定,通常是对该事项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对该事项提供专业参考意见的部门。各部门应将主管领导审核后的预算,依据不同申报事项提交给不同的归控部门审核。目前归控部门的设置如下: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训、招聘事项行政人事部,广告市场市场部。
第十四条各环节的总监或部门经理是该环节的预算责任人。各环节预算必须经预算责任人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预算责任人如需授权他人代行其预算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通知总部财务部,但其授权并不能免除预算责任人所应承担的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预算责任人应指定1人作为本环节的预算管理专员,并报财务部备案。预算管理专员负责本环节日常预算事务,包括预算资料收集、预算时间控制、预算沟通协调、预算执行分析、预算结果反馈等等。
第十六条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某一环节不能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必须由该环节预算责任人或其指定的预算管理专员在该环节截止日前向下一环节预算管理专员和财务部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提出申请,并由财务书面确认或邮件确认后,方可延迟。
如果财务部确认可以延迟,则由财务部重新确认预算流程时间,并通知所有环节预算责任人。通常按原定时间顺序后延。
第十七条各环节应严格遵循预算流程时间,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未经许可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或审核,后续环节有权拒绝受理。如因此而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责任人自行承担。并由该预算责任人承担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各环节在审核预算时,如果认为前面环节的编制或审核存在重大失误,应报总部财务部备案。总部财务部确定后,应追究其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月度预算会议由财务部定期提议召开,通常在每月(财务结帐月)月底或月初,参加人员包括总经办及总经办指定其他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内容包括本月预算审批、上月预算分析、预算违规通报等等。总部财务部应于会议前将会议内容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参会人员,如有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于会议召开前将审核意见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发给总部财务部,由总部财务部提交会议讨论。各分公司应参照总部规定,形成月度预算会议制度,由财务部门定期召集分公司负责人和各业务部门经理(主管),一起召开预算审核会议和预算执行分析会议。
第四章预算外事项
第二十条预算外事项指在月度预算时无法预见的重大事项。对于月度预算无法预见的重大事项,如因业务需要必须执行,且时间紧急无法纳入下月预算时,可通过预算外申请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预算外事项申请流程:参照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月度预算流程的规定。但预算外事项的申请人需自行跟踪财务审核前各审核环节,以保证预算能得到及时批准。
第二十二条预算外事项申请时,除参照月度预算要求应提供详细说明外,还必须提供月度预算无法预见的证明,及不能延迟至下月预算的理由。如未提供此类说明,审核环节有权拒绝受理。如果因此而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申请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各审核环节在审核预算外事项过程中,如果认为该事项不属于预算外事项的审批范畴,有权拒绝受理。
第二十四条各预算审核环节须在受理预算外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答复预算外事项申请人并提交给下一审核环节,财务部须在预算外事项最后批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预算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第五章预算执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基本原则:先预算,后执行。所有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必须经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预算支出执行控制有两种方式:分项目控制和总额控制。
分项目控制是指预算执行时应按预算明细项目进行控制,且明细项目执行金额必须控制在该项目预算金额以内。分项目控制适用于资本支出、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预算。
总额控制是指预算执行时按预算费用项目进行总额控制,实际执行总额应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总额控制适用于损益预算中不涉及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的其他支出项目,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在申请执行已获预算批准的事项时,应明确注明预算批准时间,如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批复。
第二十八条行政部或其他相关部门须与财务部密切配合,对未经预算审批或执行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事项,行政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应拒绝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经济处罚责任。
第二十九条如属特别紧急情况无法先进行预算审批的可得到公司授权规定的最终审批人邮件同意后先执行,但须在一周内补齐预算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未预算先执行或紧急情况得到批准执行之日起一周内未补完预算手续的,应作为重大违规事项,由总部财务部追究其预算管理和经济处罚责任。
第六章预算管理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预算管理责任是指预算责任人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预算日常管理责任和预算执行控制责任。
第三十二条预算日常管理责任是指预算责任人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过程中未按本制度执行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
1、预算时间方面的责任:未按时编制或审核预算;
2、预算内容方面的责任:未保持客观谨慎态度编制或审核预算;
3、预算流程方面的责任:未经预算审批而先行执行。
第三十三条预算执行控制责任是指预算责任人未完成预算指标,或未按审批后预算执行控制而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总部财务部应视情节轻重对预算责任人进行不同处罚,经月度预算会议通过后生效。预算处罚包括:
1、违规函告:指财务部对情节较轻的预算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出具的书面函告。函告事项包括:未按时编制或审核预算;未保持客观谨慎态度编制或审核预算;其他事项。同一责任人在年度内受到三次函告则应进行经济处罚。
2、经济处罚:针对情节较重、或导致公司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预算违规行为进行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按所涉及事项金额的1%-100%范围内进行扣款处罚,如果不涉及金额的,则按次处以500-1000元的扣款处罚。经济处罚事项包括:未预算先支出、未保持客观谨慎态度编制或审核预算且造成公司损失、超预算开支、其他造成公司损失的事项。
3、其他处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不适用于违规函告或经济处罚的预算违规行为,应进行其他更严厉的行政处罚,如降薪、降职、免职等行政处罚,其他处罚可与经济处罚一并进行。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与以前相关规定或制度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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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预算外事项指在月度预算时无法预见的重大事项。对于月度预算无法预见的重大事项,如因业务需要必须执行,且时间紧急无法纳入下月预算时,可通过预算外申请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 预算外事项申请流程:参照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月度预算流程的规定。但预算外事项的申请人需自行跟踪“财务审核”前各审核环节,以保证预算能得到及时批准。
第二十二条 预算外事项申请时,除参照月度预算要求应提供详细说明外,还必须提供月度预算无法预见的证明,及不能延迟至下月预算的理由。如未提供此类说明,审核环节有权拒绝受理。如果因此而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申请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各审核环节在审核预算外事项过程中,如果认为该事项不属于预算外事项的审批范畴,有权拒绝受理。
第二十四条 各预算审核环节须在受理预算外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答复预算外事项申请人并提交给下一审核环节,财务部须在预算外事项最后批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预算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 预算管理制度 ❖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基本原则:先预算,后执行。所有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必须经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预算支出执行控制有两种方式:分项目控制和总额控制。
分项目控制是指预算执行时应按预算明细项目进行控制,且明细项目执行金额必须控制在该项目预算金额以内。分项目控制适用于资本支出、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预算。
总额控制是指预算执行时按预算费用项目进行总额控制,实际执行总额应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总额控制适用于损益预算中不涉及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的其他支出项目,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在申请执行已获预算批准的事项时,应明确注明预算批准时间,如××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批复。
第二十八条 行政部或其他相关部门须与财务部密切配合,对未经预算审批或执行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事项,行政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应拒绝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经济处罚责任。
第二十九条 如属特别紧急情况无法先进行预算审批的可得到公司授权规定的最终审批人邮件同意后先执行,但须在一周内补齐预算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 未预算先执行或紧急情况得到批准执行之日起一周内未补完预算手续的,应作为重大违规事项,由总部财务部追究其预算管理和经济处罚责任。
❖ 预算管理制度 ❖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预算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二、月度、季度预算制度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三、预算项目编制方法和依据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其他收入:无须对其作出预算。
2、开发成本支出预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 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3、销售费用预算
由营销策划部依据营销计划,按预计支出额编制。
4、管理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与办公室参照以往实际数分别编列。
5、财务费用预算
财务部根据融资计划编列。
四、预算执行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 预算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
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
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
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类事业行政单位,按照各级单位预算同各级财政总预算的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以下简称自收自支单位)三种预算管理方式。
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报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一、主管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机关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管会计单位。
二、二级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三、基层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只有本单位开支,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内部的全部会计工作。不成立单位预算的小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 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原则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简单的成本费用核算的会计事项,可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月份的划分,按照日历月份的起止日期办理。单位不得提前结帐。
第五条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六条 有关对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执行。
第七条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办理。本制度规定的记帐方法,会计科目,以及会计核算管理原则,必须在全国统一执行。各级会计核算的具体处理方法,可由各地区、各部门灵活掌握,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机关可以根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精神,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补充规定。对预算外资金部分,可结合预算外资金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的补充规定,并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的中央级事业行政单位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者补充规定,并可抄发本系统的地方事业行政单位参考。
军队系统的预算会计制度,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章 会计工作的组织
第一节 基 本 任 务
第八条 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以下简你“单位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它是各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经常的、专业技术较强的基础工作。
单位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经济事业计划管理。其基本任务规定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事业行政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事业计划和行政机关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培养财源、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的自给能力,及时足额地向国家或上级缴纳应缴款项。
二、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
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三、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参与拟订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计划,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根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监督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各种财物管理。
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辅导和监督所属会计单位和报销单位的会计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九条 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大、中型事业单位和中央、省级主管部门可以设置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的总会计师。
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
凡是配备的兼职人员,都必须首先把会计本职工作做好,不得把会计工作挤掉。
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各事业行政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国家财物管理,必须由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不得化大公为小公私设“小钱柜”。
第十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应当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并加强培训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待遇,保证会计工作时间,及时评定技术职称,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对会计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应予表扬或奖励。
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搞好服务,为四化多做贡献。
第十一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调换。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经过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的同意。对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上级主管单位有权责成所在单位予以调换。
第十二条 各级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的职责划分是: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对预算会计工作负总的责任,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主管人员根据各项政策、制度规定,负责具体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各项制度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具体分工,由各单位参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
各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员、出纳员,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方面,都对国家负责。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都有权制止,并检举揭发。
❖ 预算管理制度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三、预算审批程序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预算执行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五、预算分析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六、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预算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及《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苏财规〔20xx〕36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四个环节,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第三条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为预算绩效管理的执行责任主体,预算绩效管理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和创收资金,重点是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活动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编制时要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要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完成后要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围绕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采用科学的体系、规范的程序、适当的方法、明确的措施,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四)绩效问责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将各单位实施绩效管理情况逐步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倒逼机制。
(五)信息公开原则。各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的逐步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院长办公会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监督和检查。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由财务处负责。
第六条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咨询机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的审查,并向院长办公会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建议。
第七条财务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以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全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目标评审。
(三)对绩效目标实施运行监控和评价,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学校并反馈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
(四)按照《江苏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专家等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重点评价。
(五)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在学校或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六)按要求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七)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管理职责。
第八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配合财务处和学校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二)跟踪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并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财务处。
(三)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务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管理职责。
第三章绩效目标管理
第九条编制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具体编制绩效目标范围由学校在布置年度预算编报时予以明确。绩效目标由各单位在申报预算和资金时填报。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调整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申请预算资金。
第十条绩效目标体系分学校整体支出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两个部分。
(一)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依据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预计年度内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总体绩效目标,并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由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时,应根据学校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和资金需求,编制项目立项依据、必要性、可行性、项目用途和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填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学校预算中纳入中长期预算的项目,应建立完善年度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的机制,各预算部门应编制该项目的预算总额和总体绩效目标,根据每年预算安排,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第十一条财务处按要求编制学校整体绩效目标,审核、汇总部门(或专项项目)绩效目标,报送财经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审核与预算审核同步进行。财务处在每年部门预算“一上”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从预算项目实施依据的充分性、目标合理性及可行性、指标设置的科学性、资金预算的准确性等几方面对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学校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核。
第十三条第三方评审。对预算金额较大、专业技术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学校可根据需要,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审或按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和专家进行第三方独立评审。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同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一并批复,并下达各部门。
第十五条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审核流程,由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提出绩效目标调整申请,经财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重新审核绩效目标并批复下达。
第四章绩效运行监控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批复后,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绩效目标了解和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并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周内,报送《绩效运行监控报告表》。
第十七条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严重偏离时,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和财务处报告,并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必要时通过预算调整程序取消或调减预算安排,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八条各预算单位确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项目不再实施或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一般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处报送绩效目标调整报告,按规定程序履行绩效目标调整手续。
第五章项目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是绩效评价的主体,并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条绩效评价按评价主体,分为预算部门(或专项项目)自评,财务处重点评价和第三方独立评价;按评价内容,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应从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由财务处统一制定,个性指标由财务处会同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制定。
(一)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评价对象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二)个性指标是针对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或项目的业绩评价指标。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对已完成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一般应于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对跨年度项目实施的阶段性绩效评价,应在一个预算年度终了后进行,一般应于次年上半年完成。
第二十四条绩效自评工作一般由项目单位负责实施。项目任务完成后,各预算部门(或专项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积极开展绩效自评价、并及时向财务处报送绩效报告,绩效报告的具体格式由财务处统一制定。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包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预决算情况、项目立项依据等;
(二)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
(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四)总结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说明未完成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五)形成评价结论;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二十五条重点评价由财务处组织实施;第三方独立评价由学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处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特定程序进行。财务处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并报学校审核确定年度绩效评价对象,学校也可根据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等相关原则自行确定年度绩效评价对象。
第六章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或专项项目)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将反馈意见和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学校财务处。
第二十八条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或专项项目)要及时调整和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三十条评价结果实行通报制度,学校财务处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予以表彰和支持;对绩效评价达不到预期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一条建立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申报相结合的机制,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编制预算、编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促进“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项目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三十二条逐步建立绩效奖惩问责机制。各预算部门(或专项项目)主要负责人为预算绩效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将建立约谈制度,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各部门(或专项项目)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预算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 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 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 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 目标设定,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 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 风险确认,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 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 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 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 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 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第七条 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担保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对附属公司的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八条 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一)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
(二) 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管理。
(三)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执行管理。
(四) 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董事会、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运营进行监督。
(五)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置部门与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计划目标管理和监控管理,子公司负责各自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十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 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 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 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 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 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四条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五条 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 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九条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条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二十六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八条 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二十九条 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条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一条 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营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四条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 专项风险的内部控制第一节 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控制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制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督促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活动:
(一) 依法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架构,确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董事、监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二)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三) 制定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
(四) 制定母子公司业务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政策及程序。
(五) 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订重大合同、海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等。
(六) 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月度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及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参照本制度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二节 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条 公司应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
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前条所述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做到:
(一) 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二) 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
(三) 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四) 遵循《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三节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在确定审批权限时,公司应执行《上市规则》关于对外担保累计计算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条 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五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 预算管理制度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wu、挪用。
第三条 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 预算管理制度 ❖
1构建医院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的要求
预算管理是当前医疗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随着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医院重视医院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的建设。构建健全的预算管理体系包含以下方面:一是预算拥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收支和结余是医院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通过指标控制降低医院偏差。二是预算提高管理。细化的预算目标确保医院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有效的预算规划可以将有限的资金运行在重点项目上,促进管理水平提高。三是预算协调部门工作。通过健全的预算工作可以调节各个部门间工作安排,通过统一的预算可以实现部门间的有效协调,加强科室和员工间的沟通。四是预算明确考核机制。通过构建预算机制,并进行有效的分解形成指标体系,并与考核体系结合形成更加科学的考核机制[1]。但是当前的医院财务预算体系并不健全,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2医院财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预算编制单一
医院预算编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编制的方法比较单一,主要采用了基数法或者固定法等方式,导致产生预算编制缺乏灵活性:二是编制的思路单一性,一般的医院财务预算并未结合全医院的总体情况进行编著,导致财务预算的编制缺乏科学性;三是参与预算编制的部门单一性,财务部门是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编制无法涉及每个部门业务水平。
2.2预算缺乏科学考核
医院的预算编制需要科学的论证过程,而当前的医院预算编制常常是基于上级卫生部门对医院的检查和考核,缺乏基于自身发展的论证和调研,导致编制的预算只是简单的历史数据的调整,并没有基于当前医院发展的趋势,缺乏理论和实践支撑的预算编制往往会流于形式,脱离成本收支的预算,使预算工作的意义大打折扣。
2.3预算缺乏有效监督
预算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进行有效监督,只有有效的监督,才能确保医院的预算决策能够有效执行,很多医院在监督层面做得不够。预算缺乏监督主要体现在几方面:一方面预算的方案缺乏确定性,很多医院的预算工作缺乏明确的指标支撑;二是预算指标的随意性,很多医院的预算指标由于单位需求的变动,导致前后指标的不一致时有发生;三是预算编制流程缺乏监督,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往往只是片面地注重预算编制的完成结果,导致预算过程缺乏事前事中的监督。
2.4预算执行不到位
由于预算管理过程,往往预算的方案无法按照编制的方式进行执行,导致预算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效率较低[2]。各个医院部门在执行预算编制时不能完全按照预算要求进行操作,同时在预算指标考核时,缺乏完善的预算考核体系,使得预算考核和绩效考核脱节,无法产生明确的激励作用[3]。基于以上问题,提出采用平衡计分法的方式来搭建更加合理的预算编制体系。
3平衡计分卡概述
平衡计分卡理论是哈佛大学RobortS.Kaplan教授和复兴集团的DavidP.Norton创立的绩效管理工具。该工具通过不同的角度对公司企业的各个层级进行考核,分解采用可以量化的目标方式,确保每个层级目标策略的一致性。财务角度、客户角度、内部业务流程角度、学习与成长角度是该方法主要考虑的四个维度,其中财务角度从企业财务运营角度衡量绩效,其他维度是内外层面出发衡量企业的管理绩效[4]。
4医院预算平衡记分卡指标设计
4.1财务角度
医院首先应该先从公益性角度出发,在主营项目范围内严格对医院的`各项检查费用、治疗费用、住院费用进行预算,降低此部分涉及民生的预算收入,结合当前提出的药品零差价等政策要求,合理进行财务预算,确保医院运营以稳定民生为基础。其次加强医院的科研水平预算。最后,加强医院的财务支出预算,包括材料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支出项目,尤其加强药品支出和卫材支出费用的预算,确保医院的支出和收入保持合理的比率[5]。
4.2客户角度
客户角度主要指患者角度,医院的预算编制不仅要考虑财务角度的分析,还要考虑非财务角度的编制,可以对预算的编制起到补充作用。在预算编制过程,要基于客户角度考虑对医院的影响,如就医环境、医患纠纷、投诉比率等,这些都会对整体预算的准确度产生影响。在预算编制时,针对客户角度考虑指标比率,并形成相应的指标调查问卷,发往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评分,产生的评分数据作为预算指标的相应利率进入预算编制范畴。
4.3内部业务流程角度
除了客户角度的非财务指标外,还要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考虑内部业务流程,作为医院的核心支柱业务是医疗的收支预算,所以在医院的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医疗收支的编制,预算编制应细化至各个所属医疗处室,根据医院的日结就诊情况,估算流入各个科室人员比例,按照百分比的方式分摊各个科室预算分配比例,同时结合医院内部的科研要求、科室建设要求等,编制各个科室的预算收支。
4.4学习与成长角度
员工的学习成长也是重要环节,一方面要注重医院医疗人员的培训学习支出,医疗人员是医院的核心支柱,医护人员水平的提升对医院的运营情况作用显著,因此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培养教育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加强医护人员的素质教育也应该列入预算编制的范畴,当前的医疗环境比较紧张,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医护人员的素质道德建设,对缓解医患关系尤为重要,所以同时也要加强在素质教育方面的预算投入。
5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医疗改革的形势下,引进新的管理方式进行预算编制尤为重要,尝试性引入西方平衡计分法的方式对医院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不仅可以提升医院的运营水平,还可以有效协调医院、患者、员工之间的关系,确保医院的发展长期短期相结合。
❖ 预算管理制度 ❖
一、预算的组织管理
公司的预算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并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预算的编制、审核、调整、执行和控制。
(一)、预算管理的组织结构
饭店的预算管理机构由三个层次人员组成:
1、预算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管理人员组成。
2、公司预算工作小组:由综合部、经营部、市场开发部预算编制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3、部门预算工作小组:由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二)、预算管理机构的职责
1、预算管理委员会:
根据年度经营方针提出预算编制的方针和指导思想;处理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查并确定最后预算汇总的各项指标报上级公司和公司业主;对年中出现重大变化需调整预算的,提出调整方案上报;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检查和监督各项预算的执行和控制情况。
2、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根据预算委员会确定的预算编制方针和指导思想,将编制任务下达给有关部门;编制各部门草拟的分部计划,测算平衡反馈各部门;指导,督促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汇总,编制总预算;检查,控制各项预算的执行;分析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
3、部门预算工作小组:
根据预算编制的方针和指导思想以及公司预算工作小组下达的任务,编制本部门的各项预算;对部门及专业预算的执行进行跟踪控制;分析本部门及专业预算与实际的差异,提出完成预算的有效措施。
二、预算的编制管理
公司的预算编制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各编制小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测算、修改、平衡、调整后产生。
(一)、预算的种类,内容及编制分工
按照预算的不同内容,预算分为经营预算,非经营性费用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四大类,经营预算即GOP前的经营利润预算。公司业主批准后执行。
1、经营预算。是指公司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的预算。其中最主要的是销售预算,其他的各项成本,费用则根据销售预算的业务量分别编制。经营预算主要内容及编制分工如下:
(1)、项目收入预算。由市场开发部会同各营业部门编制,主要为各类营业收入,包括项目规模,项目管理中营业收入的毛利率等。
(2)、经营成本预算。由营业部门编制,主要是各营业部门耗用的原材料,物耗成本,包括食品成本,商品成本。
(3)、营业费用预算。由各营业部门编制,主要是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4)、人工成本及员工福利预算。由人力资源部编制,主要是劳动佣工和人员工资以及福利费用。
(5)、教育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编制,主要是各部门员工外语,业务等岗位技能的培训费用。
(6)、项目费用预算。由市场开发部会同各营业部门编制,主要是项目开发费用,广告宣传费用,促销费用等。
(7)、管理费用预算。由各管理部门编制。主要是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8)、能源消耗预算。由工程部编制,主要是水,电,煤,煤气,燃油,汽油等费用。
(9)、采购预算。由计划财务部编制,主要是物资库存量和耗用量的采购计划。
(10)、维修费预算。由工程部编制,主要是日常维修费用和项目修理费用。
2、非经营性费用预算。是指由公司业主承担的非经营性支出预算,由财务会计部在上级公司和公司业主的指导下编制。它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房产税,财产保险,无形资产,大修理准备摊销,贷款利息支出等各项支出预算。
3、投资预算。是公司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扩建,改造,更新及其他投资等。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的预算。投资预算由工程部会同计划财务部共同编制。它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基建投资和更新改造预算。投资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购置或投资的时间,内容,资金的来源,可获得的收益,现金净流量,投资的回收期等。
4、财务预算。是指公司在计划期内反映的有关预计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由计划财务部编制。它主要包括预计现金流量表,预计损益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亦称总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程序
1、上级公司和公司业主召开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议,提出下年度的经营目标(GOP前),明确公司的经营方针、计划及设想。
2、总经理召集公司预算委员会会议,提出预算大纲及指导思想。
3、公司预算工作小组根据预算委员会的.预算大纲及指导思想将预算编制任务分解下达给各有关部门。
4、市场开发部根据市场预测及经营目标会同各营业部门编制项目收入预算。
5、各有关部门根据项目预算编制专业预算和部门预算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1)、综合部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项目预算和人工成本控制目标编制公司各部门人工成本和职工福利费用预算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2)、营业门根据项目预算和部门成本费用控制目标编制营业成本、部门费用部门经营利润预算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3)、市场开发部根据项目费用控制目标编制费用预算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4)、综合部会同各部门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费用预算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5)、工程部、计划财务部会同各部门编制固定资产等财产的购置、扩建、改造、更新预算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6)、公司预算工作小组在上级公司和公司业主的指导下编制非经营性费用预算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7)、公司预算工作小组根据各部门销售、成本、费用、财产购置预算及库存控制目标编制公司采购预算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8)、公司预算工作小组汇总各部门预算和公司业主预算并经测算、平衡、审核后,将预算初稿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9)、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10)、公司工作小组召集各有关部门下达管理委员会的修改意见。
(11)、各有关部门修改有关预算再报公司预算工作小组。
(12)、公司工作小组再次汇总修改后的各项预算,并编制公司经营总预算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13)、预算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司经营预算和非经营性费用预算、投资预算报上级公司和公司业主审批。
(14)、上级公司审批公司GOP前有关的经营预算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由公司预算工作小组最后修改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上报。
(15)、公司预算工作小组根据公司业主的要求修改非经营性费用预算和投资预算、并编制财务预算,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上报。
(16)、上级公司和公司业主批准各项总预算,由公司预算小组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各部门执行.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1、固定预算。按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为依据而编制预算的方法。这种方法以外推法将过去的支出趋势(或上年支出额)延伸至下一年度,只是在编制时将数据酌情予以增加,以适应物价上涨而引起的人工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提高。这种编制方法是假设上年的每项支出均为必要,在下一年度中仍有继续进行的必要,且较别的新计划或新方案更为适合,是实现经营目标和任务所必不可少的,因此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
2、零基预算。以零为基数的计划编制方法。这种方法在每个预算年度开始时,将所有还在进行的管理活动都看作重新开始,即以零为基础,根据经营目标,重新排出各项管理活动的优先次序,以最必不可少的业务量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作为第一增量,然后,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依次提出第二、第三......增量,各基层部门就其业务范围拟出各增量后,逐级上报,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确定先后次序,最后编制出饭店的预算。
3、弹性预算。通过确认不同的成本状态,使其随着业务量的变动而变动的一种预算。弹性预算与传统的固定预算不同,不是以计划期内某一确定的业务量水平来确定各成本费用明细项目的预算金额,而是在编制此类预算时,考虑到计划期间业务量可能发生的变化而编出一套能适应多种业务量的成本费用预算,以便分别反映出在各种业务量下应开支的水平。这种方法有利于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有利于划清各经营人员的实际业绩。
4、滚动预算。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按照几顶计划周期,循环不断地进行协调平衡和序时滚动的方法。年度滚动预算的基本内容就是使预算期永远保持12个月,每过一个月,立即在期末增加一个月的预算,逐期往后滚动。这种方法使管理人员能始终对未来一年的经营活动进行筹划,有利于对预算资料作经常性分析研究,并能根据当前情况及时修订。
公司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对不同的预算、预算中的不同内容,交替采用上述各种方法,使公司的各项预算能更符合实际情况。
(四)、预算编制的原则
1、预算确定的目标既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又要具有可实现性,既是各责任人员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的目标。
2、要落实到部门,并分解到各个月度和季度,使各部门明确各自的目标和责任。
3、算的指定要与部门的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并与奖惩相结合。
4、预算的综合平衡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树立公司一盘棋的观念。各部门的综合平衡应服从公司的总体平衡。
5、预算要有严肃性,权威性,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6、各项预算之间要作好衔接。
7、年度预算要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相衔接。
三、预算的控制管理
为保证预算的完成,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各部门应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并对预算执行进行检查,分析,考核,使各项预算目标经常处在受控状态。
(一)、预算的执行控制
公司的各层管理组织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各项预算的内容规划部门的工作,各部门要将预算目标作为部门日常经营活动的标准,通过计量,对比,及时揭示实际偏离预算的现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保证预算目标的完成。
对预算内的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按公司的成本费用控制权限标准执行,对比,及时揭示实际偏离预算的现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保证预算目标的完成。
对预算内的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按公司的成本费用控制权限标准执行,对超出预算范围的开支,在经营者管理权限内的由总经理控制,超出经营者管理权限的,需报经上级公司和公司业主批准。非经营性费用支出,投资预算,财务预算的变动一概需经上级公司审核并经公司业主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预算的考核控制
公司应制定预算考核办法,把考核与目标经营责任制联系起来,与奖惩措施结合起来,将部门完成预算情况作为部门干部任用评聘的内容,以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
公司要将各项预算落实到各部门预算责任人,部门再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并对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在考核中,要坚持考核结果与分配机制相联系,部门和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挂起钩来。
(三)、预算的分析控制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各专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每月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每季度作一次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小结,年 终对全年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
在每月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上,总经理,财务总监听取并讲评各专业部门对月度的经营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通过讲评,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保证预算执行的进度和力度。
各专业预算部门必须做好季度,年度的小结总结,一般应在季度终了十天和年度终了二十天内完成。内容包括,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实绩与目标的差异。分析原因以及改进的措施。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使各部门对各自的目标完成情况能有比较深入的认识。
公司预算工作小组须做好饭店的季度,年度经济活动分析,并对各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供饭店领导决策。月度,季度,年度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须在月度终了7天、季度终了10天、年度终了15天内上报上级公司和公司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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