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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承包施工合同(推荐十八篇)

发布时间:2019-03-13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推荐十八篇)。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

一、合同背景

本合同由甲方(建设单位)与乙方(承包方)签署。本合同所述的工程为建筑施工工程的基础施工。本合同旨在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

二、合同内容

1. 工程规模

施工工程规模如下:

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2. 工程范围

本合同包括以下工程范围:

(1)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

(2)承插钢板桩、预制桩、钢筋混凝土桩、压实灌注桩等基坑支护设施的设计与施工

(3)地下水处理及围护体系的设计与施工

(4)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回填

(5)其他与地基基础相关的工程施工内容

3. 工期和交付时间

工期约定如下:

工程开始时间:
工程竣工时间:

4.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工程款总额:_________万元

(2)工程款分期支付:

第一期:工程开工前支付_____万;
第二期:工程进行到某一阶段完成后支付_____万;
第三期: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交工前支付____万;
第四期:工程交付使用后,质保期满后支付____万。

5. 质量保证及质量验收

(1)乙方按照设计规范,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乙方应该在施工前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确保操作安全。

(3)交付使用前,甲方应进行工程验收。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改进。如乙方拒不改正,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安全保障措施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提供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2)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负责人,不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

(3)若乙方未能充分保证施工安全,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版权,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本着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相关专利授权和技术许可证,不得泄露甲方及其关联方的商业机密和秘密信息。

(3)若乙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 解决争议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签约及备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保留____份,备案____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具有合法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应立即作出决定:

(1) 甲方行使变更权力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2) 本合同约定的属于乙方权利、义务范围内的事项发生改变,且该变更会使乙方的权益受损的;
(3) 原本不存在的情况发生,对本合同履行产生严重影响的。

2、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有权获得相应的违约赔偿:

(1) 甲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
(2)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能提供必要的空间、设备、材料、信息及其他必需资源,延误工程进度的;
(3) 甲方要求变更合同,承包方无法满足要求的;
(4)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从事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对承包方的施工造成了严重妨害的;
(5) 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五、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方的资格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包方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文件;
(3)承包方人员证书、培训记录和操作规范;
(4)工程进度计划和竣工标准;
(5)工程验收标准及验收范围。

六、合同效力和履行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附有一份原件,均有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工程施工期。
3、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和乙方应互相协作,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具体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2]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3]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

第一部分:定义和背景

在建筑工程中,基础工程是最重要的一环。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涉及到建筑工程的基础建设,包括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基础设施工程等。它是建筑工程中的第一步,也是整个工程的基础,对于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又称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委托承包商对其基础工程进行承包施工的合同。该合同需要包含具体的工程任务、工程施工计划、合同价款等内容。业主委托承包商经过评估后,对其进行承包施工,包含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验收等。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的起草应基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其主要背景是我国基建工程的发展,建筑工程日益成熟,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不仅适用于大型商业、住宅等工程,同样适用于道路、桥梁等其他基础工程。

第二部分: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需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说明建设工程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工程类别、建筑功能、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情况。

2. 工程任务:明确建设工程的任务和范围,包括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建设等工程任务的目标和内容。

3. 工程施工计划:明确工程施工任务的时间、工期及进度要求。

4. 合同价款: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服务价格明细,包括总价、单价、合同价款等。

5. 工程质量标准:包括各项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6. 工程监理:明确工程监理的要求和工程监理的权利和义务。

7. 风险责任:明确建设工程中各方的责任分配及其承担方式。

8. 保修期:确定保修期的长度和责任范围,以及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

第三部分: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的风险分析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质量风险。基础工程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如果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存在不合理规划、施工监管不严的情况,都将导致工程质量不佳,甚至出现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

2. 工期风险。假如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未能按期施工,将给业主造成重大影响。

3. 价格风险。基础工程的承包必须按照合同价款、单价、工程量以及各种费用计算出来的价格进行支付,如果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低价投标等不合理方式,将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延期等风险。

4. 环境风险。基础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风险并造成负面影响。

第四部分:结论和建议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是整个工程的基础。在制定这个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各种风险。为了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可以采取以下建议:

1.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的撰写需要注重合同条款的详细和规范性,尤其是项目进度、质量管理、价格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务必遵循法律法规和业界规范。

2.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承包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保承包人的资质和信誉等满足相关标准,并注意保障工期和施工质量,规避相关风险。

3.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业主提供的工程任务、计划以及合同价款等内容进行认真评估,并且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遵守施工计划以及避免环境风险。

总之,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是建筑工程中核心的合同,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各种风险,并制定出详细、规范和具备可维护性的合同条款,以确保施工项目的稳定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4]

发包方:__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包方: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地块地处江东,位于甬港饭店以北、甬港北路以东、河流以西,总用地面积约为沿街商铺,地下建筑约2.1万平方米。土建及水电工程总造价约8千万元,此造价不作为工程款付款依据。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__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__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土建及水电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总承包(不包括甲方单独分包工程)。分包工程价款由甲方按分包工程进度和工程量单独拨付由乙方签字付至分包单位。

土方、门窗、外墙幕墙、钢化玻璃雨蓬、电梯工程、防火卷帘门、智能化、有线电视、消防、人防、电信、自来水、供电、煤气、公共部位装饰装修、户内精装修工程等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

2、门窗安装,乙方负责洞口四周粉刷及相关修补,并保证施工质量,如门窗四周渗漏,应由乙方负相应责任。

消防、弱电、电梯、设备、煤气等工程由专业施工队伍分包,乙方预留好水表箱、消防箱、配电箱等洞口,预埋完成后乙方做好四周塞缝及背面修补并粉刷好,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电梯安装单位在井道内搭设脚手架费用自理。

户内精装修工程等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乙方预留好相关洞口,预埋完成后粉刷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施工质量。

5、精装修户内分隔墙体及粉刷由乙方施工,图纸按精装修设计图施工。如因市场变化甲方有权对精装修范围进行调整,如部分不做精装修仍按原设计图纸施工。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按照“先做后付”的原则支付工程款,在本合同签订后,总承包人收到工程施工图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所承包项目的工程预算,经甲方在45个工作日审核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工程联系单结算时调整,钢筋量差乙方上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调整)。未按规定上报工程预算,甲方有权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人员工资落到实处,乙方严格按甲方工程款拨付流程(详见流程)规范操作,甲方准予拨付工程进度款,如乙方未严格按甲方工程款拨付流程操作,甲方有权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双方重新核对,核对期间造成资金到位延期由乙方负责,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以甲方确认额作为付款依据,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工期和影响工程质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每月25日按实际工程量上报(包括单项5万元以上联系单),在15个工作日内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审定实际工程量的80%,并扣回当月全额水电费用。

监理、精装修分包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实际工程量的`材料款或节日来临等为由追加工程款。

未扣费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保证金),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

四、工程款的结算

1、工程结算规定

《《地下室顶板以上文明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均按中值计取其中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材料搬运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不计取,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取;人工费按甬发改投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基数。

图纸会审纪要和有效的变更联系单按实结算;

材料价格取定:材料价格(除合同条款明确及甲方定价外)取定依据《_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按《_市建设工程信息》(正刊)信息价实际施工工期前商品砼定牌,钢筋、商品砼地下室顶板以下(包括地下室顶板)按各单体开工日至地下室顶板结构完成日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计算,地下室顶板以上按地下室顶板结构完成日至主体备案证明出具日信息价算术平均值计算),价格采用先后顺序:《_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双方协定价。

施工技术措施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套用《20_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其他技术措施费按约定计算费用,另外不计取。

乙方承诺按上述费率、规费等有关政策变动,不作调整。

外门窗按精装修和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按进户门、地下室人防、电梯安装(仅按安装费计取)按其结算造价的场地占用、道路通行、食堂、现场提供仓库使用、水平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人货梯、塔吊)(包括驾驶费)、现有脚手架使用费、与分包方配合及交叉施工的损失费、甲方临时要求的赶工技工措施费,除此之外乙方也不得再向分包单位和甲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但乙方必须无条件做好各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如乙方应根据自己的施工进度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分包工程进场施工,并承担各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全部责任。上述第、条不包括水电费、具体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分包单位如需生活设施及办公设施用房,应在总承包单位搭设临时设施时统一搭设,费用由总承包向分包方按成本价收取。总承包人在单体竣工验收通过日后(总承包人在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拆除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如精装修、外墙幕墙工程等单位仍需使用的,人货两用梯按10000元/台.月计算。

3、甲方定价定牌材料: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甲方定价定牌的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定价定牌材料及结算方式:

3.1定牌定价材料,具体材料:

土建部分:各类阳台(露台、空调)栏杆、防水材料(各类高分子卷材、SBS卷材、防水涂料)、屋面保温材料、保温砂浆、耐碱纤维网格布、钢丝网、外加剂、粘结剂、勾缝剂、普通装饰材料(地砖等)、油漆涂料(外墙涂料、防霉涂料、耐磨地坪等)、界面剂、变压式排烟道、排气道、排烟帽、排气帽、盖板等。其他各类高档装饰材料如花岗岩、大理石等以及其他_市和浙江省无正刊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

水电安装部分:甲供材料:所有甲供材料到场后的卸货与保管均由承包方负责,仅计取配电箱(含非标箱)等政府部门要求以及甲方要求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定价定牌材料:安装材料和设备包括生活水部分: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及配件、阀门、法兰、沟槽配件、水泵、水表及水表箱、铜质水龙头、套管;生活电部分:电线电缆、电线管、金属桥架、开关、插座、灯具;以及其他_市和浙江省无正刊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

利润、规费、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所有定牌定价材料和设备的施工人工费、机械费等均按03定额及合同执行。

4、甲方定牌定价材料,按施工图定额用量进行结算,实际用量(按供货单位提供数据为准)少于施工图定额用量的,则按实际用量乘以定额损耗结算。

5、工程所需材料信息价套用及定价:

螺纹钢按各级别钢筋(Ⅰ、Ⅱ、Ⅲ级钢)综合价;

5.2水泥按70%散装水泥价,30%袋装水泥价;

5.3黄砂套用淡化海砂价;

5.4工程钢砼结构与墙体拉结钢筋采用环氧树脂植筋或砌块墙体采用铁件拉结,按2.0元/根进入独立费结算(包括墙体拉结钢筋范围内所有钢筋或铁件);

5.5所有需做抹灰砼面及加气砼砌块墙面均批刷界面剂,界面剂材料按800元/吨结算;

5.6如天棚不粉刷直接批嵌腻子增加砼板底表面整修费用,按天棚面积乘以1.5元/平方米;

墙体的费用为:凿钢筋砼凿轻质砌体凿砼或粘土多孔砖250元/立方米。

支撑梁等由乙方负责凿除,凿除及其他费用不再计取。

排水管的管子配件不再另行签证价格,其用量及单价按定额执行,其连接方式的不同,也不再另行调差。

电费用支付:本工程中乙方所发生的所有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均由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室内空气检测费、保温检测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支付(甲方分包工程检测除外)。

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和施工机械设备保险等,按区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保险由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和结算审计有关约定

总承包单位应在所承接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并向甲方上报竣工资料,未能按期交接结算资料的,每延期一天按总价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在工程结算申报时,总承包单位应完整准确的上报工程联系单原件,不得涂改,经资料交接后不得补报,其中工程联系单先上交甲方项目部核对并书面确认。

作为竣工结算的竣工图应由甲方现场监理、工程项目部、技术部认可签字,未按要求编制的竣工图,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竣工决算;预结算书要求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算人员资格章,一经上报均不得修改、调换,并完整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会审交接单》。未按合同约定的审批程序提交结算资料而造成结算延期或其他后果的应由总承包人承担。擅自更改联系单内容,影响工程造价的,联系单视同无效,不予结算。

乙方在结算编制过程中应收集完整联系单等结算资料,自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之日起,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总承包人应主动配合甲方安排的竣工结算的二审(第三方审计),对于不能主动配合审计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并由总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后果。

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日起,应在5个月内向乙方书面回复,根据审计初稿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乙方收到甲方审计初稿后14天内不书面回复意见并提供依据,视乙方同意甲方的审计结果,按此结算工程款;如乙方有异议,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乙方提交甲方由甲方指定_市甲级资质工程造价事务所审定。

总承包人上报的结算经甲方或委托中介咨询单位审计后,对核减金额超过上报总价5%的甲方有权按该超过部分造价的5%扣罚,对核减金额超过上报总价10%的甲方有权按该超过部分造价的10%扣罚,扣罚金额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对于结算精度高(核减金额在5%以内的)能主动配合结算的总承包单位,在以后项目择选中作为优先的重要依据。

五、工程质量

1、凡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如达不到要求,导致的工期延误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进行检验,并由甲方、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检验机构为_市质监站试验中心及_市质监站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中心。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计量员、专职造价员等九大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能互相兼职,以上九大员必须在订合同前经甲方确认,并足额到位,凡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管理班子不到位或擅自调动的,则视为乙方违约。

数量以书面确认。如乙方擅自使用,所造成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精装修等分包工程,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总包责任,促使分包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甲方分包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总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质量等级处罚。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设计方、监理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一次通过验收,地下室、上部有防水要求的主体结构无渗漏现象,结构实体检测、环境保护检测符合相关规定、轴线、房间开间尺寸、板厚尺寸、垂直度、层高、全高等实测实量符合相关规定。

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必须达到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质量等级。未达到或完成上述标准的甲方拒绝会同政府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直至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为止。

管理、指导,由于乙方拒绝接受质量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合同质量等级和承诺,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经济、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相关责任。

六、工程工期

景观、绿化等后续工程进场施工。开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通过质监站竣工验收为准。)

2、本工程挖土开始之日,乙方必须在当天出具开工报告,否则视当天为开工日期。

总监签字、甲方现场施工员、工程部经理、总工签字并加盖工程联系单专用章,工期方可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无故停工。

4、监理方或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时有权对乙方勒令停工整改,停工整改时间仍然计入工期,不得作为延期交付的理由。

5、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修改施工图纸增减工期计算:工期增减天数=(合同工期÷最终结算价)×联系单结算价。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本工程争创市文明标化工地。现场实际施工时,施工方均应按市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实施。

甲方要求(详见甲方标化方案)和公司规定组织实施,必须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确保安全标准化。坚持安全生产、不准违章操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安全事故、发生工伤或影响人身安全(包括他人)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除承担上级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相关责任。

3、乙方对工程的文明施工,必须搞好环境宣传和形象策划,以良好的文明工地形象取得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认可,否则必须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由此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发生因不文明施工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等情况,每发生一次按违约处理,甲方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

5、乙方应按工程要求配备相应的塔吊等施工机械,还应配备发电机以防停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模板制作、办公场地用,男女厕所按甲方要求搭设,其余临时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乙方自负)。

八、违约责任

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机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履约保证金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并在工程拨付进度款前四次付款时分期押留。

1、质量:保证金为45万元,达到或超出合同要求不奖不罚,并返还保证金,达不到合同要求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支付结算总价的2%违约金。

2、工期:保证金为45万元,工期违约金分两部分,(1)节点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每个节点工期延迟一天支付壹万元违约金;(2)合同总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除罚没全部工期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支付贰万元违约金;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不予奖励。

3、文明标化:保证金为65万元,达到本合同要求返还保证金,达不到合同要求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支付违约金结算总价的1%。

施工人员、机械的到位率、甲控材料付款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履约情况,保证金为45万元,如达不到合同要求支付甲方45万元违约金。

5、所有保证金的结算均在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齐各项竣工资料,竣工验收通过竣工备案证明出具日后,扣除违约金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拖欠的货款以及分包工程的拖欠工程款以及人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及其他有关工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和承担。如因乙方拖欠款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无论工程结束与否或拖欠多少,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的工程款中扣留纠纷争议金额的款项及诉讼费、律师费,待纠纷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与乙方结算。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有关执法机构对乙方财产进行查封拍卖等。

多孔砖的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代付,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及时提供相应用量发票和货物签收单,如提供不及时及不齐全,政府职能部门扣留部分金额由乙方承担费用。

8、综合验收前乙方必须按相关要求完成所有应办手续,不得影响甲方的综合验收,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按工程结算总价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市政、自来水等配套工程进场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材料退场。不得影响甲方配套工程施工。否则按每天三万元支付甲方违约金。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无故停工达三天以上,且经甲方催促仍不复工的;

(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责任外,乙方还必须支付本工程造价的15%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冒用甲方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

(其它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或退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施工阶段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工程例会、图纸会审等项目经理必须参加,项目经理每星期到本项目现场至少五天,主要施工负责人员必须每天到位,项目经理按甲方规定参加工程协调会,未出席视为违约,特殊情况要书面请假,如有违规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违规支付违约金1万元每次。

九、其它

(一)、甲方工作

1、工程开工前应先完成建筑规划红线以内的“三通一平”以及负责红线外“三通一平”和正常维修。

用电源(包括总水表、配电箱)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量。(但乙方必须上报机电设备的容量、数量。)

3、协议签订生效后十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图捌套(包括返回竣工图叁套),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勘察报告以及水准座标控制点)一份。

电信、有线电视及其他分包工程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抄送乙方。

(二)、乙方工作

专项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进度表:签订合同并提供完整图纸后的十五天内,提交甲方。

报表的名称、时间:每月完成产值报表及下月计划完成形象部位下月计划完成工作量预算单计价,并由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

边路开口、保洁押金、治安、环保、市政、市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

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材料、机械工具布置堆放有序,落实措施做好噪声、纷尘、固体废物排放的监测和记录。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做好房屋成品及相关设施移交前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无偿修复,对特殊设施要特别保护。

6、双方约定应做的其他工作: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工程资料向甲方盖章后,必须留一份予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根据工程竣工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乙方必须提交符合归档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叁套,其中一套送城建档案馆归档,另二套递交甲方存档。如提交的资料不规范(甲方分包工程资料应随时配合,及时提供),不准办理工程结算。

7、分包工程资料管理要求:对甲方分包工程乙方应履行总包管理责任,协助并督促各分包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编制,承担归档要求的责任。

构造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并承担相关费用。

临电、临路、临建、施工区域道路清整、场地围档,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费、招投标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甲控材料管理费、劳保费、采保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已含在计价原则中,小高层、高层均需采用挑架施工,具体措施费用也含在计价原则中,如现场发生扰民费用、环保费、排水费、渣土费、污染费、代扫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与甲方签订的总包示范文本合同仅作为政府或主管部门备案、施工相关手续办理时用,总包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内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工程款结算等均按本施工合同执行。

乙方对整个工程负责,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现场管理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保护负管理责任。

(三)、监理工作

进度、质量、安全、拨款控制、合同管理、隐蔽工程验收签字、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以及施工结束以后结算控制。

材料和工程质量情况、进度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根据监理月总结报告内容再由甲方审核决定是否拨款。

3、工程结算必须经监理公司预算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确认,否则,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将不予接收。

4、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督,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规范行为进行处罚。

(四)、工程变更

甲方经办人员、成本管理部、项目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技术联系单专用章方可接受,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非按上述手续办理,乙方可拒绝变更,亦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数量、价格),特别是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签证,须经监理公司经办签字加盖公章和甲方经办人员、成本管理部、项目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同时签字加盖甲方技术联系单专用章方可有效,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

3、乙方必须按有效的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予办理工程变更签证。

(五)、工程保修与赔偿责任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专人负责,对反馈提交的问题必须在18小时内予以落实组织人员,进行针对性修补。

屋面渗漏、层高误差、楼板裂缝等质量通病造成及墙面保温施工厚度不足,或者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沉降量、倾斜超出规范许可等影响建筑正常使用的工程质量问题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实际赔偿金额。如果乙方不处理与业主的赔偿事宜,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其他损失。

(六)、承诺书(见附件1)

(七)、施工分界面明细表(见附件2)

(八)、市标化方案书(见附件3)

(九、项目总进度(见附件4)

(十)、成品保护:在工程未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及物业之前,如发生材料、成品偷盗或损坏情况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不得以防盗、防损为由拖延工期,因落实保管及防盗、防损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商定条款与本合同同时有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五份,双方签字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至工完场清保修金清偿。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5]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由乙方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进度及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防线进行抽检。

3、按本合同的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

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5、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

7、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关系。

8、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即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二、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放线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级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

三、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包括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量如实结算(变更内容另外计算增加款其中主体部分木工按接触面每平方米_____元,混凝土每立方米_____元,钢筋每吨__________元,砌墙每页砖_____元,素土回填每立方米__________元,粉刷部分变更价格待议,其中增加款项的管理费按增加总款的__________%补偿),(本工程所涉及的水、电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门窗工程、建筑屋面积防水工程、内外墙保温工程及涂料均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1、以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为准,本合同涉及的工程量主要内容包括:

(安装、拆除,成品的堆放、保护,余料的整理及合同利用。

(2)钢筋工程:

钢筋的调直、制作、安装、绑扎、闪光对焊及余料的合理利用。

(3)混凝土工程

主体结构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包括浇筑、振捣、找平、养护及现场清理。零星工程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包括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找平、养护及清理。

(4)脚手架工程:

外架的搭设、拆除,搭设前的钢管和扣件的场内运输及拆除后的钢管和扣件的整理、堆放和保护。

(5)砌体工程:

本工程的所有砖砌体。包括:砂子的过筛、运输、砂浆的制作、运输,砖的浇水、运输、砌筑,砌筑后的现场清理,屋面工程,门窗、过梁预制、安装。

(6)粉刷工程:

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墙粉刷。包括:内墙粉刷所需材料的过筛、制作、运输、粉刷及粉刷后的现场清理,地砖、内瓷、琉璃瓦、散水。

(7)外墙工程:

外墙刮槽、保温面外墙压光均由乙方负担,外墙保温不在乙方施工范围内。

(8)土方回填工程:

室内外回填(泛指散水以内),运输回填土,乙方机械及人工配合摊派平、夯实。

(9)混凝土散水

混凝土散水下回填土的夯实,混凝土的制作、运输、浇捣、找平、养护、收缩缝的处理。

(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甲方到场的木方、板子、钢管、扣件、小型机械的装卸及施工地范围内的部分零工和钢筋棚、木工棚的搭设(不包括工地大小机械机具的维修和用电的搭设接拆)。(注:在主体完工且钢筋、木工、混凝土、瓦工离开场地后一切装卸停止,所有所做一切零工只能是为工地工程所需的零工)。

粉刷、盖板、二次素土回填的人工配合及机械,均由乙方承担。

放线进行抽检。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贯用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素,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对建筑材料进行归类堆放,对工地现场有机械和设备进行养护和维护,对成品和相关成品妥善保护。

五、安全要求: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

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甲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若出现人为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检查。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六、承包方式:

按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包含所有土建工程内容及基础,基础由灰土以上开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以及模板、钢管、支撑及小型工具用具均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价款:

承包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每户为_____㎡,基础按±0以上一层主体面积的_____%计算面积,主体为_____元/平方米,粉刷为_____元/平方米。

八、进度款及结算方式

1、结算面积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

2、工人进场三天后支付生活______元。

,主体完付主体_____%,且基础剩余_____%付清。粉刷过程中按进度支付进度款,单排粉刷完付单排总款的_____%,内外涂料完付粉刷总款的_____%,甲方验收完一月内余款付清(注:前面付款每一次均按单排楼体为单位结算)。

九、其它约定:

乙双方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后办理相关手续十五天后自行失效。

2、乙方必须根据合同条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内容的达成如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

7、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

二、工期顺延

1、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2、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5、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

三、双方权益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2、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

3、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

4、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5、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做好一切施工准备。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五、施工与设计变更

1、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六、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七、违约责任甲方的责任: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八、纠纷解决办法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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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标准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质量:合格。

三、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工程结算:以建筑实际面积双方会同丈量为准,每平方价格_________元整。

六、 工程付款方式:一层封顶后付建筑面积的50%工程款,二层封顶后付建筑面积的50%,三层封顶付建筑面积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七、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材料要求按图纸设计为准。

八、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 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8]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住楼两栋。

2、工程地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承包方式:包工。

(2)计价方法:每平方米260元

(3)合同价总价;260平方米x10层x260元=676000元

四,付款方式

(1)开工预付176000

(2)竣工:付清余款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2份(发包方执1,承包方执1)。

发包方: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9]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安全保护用品、包社会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若工程结算总造价超过本合同造价的20%,则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凡属承包范围外增加的项目要求乙方施工或合同范围内需要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的部分(指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工程量),必须办理现场签证:

A、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办理内部签证,签证金额?施工主管、预算员到现场核实;?1000.00元以内增加预算主管参加签证;?1000.00元以上需甲方工程部分管主管参加签证。

B、签证办理要及时,参加人员现场核实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原始记录整理办理好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办好后第二天送一份到甲方公司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如有疑问三天内要审查清楚,?1000.00元以上签证要甲方公司工程部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C、签证单要规范,文字要表达清楚,附简图;要编号,有参加人签名及日期,项目经理签字。

D、签证单第一联作为结算依据,其它无效。

E、签证单采取月清月结,每月20日前为结算时间。

F、乙方必须遵循以上签证程序办理签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签证单或未办理签证,均不予结算。

结算的具作办法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结算工作流程》。

4、预算造价为:?大写(暂定):人民币

5、承包单价:

单价说明:

(1)单价组成:

A、其中砼浇筑单价包括:现场浇灌、养护费用,清洗、砼回收利用的补贴费用,5%为二次浇灌(预留孔洞)费用;

B、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2)如遇下述情况,甲方按实回扣所发生的费用:

A、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包施工机械场内外运输及进退场费;

C、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临时设施按承包单价下浮10%,独立样板房承包单价按以下方式执行:附在主体结构中的样板房,主体项目不另计,装饰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独立修建的样板房,其全部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相关定额人工费计算。

(4)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税金。

六、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满1年保修期后30天内清结5%余额。

2、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收款,若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则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等值的有效发票。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

6、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天,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剪力墙柱砼浇筑小时内完成;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裙楼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转换层砼浇筑小时内完成;标准层柱、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标准层原浆找平小时内完成。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

3、按第2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外加剂等材料凭甲方相关人员签发的领料单或开料单到仓库领用(散装水泥、商品砼按甲方仓库人员的签收单为依据),材料损耗率按甲方公司成本控制指标(详见合同附件《甲方成本控制指标》),没有规定的按定额标准为准办理结算,超出限额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质量条款

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砼施工质量要求

(1)砼灌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3m。

(2)在浇灌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墙浇灌完毕后停歇1-1.5小时,再继续浇灌梁板。

(3)砼浇灌施工缝应按规范规定设置,施工缝先铺水泥砂浆应用铁铲和泥桶倒入施工部位,不得用泵管直接泵送

(4))砼浇灌完工后,应在12小时内浇水养护,一般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养护初期,昼夜每2小时一次。

(5)砼的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应将砼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

(6)钢筋特密的部位可以采用人工插捣和机械振捣相结合的办法,使砼振捣密实。

(7)砼浇灌标高层高允许偏差±10㎜,截面尺寸允许偏差+8-5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垂直度允许偏差5mm。

(露筋、夹渣现象。

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十、定岗定员要求

剪力墙柱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裙楼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标准层原浆找平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

4、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每少一人按?60.00元/人处以违约金;第二次按?120.00元/人处以违约金;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00元/人。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如乙方需要增加施工图份数,增晒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搅拌机、斗车、泵机、振动泵、照明设备。

(二)乙方职责

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砼浇筑过程中钢筋负筋的护筋、砼浇筑完毕之后七天内砼养护、保温工作和费用。

搅拌站场地的清理、保养工作和费用。

泵送管道疏通清理、砼的回收利用及采用其他补救措施方式确保连续施工的工作和费用。

工具、管道的安装、使用、疏通、拆除、清洗、保养、堆放等工作。

抹平工作,楼面采用原浆抹平工艺如达不到规范要求,单价不增加,还应扣除超出规范部分所增加成本。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雇佣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自带必备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支架、灯头、插头、电线、灯泡、灯管、太阳灯管、钨丝灯等。

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切割机、砂轮片、冲击钻、锯、盘锯、软水管、施工用水龙头、灯泡、保险丝、螺丝、彩条布,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斗殴、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会议纪要、招标、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6、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执三份,乙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0]

甲方(发包方):

负责人:

乙方(承包方):

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__________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二、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______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______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工期顺延。

三、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交接时符合施工条件。

(2)及时交付图纸,设计变更时要及时与乙方协商。

(检查。

(4)工程竣工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5)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2、乙方职责

(1)熟悉图纸与合同的所以内容。

(2)积极配合甲方在设计变更时的工作。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4)工程完工时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四、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遵守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造价约为______万人民币,具体总造价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实行。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增减建筑面积仍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甲方需要新增工程量时,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工程验收

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都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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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双方就工程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____县综合农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二、 工程地点:____县综合农场

三、 承包方式:单包工

四、 工程价格:按建筑面积 元2

五、 工程内容:水、暖、电气设备安装。

1、 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

2、 材料节约:按施工图纸及相关变更通知计算水、暖、电材料用量,水、暖、电材料总用量的 %,超出用量由乙方按甲方实际进价赔偿。

3、 现场文明施工:按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建设方相关规定,甲方有关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违者接受相关处罚。

4、 现场安全施工: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方有关规定,甲方有关安全施工实施细则,违者接受相关处罚。

5、 安全责任:乙方进场施工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组织施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需购买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财产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六、 结算方式:每月按工作实际完成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剩余工程款待甲方与建设方办理完竣工结算,收到剩 余工程款后一次付清。

1、 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水、暖、电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水、暖、电安装费用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承包费的 。

七、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自行失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金 万元(大写 )。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2]

发包方(全称): 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生产,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现就“_____”水电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总体管网)水电工程(不含消防、送排风工程)

2、 工程地点:___

3、 设计单位:___

4、 监理单位:___

二、 工程承包范围:

送排风工程)、设计变更图纸、设计更改、甲方通知书、图纸会审纪要。

有线电视、电力、自来水、市政雨、污水、燃气、消防等有关部门须由他们施工的相抵触部分,由相关部门施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相关部分工程量由其他施工班组施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若未经甲方审批,乙方自行施工的可不结算该部分的工程量。

三、 合同工期:

施工质量的方案及根据土建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劳力、机械、材料进场施工。

2、 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不计算延误工期费用索赔:

a、 因甲方原因,需设计修改确实影响施工进度。

b、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c、 1周内连续停水停电累计超过___小时且确实影响施工。

3、乙方在与其它承包施工单位施工配合过程中,造成后续分项工程工期延误时,甲方对乙方处以每延误一天___元的罚款,造成土建工程总包工期延误时,甲方对乙方处以每延误一天___元的罚款。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交房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交房的责任。

四、 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方式:

1、 水电项目按以下计价条款进行计价:

a) 工程量按甲方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b) 安装定额套用《___》;

c) 市政定额中排水工程管道铺设分项项目及给水工程中除管道附属构筑外分项项目套用《___》 ;

d) 主材、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按甲方询到市场的实际现金购买且不含材料发票的价格补___%,然后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保管;

e) 辅助材料费按合同签订月综合信息价进行计取;

f) 机械台班按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g) 人工单价按本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h)本工程结算条款均按上述规定执行,仅计至定额基价内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辅助材料费、主材费、设备费),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其它费、规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地下室施工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等)均不计取。合同签订后产生的政策性调整均不调整;

i) 按以上计价条款进行计价后下浮___ %(定价部分主材及设备不参与下浮)作为最终结算造价;

工程量按甲方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b)、 土建定额套用《___》___;

c)、 市政定额中除合同第四条第1点规定外的项目套用(《___》 (___);

d)、材料因土建部分均为甲方提供,考虑到甲方管理上的方便,水电工程涉及到土建材料中的钢筋、水泥、砂子、石子、砖头、井盖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保管,乙方不计取任何土建材料费用;

e)、 机械台班按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f)、 人工单价按本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g)、本工程结算条款均按上述规定执行,仅计至定额基价内人工费、机械费,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材料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其它费、规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地下室施工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等)均不计取。合同签订后产生的政策性调整均不调整;

h)、 按以上计价条款进行计价后下浮作为最终结算造价;

工程量计算式;

税金外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用电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该部分内容安装、维护,材料由甲方提供或签认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不计取任何费用;

用电的费用由甲方暂行代乙方垫付,各班组按造价比例进行分摊,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 付款方式:

1、 单体不低于___栋以上的主体结构封顶后开始对已封顶楼栋按以下要求支付进度款。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于每月___日向监理部申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监理部在___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后报甲方,经甲方审批后工程量的___%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

内业资料、有关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验收合格证书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___%。自办理交付使用之日起___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同物业办理完交付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___%。余款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息。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年后完成全部保修工作___天内付清余款。

4、 工程款的___以现金支付,但乙方应提供工资册,余下的___以公司户头转账至材料商的方式支付。

六、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乙方垫付。鉴定为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用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材料、设备管理要求:

设备均须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可安装,未经甲方确认不得进入验收和支付程序。如验收、审核认可后材料被更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更换材料价值5倍进行罚款。甲方验收后也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___个月之内,乙方应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清单。乙方承诺提供材料清单与图纸所需材料数量(含变更工程量及定额损耗量)偏差不超过±___%,超过允许偏差所造成的材料价格变化由乙方承担。

价格,需定制的如配电箱、桥架、水泵等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个月进行审批。

4、乙方自带工具及物资必须到甲方保管员和保卫员处详细登记,如未登记入工地后视为甲方所有,如离开工地时,甲方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有权对包裹及可疑人进行检查,发现了偷窃行为按偷窃物品的价值处以___倍以上的罚款。

八、 保修和售后服务

1、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___个月免费保修服务。

漏水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___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___小时内完成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___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补足。

九、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电源(二级电箱以上的电源),具体引至各用水点、用电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供二间临设供乙方临时堆放材料及办公使用,不允许住人。

(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施工验收确认工作。

(3)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 协议签订后,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施工图纸___套。

2、 乙方责任:

(1) 在施工期间,乙方至少需安排1位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联系人:),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管理员不在岗,每次罚款___元。

(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有关各方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含承担第三方损失及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安全事故具体情况给予罚款。

(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损害修复的费用。

(4)水电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___小时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监理或甲方签字认可,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每次___元罚款,并要求重新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若政府需要乙方人员办理社保、劳保,乙方需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7)相应的内业资料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提供完整的备案用竣工图___套,提供结算用竣工图___套和结算资料___份,有关格式要求按___档案室标准执行。

(楼板预留洞、管槽待管、桥架、风管、风口、箱体等就位施工完毕,其塞缝由各自班组在土建粉刷之前完成,土建粉刷后因乙方原因需重新打洞、割槽其塞缝、粉刷均由乙方无偿负责。墙面管槽需用切割机进行切割,不得未经切割随意凿打破坏墙面。

十、 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___日内,乙方应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乙方第 一次付进度款时无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

(1)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乙方违约: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工程款的,应按照逾期支付款项的逾期日内的日万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将验收合格后的工程交付甲方,或乙方逾期将已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交付甲方的,乙方应按照____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施工质量、拖延工期等问题,甲方有权采取 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十一、 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合同解除

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扣罚乙方 现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做为违约金: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承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又拒绝服从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设计单位要求整改的; 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拖延工期的;

十三、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 合同即告终止。

协助、保密等义 务。

十四、 合同份数

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 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3]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风机基础的施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总则

1.1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

1.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工程量清单;

(2)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

1.3本合同项下供工程施工项目使用。

二、合同标的

2.1工程名称:工程施工。

2.2工程数量、内容、地点、质量技术标准:

1、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配合整体的验收投产。

2、工作内容:包括基础定位、放线、土石方开挖、破碎、成型、基础垫层浇筑(混凝土量按图纸额定量计算,超出部分依据设计变更调增费用计算)。电缆管、排水管、材料制安,基础环吊装、安装、调平、保护等,(预埋件由甲方提供),钢材制作、运输、安装,混凝土浇筑、实验、养护,模板租赁安装、回填、竣工和保修工作。填报符合规定的质量验收单,验收施工记录,负责成品保护和一般的缺陷处理,现场水、电费及所用机械设备由乙方承担。

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3承包方式:包工包定额已计价材料

2.4工程期限:

2.5工程变更:遇有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变更、价款变更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变更条款。

三、质量标准

3.1乙方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如双方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该工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四、价款与支付

4.1合同总价¥元,()

大写:

4.2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出具正式普通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50万元。工程进度款依据该工程进度款到位情况,甲方分阶段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达到合同要求,付清质保金。

五、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提供设计、施工技术资料与图纸等有关文件;

5.1.2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

5.1.3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

5.1.4按时派人参加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办理设计、施工变更的签订工作。

5.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根据甲方审定的施工图及其说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协商解决;

5.2.2严格按甲方的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2.3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填写各种施工纪录、技术资料;

5.2.4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验收通知单、工程竣工报告;

5.2.5乙方负责安装铁件和安装螺栓的购置,并应严把工程的材料、施工质量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5.2.6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安全工作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因乙方责任出现的施工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2.7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施工验收

6.1乙方工程完成后向甲方提出验收报告之日起7日内,双方共同就材料、施工质量、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如发现材料、施工质量、规范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双方应作记录并签字,该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参加验收,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6.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工程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材料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申请国家和行业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该工程进行鉴定,该鉴定结果将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7.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自行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故障及因材料原因造成的任何侵权纠纷负责。

7.3合同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合格甲乙双方验收签字之日起12个月。

7.4本合同项下工程超过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及时、优质且价格优惠的服务。

八、声明和保证

8.1甲乙双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缴纳本合同有关费用和税款。

8.2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8.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8.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材料不会受到第三方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构成违约,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应付款额的1%计算。

9.3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程的,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应继续完成工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应完工日至实际完工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金额的1%计算;如乙方延期完工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并应就甲方由此遭受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

9.4如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失败乙方应负责返工、修理,直至达到标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该过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就甲方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甲方雇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但本约定并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工程质量或施工行为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向甲方提起诉讼或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9.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0%违约金,并负责赔偿对方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免责。

10.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继续履行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十一、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2.2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4]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5]

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XXXXX(全称)



乙方:XXXXX(全称)



协议在本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1.1 本合同是在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和乙方的经济利益的前提下,规定了双方在基础施工工程承包方面的权利义务。



1.2 本合同适用的范围为基础施工工程,包括基础设计、基坑开挖、地基处理、基础施工、基础检查验收等工作。



1.3 项目完成后,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项目,并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对合格地项目做出支付款项的条件。



第二条 工程内容和标准



2.1 基础施工工程的施工标准和规范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技术使用标准,施工前必须将相关文件完整递交并取得甲方认可。



2.2 基础设计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和相关规定,并在设计阶段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具相应的设计方案。



2.3 基础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根据有关安全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和保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工程物资安全、无损奥、和施工资料之完整性。



2.4 对已经完工的基础工程须按照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查,无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方可验收工程并对合格工程做出应付款项。



第三条 工期和资金



3.1 全部工程建设周期须按合约规定完成,如果因乙方法定原因,工程周期发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2 甲方针对施工工程提供的资金,应根据合同金额以及付款期限按时付清。



3.3 甲方承诺按时付款。若甲方因投资项目资金问题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付款,应双方协商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及期限,防止对乙方造成不良影响。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和乙方均应双方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规定,如果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若甲方违规未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乙方有权停止合同协议的执行。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3 若乙方违规未合理完成施工任务或故意延误工程周期,应负责赔偿甲方身厌所受的损失,并经甲方或者相关监管部门结束工程。



第五条 合同的结束及生效



5.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项目合同义务后生效。



5.2 甲乙双方确认项目完成后,进行工程验收并对合法完成的工程款项进行支付后,本合同即告结束。



5.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XXXXX 单位名:XXXXX



法定代表人/预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预授权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副本



以上为建筑施工基础承包合同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需要的朋友。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确保合同符合双方的实际需要。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在对具体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获得完全理解,确保双方之间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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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正文内容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编 码:                                                           邮 政编 码: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7]

甲方(项目部):

乙方(施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石总场西部牧业员工宿舍场地地坪

第二条工程地点:石总场大连路路口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单项清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作内容:甲方合同内所有砌体(混凝土、平场地、垫石子、洒水、打夯)清工单价为_________元/㎡。施工中一切用具均有乙方自理,甲方负责混凝土拉到现场,其他一切工序由乙方负责,并做好落手清。注:以上内容都按图纸工作量计算。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质量规范,若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规范而造成的材料浪费,甲方有权开罚款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工程款结算:乙方进场后,每月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8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承包施工合同 [1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楼。

2、工程地点: 号。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 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

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防雷、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 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第五条)。

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执行。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整(¥ 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3、甲方指派人员监督及保护好建筑材料。

文章来源://www.qx54.com/fayangao/125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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