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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稿|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优选15篇)

发布时间:2022-08-09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优选15篇)。

〈1〉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主要内容简介:哈罗德·弗莱(HaroldFry),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书评:

这本书是在苏州诚品书店所购,书的腰封极尽赞誉之词,封面图片清新淡雅、悠远深长,当即收入囊中。

故事并不复杂,一个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和感情冷淡接近破裂的妻子平静地生活英国的乡村,因为接到多年前同事的来信,他在悲痛震惊的情绪下回了信,然而在回信的路途中,他作出了从英格兰最南部徒步穿越英格兰、到苏格兰西部去看望和鼓励同事的决定,并立即付之行动。整本书细腻地描绘了他的徒步经历和他的心路旅程。

“朝圣”,百度百科里这么说:“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用这个词语来代指哈罗德·弗莱的旅程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平淡中经历不平凡,原来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平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2〉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盛宴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这本书不适合偶尔孤独的人,而是适合乐于孤独,享受孤独,而却被世俗认为是怪物的“自卑”或“自信”者。她让孤独者知道自己并不是怪物,而是拥有小宇宙的正常人罢了。当然,如果你不是孤独者,你会讨厌作者的论调。因为这尽是一个孤独者的自我安慰,并且无数次论证独处者并不是病态,而是习性如此罢了。为什么世上有无数非独处者写的号召大家怎么处好人际的书,就不允许独处者写一本书赞美自己呢……

〈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看到一本好书大概就是你觉得:书中语言精辟,作者生活阅历丰富,敢想敢做,他的状态是你的期待,他的想法是你内心的渴望,他简单明了的总结了你内心的呐喊,而又活出你的不敢。

如果觉得生活一成不变,

那自己对待生活的态度就要改变。

无聊虽然看起来无聊,

但独处过后,往往才能有的聊。

人生当中很多事,

只要真的坚持去做了,就会觉得超美。

以前觉得很多人喜欢自己真好,

后来觉得自己能一直喜欢一个人才好。

总是害怕长大,总是感叹岁月流逝

不妨每年拍一张照片,认真写写计划,认真复盘落实

如果你能记得住每一年,又看得到每一年自己的改变,就不会害怕年纪变大。

也不会觉得岁月无情,往事如烟。

一个人,不是要求我们孤身一人,而是希望能拥有独立的自我,不害怕,不依赖,不附属。即使一个人也应该是最好的自己。

〈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看了很久才把这本书看完。一开始看这本书是因为老婆想让我给她买这本书。看完之后感觉这本书表面上是在讲哈罗德因为收到奎妮的信,知道奎妮得了癌症,想给她回一封信,但是再加油站女孩的启发下,开始了他用信念来拯救奎妮的道路。途中经历了痛苦有过后悔,但也得到了别人的鼓励与帮助,最终靠着信念到达了目的地。虽然没能拯救奎妮,但是哈罗德兑现了他的承诺,奎妮也靠着信念等到了哈罗德的到来;虽然他们的见面没有像想象中那么好,但是哈罗德在兑现承诺的途中内心得到了救赎,奎妮在离开的那一刻内心得到了解脱或者说内心看到了最想看到的东西走的很安详,莫琳走出了内心的困境。一个老头靠着信念走完了别人眼中的朝圣之路。给我的感觉更像一个人直面他的一生,他人生中最不愿回想的片段。坦诚相待,从容面对,只有自己才能救赎自己。

书中也让我认识到家庭对孩子的巨大影响,哈罗德不幸的童年造就了他与儿子的不幸。现在自己也是父亲了,该如何教育孩子也是我需要思考的问题。最理想的状态是做她的良师益友。但首先我要给她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

〈5〉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夏天在空调房中,独自的我不知为何感到无趣,不因为作业的枯燥无趣,也不因没有令学生在上学时渴望的游戏可玩。作业写完了,游戏玩累了又该干什么?文字拥有无穷的魅力,他可以拥有世间万物的情态,而书将文字的魅力都展现出来,是人用于抒发自己的感情、想法。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这一点像是宇宙中的一颗星微不足道,可这使我的暑假多了项趣味。在充满着刚筋混泥土的建筑里住久后,便难免有些忘了在苦日子里生活的集装箱与农家的土舍中的纯朴与快乐,但这充满了农家味儿的书使其我重温了从前纯朴的回忆。

作者是位幸运儿,他出生在一个小村庄,拥着大量与“土”亲热的机会。大家都说农村人的话大都听不习惯,再小的孩子也会跟个大老爷们似的一到夕大就光着个膀子去溜湾,在读这本书前我的内心是极为惶恐的,因为我并未真正了解过中国乡村文学,读过此类的书也甚少,使我感觉就是把身边细碎的事给写出来。

书中乡村有“穷山恶水出刁民”的一面,如盖房子因为围墙多占了对方一点点地,两家人就会大打出手,夜里给狗子下药,把狗子拉出来再偷偷卖掉,乡村自然也有“安逸祥和的一面”,例如眼前的田野与远处的山,或者是偷掰玉米——是自家亲戚的。

《一个人的村庄》并非关于乡村的故事,而是关于乡村的散文,而散文大都带有哲学,可道出些道理,与其说是在聊乡村,倒不如说是在讲哲学,在书中不少篇幅虽短小但论述了作者自己对生命意义。讲哲学大家都会想,“这肯定很难啊,我绝对做不到,而且成为一个哲学家需要很高的学历呢”其实不然,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哲学家,要做的就是抛弃各种杂念、噪音,从生活中的细微考虑这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知有多少人会思考一个问题,一个人、一辈子,在书中有一句话:“与一身这个漫长宏大的工程相比,任何事也都显得渺小而无意义。我们太弱小了,所以才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来抵挡岁月”,所以我觉得“人”要为自己而活一个人就这么可怜巴巴一辈子为啥要活给别人看,假如说死亡是件美事那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

当一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那么一个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整个人类

〈6〉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在活着的人眼中,一个村庄的一百年,也就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耕翻一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这样简单。”……

读过《一个人的村庄》,每每想起,仍是无尽的震撼与赞叹。

震撼刘亮程能在那些我们熟视无睹的日常事物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赞叹他的敏锐的触觉,横溢的才华和奇特的想象力。在浮躁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文字让人沉静。

随破晓而生的第一声清亮的鸡鸣刺破冰冷的黑暗,掀动被子的声音逐渐蔓延全村,缕缕不同色调的炊烟盘旋缠绵,已分不清谁是谁家的烟。牲畜们也纷纷睁眼出圈,夜寐时再闭上。村庄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过千百个春华秋实的。

仍保持着凛冬气息的初春,地仍是枯草的焦黄色,可其中还是泛起了春日山河星星点点的淡绿色。草儿也只是略微探了个头,另一半还蜷在草籽中半睡半醒着。万物都不肯一下子全部涌现出来。不管早春的太阳多么热烈可人,它们依旧保持着应有的迟缓。因为不久后倒春寒可能会袭来,吞噬露头的芽儿,只有那些迟迟未发的种子得以幸存,足使大地再度泛起碧波。

村庄的灵魂向来是迟缓而极具生机的,它们不急于出生,亦不急于死亡,仿佛云层疏密有致,透着阳光与风;亦如耄耋老人牵着蹒跚孩童的手,一步步迈向下一个丰硕年头。

我一直认为刘亮程是从农村走出来,然后生活在北京或者哪个大城市中,书写着他对农村的记忆。可没有想到,他是个农民,生活在新疆某个靠近沙漠的小村庄。他说:“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他曾这样形容一个时代的现代化进程:“所有的人们都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

而在黄沙梁,村庄不跑,不闹。它们静静地伫立在原地,时代的新芽从枝头上冒出来,新鲜的,嫩绿的,根却深深扎进黄土地。

于此,他仔细听着旷野上的虫鸣,凝视风中摇曳的花朵,用心聆听土地的故事。在他眼中,拉车干活的驴是历经沧桑的智者,沉默奔走的狗心里藏了他人不懂的秘密。

他写道:“我只是耐心地守候过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再永无停息的生命喧哗中,我看到因死了一只小虫子而寂寞的土地。”

我逐渐明白,黄沙梁的土地是扎实的,生长的榆树,倔强的驴子影响着他,最终构成了他本身。可以说,刘亮程的身心是归属于这片土地的。他是土地的孩子。不仅是因他善于发现生活的美,更是他将自己与这片土地亲密的关系、真挚的对话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正是他这种如黄土般质朴而深刻的语言震撼着我。

他生于斯土,钟于斯土。

而我们只顾急速向前奔跑,终迷失了自我,失了初心。为何不能停下来,努力将根扎进土壤?钟于斯土不仅仅是对乡土的坚守热爱,更是对朴实品质的坚守与自我初心的追寻。

一个人的村庄,炊烟袅袅,却无人烟。

一个人的村庄,溪流汩汩,无杂念扰。

一个人的村庄,旷野寂寥,心却不空。

或许自己打水,自己种瓜得豆,自己度过闲暇时光。但眼中饱含世界万物,可仰观宇宙尽抒胸怀,心中满载世事纷纷攘攘。

纵然是一个人的村庄,我亦钟于斯土。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精选7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7〉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泡澡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在寒风刺骨的日子里,在汗流浃背的大热天里,在奔波劳累的日子里~~~赶紧回家泡个舒服的澡,再躺床上看看高木老师的《一个人泡澡》,真是惬意。高木老师对泡澡还真的颇有心得呢~~全书分为“春”、“瞎”、“秋”、“冬”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介绍了一些特别的泡澡方式。春季——樱花花瓣浴、绿茶浴、艾草浴、宿醉浴、便秘浴、芹菜浴、蒲公英浴、鱼腥草浴;夏季——海带浴、盐浴、红茶浴、小苏打浴、减肥浴、鸡蛋洗头法、荷兰芹浴、咖啡浴、黄瓜浴;秋季——牛奶浴、葡萄酒浴、醋浴、对抗肩颈酸痛浴、气泡浴、桂花浴、麦片浴、柠檬浴;冬季——清酒浴、米糠浴、蜂蜜浴、柑橘浴、驱寒浴、炭浴、白萝卜浴、苹果浴、柚子浴。真是五花八门、四时不同呢。而且每一种沐浴方式前面,都特别的用一页纸介绍了此沐浴的“泡浴方法”、“功效”和“重点”,还体贴的为每一种沐浴打了分数提供大家参考。高木老师泡澡的经验丰富,得益于她能够享受生活每一刻的心态。每次泡澡之前,她都会问自己:“今天泡什么澡好呢?”慢慢的,泡澡就好比西餐厅的菜单一样,每天都可以享受不一样的感觉呢。现在我家还没浴缸,不过我已经按照书中所说的心态去体会沐浴带来的享受了,等将来有机会了,可真的要自己去DIY一下每一种与众不同的沐浴方式呢!泡澡都被写的很有趣很有趣,真是才华横溢哦……

〈8〉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Youll never enjoy your life ,living inside the box。Youre so afraid of taking chances,how you gonna reach the top?

〈9〉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就学会一个人吧,我们都是一个人长大。

有人说,一个人生活久了,最大的毛病就是很多话都不想说,不愿被打扰,又渴望被拥抱。其实我最有感触的是前半句,真会变得不喜欢接电话。如果能发文字,尽量不语音;如果能语音,尽量不视频;如果能视频,尽量不见面。这算是内心的真实排序吧。

关于电话,如果是我拨过去的还好些,不管是跟家人、朋友闲聊还是跟人约的电话采访,都能愉快轻松的进行。但如果是突然接到的电话,我会有些抵触,总会停个两三秒再接,给自己预留一点接受时间。

或许,因为平时生活中,我不怎么需要跟别人说话,好像自然而然就有点抵触了。在家里的时候,偶尔自言自语,有了猫之后,就开始跟它说几句。它喵喵叫。我,什么?干啥?怎么了?就挺自然的,不觉得哪里有问题,甚至有些自得其乐。

就像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的序里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宇宙,完整且善良,不给人添麻烦,也能在独善其身的同时向别人伸出援手。”

这不就是说我或者和我一样生活的人吗?其实,每个人从小到大,从生到死,都将是一个人啊,身边有朋友、家人、爱人,都只是某个阶段的陪伴者,所有成长、坎坷、起落都要自己度过啊。

我们会遇到这这些重要的人,但我们究竟是一个人。这本书里,刘同写了很多跟朋友、家人、自己的故事。其中两个跟朋友相关的,我印象很深,一个篇是《朋友就是用来绝交的》,跟特别好的朋友闹脾气,但彼此之间相互理解,该是好朋友的还是朋友。

他说:“(发脾气)我特指真正的好朋友。成长的压力大,社会的压力大,不如把愤怒发泄在好朋友身上吧,一顿乱操作,用绝交来释放自己的愤怒。你也大可放心,他们都能承受得住。就像我的好朋友没事就可以对我发脾气,我永远都告诫自己:‘他们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没事,我不气,我只是出气筒而已。’”

的确,要注意发火的人、绝交的人。不然,本来只是情绪性的发泄,可能最后真的变成了大型绝交现场。朋友和朋友是不一样的,有的朋友可以半年不联系,但只要说话,就能无话不谈。有的朋友可能一周联系两三次,但真遇到的事情的时候,不会跟对方提半句。

想起去年跟一个朋友到国外旅行的事,我们俩也认识十多年了。刚见面时时候特别好,一起吃美食、赏美景,还在酒店的顶层无边泳池拍照,但全天24小时在一起总免不了小摩擦,也就闹了点不愉快,大概可以总结为能写在日记本里“我以后再也不和某某某联系了”那种心情爆炸吧。估计关系一般的朋友,很可能真的会生气绝交了,但我们回来后,还是约着一起喝茶、吃小龙虾。不是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是知道,哪怕有不愉快的经历,也不影响我们之间扎实的关系。

另一个是写中文系的学姐W,直来直去,特立独行。W成绩很好,经常拿奖学金什么的,放弃保研去新加坡留学,回来后结婚生子,在深圳定居。她是那种可以让别人觉得活得很自我、洒脱的朋友,会调侃刘同混学生会俗气,但也会诚心介绍他“脑子挺灵,文笔不错”。就业这种事情上,也会给出中肯的建议。他们俩很少联系,七年不联系那种,但一碰面却被其他人误会“常见”,因为有那种朋友之间的纯粹和熟悉。

好朋友,老朋友,也是真朋友。

估计刘同对很多人而言,也是这样的存在,他一直很擅长分享自己和身边人的故事,希望能借此给一些年轻人帮助。从《谁的青春不迷茫》开始,到《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个人就一个人》,十几年了,他还在写,也还有无数读者等着。

对正迷茫的年轻来说,看的是努力的意义,能从中找到

〈10〉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这是我和一个村庄说的话。

村庄。多么动听的一个词语。有很长时间,它消失在时光的隧道里,我们追随那些明亮、光泽、奢华而去,那些低调的树、河流、犬吠,适当的黑暗都已经离我们而去。很长时间,我们怀念一段情绪,仿佛怀念这个有着古旧色彩的名字。就像怀念那久未吃过的腌咸菜——秋天,把白萝卜切成条晒干,它们软软的躺在席子上,等待冬天被下到锅里,然后洒上盐和香油,整个冬天,它们席卷着我们的味蕾,在多年后想起时,悲欣交集。

村庄,是咬在舌尖上的温暖,它曾经霸占过我的少年。

却离村庄越来越远了。

那少年的雪夜里,一俱

在星光下踩着雪走,咯吱咯吱,路灯灭了,村庄里几乎没有灯光,偶尔有犬吠、孩子哭声,偶尔有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人呆久了,会出现幻觉,那样的村庄,我有过吗?

去村庄,最好一个人。

最好选择初冬或深秋。

最好选定那个人灵隐路上叫法云的古村。

总是这样挑剔,

隐支了什么?只有隐去了,才有最美的灵动吗?法界无法,有云知道。只有云知道吗?

一个人,选择在深秋去了法云古村。

这是我的村庄。

沿灵隐路一直前行,球鞋发出萧条的声音,一个人的山路。耳麦里有程砚秋先生的萧萧之声。一步,又一步,走向那个老村落。

听所有的树已经丰厚的不能再百厚,下一步是倾情的凋落了。整个的贮备已经十分满足,它们红的红黄的黄紫的紫,一片纤手破新检的姿态,又露出老姜的辛辣之味。只有秋天,老能把这苍老的天真演绎得天衣无缝。你可以说它故意,也可以说它本来就是这样一脉天真。

秋天的光线铺张浪费地泼在它们身上,近乎奢侈了。

这些树成了村庄最好的邻居,它们高低、参差错落,远远近近地在房前屋后,大多是自然野生,有的盘根错结,有的缠绕在一起,像生生世世的恋人。

这些树,因了时光,有了灵性。它们成了村庄的灵魂。我试着叫出每个院子里的树的名字,却发现它们的名字如此动人、芬芳。

桂树,挂满了黄橙的橙子树,晚樱、鹅掌楸乌桕、枫香、栾树……最喜欢那些老松树、悬铃木、银杏。它们把这个村庄的院落衬托得更加低调、内敛、丰盈。

还喜欢那些溪水。

房间屋后,绕屋而行,流水潺潺。是从灵隐飞来峰流下来的。水是灵性的女子,每到一处,必有幽微之素光。

而这些高低错落的小院子,涂着厚厚黄土的墙,低矮的木门。有女子在晾晒衣服,再远处,溪水边,几只鹅卧于银杏树下,一个男子水边发呆。突然想起《兰亭序》,那阳春三月里溪水边的聚会,原来就是一个雅集,原来就是在这样的村庄里喝些薄薄欢酒,用水墨丹青和诗书画来表达心意的一个刹那。只有这样的村庄才配得上那个雅集吧?——又空远,又幽静。

净。突然想起这一个字。不是安静的静,而是干净的净。相比较而言,这个“净”形容这个村落更隆重更妥贴。

净,是生活的纯度,过滤掉那些尘世中的浮躁。净,是纯粹,只剩下这个简单扼要的心,搭救那渐行渐远的纯真。净,还是不染。不染心,不染尘,素色的活在自己的村庄里——心里的村庄更重要。那是一个人最好的归宿,把所有一切清扫干净,等待风再起时,一朵叫雪的花隆重。这样的村庄不许外人打扰,如果有,只让一个人来,那个叫做爱人的人,你来吧,你来,与我同居。

有时候爱看一些画,沉在古人山水画中不愿意醒来。以为那是画他们自己的梦。比如沉周,比如石涛,更一层,八大山人的孤洁与静孤。

那画中,总是远山,溪水。总是有屋一间。总是低矮的房子有简朴的门窗,但窗是开着的。屋中坐着那孤独的人。像在修行,但更愿意他们是在修心。

他们像听远山的禅声,而桌上有棋,一个人,在和时间下棋么?

而这个村庄,第一次让我有了画中游的感觉。

一定是在宋代,或者汉代。有这素朴的老村庄,古树环绕,一脉溪水环绕,错落有致的院落,青石板的小径……空寂到有些稚真。有时疑心这本身是一张宋人的画,贴在灵隐寺的山下,不过是大地间的一张素描而已,恰到好处的孤寂。连麻雀或喜鹊的叫声都有了远意和空灵之味。

一个人,在路边的茶楼要了一杯凤凰单枞。听灵隐寺钟声。

隐约,含蓄,幽远。

人到了一定年龄,会往回收。会喜欢这些深厚低调沉稳的东西,会把一切张扬全隐藏起来,会反光线调得低些,再低些。

此时,可以什么都不想。

此时,可以想念一个人。

看金农的画,他画上题字:忽有斯人可想。独喜这一句。最惊喜的时刻,是惊得此时原来你也在这里,喜的是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的遇见。这村庄,这深秋的午后。

最喜那有些金属的沉厚的阳光铺下来。打在厚重而低调的黄土墙上,有发了黄的枝叶倒映在墙上。刚刚好。寂寞也刚刚好,孤独也刚刚好。

那低矮的木门里,忽然开了。

出来一女子,一身白衣。疏忽一闪,进了丛林。更疑心这是聊斋中的村庄。陶渊明曾写《桃花源记》,故意一路留下记号,想再去,可是,居然再也没有找到。

而法云是可再找到的。K7路到灵隐站,再步行20分钟,穿过那红色的鸡爪槭、金黄的银杏、绿色的苍枪,会看到法云了……一个村庄的名字怎么可以这样美。然而,就这样美了。

村庄里遇见几个僧人,低着眉走路,着黄色僧袍,于深秋是一道神秘的风景。远远看他们走远,天空中飞过很多鸟儿,擦过那些树的发梢。我们也会渐行渐远,擦过时光的发梢。

一个人,找到自己的村庄不容易。而一个人,心里也有这要一个村庄修心修身,偶尔去打扫一下,偶尔去放松一下。一定要最本质的东西:土墙,木门,原本的床和窗……最本色的东西最能打动人。把那些不必要的装饰都去掉吧,把那些有光泽刺眼的东西都去掉吧。再低调些,再低温些,再内敛些。像这个素朴的村庄。不需要任何装饰了,天然去雕饰,这些风声,这些老树,这些低矮的院落,这些溪水,青石小径,这些不多不少的孤独。恰恰好。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万物静籁。我在其中。

站在村庄的角落里,我,发出一声最美的叹息。

〈11〉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一本很温暖的书,尤其是最后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在海边笑得那么灿烂,我知道,相爱的人不管经历多少不愉快,都一直相互需要。我在最难过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你,你在最悲伤的时候我也会站出来给你一个肩膀。

一个人的朝圣,初读时以为只是讲述一个人如何历经八十七天克服困难完成徒步,慢慢地发现这不是一次徒步,这是一个承诺,更是一场救赎,拯救的人不是奎妮,是哈罗德自己。

加油站的女孩说自己骗了哈罗德,可是哪有什么期待,只不过是她给了哈罗德一个信念,为他的徒步寻找了一个开始的起点。不好不坏,不早不晚,正是在哈罗德决定徒步的时候。

哈罗德和莫琳爱的结晶是戴维,爱的分叉点也是戴维。失去孩子,对中年父母来说无异于天塌下来了。他们没有人可以去责怪,只能强加给自己最亲近的人。于是,渐行渐远……

珍惜现在,不是所有人都会在你无休止的无理取闹中纵容你,等到失去,你会觉得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在原地等你。不要把自己最差的一面表现给自己最爱也最爱自己的人面前!

〈12〉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每次都是快要睡觉时才开始读,有时候迷迷糊糊的,总觉得不知所云,就像好多人的疑惑,为什么哈罗德不乘车去,从他后来所走的路程来看,并不是太远啊,难道就为了体现他答应去看朋友的诚心吗?甚至书读到一半我心里这个疑惑也不曾散去。

后来读书不再是睡觉前了,这才静下心来好好体会这本书,去体会哈罗德为什么要步行去朋友那。在这段我觉的不太长的旅程里,他心中坚守的并不是那个简单为了解救朋友生命的信念,而是在这段路程中他心境的变化。从对前路的盲目,到中途的忽然醒悟,最后又失去信念的颓废,我们从书中目睹了他的变化。他回忆和朋友的故事,但更多的是他对家庭的理解,他怀念自己逝去的戴维,回忆早已二十多年形同陌生的妻子,他能记起妻子的习惯,喜好,记得他们生活种种,那饱含了这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的隐忍,饱含了他对儿子的愧疚,以及对家庭深深的爱!

其中还有莫琳,她在哈罗德走后,才慢慢醒悟,这二十年来,她错了,哈罗德是爱戴维的,他的愧疚一点都不比自己少,她还爱着自己的老伴,所以她从刚开始的愤怒,到最后对哈罗德的鼓励,虽然她没有徒步,但她在哈罗德旅程中也完成了对别人的理解,对自己的救赎。她把那个一直遮挡自己与世界的窗帘洗干净捐了出去,开始积极的面对了生活!

〈1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1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初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尽管置身于闹市,或人来人往的多浪河景观带,只要打开书本便会立即进入到一个安静的世界。随作者一起走进一个村庄,看到一条狗,老了的一条狗磨断了铁链,无精打采的走着;看到几头牛,几匹马要么在田间地头,要么拴在槽上,要么老死了,白骨磷磷……

躺进一块草地,听风声,看一只蚊子,或一只蚂蚁,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儿的昆虫。和作者一起抗一把铁锨,拿上半截麻绳,随意地在地头翻弄着。带上一把镰刀还有收不完的麦子,割不尽的青草。

或跟他一起爬上一个屋顶,或骑在一个墙头,看着村庄的日出日落。或跟他一起赶着牛车去更远的隔壁沙滩打柴或挖树根。

风是整个村庄的动态。有了风,炊烟也会活了许多。有了风,开门闭门的事仿佛不是人干的事了,是风说了算。

一棵树或几棵树根都扎的很深。树有根,人亦有根。在根的黄沙梁全是对先父的怀念和对后父的感念。寻求黄沙梁的足迹成了作者寻根的唯一的寄托。

一个人的村庄里,把一个人写活了,整个村庄也活了。一个人离开了村庄,把对故乡的思念融入到了一条路,一堵墙,几只蜻蜓……几根柴火……融入到了荒漠的尽头。

黄沙梁荒凉了起来,荒凉到了心头,以至于不敢走近一步。

本文从细小的物件述起,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故乡的人和物的怀念。一个西域戈壁上的村庄,却流露着河西陇人的文化底蕴,足以看出作者对农人的生活不再是了解,而是刻在了骨子里。沉甸甸的文字倒出的是农人的辛酸。犹如佛乐般地忏悔着,让我们曾经离开了土地的人们回想起尘土的世界,便有了安静的思考。

〈15〉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善解人意不行,善解人意了均不行。”短短的一句调侃,就彻底把我拉进了这本书中……

《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刘亮程是一位真正的农民,也是一位真正的作家,他不用繁华的成语堆砌文章,而是用朴实的文字。李陀曾这样评价刘亮程,“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净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捧在手里掂一掂,每个字都重得好像要脱手。”他无时不刻不在写作,即使是拿着铁锹在田地里闲逛时。这个奇怪,不走寻常路的人,常常会去观察村里的狗,兔,驴等,这是一本真正的,写人写天地,写天地之间的故事的散文。

“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这本书字里行间都可见一种“孤独”,也并没有那么多“乱花渐欲迷人眼”,琢磨琢磨着,也就成了大家。但人落入红尘,自然会少了过往的观察力。

这本书中有作者自我叩问生命意义的刹那体悟,有作者在乡村生活中的各种细碎无常。其文字质朴静美,以简单解构复杂,以纯真启示世故,流泻“远郊乡村”之美。与其说是聊乡村,其实是在说哲学。

黄沙梁村庄中的小事,一棵草,一只虫,一头牛,都会引发他的探索与思考。一个对生活有着极高敏感度的人,是多么幸运,可以在平常琐事中,窥探人世间的百态,又是多么的不幸,对于他来说,生活中无小事,任何事情都会是他心头一颤。

他的童年生活确实是不幸的,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孩子们艰难生活,换作其他的作家,写出来的肯定是凄惨的回忆,而在这一本书里面,他与众不同,他只是孤独,一种一个男孩独自望月的孤独,但让人看到了生物的灵动,陪伴作者的一个又一个夜晚,一阵又一阵的清风……

马尔克斯说过“生活不是活过的样子,而是我们记忆中的样子”,作者笔下的村庄,是他一个人的,他的行为是自由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也许只有离开了家乡,才会把原来的家乡,找到并认领回来,那个从小到大,给过你一个童年和一个少年的家乡,你重新回望它时,就像望一轮天边的月。

面对无数困扰众人的谜题,只要能像刘亮程那样回归初心,逃离不必要的欲望,就会发现,答案就藏在我们的过往中,让心中永存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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