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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稿|地下车位销售方案(经典11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经典11篇)。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场,停车位号码: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___________。

2、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______月_____日至

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6、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______月_____日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元),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________起至________期间,每________前支付________元,________前付清最后一笔元。

(2)分次付清:________前支付________元,________前支付________元,________前支付________元,________前支付________元。

三、车位交付:________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四、违约责任:________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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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出租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XX市XX小区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QQ: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以上标的所描述的车位,每年租金4000元,大写 肆仟元整。 车位管理费及该车位相关附属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两日内(具体时间)将该标的质量描述的车位清理完毕,甲乙双方在标的描述的车位现场确定该车位可以使用。

1、租金交付:租金每 1 年支付一次,于双方签订合同时在甲方指定地点现金支付。

2、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内,进出小区门卡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4、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5、乙方承诺并遵守 小区停车车位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小区物业的相关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7、租约期满,乙方需交还车位,如不按时交还,每延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交纳100元违约金。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协商一致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所购买车库位于__南面,首层由东至西第间,共一户,建筑面积约24.89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就上述车库成交价定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房款一次性结清,有收据为凭。

三、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中途悔约,购房款甲方不退,甲方中途悔约将双倍房款返还给乙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车库无任何纠纷和遗留问题,如乙方在房期间,因甲方原因出现的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五、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证,一切手续以甲方购房时的原始收据及合同为据。

六、甲方与房产公司之问的一切原始凭据及原始购房合同全部交与乙方。

七、乙方向中介人交中介费五百元整,中介费交后不退回,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1、甲方将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大道东原湖光里小区地下A区A252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以甲方与原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 市 区 区 ),车位面积为 平米,( 号)。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购买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地下车位,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车位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鉴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费全款后,小区地下编号为号的地下车位归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须是本小区业主。

四、本车位使用年限与业主所购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规划或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乙方所购买车位位置发生变更或取消,乙方可按调整后可售车位进行调整置换;如乙方对车位位置调整不满意,可退款﹙不计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补偿。

六、除第五条规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本车位使用费总额30%的违约金。本协议签定一个月或本车位使用三个月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销本协议的,即为乙方放弃上述权利。

七、乙方应服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保护地下车位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义务,如造成损失,应按造价赔偿。乙方不得对所使用车位加装、改装其他设施设备,垒筑墙体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杂物,污染地面,以保护车位的统一协调;车位使用期间因车位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使用费后,于年月日前将该车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地下车位购买合同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x ,编号为x 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为,预付款79000、00元,余款79000、00元待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当天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臵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直至所有手续移交完成为止,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停车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购车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购买合同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购买合同5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场,停车位号码: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___________。

2、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______月_____日至

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6、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______月_____日

❈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

合同编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所购商品房房号:____幢____单元____室,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____”地下车位第_____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具体位置详见附图)。车位的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

_____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____元,即____元整。款项的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汇款。

(2)分期付款(待考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40%,即____元整。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40%,即____元整。在地上建筑部分达到交付标准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入伙通知》或书面通知挂号信方式,通信地址及方式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的规定时间内,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20%余款,即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___年__月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须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

2、甲方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该部分可据情选择)。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库〉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4、乙万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万交付地下车位(库)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形式获得地下车位(库)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库)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地下停车位的交付:乙方在房屋交付后凭交费清单及本合同领取停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

8、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如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相关管理费用,甲方委托的相关物业管理或服务机构有权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收取滞纳金。

9、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10、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1、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赔偿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乙方承诺:如甲方与乙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或双方未实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不计息)。若车位已交付使用的,转让价款按已实际使用期限同比例扣减。

13、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4、甲方有权先行委托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库〉进行管理服务,乙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视为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库〉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

15、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_0.1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0.1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但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受《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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