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家的爱车作文(精华十三篇)
发布时间:2024-01-27探险家的爱车作文(精华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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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只有六岁,什么都敢玩,是村里出了名的“冒险家”。可是,只有一样东西我不敢碰,就是那长度只有四厘米的火柴盒。因为奶奶总是一本正经地说:“小孩玩火,晚上会尿床。”然后又严肃地补充一句:“你要是玩火尿了床,我就打烂你的屁股!”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不自觉地捂住屁股,好像奶奶要马上打我屁屁似的。
我虽然相信了奶奶的话,但也有些疑惑:为什么大人点火就不会尿床呢?难道玩火真的会尿床吗?一连串的疑问促使我决定试一试,非得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机会终于来了。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奶奶领着弟弟出去买菜,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按捺不住久久搁在心里的念头,慢慢地挪向放火柴盒的地方,我清楚地记得奶奶把它放在高高的柜子上。我快速的搬来两条凳子,一条叠在一条上,慢慢爬上去。这个情景曾在我脑海里闪过无数次,所以我便轻松地得到了我想要的那个盒子。一跳跳下了凳子,瞄了一眼外面,偷偷躲进我的屋子。迫不及待地推开火柴盒,拿起一根仔细研究一会儿,然后学着奶奶的样子。只听“哧”的一声,一道火光在我眼前闪过。我一害怕,手一抖,火柴落地熄灭了。我又一次次地划,却又一次次地落地。终于我可以稳稳当当地划着了火柴,当我看着它在我的手中跳动,然后慢慢熄灭时。我激动万分,可心里却忐忑不安,真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晚上我足足去了五趟厕所才肯去睡觉。可一直睡不安稳,后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还做了一些奇怪的梦。
第二天一醒来,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床,哎呀!糟了!我果然尿床了!一想到昨天干的事、奶奶的警戒、我的屁股,我一急便哇哇地哭个不停······
奶奶跑进来问我是怎么回事,我不敢说话,只是抽泣。奶奶好像明白了什么,把被子掀开一看,湿漉漉的一大片,奶奶乐了说:“你弟弟尿床你哭什么?”我揉眼一看,弟弟还躺在“地图”上睡大觉呢!
哎,事隔多年,如今想起,我都还会情不自禁地摸摸我的屁股,好险哪!可也就是那次以后,更壮大了我冒险的胆。我下定决心要做个真正的“冒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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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沙漠的景色是壮阔的,而张骞,两千多年前那个穿越茫茫大漠探索神秘西域的人,他的故事也同样是壮阔的。
张骞以他两次出使西域的经历而闻名。他是汉中人,汉武帝时奉命前往西域联络月氏共同攻打匈奴。经过匈奴时,他被抓住并移送给单于(匈奴人对王的称谓)。在被匈奴扣留的十余年里,单于为他娶了妻子,想以此断他逃离的念头。然而,张骞依然没有忘记国家交给他的使命。
在三千六百多个日夜中,张骞始终把大汉使者的符节带在身边。每当他看到这符节,便愈发坚定了他找到月氏,完成使命的信心。在茫茫大漠中,为了这伟大而坚定的信念,他苦苦支撑着,寻找着逃离的机会。匈奴对他的看护逐渐宽松,他得以逃出匈奴,继续前往月氏。
可是,到达月氏后,张骞发现新任国王安于现状,毫无向匈奴报仇之意。在月氏居住了一年多后,他启程回国,在路上又被匈奴捉住。后来,他乘单于死后匈奴大乱之机带着胡人妻子逃离。
张骞出使时共有一百多名随从,最终只剩下两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执著地穿过茫茫大漠,走过一片片荒无人烟的戈壁滩,朝着故园的方向走去。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沙漠的景色壮阔而令人感到悲凉,但张骞并没有因此而绝望。作为一名探险者,他热爱故土、热爱生命,所以他走了下去并且成功了。
在出使西域时,张骞考察了西域诸国的风土人情,并一一向汉武帝汇报。后来,张骞随大将军卫青前去攻打匈奴,由于先前积累了丰富的探险经验,他总能找到水源和牧草充足的地方,因此军队从不困乏。
武帝常常向张骞问起西域的事情。张骞向武帝提出团结西域其他国家以抵抗匈奴,武帝便再次派张骞向西域进发。归来时,张骞带回了其他国家的几十名使者以及良马,为后来丝绸之路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归来后一年左右,张骞去世。
许多人只认为张骞在外交方面有着天赋,而实际上他还是一位出类拔萃的探险家。人们不会忘记,当年他是怎样勇敢地穿越荒漠,让西域诸国和汉朝建立了联系,使汉朝人民了解了西域的风土人情。他忠于国家、坚忍不拔的精神时刻震撼着我们,我们应该铭记他以及他所立下的功绩。我最喜欢张骞这名探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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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哲伦探险家600字,麦哲伦探险家
1519年。麦哲伦的环球远航计划就绪了。
远航前的一个晚上,麦哲伦携妻子来到塞维利亚城外的海港巴拉麦达港。
麦哲伦指着港上停泊着的远航船队让妻子看。只见五条大船并列排在港口外,其中有两艘船载重量分别在100吨以上。另外三只船都不超过一百吨。这时妻子脸上呈现出某种不安:“费尔南多,我总感到有人要为你设置障碍,企图使你失败。”彼脱利兹以一个女人的敏感提醒着丈夫。而事实正如她说的,葡萄牙国王和手下大臣阿尔瓦利什买通商人,让他们将发霉的食物装上船;他们派了奸细打入海员中;实施挑拨离间、制造混乱和暗杀麦哲伦的计划……1519年9月20日,是这次远航起程的日子。这一天,海港上十分热闹。麦哲伦辞别了国王告别了亲人,雄赳赳地登上了旗舰。在军号鼓乐声中,船队出发了。
起航十分顺利,航行6天以后,到达了位于北大西洋东部的加那利群岛。就在船队在这里补充淡水和食品的.时候,一艘小船飞也似地从大船方向驶来。来船是塞维利亚城要塞司令、麦哲伦的岳父巴尔波查专门派来的。来人要亲自见麦哲伦,将一封十分秘密信件交给了麦哲伦。麦哲伦连忙拆开密信,上面说据可靠消息,远航船员中隐藏着阴谋分子。务必注意个别官员,他们上船前曾扬言一有机会就会中止远航,或杀掉麦哲伦。岳父的信中还特别提醒说:“……注意圣安东尼奥号的船长卡尔塔海纳,此人自以为是西班牙国王委任的与你有同等权力的负责人之一,是国王的亲信,因而骄横狂妄,心怀叵测,要特别提防……”
麦哲伦看罢密信,心中暗暗吃惊。但他仍很镇定,不慌不忙烧了密信,指挥船队起航继续前进,一边留心观察周围,防止事变。海上航行十分顺利,没有狂风暴雨,没有巨浪危险。半个月后,麦哲伦发现,一些西班牙官员在暗中活动,时而制造谣言,时而散布不满。
在麦哲伦根据洋流和风向,提出船队到佛得角群岛以后,横渡大西洋驶向南美洲的时候。卡尔塔海纳站出来反对:“我不同意。不仅这次不同意,今后有关改航向的一切决定,都必须征求我的同意。”麦哲伦反驳卡尔塔海纳:“我是船队的总指挥,你的职责是白天按照我的旗帜,晚上按照我的航灯行驶。”
卡尔塔海纳说:“不。指挥船队是我和你!”麦哲伦无法说服卡尔塔海纳,就采取了果断措施,逮捕了他,让麦斯基塔担任船长。两个月以后的11月底,麦哲伦率领的船队顺利地横渡了大西洋,来到南美洲巴西海岸,并花费了两个多月时间寻找通向大南海的海峡。
尽管他们耐心地寻找,仍然是一无所获。海峡在哪里呢?他们找不到。此时,南半球的冬天来临了,气候变得不宜于航行了。麦哲伦思考再三,决定在当地停船休整,度过寒冷的冬天。他们找到了位于南纬40度附近的一个平静的名为胡利安的港湾,麦哲伦指挥船队进港,四艘均停泊在湾内,唯有他的旗舰停泊在湾口,占据了有利的地位。麦哲伦心里明白,不防一万,要防万一。天气越来越冷,港湾附近又十分荒凉。麦哲伦要求全体船员一律按计划进食进水,从而缩减口粮,以度过冬天。天降大雪,寒风呼啸,再加上缩减了口粮,这给混进船员中的葡萄牙奸细制造了闹事的借口。他们暗中鼓动,要求麦哲伦返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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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下课,依玫儿神秘的聚齐小组成员,对她们小声的说:“昨天我发现一个山洞,我们去探险,好吗?”“好,一言为定!”四位女生异口同声的回答。日子是——放暑假!
终于熬到了暑假。她们推选聪明、美丽又能干的海巧巧当组长。又带齐工具……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她们摇身一变,变成小仙子。迈着模特步,进入了山洞。
“好黑呀!有星星在飞!”身体太弱的爱香玲媛晕过去了。原来,她们靠魔仙棒发光前行。而发光的魔仙棒像灯泡,刺激着仙子们的眼睛。“哎哟,呜呜,好疼哟!呜——”爱香玲媛跘倒了。她都没劲了。疼痛刺激着爱香玲媛,她开始放声大哭。哭声引来了一只老虎,魔仙们全挡在她的前面,抽出宝剑。老虎开始发动攻击,凌冰冰本想割断老虎的脖子,但老虎一跃,剑划到了老虎额头上。老虎叫了声,扑向凌冰冰,咬到了她的手臂。瞬间,海巧巧从老虎脖子下划过,老虎脖子被划到了,逃走了。
海巧巧给凌冰冰包扎了伤口,安排后吃了点食物,又上路了。
忽然,茱晓晓觉得不对劲,像踩到了什么。忽然,身后传来“轰轰”的声音。她们转身一看,一个巨石朝她们滚来。海巧巧叫了一声:“快跑!”“吃”一声,前面地上出现了铁钉,大家傻眼了。海巧巧却说:“用魔法过铁钉,铁钉会卡住大石头!”就这样,大家安全地又过了一关……
当过了“水上地狱”时,一道石和铁造的门开了。惊喜的是:有个盒子。她们正准备打开盒子,一条蛇和一条龙钻了出来。“嘿,吃我一剑!”“咚”“***吧”“呀”又是一场激烈的战斗…….
终于,爱香玲媛刺到了蛇的七寸,依玫儿割断了蛟龙的脖子。盒子里是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11根蜡烛,五个冰激凌。今天是爱香玲媛11岁生日。唱完生日歌,依玫儿说:“这些机关及盒子都是我设的。”爱香玲媛低下了头,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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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有一个梦想,当一名探险家,去探索那千古之谜的金字塔,了解那令人恐惧的的`魔鬼百慕大。解开一个个令人深思的谜团。我曾经阅读过关于金字塔和百慕大的书籍,沉浸在故事之中。
假如,2030年我成为一个名誉全球的探险家地球的生态受到严重的破坏,狂风肆虐,海水猛涨淹没了沿海的各大城市,天空总是一片漆黑。沙漠蔓延,地球上三分之二的陆地已变成一望无际的沙漠。南极上空的臭氧层漏洞已扩展到了整个南极地区。人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已经奄奄一息。我受全人类的委托与十九个同伴乘坐“救援号”飞船飞上宇宙,肩负着为人类寻找一个适合居住的星球的使命。
我们的飞船在茫茫的宇宙中已飞行了三个多月,这时,我的助理叫了起来,他发现了一个与地球极其相似的星球,但体积是地球的十倍。我下令登上这个星球。我们发现星球表面还是几千年前地球的样子,到处是史前动物,为了能够让人类更好的生存,我们用温顺光线把他们变得很乖巧。
回到了地球,人们欢呼了,因为我们找到了一个比地球更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
未来的我一定能够实现这个愿望,不过,希望人类不要在破坏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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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宇航探险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人问你:“你的梦想是什么?”你也许会豪迈的回答:“科学家,文艺家,艺术家。”而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宇宙探险家。从40年代末以来,人们不断发现不明飞行物环绕地球而来,它们时隐时现,神出鬼没,变幻莫测。这些不明飞行物的飞行速度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出现在世界各地,很多人目击并拍下了他们的照片。
如百慕大三角地区是众所周知的,在这里有很多轮船及飞机失踪,引起了世界性的关注,有人看到飞碟一下子潜入百慕大三角地区的海里,在这个地方飞碟出现很频繁,所以我就想到宇宙中去探索,比我们人类更加高级文明的外星球的智能生物驾驶的宇宙飞碟。
我乘着探险家专用的宇宙飞船来到了火星上,火星上的土地一片火灯,红的.可像一团火了,穿过大气层,我在火星上空地毯式的搜索,突然,几片小小的水引起了我的注意,火星上是离太阳最近的第二颗行星,可是上面根本就出不来水,怎么还会有水呢?我拿来微型显微镜一看,结果吓了一跳,这液体居然还是活鲜鲜的生命,看来不久之后就会出现火星人了。
我启程在太空中遨游,今天我准备去小行星上看看,透过大气层让我惊呆了,钢铁的城市里面全是一些没有眼睛只有身体的机器人。我在扫描这个城市时突然几个突然几个超快的飞碟向我飞来,他说:“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他居然会说中国话,不管了,我先回答他:“我是中国人,来自地球。”我下了飞船,飞碟上的人也下来了。原来我是好人,我问:“你们是什么可以听出我的声音?”这都是水果拉发的功劳……啊,好发达。我回去了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知识,来实现我的梦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改进,征服宇宙步伐的不断加快,我们一定要揭开宇宙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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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有365天,就有365个全新的马丁,今天我们来看《探险家马丁》吧!
早上马丁做了一个恶梦,说罗娜要去吃鳄鱼大餐。幸亏闹钟把马丁从噩梦里叫醒了。马丁一看,原来自己是一个探险家。
他一出门,郭莫就在马丁家门前了。马丁和郭莫来学校找罗娜,很多学生去找马丁签名。刚刚还在走廊的罗娜,一转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马丁和郭默在学校里到处找,但都没找到。他们记得有一张探险地图。郭莫看了看说:这是玛雅。马丁他们去了穿梭时空门。
到了玛雅最大的城市蒂卡尔。马丁和郭默一到,就发现了那张愚蠢的熊牌,马丁认为这是一条线索。马丁他们跟着呆呆熊卡片,去了一座神庙。
罗娜被锁在寺庙的顶部。她用一张纸做了一架小飞机,并传递信息。他们没办法只好找阿满帮忙。阿满有风湿痛,郭莫想出办法治好了。
阿满用祈雨药粉让天上下雨了。马丁揭穿了阿旺,救出了罗娜。他们又穿梭回到学校。
我喜欢郭沫若。郭莫若治好了人的病,功劳最大。马丁尽力救罗娜。他是个有爱心的人。
今天是探险家马丁。马丁明天有什么冒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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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只有一个野人跟班,一把斧子,一把短刀,一把猎枪,你能活下去吗?我想一定不行。可鲁滨逊做到了,这确实令人难以置信。
鲁滨逊被命运“安排”到一个小岛上,他利用船上的物资,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并且扩大农场,打猎、种田,日子过得悠哉悠哉,哪里像个大英帝国打工人!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收服了一个强壮的野人,叫“星期五”。星期五为报答鲁滨逊救命之恩,表示永远听命于他,鲁滨逊那个高兴呀。喏,西边的小船,东边的粮仓,全是鲁滨逊和星期五的杰作!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回到英国,开始全新的生活了!
鲁滨逊是个独立,自由的“大人”,喜爱冒险。星期五则胆大忠诚。(忠诚?怎么觉得味道怪怪的呢?)
我们许多孩子怕苦怕累,只是缩在家里做梦,我们嘴上说“冒险、奋斗”,可是就只有少数实现了自己的这个誓言。
我曾经参加过一个夏令营,饭自己做,衣服自己洗。我很快不耐烦了,晚上突然想到自己要去远航的梦想,想着:如果这也克服不了,又怎么实现自己的理想?我想尽办法,克服一切困难,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向“航海梦”又近了一大步。
人处世中,自力更生才是正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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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什么?理想就是一直追求并且努力实现的东西,理想就是你未来想当的一个职业。许多人都有一个自己追求已久的理想:有些人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为人们解除病痛;有些人的理想是当一名科学家,为人们创造更多实用的东西;有些人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把自己的知识都传授给学生……而我的理想,则是当一名女探险家。
探险家,一个人人皆知的职业,这些人都曾多次在死亡线上徘徊,所以,许多人都因为这条坎,而打消了做探险家的念头去做其他职业,从而有很多想做探险家的人都放弃了,但是我不想成为像他们这样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而我是想当一个遇到困难不退缩的人,你想想,如果一个人遇到困难就退缩,那他做探险家干嘛呢?我曾经从电视和一些杂志上看到过的大部分探险家,他们小的时候大都是普通的人,但是他们为什么后来就成为了有名的探险家呢?这一切还不都是他们努力学习野外知识和加强锻炼的结果吗?所以,我就不相信他们都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就做不到。
有一些人可能会这样对我说:“做探险家很辛苦的,天天都在死亡线上,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而且你还是女生,所以你还是放弃吧。”但是,我不这样认为,做探险家,虽然很辛苦,但是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乐趣呀!而且只要你训练好,做好正确的判断,是没有多大可能性死的,就算我是女生,只要加强锻炼,还是一样可以当探险家的呀!并且,人生的道路上怎么可能没有坎坷呢?人生的道路上,如果没有那么一些坎坷,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一个平淡的人生吧。所以,我们怎能被这一个小小的困难而放弃理想?就因为这些,我一有时间就去广场上练习跑步。
想要当探险家,还要学习相关的资料,不然,那就是真的站在死亡线上了。所以呢,我就常常在手机上查有关野外生存的一些知识。
理想是我的目标;理想是我的灵魂;理想是我奋斗的决心。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只要努力,理想就不会是白日梦,它就一定会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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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梦想,我想当:运动员、军人、发明家,但我真正想当一名旅游各地的探险家。
因为我从小就喜欢世界万物,想知道它们的习性、生活方法,想了解它们的习俗。做一名探险家可以见到从未发现的稀有动物、植物……也可以浏览世界各地,了解各国各地的风土人情。
探险家是一个神秘又刺激的职业,他们总是在艰险的环境中探索,在恶劣的环境下前进。他们的意志坚定勇敢,他们的眼神敏锐犀利,他们的步伐踏实有力,他们的身手迅速敏捷。
做一名控险家,要有渊博的知识和灵活的头脑,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随机应变化险为夷,还要有足够的胆量,十万分的信心和惊人的毅力。
我的印象中探险家总是身背一个大大的`旅行包,手拿一根探险棒和一个照相机,脚穿一双探险鞋,他们的装备看上去很简单,但一定是对他们最有用的,不知道那里面装的是什么,真想打开来看看。
探险家能探险出许多世界的奥秘,发现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为祖国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真想快快长大,做一名合格的探险家,为祖国的建设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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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丹尼尔笛福,他生于1660年5月6日,死于1731年4月24日,他被称为“欧洲的小说之父”“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之父”。在写这本书时他已经59岁了,这本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的传奇故事和自己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合成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鲁滨逊商人,非常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出海,每次都十分惊险。第四次出海,他经历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
他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靠着船上仅剩下的物资,在岛上生活了下来。在岛上他建房定居,驯养培育,还救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最后回到英国。
人生是生活中一艘荡漾的小船,经历过许许多多的浪头,一个个浪头总是那么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但是小船不会总是被浪头击倒。这一切的一切都属于自己,而鲁滨逊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在那样的环境下没有被吓到,而是在那里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
“鲁滨逊”这个人物使我知道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最不幸的处境中,往往不要把坏的事物,想的太坏,要往好处想,说不定是另一番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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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这是名侦探柯南“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这是名侦探柯南最爱说的一句话,我特喜欢柯南那破案时的神情,简直酷毙了,这回,终于让我过了一次侦探瘾。
今天放学回来,我发现在椅子上的`鱼干少了一条,我想会不会奶奶少了吃了啊,可奶奶说没吃。咦,奇怪了那鱼会到哪里去呢?于是,我便去“勘察现场”,我蹲下来,仔细地看着地上的每一个细节,生怕漏掉重要的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脚印,这脚印一看就知道是猫或狗的,我就用眼睛“闻”着这脚印找到了一堆骨头。在骨头的的旁边还发现了几缕毛,我和我家的猫狗的毛分别比了一下,但都不是。这下我失望了。对了,我为何不让“小偷”自己现身呢?我把鱼干放在老位置,自躲在暗处,盯着鱼干,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过了好久,我惊喜的看见一只猫正在美滋滋的啃着鱼干,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抓住了它的耳朵,定睛一看,原来是隔壁家的大肥猫啊!
当侦探的感觉真好啊,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案子,但还是一件令我开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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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敬佩的人是郑和。
1405年7月11日,这一天郑和带着两万七千八百多人将率领船队第一次出使西洋,在中午时,船队出发了,身材魁梧的郑和健步走上指挥船。他用双手抱拳向岸上的人去告别,接着高举令旗,大声喊道;起航,在人们的欢呼中和祝福中,船队像一只巨龙,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船队出了长江口,驶过东海和西海,破浪西行,每行一个国家,郑和先把国书递交国王,并代表明朝皇帝向他们赠送礼品,希望同他们友好交往。然后,这次航行充满凶险。在大海上好几次遇上险恶的风浪。狂风咆啸着,海水像脱缰的野马奔腾咆哮。巨浪疯狂的扑向船队,仿佛要把船只撕裂。面对如此险境,郑和总是镇定自若,一次次化险为夷。
有时还遇上海盗,海盗趁着夜黑,偷偷摸摸靠进船队,郑和的船队迅速将海盗包围起来,士兵们从大船上往下丢火把,将海盗的船只烧没了,海盗们无处可逃,只好乖乖的。从1405年到1433年的28年间,整合率领船队出洋七次,前后到过三十多个国家,最后一次远航,郑和已经是六十多的老人了,鬓发全白了。最后一次,一直到达非洲东岸,直到第三年才回到祖国。
这是我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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