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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稿|家乡戏读后感(分享20篇)

发布时间:2024-06-18

家乡戏读后感(分享20篇)。

❈ 家乡戏读后感

看完《折子戏》有这么长时间了,一直想写写读后感。

反正也不打算多严肃,就随意一些好了。

如果说印象最深的,还是佐伯吧。

本来一心喜欢的是不二,当然我仍一直喜欢这个角色,不管是在网球王子中还是衍生的同人文中。

大抵多数喜欢冢不二的人也更偏爱不二一些,我是这样认为的。

故事采用了一贯的主角们在共同历险中对彼此产生好感的手法,比起其他文的平淡中见真情,《折子戏》是一篇情节错综复杂、感情细腻的文章。

52万字,不全是冢不二,还有亚久津和千石,还有佐伯,还有裕太和观月,还有橘,还有很多很多其他的情节。

说来惭愧的是,越看越后面,我总是挑着有不二的看,挑着有佐伯的看。

偶尔也看看亚千。

现在却回想不出多少印象深刻的情节了。

不二的阴险,手冢的防备,佐伯的阳光和心计……每个人都在挣扎,为了心爱之人过得开心,牺牲自己。

但最终,谁得到了什么,谁在心理竞赛中没有赢过一分,恰恰相反,这更伤痕累累。

原以为得到了相爱之人,却为他付出了全部——手足的亲情,事业的毁灭,和坦诚的心。

手冢以后不会像对不二一样付出真心了吧,不二也不会再遇见像手冢一样能一起平淡地享受一下午时光的人了吧。

佐伯还像以前一样对不二好,只是还像以前一样得不到不二的真心,就如不二从来只属于他自己,却永远被亲情禁锢。

父亲、弟弟、还有佐伯,他们都是不二的亲人,即使他们做得再过分,不二也一一原谅了他们。

对于冢不二,只有惋惜。

不管不二多么伪装,不管手冢怎样掩饰,他们都因为命中注定的相遇而相知,而别离。

他们相见恨晚,却也珍惜彼此。

即使知道要别离,也忍痛割爱。

为了不二,手冢甚至抛弃了千石。

对,的确是抛弃,手冢应该想到他离开的时候千石会经历怎样的痛苦,但是他还是选择了不二。

没错,手冢被不二蛊惑了,完完全全的,就像他们最后相处的几天的缠绵,完完全全的。

亚千的部分我看得潦草,最后甚至几乎跳过了——除了千石自杀的那儿。

我不记得最后黑帮怎么了。也许他死了。

亚久津走了,坟墓也不见了。那一千块石头连稻草都抓不住。

如果说自杀有两种,一种是快乐的,一种是极度痛苦的,那么千石的自杀一定是后者。

从父亲的离开,到福利院,再到哥哥的爱,千石的生活被控制得无法控制。

天真的笑容后面,掩藏着的悲哀,只怕连手冢也体会不了。

然后除了在千石向自己偶尔袒露时给予他活下去的动力,手冢也对这个弟弟无可奈何。

亚久津的身份,本来就注定流浪和死亡。

在他年轻的时候,有成千上万的石头,这不是奢侈品。

至于结局,他没想到千石会放弃他无法支撑的生活。

不过这与他无关——这或许是他之前的想法。

如果他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他就不会去打扰千石。他会让千石生活在一个狂喜的世界里。他的世界杀戮和暴力太多,这是不适合千石的。

亚久津虽看似粗鲁,却温柔纤细。

最后来说说佐伯吧,很多面的一个人物。

他对不二,可以阳光到像世界都回到小时候,他对手冢,也可以像好朋友一样玩乐。

也许他不是这样的,他只是放弃了自己,放弃了自己在球场上的快乐发挥,放弃了当工程师的理想,放弃了自己。

他最后也得到了不二,不二回到了他身边。

只是什么都不像小时候一样了,不

二、自己,还是两人的感情,曾经的两小无猜和相互守护,到现在只剩下对彼此的亏欠和愧疚,用余生也还不够,还搭上了好多条人命和错付的感情。

他们都身不由己演绎着自己的角色,谁叫他们偏偏被一种叫做感情的东西束缚了,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大致就这样了。

很好看的文章,情节跌宕,人物形象丰满。

感觉写得不成样子了,其实我尤其想说的是冢不二的部分,嗯嗯,很耐人寻味,不管是动作细节的描写还是心理描写。

而且在这篇文里矫正了我一直认为的攻受不可逆的观点,不管谁在上谁在下,两个人的交合都是一种情感的表达。

性是爱情必不可少的,色情也不可避免,只是,在这之中,最重要的是情感的托付——他们并不欺瞒,至少在爱情上是这样。

最后他们的分离,或那句话,他们不仅为自己而活。

❈ 家乡戏读后感

今天,我在历史书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叫——烽火戏诸侯。

大家都看过“狼来了”这个故事吧!放羊的孩子假装喊“狼来了”,让救他的人上当了,而他却觉得这样的恶作剧很好玩,等到狼真的来了,就没人去就他了,放羊的孩子便成为了狼的“盘中餐”了。在古代周朝还真有类似的`事情,第十位国王——周厉王的孙子——周幽王是一个只会成天吃喝玩乐根本称不”君子“这两个字的国王,他贪恋美色,为了让一个从来都不笑的美女”褒姒“笑一下,最后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第一次点燃烽火的时候,那些诸侯们还以为有敌人来了召集军队前去迎战,没想到,什么敌人嘛!连个人影都没看见诸侯们这才明白了,原来他们上了周幽王的当,诸侯们便悻悻的走了,有一天,敌人真的来了,周幽王再怎么点燃烽火,想让军队来,那真是是比登天呀!最后还不是自己吃了亏,周幽王啊,他是“吃不了,兜着走。”

我觉得那些诸侯们像极了上当的农民,而周幽王则像放羊的孩子,敌人像那只狼,周幽王的结局和那放羊的孩子很是一样,周幽王是家破人亡,放羊的孩子是他的小命没保住。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做人要诚实,那你希望自己有一个不诚实的朋友吗?欺骗别人的背后你会遭受到的代价你一无所知,但是当你遭受到困难的时候没有人再会帮你,再去信任你。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把诚实带到每一个人的身边,不在过被欺骗的生活!

❈ 家乡戏读后感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皇帝,为了自己的嫔妃一笑,而丢了自己的江山。

那就是周朝时期的周幽王,那时刚好是旱灾,都城镐京周边发生大地震,致使百姓们饥寒交迫,到处流亡,社会动荡,政局不稳,国力衰竭。面对这种局势,周幽王不但不思奋发图强,挽救周朝的颓势,反而重用只会阿谀奉承,贪好钱财的佞臣虢石父,推行“专利”,变本加厉地盘剥百姓,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引起国人的怨愤。

周幽王还荒淫无度,派人到处搜罗美女,大夫越叔劝谏幽王应勤于政事,周幽王那里听的进去,一声下令,竟将越叔带革职赶出宫。大臣褒珦见他如此荒唐,非常不满,力谏周幽王要他已国事为重,不想周幽王恼羞成怒,下令将褒珦囚禁起来,褒珦的儿子听说周幽王贪好美色,就广征美女,果然找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她是一名弃婴,被一对做小买卖的夫妻收养,在褒国长大,褒珦的儿子叫人把她打扮,取名叫褒姒,然后献给周幽王。

周幽王看了非常喜欢,就放了褒珦,可是褒姒不爱笑。

一天,周幽王出去游玩,看见了20多座烽火台,虢石父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点起狼烟让诸侯白跑一趟,果真褒姒哈哈大笑起来。诸侯知道被耍就不来了,一天西戎来到京城,周幽王命人点狼烟,可是诸侯没有来,最后周幽王被杀,褒姒被掳。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近君子,离小人;做人要有诚信。

❈ 家乡戏读后感

作为一个人,我们对自己的家乡总有着特别的情感。无论是童年的记忆,还是在异地漂泊时的思念,都让我们对家乡充满感情。而“爱家乡情怀”更是在这种情感基础上,蕴含了一种深刻的爱与眷恋之情。



作为一个家乡人,我一直很自豪能够来自这样一个地方。我的家乡是一座美丽的小城,它雄踞于江南水乡,有着秀美的自然风光和淳朴的民风。每次回到这里,我总是被它扑面而来的纯粹和美丽所深深感染。也正是因为这种情感,我才能够在异地漂泊时时刻怀念家乡美好的一面。



家乡情怀并不仅仅是一种心理情感,它还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和态度。作为一个爱家乡的人,我们会更加珍惜家乡的自然环境,更加努力地保护它。我们会更加重视家乡的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更加认真地继承和传承它们。我们会更加热爱家乡的人民,更加奋发向上地为家乡的繁荣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爱家乡情怀并非单一的情感表达,还涵盖着人们对生活的爱和对生活的追求。它反映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人对家乡的感情,更是一个生命对生命的情感和体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追求更高尚优美的生活方式,从而创造属于自己和家乡的美好生活。



人生若无乡愁,便是一场浪漫的流浪。而家乡情怀不只是对故乡的思念和念想,更是关于一种情感价值观的探究和表达。在这种价值观中,我们只有牢固树立价值,才能向着美好的未来不断迈进。家乡情怀,可能只是一个个人情感,但它昭示着人们对美好、对真善美的永恒追求。



总之,家乡情怀是一种鲜活的生命表达,它紧紧扣住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和价值追求。它让我们体验到了自然和人文的美好,也让我们更加热爱生活和守护人性。爱家乡情怀不只是一种感情,也是一种信仰和追求。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地去体验和表达它,就一定能够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 家乡戏读后感

家乡的草莓读后感_读后感200字

小作者一开头简单介绍了草莓怎样吃法,吃一下,舌头就染满了鲜红的汁水,草莓还有浓浓的甜和淡淡的酸,非常好吃.

他不但告诉你草莓很好吃,还告诉你草莓来之不易.农民们从1月一直忙到7月多,很辛苦.还说出了农民们很专心帮草莓肓苗,移栽,防冻,锄草,整枝打叶,防虫治病.最后小作者还把草莓拟人,比喻的运用,突出了草莓的娇气.

由于农民们精心培育,田野高起了点点灯光,红彤彤的草莓藏在叶子下面.

一条独特的思路.小作者只简单介绍草莓的样子,颜色,味道,而着重介绍了草莓很好吃,以及来之不易这种感觉。

❈ 家乡戏读后感

《给家乡孩子的信》读后感_读后感作文

《给家乡孩子的信》是巴金爷爷的作品,最近,在读完巴金爷爷的这篇文章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巴金爷爷是一位知名的作家,一生写下了几百万字的作品,其中,知名的有:《家》,《春》,《秋》等。我虽没有读过他的名著,但是在我读了他的《给家乡孩子的信》之后,我对他有了更深的认识。

巴金爷爷是个非常喜欢孩子的爷爷。尽管他写作有困难,他还是给家乡的孩子们写了一封回信。他一生写了很多文章,也是一个有名的人物,他写作要的不是才华而是感情,这些写出了他创作的动力,还蕴含着所有文学作品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作者心中充满着无限的爱,只有爱才能感动读者,拨动心弦。他在信中说到:

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他告诉我们人不是白吃饭的,所以我们要为生活做一些事情,我们虽然做不了什么大事,但我们可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让我们的生活多添加一份光彩,让我们的生活更有意义,让生命更有价值。我们经常为小事浪费很多时间。有时,因为课堂上的小作业,听不仔细,让我们学习爷爷珍惜有限的一分一秒的精神。

巴金爷爷在信中说到:“不要把我当成什么杰出人物,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他是多么的谦逊。

通过“杰出”和“普通”这对反义词可以看出巴金爷爷的一生其实一点也不平凡,这既是他谦虚的说法又是他人生的态度。巴金爷爷一生笔耕不辍,脚踏实地,创作了一篇篇优秀的作品。

他说:我和别人一样,也希望看到自己的生命开花,抒发出对珍爱生命的礼赞!要让自己的生命开花结果,就要为社会增添光彩,为别人奉献爱,为别人付出精力,为别人花费时间,同情别人,这样生命才会开花结果。

巴金爷爷是我国的一名爱国作家。他在作品中隐藏着爱,揭露了中国的一些腐败现象,并提倡帮助穷人。 他还说:

“我愿意再活一次,重新学习,重新工作,让我的生命开花结果......这个我们办得到,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更多的爱,更多的同情,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比维持我们自己生存所需要的多得多。”我承认,一个人活着,就一定要对国家作贡献,这样人活着才有意义,这个贡献不一定很大,但只要尽你所能,哪怕是使城市的一角干净或是为城市种一棵树,使我们的生命开花结果,这一行不仅给人带来的清凉,绿化了城市,自己心里也充满了一丝自豪。

既然我们能做这么多,为什么要浪费我们的精力和时间。你生来就是一朵花,为了不向蜜蜂开放,让自己结出果实,让蜜蜂尝到甜甜的蜂蜜。别那么自私浪费你的资源。

在读完《给家乡孩子的信》后,我被巴金爷爷感动了,我一定要好好的读书,做一个巴金爷爷希望的人,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 家乡戏读后感

在《社戏》里阿发他们肚子饿了,去找豆子吃,但阿发并不是因为是自己家的豆子好,不让小伙伴吃,从而吃别人的。

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习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做一个诚实的人,你帮助别人,应该不求回报,这是做人的常识,俗话说好人有好报帮助别人不是为了图什么,而是要发自内心的帮。

诚实,每个人都需要这两字,考试的时候,老师说过:不管成绩好坏,也要做个诚实的人。没有了诚实,这个人就没有了活的自信。无论怎样,心里也要有诚实两字。

❈ 家乡戏读后感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

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芬馨兮遗所思。

——屈原《九歌山鬼》

中国的傩活动可以追溯到古代、商周、春秋、秦汉乃至明清。最有名的大抵是楚国的傩舞活动。 楚人“信鬼神,好淫祀”,而江西为楚国的管辖地,楚人的巫傩习俗也深刻地影响了赣傩的传承。

赣傩从春秋一直保存至今,江西萍乡,其辖地至今遗存的起傩仪式“启师、请神—点将、发兵—行傩—归庙”就与公元前三世纪流传于楚国《九歌》祈神程式“布坛、迎神—降神—酬神—送神”颇为相似,而且《九歌》中的天神、水神等神灵,也可以在萍乡的傩神之中找到。说明萍乡傩可能与战国时期楚国地区的古代傩有密切关系,并可能同时传播。

在傩戏形成的初期,它与戏曲的出现一样,也被广泛接受为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因为它符合人们的心理需求,所以传播渠道非常广泛,社会效果明显。明末清初,各地戏曲蓬勃发展。傩舞吸收了戏曲的形式,发展成为傩戏。

除少数地方外,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十分流行,后来又传入一些边远地区,特别是巫术气氛较浓的边远落后地区,经过当地民的吸收和利用,最后固定成俗,成为中国众多民俗文化之一。可是,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当下,很少人听说过傩戏,傩戏也逐渐消亡,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但近年来,京剧走进了课堂,黄梅戏也如火如荼。

傩戏在高峰时急剧下降,跌入低谷,只存在于偏远的农村地区。是傩戏的形式不够丰富吗?

不,以赣傩为例,赣傩遗存的品种比较多,从表现形式而言,赣傩有比较单纯的傩仪、多姿多彩的傩舞和少量的傩舞剧(或称傩戏)三种形式。傩舞又大傩舞、竹马舞、和声舞、八仙舞、傩师舞、迎鬼船舞等。傩舞剧又有“开口傩”(又称文傩)和“闭口傩”(又称武傩)之分别。

而傩戏的剧目也丰富多彩。傩戏相对京剧而言,绝不逊色。但是,为什么现在京剧已经广为人知并得到发展,而傩戏却正在消亡呢?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宗教意识相应地降低,而娱乐人们庆祝的气氛也日益浓厚,最终将是宗教元素的彻底消失,成为人们娱乐和娱乐的纯粹游戏。解放以来,由于封建迷信的消灭,傩的文化形态遭到破坏,只在一些边远落后的山区出现。从60年代到80年代,傩戏一度被禁。

进入21世纪,国家更加重视对傩文化的发掘、抢救、保护和研究。各地许多傩文化项目已进入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百度百科)傩戏传承模式的局限性也使其面临着没有**人的尴尬局面,即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年轻人的思想大多是脱离工作,漠视傩戏的传承。

傩戏的意义逐渐被大家遗忘,只剩下春节团圆时的取笑功能。

傩戏的保护传承意义巨大,其历史价值高,表现形式丰富,在“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的当下,保护流传傩戏,不仅仅要靠**、国家,也要靠能传承、能有力传承傩戏的下一代青年。

❈ 家乡戏读后感

《烽火戏诸侯》,名字一说,你们就知道这是《东周列国志》里的一篇吧?没错,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这篇故事吧!

故事是说,西周时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点燃了烽火台,戏弄了诸侯,褒姒看了果然哈哈大笑。幽王很高兴,因而又多次点燃烽火台来逗褒姒笑,时间长了,诸侯们都不再相信他了,再点燃时也就不再来了。后来犬戎攻打镐京时,周幽王点燃烽火台求救,诸侯们以为又是周幽王在戏弄他们,所以都没来救他。结果,周幽王被杀死了。

我相信,很多人读了这个故事后都会取笑周幽王,我也一样。而且,我还想了这样一个问题:西周为什么会灭亡呢?这和我小时候听到的《狼来了》的故事一样,就因为周幽王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导致自己失去了诚信,最终导致没有人帮助他。所以,我一定要做个有诚信的人,不能失信于人,这样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 家乡戏读后感

读了《悦读・我的家乡》一书,我了解到,古往今来,在中国人的概念里,家乡是指每一个人诞生和成长的地方,或是自己祖辈和家族的祖籍地,又称“老家”“家园”“故园”“桑梓”等等。

而我的家乡在定州子位,这是地广物博的中国领土上一个不起眼的小镇,可是别看他小,他可是非常有名的,在子位有一种叫“子位吹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子位吹歌世代相传,至今已有400余年的历史,子位镇也因此成为了冀中平原享有名誉的吹歌之乡,并且在6月,子位吹歌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子位吹歌,是从古代鼓吹乐与清代歌乐发展而来的,因生发于子位而得名,其特点是吹打结合,以管子,小唢呐演奏为主,配以笙、笛、板胡与锣、鼓、镲等打击乐,表演风格热烈火爆高昂亢奋,节奏明快,旋律变化多样,极富感染力,及代表曲目有《放驴》《打枣》《朝天子》《茉莉花》《一枝花》等,其中《放驴》在获得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

吹歌演奏形式有两种,以为坐摊(撂场演奏),即演奏时围桌或横排而坐,笙、管、唢呐各二,再加以锣、鼓、镲;二为进行式(踩街演奏),队形以云锣在前,笛、笙、唢呐、鼓、镲、钹依次随后,但是演奏时往往会随性增减乐器数量或组合模式,曲调时而高亢激越,时而悠扬婉转,时而悲咽苍郁,时而热烈风趣,深受民众的喜爱和欢迎。

子位吹歌演奏时,场面热烈,声音激昂,你看那吹唢呐的人,头、收、身体都在不自觉地随着节奏而摆动。那敲锣的人身体大开大合,头上的汗一滴一滴的往下落,鼓棒敲在鼓面上,咚咚咚的,仿佛敲在人们的心上,还有那吹管子的,敲铜锣的,脸红彤彤的,身上的汗渍渍的,在他们的周围是一圈又一圈的人,大多是老人,间或夹着几个中年人,一堆小孩子在周围边唱边跳,你啊看那老爷爷眼闭着,脸上的神情陶醉,时而皱眉,时而舒展,手脚在不停地打着拍子,旁边的一个老奶奶身体随着节奏不自觉的摆动,其余的人也都似他们是的,神情陶醉,身体扭动。演奏完毕,演奏的人大汗淋漓,神情愉悦,仿佛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这就是子位吹歌!单单语言的描绘是不尽其意的!

放眼子位的一草一木,一田一花,对我而言,是那么的亲切自然,是那么地熟悉,想念。四时人节,田园树木,入夏时节,麦浪一波万顷,间或各种颜色的草药花;春种夏长,秋收冬藏,金秋时节硕果累累,金黄无边。子位,我可爱的家乡。

❈ 家乡戏读后感

巴金,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今天,我有幸读了他的《给家乡孩子的一封信》。这封信主要写了巴金爷爷对人生的看法以及对家乡孩子们的期望。读罢,我感慨万千。

虽然巴金爷爷已经是一个享誉世界的大作家了,还写下了不少的传世佳作,而他却一点儿也没有名人的架子,反而还说自己只是老老实实、平平凡凡地走过了一生。他的谦虚让我敬佩不已。

其实像巴金爷爷一样谦虚的人还有很多,我国著名的乒乓球运动员邓亚萍就是这样的人。她6岁开始打乒乓,先后获得了多项亚洲冠军和世界冠军,被评为世界乒乓球头号种子选手。面对一块块金牌和别人的称赞,她却说:“一切永远从零开始,我必须在技术上不断创新,争取下一次让对手见到一个新的邓亚萍。”试想,如果邓亚萍没有像巴金爷爷那样永不自满的精神,怎能获得累累硕果呢?

相反,骄傲自满是进步的'大敌,它就像一只害虫,可以吞噬整个成功的果实,许多人都是因为骄傲而导致失败。我也有一次这样的经历:在上届运动会中,我报了男子跳远这个项目。在预赛中,我由于发挥出色,以预赛第一名的好成绩进入了决赛。我兴奋得有点忘乎所以了,就是这种骄傲心理使我与冠军失之交臂。直至今天,那次失败我仍记忆犹新。它使我懂得:在胜利时,要防止产生骄傲情绪,因为骄傲会使我们看不到自己的不足,听不进别人的忠告,丧失继续前进的动力。

巴金爷爷的信,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明白了:我们在面对成绩和胜利时,要保持谦虚的态度,应该把成绩和胜利当作前进的起点和阶梯,再接再厉,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像巴金爷爷那样铸就辉煌!作文

❈ 家乡戏读后感

初读饿《人性的弱点》这本书,我只是对它里面的小故事感兴趣,喜欢有情节、生动真实的故事。然而这里面的每个小故事却又让我从中学到许多。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伊利诺州艾姆赫斯的维莉・戈登小姐的故事,作为一个公司的速记员,每天做着重复的事,多么的鼓噪无味,某些事件还得做些额外的工作。对一般人来说都会对这工作觉得厌烦,当然她也不例外。但是她却用了一个很好的办法调整了自己的心态,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就是――假装。假装自己很喜欢这个工作,对它产生兴趣。不再怨天尤人,事情变得有效率起来,后面还升职了。,这时一个对于人性弱点的很好例子,喜欢责怪、抱怨他人,但只要你换一个心态,就会使你脱离心理的旧辙,给你新思想,新眼光,新志向、新生活。 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诠释了人性的弱点,但只要采取正确的方法,这些弱点是可以克服的,并且能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起来,就如卡耐尔的万能公式一样: 卡瑞尔万能公式 ※人性的弱点之一:喜欢责怪、抱怨他人 反之:不要批评、责怪或抱怨他人 ※人性的弱点之二:不喜欢赞赏他人 反之:真诚的赞赏他人 ※ 人性的弱点之三:不考虑他人的需求 反之:首先想到他人的需求 ※人性的弱点之四:盲目模仿他人 反之:保持自我本色,不要盲目模仿 ※人性的弱点之五:没有良好的工作习惯 反之: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人性的弱点之六:一个疲惫的“我” 反之:放松自己,消除疲劳 ※人性的弱点之七:对事情感到倦怠 反之:不要对事情感到倦怠,而应使之充满乐趣 ※人性的弱点之八:只看到自己10%的不足 反之:算算你拥有的幸福――而非烦恼 ※人性的弱点之九:充满恶意的批评他人 反之:不用理它,因为没有人会踢一只死狗 ※ 人性的弱点之十:过于在乎他人的`批评 反之:尽已所能,撑起雨伞,让批评之雨打不到你颈背上 ※人性的弱点之十一:不会关心他人 反之:真诚的关心别人 ※人性的弱点之十二:对他人缺少微笑 反之:保持微笑 ※人性的弱点之十三:忘记他人的名字 反之:记住他人的姓名,它是语言当中最甜蜜、最重要的声音 ※人性的弱点之十四:不喜欢听人讲话 反之:做一个善于聆听的人,鼓励别人谈论他们自己 ※人性的弱点之十五:毫不考虑他人的兴趣 反之:谈论别人感兴趣的话题 ※人性的弱点之十六:忘记他人的重要性 反之:让他人感到自己重要――而且要真诚而为 ※人性的弱点之十七:喜欢与人争论 反之:避免辩论,争论下去是没有输赢的 ※人性的弱点之十八:不尊重他人的意见 反之:对别人的意见表示尊重,不管是对是错 ※人性的弱点之十九: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 反之:如果你错了,迅速而真诚地承认并及时改正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对他人缺乏友善 反之:以友善的方式开始,并不是全世界都是你的敌人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一:首先让别人说“不” 反之:首先让别人说“是,是的”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二:不让他人说话 反之:让对方多说话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三: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 反之:让别人觉得那是他们的主意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四:不从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反之:真诚的尽力从对方的角度看事情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五:不理解他人的意愿 反之:理解对方的意念及欲望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六:引发他人产生不良的动机 反之:激发他人去产生一种高尚的动机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七:过于直踝的表达自己的意图 反之:将你的意图表演出来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八:缺乏激励于竞争机制 反之:向他提出一个挑战 ※人性的弱点之二十九:不愿称赞与欣赏他人 反之:从称赞与真诚的欣赏开始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直接批评他人 反之:间接指出他人的错误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一:喜欢责怪他人 反之:在指责他人之前,先想想自己的错误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二:拼命指使他人 反之:以提问的方式来代替命令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三:不给他人面子 反之:保全他人的面子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四:从不鼓励他人 反之:称赞他人的每个进步,即使十分微小,要“诚于嘉许,宽于称道”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五:不使他人乐于行事 反之:使对方乐于做你所建议的事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六:喜欢唠叨不休 反之:切勿,切勿喋喋不休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七:总是试图改造对方 反之:不要改造你的丈夫或妻子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八:对你的伴侣毫不在意 反之:给予对方真诚的欣赏及关注 ※人性的弱点之三十九:不大注重小事 反之:注重那些看似小事的事情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缺乏应有的礼节 反之:对你的妻子(丈夫)要有礼貌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一: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反之:要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光踢椅子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二:将困难当做难以逾越的障碍 反之:不要在乎困难,也许它是一种幸运的开始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三:无法摆脱生活中的不幸 反之:学会开导自己摆脱生活中的不幸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四:缺乏生活的信仰 反之:拥有自己的信仰并付诸行动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五:忽视自己的个性 反之:相信自己,你是独一无二的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六:盲目顺从他人 反之:要有自己的主见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七:陷入孤独 反之:幸福并不是*别人来布施,而是要自己去赢取别人对你的需求和喜爱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八:试图改变不可避免的事实 反之:不要试图改变那些不可避免的情况,而应去尽力适应它 ※人性的弱点之四十九:无法排解心中的忧虑 反之:运用卡瑞尔万能公式,做一个无忧无虑的人 成功如此简单,只要你能遵循这些人际标准!

❈ 家乡戏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 家乡戏读后感

读后感50字

【篇1:读后感50字】

《诗经》读后感50字

《诗经》是由孔丘等整理的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精粹。诞生于先秦时期,收录了自西周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诗歌,计有305篇之多,以抒情为主,有《风》、《雅》、《颂》三部分。

【篇2:读后感50字】

《昆虫记》有感50字

从昆虫记,我明白了萤火虫是怎样吃东西,红蚂蚁是怎样回家的,天牛是怎样生活的,蟋蟀是怎样唱歌的,蝉在地下是怎样生活的,舞蛛是怎样捕食的……。

【篇3:读后感50字】

我读了一本叫《森林报》的书,可好看了,里面讲了许多趣闻,而且都是讲小动物的!

我可喜欢看了;机智聪明的小动物不停的出此刻我眼前,这本书很好看很搞笑,我推荐大家也看一看!

【篇4: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马达加斯加》观后感50字

《马达加斯加》讲的是狮子和它的一群好朋友想回到它的家乡---纽约动物园的故事。在回家的路上,它们遇到了动物马戏团,它们帮忙马戏团表演成功,它们还遇到了捕杀动物的坏人,它们用机智赢了坏人,最后它们开始了回家乡的旅程,平安回到了家乡。狮子很有领导能力,勇敢,机智,在它的领导下,帮助了别人,我很佩服它。

【篇5: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50字

这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篇6: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这天我读了一个《龟兔赛跑》的故事,是一只乌龟和兔子赛跑,兔子因为跑到一半就睡觉了,没有比上乌龟,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事不能做到一半就不做了,否则会一事无成。乌龟不怕困难。只有坚持不懈,他才能成功并获得一等奖。

【篇7:读后感50字】

小鹿学长跑读后感50字

这天我读了《小鹿学长跑》。一大早,孙公公还没露出笑容,小鹿就开始练习跑步。许多小动物还在睡觉,但鹿在树上呼吸新鲜空气,跑得越来越快。

小鹿每天都坚持练习长跑,并且变得非常强壮。于是,小鹿一次又一次地逃脱了猛虎的追捕。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能偷懒。只有坚持,才能学到真正的技能。

【篇8:读后感50字】

《十万个为什么神奇的科技》读后感50字

这天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神奇的科技》。读完《声音也会“杀人”吗?》这篇后,我明白:

当风暴与波浪摩擦时,有时会产生次声波。次声波是一种人耳听不到的声波。会使人感到头晕、耳鸣、恶心等症状;强次声能使心脏等器官剧烈震动,导致血管破裂死亡。

【篇9:读后感50字】

《野天鹅》读后感50字

《野天鹅》是讲述善良的艾丽莎为了解救变成野天鹅的哥哥们,勇敢地承担了编织荨麻披肩的任务,为此她承受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痛苦,但艾丽莎坚强地承受了这些痛苦,最终成功解除了哥哥们身上的咒语,并获得了自我的幸福。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学会忍受痛苦,坚持自我的信念,就必须会有成功的一天。

【篇10: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透过阅读《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明白在旧社会穷人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更不能读书,所以我要珍惜此刻幸福生活。

【篇11:读后感50字】

《遮天》读后感50字

叶凡,一个有着古老遗迹的存在。他炉养百经,九秘、源天神术加身,身怀大帝专属物万物母气根源铸就的鼎,更怀有内含仙机的羽化神朝留下的鼎!如今他正走在星空古路上,接送史上最强试练!

他心坚似铁,逆天修行以大成圣体成就大帝是他的追求!

【篇12:读后感50字】

可爱的鼠小弟读后感50字

【作者:陆闻勓】

这本书很好看。里面的小老鼠很诚实。他打破玻璃,向母亲承认了错误。他也很聪明。我们应该像他一样做诚实的孩子。

【篇13:读后感50字】

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50字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是小豆豆和她的第二所学校巴学园。这本书是关于小豆豆一年级辍学的。她们要去的学校是她妈妈刚找到的商学园。进了巴学园一幅犹如奇特的景观出此刻了她们的眼前六辆真正的电车,但不在跑了,小豆豆觉得在做梦一样,“电车教室”。

【篇14:读后感50字】

狼王梦读后感50字

这个暑假我读的第二本书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讲了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继承他老公的遗愿:培育出一只幼狼当上了狼王的宝座。

这本书很好看。它写得深刻而具体。它把动物当作人来对待。

【篇15:读后感50字】

《一座城池》读书后感50字

看完一个城市,最大的感觉是韩寒似乎在书中有太多的记忆,而整篇文章似乎没有框架。我不明白为什么韩寒对他的作品最满意。我仍然认为三重门是最好的。

【篇16:读后感50字】

《小蟋蟀的花嫁衣》读后感50字

《小蟋蟀的花嫁衣》个性好看,里面的句子个性优美,比如森林的上空,亮闪闪的星在偷笑。还有一种说法,发自内心的美才是真正的美。我感觉这两句真优美。

【篇17:读后感50字】

《阿呆和阿瓜》读后感50字

有一本书个性好看,这本书是《阿呆和阿瓜》,就是伍美珍写的书。其实,这本书里有一本书,那就是快乐的季节,还有一本是完美的季节。

此刻就让我来说说里面的资料,而且里面有一些资料个性搞笑,比如我天天背着学校上书包。我一看,太搞笑了。

【篇18: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水孩子》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比较简单,讲述的是一个扫烟囱的贫苦小男孩汤姆,因为总被师傅痛打一顿,所以他的性格有着各种缺陷。

在他变成水孩子的时候,他因为仙女的感化、教育和指导下,历经各种冒险奇遇,克服了各种性格缺陷,最后长大**的故事。

【篇19:读后感50字】

《燕子》读后感50字

这一天,我读了叶圣陶爷爷的童话故事。童话故事中描述了一只受伤的燕子,她从青儿玉儿的照顾中**,并和母亲一起回家。但是小燕子并没有忘记青儿和玉儿,它每一天都来看她们,给她们唱歌跳舞,每年春天从南方回来都记着给她们带美丽的礼物。

这个童话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善待他人,付出我们的爱,让世界更加完美。

【篇20:读后感50字】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读后感50字

这天,我开开心心的把《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读了一遍,《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本书我很喜欢,读了之后,我懂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就应互相谦让,团结努力。

❈ 家乡戏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语文书上的第18课——《给家乡孩子的信》。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有一次,巴金爷爷家乡的孩子们给巴金爷爷写了信,巴金爷爷受到信后非常高兴,十分感谢给他写信的同学们。

巴金爷爷在信中这样写到: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对我的祖国和同胞有无限的爱,我用作品表达我的这种感情。回顾过去,说不上失败,也谈不到成功,我只是老老实实、平平凡凡地走过了这一生。我思索,我追求,我终于明白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我愿意在活一次,重新学习,重新工作,让我的生命开花结果。但是,我不可能再活一次。过去,我浪费了不少光阴,现在我、快走到路的尽头,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我十分珍惜这有限的一分一秒。

亲爱的孩子们,我真羡慕你们。你们面前有无比宽广的道路,你们心里有多么美好的事物,爱惜你们可以使用的宝贵时间,好好地学习吧,希望在你们身上。

通过读课文,我知道:珍惜时间就等于珍惜生命。这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和生命都是不可能重来的,一定要在自己拥有的有限时间里多做些事,多学些知识,充实自己。

❈ 家乡戏读后感

《入戏》是一部描写演员内心戏与生活的文学作品,让人深刻地体会到演员这一群体的职业特点和生活方式。这部小说生动而又细致地描绘了一名男演员从参加学校招生考试、到考入戏剧系、到进入演艺圈成长历程中的点点滴滴,真实地反映了演员们所面临的压力、选择和努力。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名叫做窦彤的年轻男子,他从小就立志成为一名演员。然而,他的父亲反对他的选择,认为演员这一行业太辛苦、太不稳定,不如选择一个更好的职业。但是,对于窦彤来说,成为演员就像是一种天命,他坚信只有奋斗才能走向成功。



随着时间的推移,窦彤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戏剧学院,开始了自己的演艺之旅。在学校里,他认真学习表演、唱歌、舞蹈等各种课程,并与同学们一起在舞台上表演,不断地磨练自己的演技和表现力。随着各种比赛和演出的激烈竞争,他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和策略,逐渐懂得了如何利用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发挥出最好的表演。



然而,进入了演艺圈之后,窦彤才真正感受到自己的无力感和沮丧感。他面临着各种门槛和难题,如何进入电视剧、电影的圈子,如何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如何在这个残酷的圈子中生存下去。窦彤看到了许多明星的背后的艰辛和付出,也看到了自己要面对的种种挑战和磨难。他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坚持不懈地追求自己的梦想,最终获得了成功和荣耀。



通过《入戏》这部小说,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演员这一行业的特点和魅力,以及演员在成长历程中面对的各种困难和挑战。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教会我们如何坚定自己的梦想,如何在困境中不放弃希望,如何不断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它告诉我们,在演艺圈这个竞争激烈的世界里,只有不断努力和追求自己的梦想,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 家乡戏读后感

《家乡繁荣我光荣,我为家乡添光彩》读后感今天,老师在学校学给我们读了《家乡繁荣我光荣,我为家乡添光彩》一文,讲述的是在美丽家乡邵阳繁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祖国、家乡未来的花朵,我们应该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感恩社会,热爱家乡、用青春、智慧和汗水为邵阳美好的明天增添光彩。说起我的家乡邵阳,它位于资江岸边。它是一座千年古城,也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好地方。它美丽富饶。在春天,小树长出嫩绿的小芽,小溪“哗啦,哗啦……” 唱起了美妙动听的歌,草地上五彩缤纷的花儿竞相开放,一朵更比一朵美丽,我真想摘下几朵做个花环,小草也从甜蜜的梦中苏醒过来,伸了个懒腰,大地又重新恢复了活力……在夏天,真是烈日炎炎,火辣辣的太阳都快要把人烤焦啦,我只好躲到郁郁葱葱的大树下面听妈妈讲故事。

在我们家乡,夏天的“特产”恐怕要数娇滴滴的荷花了,一阵风吹来,水池里的荷花就像一个个可爱调皮的小仙女在荷叶的舞台上翩翩起舞,真美!在秋天,一丝丝凉风掠过,家乡的特产也成熟了:黄澄澄的、人见人爱的小灯笼——蜜桔,剥开它薄薄的皮,尝一口,甜蜜蜜的,真爽。

在冬天,家乡开始飘雪,雪花落下来,落在房屋上,小山头,也落在小朋友的脖子上,大家可开心了,堆雪人,打雪仗……我爱我的家乡——正如文章中说的那句话:“邵阳是我家,争光添彩靠大家”,作为热爱邵阳、建设邵阳和自觉维护邵阳形象的先锋队,我和学校的每一位同学都会以身作则,担当起建设文明和谐邵阳的小主人。

❈ 家乡戏读后感

家乡读后感 第一篇<\/h2>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家乡读后感 第二篇<\/h2>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家乡读后感 第三篇<\/h2>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xxx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家乡读后感 第四篇<\/h2>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是发生在山区的一个家庭的故事,有关打猎也包含了生死的主题。

它主要讲的是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因此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猎人,还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冠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凶狠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出了山狮的魔爪,最后老丹失去生命,深情的小安绝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上。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羊齿草,于是比利深信不疑: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我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这样我就可能有机会去抚摸一下那两只勇猛的猎犬,去看一下他们是如何默契的捕抓浣熊,还要大声的对比利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拥有一坚坚强有耐性的心,你的猎犬是好样的!你也很棒!

家乡读后感 第五篇<\/h2>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但又有多少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又有多少人,想要努力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却忽略了对家人的陪伴呢?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家乡读后感 第六篇<\/h2>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家乡读后感 第七篇<\/h2>

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情感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家乡读后感 第八篇<\/h2>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

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家乡读后感 第九篇<\/h2>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家乡读后感 第十篇<\/h2>

在我的故乡——新安县,有着青要山、黛眉山、荆紫山、鹰嘴山、郁山等数不胜数的山,每座山都有它独特的美、独特的味,每座山都有描述不完的风景、写不完的故事,但在在众多的山中,我喜欢的还是黛眉山,它不仅是一幅鬼斧神雕的画,还是我爸爸小时候生长的地方,我对它情有独钟。

第一次登黛眉山的时候,我可能是两岁左右,还爬不动,对山的记忆也很模糊,只是常常听爸爸说是他把我抱上去的,我很好奇,为什么爸爸在我那么小的时候要带我上山,那座山对它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想看看这座山的心情愈发急切,两年前终于成行,那虽是一次普通的爬山但在我心里一直挥之不去、记忆深刻。

记得刚到黛眉山下便被哪里的景色所陶醉,那山一眼望不到尽头,层峦叠嶂、烟雾缭绕,遍布山野的还有奇形怪状的石、嫩绿草、不知名的花,空气清新极了,仿佛这里就是人间仙境。

我越往山上走,景点就越多,景色就越壮观、美丽。“天外飞仙、一线天、黛汤之恋”等景点我让我惊叹大自然的神奇,看来了景区简介上那如泣如诉的爱情故事,让我不禁潸然泪下。还有那“草原神门”也极为险峻,那是在陡峭的石壁上劈开了一个狭长的缝,只能容得一人通过,往天上看觉得像即将关住的两扇门,使你不由自主的快速通过。过了这道门,眼前豁然开朗,迎接你的是凉爽的风,百花争艳的草原,还有悠然自得的牛羊,眼前是多么和谐的画,眺望远方,黄河像一条玉带缠绕在脚下,登山的疲劳就这样不知不觉得被忘得一干二净,心中满是惊叹!

不知不觉中,到了下山的时间,我还是依依不舍不远离开,这里是很美,但还是爸爸一句话让我对倍感亲切:这是我的家,有我的根,根之所在、心之所系!

家乡读后感 第十一篇<\/h2>

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家乡读后感 第十二篇<\/h2>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爷爷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爸爸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第一次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妈妈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家乡读后感 第十三篇<\/h2>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家乡读后感 第十四篇<\/h2>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xxx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家乡读后感 第十五篇<\/h2>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家乡读后感 第十六篇<\/h2>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家乡读后感 第十七篇<\/h2>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家乡读后感 第十八篇<\/h2>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xxx、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家乡读后感 第十九篇<\/h2>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篇<\/h2>

鲁迅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对中国的近现代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xxx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弃医从文,以笔代伐,鲁迅先生为民族的未来战斗了一生。让我们跟随六年级七班师生的脚步,重温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一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感到深深的失落。从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到贫困潦倒的中年人;从“豆腐西施”到“圆规”,从少年时的友谊到中年时的隔阂;从美丽温馨到荒凉无比,故乡的人和事,景和物都有巨大的变化,让我无比悲哀。

鲁迅回忆中的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活泼可爱的乡村孩子形象,两人有了深厚的友谊。本来鲁迅与闰土之间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而在鲁迅看到“现在的闰土”(中年闰土)十分贫穷,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的重担压的他抬不起头来,对鲁迅也恭敬起来。

鲁迅回忆中的杨二嫂是一个美丽、端庄、优雅的女人,整天坐着,被称为“豆腐西施”,可现在的杨二嫂却是一个爱贪便宜、尖酸刻薄的人,记忆中美好的泡沫总被现实的铁针一个一个扎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来突出一个词:改变。《故乡》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正如《故乡》中的最后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h2>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h2>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h2>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h2>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 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h2>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h2>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读后感《读《故乡》有感600字》。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

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七篇<\/h2>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xxx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八篇<\/h2>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家乡读后感 第二十九篇<\/h2>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篇<\/h2>

故乡,一个温暖的家;故乡,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家;故乡,一个亲朋好友可以陪伴在你左右的家……

读了顾老师的《故乡的那一缕炊烟》我才明白,故乡的“风景”是如此之美。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从故乡一路走来,从泥泞的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走来,走过大山走过乡村,走过城镇,一路磕磕绊绊,我终于带着梦想走进了都市……

是呀,这句话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的农村人有多少不想去大都市的,有着许许多多的“都市梦”却无法走出这连绵不断的大山,只能在乡下过着无聊乏味的日子。可见他们是多么渴望着大都市,期望走出这个小山庄。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去看看那未知、美丽、梦幻、遥不可及快乐的世界。

走出去的人,也有着走出去的痛。那些从深山老林中走出去的人,也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苦。他们不是被欺负就是被刁难。要不是为了生活,他们也不想出来呢,要不是为了儿女,他们才不想出来呢……

是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成天抱怨命运的不公。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一篇<\/h2>

最近老师要我们读一本名叫《故乡》的书,这本书是由三个大故事和十一个小故事组成的,第一个大故事叫《呐喊》,第二个叫《彷徨》,第三个叫《故事新编》。

这本书我开始读起来还有点读不进去的样子,但是后来我又感到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了以后的几点感想。

而《奔月》则是说了一位英雄后羿的故事,他用神准的箭法把大地上的猛禽都射光了,从此后,后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后羿为生计而奔波忙碌,但也总遭到夫人嫦娥的白眼,世上的人已经将他的功劳渐渐地遗忘了,让他赔黑母鸡等等,弟子逢蒙的忘恩负义,使后羿逐渐陷入了落寞、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英雄遭世人淡忘,被人背叛的悲伤故事。

我虽然只说了其中的两个故事,但里面还有许多的好故事,比如:《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等,都很好,我一定要认真的读完这本书,能让我认识了解更多的事物,开阔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

故乡读后感06-20

故乡读后感07-06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二篇<\/h2>

晚上读书,读到季羡林先生的《月是故乡明》,忽然有些失落。

季老先生说,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

离开家乡十年。

十年,物是人非,家里老旧的房子,依然在城市的一角,灰色的水泥墙,斑驳着我的心。父母都已年近花甲,因思念我的缘故,白发骤生,本已憔悴的面庞被岁月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寄希望于父母心情的开朗,身体的康健,我才能少些愧疚。

月是故乡明,让我想起了家中阳台上看到的月亮,还有儿时经常仰望的星空。那时的夏夜,治安极好,不关门,铺了席子睡在门口走廊上,不需费神,就可看到星星闪烁的表情。

不知是我内向还是家庭的原因,我极少与父母有语言上的交流,以至于而立之年依然不知如何与父母沟通,酿下了诸多矛盾。还好是我的亲人,他们原谅我,也让我在能够有勇气面对生活。

生活是快乐的,不管有多少困难,现实总是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幸福就是痛并快乐着。

月是故乡明,对家乡的思念愈久愈沉,沉在心底最深处,永远挥之不去的,是对亲人感恩的心。

月是故乡明,新的家乡也有明亮的一弯新月,这份感情,愈久愈深,深深地扎根于心间,开枝散叶。

月是故乡明,心中永远铭刻着的,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生活的憧憬。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我走出青涩的岁月,渐渐成熟,这心头的天平才渐渐趋于平衡,希望它不至于颓然倒下,倒下了,将倒下我自己。

月是故乡明,永远的怀念,永远的憧憬。

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强说愁的年龄,总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言语所触痛,我想,这才是真实的我。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三篇<\/h2>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依稀还记得,老家那一排又一排紧挨着黄泥屋,这种屋子并不结实,承受不了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且构造非常简单,中间是庭院,两边分别一个小屋子,只能够勉强遮风挡雨。小的时候,就爱在小屋的墙壁上抠几块泥土下来,捏得粉碎玩过家家。幼年时,便生活在这个小屋里,度过了令我一生难忘的童年。

离家不远的地方是一片十分空旷的场地,我们除了待在家里,就是四五个伙伴约在一起做游戏。

在这片空旷场地的一角,有一个又大又丑的垃圾房,说是垃圾房,其实也够不上,只是用了几块残砖剩瓦零零散散地将垃圾堆拢在了一起而已。垃圾房的上空,绿头苍蝇“嗡嗡嗡”地飞来飞去,路过的人都掩鼻避之。到了收获的季节,家家户户都想在这占有一席之地,好晾晒农作物。只要是艳阳高照,这片空地就被芝麻杆、稻谷给占领了。过往的人都必须踮着脚尖从这家的席子与那家的席子的缝隙中间走过去。

转眼,我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父母把我带到了镇上读书,自然也就很少回去。

而今,当我又回到老家的时候,老家日新月异的变化令我大吃一惊:原来的旧屋子已经进行了拆建,看起来整齐划一,很是舒服。而那片空地已经用水泥重新砌了一遍,并装上了两个焕然一新的篮球架与护栏,“垃圾房”消失的无影无踪,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操场。老人们摇着蒲扇坐在小溪边聊天,年轻的小伙子们正进行着激烈的球赛,孩子们在追逐游戏,构成了一幅美好的画面。

回到家里,已经很晚了,打开灯,原本昏暗的小屋一下子变得亮堂堂的。我抬头一看,以前那根锈迹斑斑的自来水管已经统一换上了崭新的乳白色的便于拆装的新水管。

啊,这才多久,家乡便有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外公说,不久以后,村里修建的游泳池将免费对外开放。我相信,我的家乡将会继续进步,继续向着小康生活发展。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四篇<\/h2>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五篇<\/h2>

我的故乡位于黑河沿岸,这里物产丰富,风景优美,素有“水果之乡”的美称。白里透红的桃籽、红艳艳的苹果、黄澄澄的鸭梨、玛瑙似的红枣?而我最喜欢故乡质朴无华的沙枣。

每年五一前后,沙枣树便舒活筋骨、抽枝长叶。不久椭圆形的小叶上长出许多银色小斑点。叶子虽然不起眼,却孕育着博大的爱。

端午节前后,沙枣树经过春风春雨的洗礼,便悄悄地开花了。小小的,米黄色的花朵散发出馥郁的花香,引来数不清的采蜜能手——小蜜蜂。

到了七八月,枝上便挂满了一串串绿色的小豆豆——沙枣。此时的沙枣还未成熟,涩涩的。等到九、十月间,沙枣由绿变黄、由黄变红,还散发着一股特殊的香味,这便是沙枣成熟的标志。你若是摘一个放进嘴里,软软的、甜甜的,吃了一个还想吃第二个第三个……这时候,人们总是忙里抽空,把沙枣捡回来,凉干收藏,便成为冬天极好的食品。

沙枣不但花香果美,而且有顽强的生命力。它不讲究土壤的贫脊,不论在沙漠还是在村头巷尾,只要有泥土、有水份,都能生根发芽;它不占有人们的劳动,不用浇水施肥,修枝打插都能自己生长。它根系发达,钳子一般的虬枝牢牢盘根错节地埋在泥沙下面,防风固沙。因此故乡的人们总是把它视为抵抗风沙和干旱的能手,是最可爱的树。

今天,在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不是也有这样的人吗?他们不为名,不为利,兢兢业业的勤恳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着,他们才是最可爱的人。

我爱你,故乡的沙枣树,我愿做像你一样的人。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六篇<\/h2>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七篇<\/h2>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八篇<\/h2>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游行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平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习周国平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家乡读后感 第三十九篇<\/h2>

随着疫情形势在国内的逐渐好转,电影逐渐的回到了大众的视野当中,今年的国庆中秋档期也成为各个电影回归的重要契机,一部延续去年《我和我的祖国》创作拍摄模式的电影《我和我的家乡》一跃成为了这一档期的最大赢家。

国庆节我选择和家人而不是和朋友一起去看这部电影,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值得和长辈一起分享的电影,他们能在这部电影中收获比我们年轻人更多的感动或是感触。

电影一共有五个单元,体现国家医保政策的《北京好人》,展示好山好水醉美贵州的《天上掉下个UFO》,描绘基本支教特岗教师的《最后一课》,书写抗沙治沙路的《回乡之路》,刻画基层书记形象的《神笔马亮》。不同于去年《我和我的祖国》所呈现出来的“国之大美”,《我和我的家乡》带给我的是一种小美,小到进入我们的生活,小到就是我们的生活。

在走出电影院、平静下电影带来的激动之后,回味电影会发现这本质上是一部常见的主旋律电影,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可就是在这种主题明确的情况下,有泪有笑的小品大杂烩的模式让我们观众丝毫没有觉得枯燥、乏味。

如同电影海报想要传递的感情一样,每个演员都笑中带泪,电影中所出现的感动也比欢乐更加使我动心。这里想要特别提一下《最后一课》这一单元,也许是因为家中老人曾是一名人民教师的缘故,电影中表现出来的生活、画面、故事,让我不得不去联想家中老人的过去,片中的艰辛坎坷也许正是他当年的真实写照,片中人对如今生活美好的感叹也许正是他的所思所想吧。我很喜欢看电影看剧,不是为了消磨时间,而是电影电视剧能够带我们去了解不同人的故事、不同人的生活。最让我觉得惊艳的还得算上范伟老师的演技,他再也不仅仅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和本山大叔卖拐的小品演员,他骨子里的一种精熟且有烟火气的文人气质确实很适合这个角色,白发、眼镜,一举一动,一个眼神都能够打动你,已然无愧于老戏骨之名。

我们中国人应该都有着比较深的“故土情节”,家乡这一题材就更加打动人心。就基层农村而言,人们常常感叹,生活越来越好,也总有人在问,到底哪里变好了,我想在这部电影里可以找到很好的答案。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篇<\/h2>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一篇<\/h2>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二篇<\/h2>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

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平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三篇<\/h2>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后感12-05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四篇<\/h2>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五篇<\/h2>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

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六篇<\/h2>

金秋的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微微的秋风拂过,带来一丝淡淡的桂花香,我久久地沉浸在《故乡》之间······

穿过时空隧道,我仿佛看见了那个聪明伶俐、勇敢机智的少年闰土:他手握钢叉在瓜田里来回巡逻,皱紧眉头;他身穿棉衣在灌木丛边等待鸟的到来,一声不吭;他漫步在沙滩边寻找美丽的贝壳,笑容满面。闰土的见多识广令鲁迅为之感叹“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对少年闰土的怀念,令鲁迅对儿时的故乡满是憧憬,他渴盼能有机会走出高墙,去接触大自然,去经历那些希奇古怪的事情,他不愿意做一个永远坐井观天的人。文中最后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令我感慨万千。

我深刻体会到,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须开拓视野、勇于实践,才能拥有像少年闰土那样的见识。

现在的我们,正是花样年纪,正是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我喜欢随父母行走于山水间,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我喜欢花上大把时间和显微镜相伴,研究微生物的世界;我更愿意飞奔于运动场,在棒球的击打中探索潜能。我要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做善于探索未知道路的人,放飞梦想、拥抱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期盼,20年后重回故乡,今日的活泼少年,都成了明日的栋梁之材,我们畅谈天下、怀念往昔。一阵风吹过,淡淡的桂花香,仍是那么熟悉。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七篇<\/h2>

读完了汪曾祺的《故乡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情。

打鱼的夫妇每天一言不发的在水中打鱼,秋天,水是很冷的,但更冷的,是两个人的感情。虽然是夫妻,但天天打鱼,却没有一句话,感觉像陌生人一样,各自干各自的工作。不久,女的病死了,就像秋天里飘落了一片枯黄的树叶,没有人注意。每天每天,男人打鱼依旧,唯一改变了的,就是女儿来赶鱼了。读了这一段,让人的心也变得沉重起来,“冷淡”二字贯穿了全段,天气冷淡,人心也冷淡。后两段的基调轻松了许多。金大力就像中国无数的农村人一样,质朴、单纯。“干什么活,拿什么钱……”没有豪言壮语,却让人感到他非常可靠。事实也的确如此,金大力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干活儿一丝不苟,却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结尾处,说金大力老了,头发白了几根,但不变的,是那颗质朴的心。那个医生更让人敬佩,闹大水时,能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村子里救人,有人说他傻,拼了命换来一块匾。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换来的不只是一块匾,还有全村人的性命。那一条命换一个村子人的性命,他觉得值。医生还帮助吸毒的朋友戒掉了毒瘾,那朋友的妻子问用的药值多少钱,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没多少钱。——我还有。”他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样,他叫王淡人。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八篇<\/h2>

电影很好看值得一看!范伟老师的最后一课真的是我的泪点。凯凯的经典片段也太可爱了。韩昊霖小朋友真的演技逐渐被大家认可!李易峰真的是惊喜,都好久没有在大荧幕看到了峰峰了。沈腾老师的神笔马亮是让我最笑到肚子疼的片段了!太喜欢沈腾啦!葛优老师更是一绝,演什么像什么。UFO片段就很精彩,黄渤老师演技就无需多说,刘昊然弟弟就更耐斯了!总之所有的演员都很棒,值得一看的电影!

很荣幸很幸运超前看了《我和我的家乡》这部电影。对于这部电影,我期待了很久很久,影片确实没有让我失望[羞嗒嗒]电影里面的五个单元都超级好看,五个单元发生在五个城市,共同点是每个单元都是在讲身边的故事,太贴合现实了,影片内容在平凡中显示着不平凡,可以让你哈哈大笑也能让你泪流满面。《我和我的家乡》真的是一部很不错的影片。超级适合和朋友或者和家人一起去看!大家十一国庆安排起来!

家乡读后感 第四十九篇<\/h2>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我感到伤心并懂得了朋友之间的分享!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住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瞧!它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有好吃的它们一起吃,有猎物它们合作一起抓。现在,浣熊可能会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会抓不住它们,我坚信只有在老丹和小安在比利的帮助下抓住它们。

它们的行为也使我想到了:有什么东西要一起分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一次老丹在它们的巢门口捡了一块肉,它叼了进去,你可能会以为它会自己独吞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绝对不是。老丹会等小安回来,更它一块分享,在它没有来之前,它绝对不会自己独吞的。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又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它们都可以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来守护自己的小主人。在“红色羊齿草”降临在它们的坟头上,就说明,这一颗种子,必定将要天使来播种!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篇<\/h2>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一篇<\/h2>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二篇<\/h2>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三篇<\/h2>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每个人的故乡大多数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故乡》这本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比如:《在酒楼上》: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眼圈微红的一位叔叔,他不怎么吃菜,但是酒却不停的喝了一斤多了,后来他的神情和举动都活泼了起来,渐近于先前的吕纬甫了。

《故乡》这本书是精选了《呐喊》和《彷徨》两部小说集中的经典作品。鲁迅先生从反封建出发,尖锐的揭露了宗法制度和封建文化传统的弊害。他对冷酷的现实人生进行冷峻刻面,关注最底层普通人—沉默的国民的灵魂与命运,意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精神关怀。鲁迅先生的小说语言简朴凝练,眼光冷峻,寓意深刻,其现实主义的深广性,对中国小说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四篇<\/h2>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五篇<\/h2>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六篇<\/h2>

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

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七篇<\/h2>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八篇<\/h2>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家乡读后感 第五十九篇<\/h2>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祝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埃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篇<\/h2>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故乡读后感04-25

故乡读后感07-09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一篇<\/h2>

这的的确确,确确实实是我第一次沉下心来去触碰季老先生的文章,以前只是在小学课本上读到它在外留学时写得日记,字字句句里都充斥着爱国思乡之情。小学课本里这样的文章很多,读了后,我也不留记忆。如今却无意间翻到一篇老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还没来得及去细细品味,就已经被这个题目给醉倒了,写得多好呀,月是故乡明,月是故乡明,一语道破,点醒梦中人。往日里读到的那些,什么想念家乡啊,什么思念故园,顿时都化为了浮云,都不如这五个“月是故乡明”。

这篇的名字叫《故乡的二月兰》,简单而不失风雅,单调而不失古朴,极其吻合了老先生那种独有的气质。起先是被开头提到的“燕园”二字迷住的,我极其向往那里,去窥视那个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园子。殊不知老先生竟然住在那里,转念一想,老先生就该住在那儿,也只有那里值得老先生祝我细细地往下看,看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彻彻底底地伏倒在老先生的文字之下。对这些文字油然而生一种“相见恨晚”的情感。

他说,二月兰是在努力攀爬着的,这“攀爬”两字用得妙绝,仿佛可以看见二月兰那顽强的生命力。“连喘气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二月兰的喘气竟被老先生听见了,我痴笑,大概也只有老先生这样的人能听得见吧。

婉如是季先生的女儿,但是对她描写,倒让我想起了“江南伊人,在水一方”的场景,“她总穿过左手是二月兰的紫雾,右手是湖畔垂柳的绿烟,匆匆忙忙走去,把我的目光一直带到湖对岸的拐弯处。”

“紫气直冲霄汉,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这句话在文章中足足出现了三次之多,我本是觉得奇怪的,从没读见文章中竟出现了这么多重复的语句,想拿着书去找胡老师问问的,但后来多读了几次,便觉得就该这么写,已经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语句了。

我的这篇文章绝不是在点评,因为即使读了许多次,也不敢斗胆写一篇点评的文章,只是写写心中的敬佩之情而已,仅此而已。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二篇<\/h2>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三篇<\/h2>

杨梅的味道是甜中带酸的,最好的理解方法就是尝一尝。当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杨梅给孩子们尝个鲜的时候,小家伙们的眼睛都亮了,把杨梅拿在手中就是不舍得吃。轻轻咬一口,仔细观察果肉里面的颜色,细细品味杨梅特有的味道,再读一读文章中的句子,不用老师多说,那表情,那感觉,好得不得了!

这让我想起我家门前有一棵杨梅树,可杨梅成熟的季节我总是不在它身边,每次看到那翠绿的叶子,徒生满树的思念。

人们很难看到杨梅开花的瞬间,因为它总是选择在宁静的夜里悄悄绽放。大人们常说,就算你眼睁睁地盯着看一夜,你也听不到、花心挣脱束缚的声音,看不到花瓣伸懒腰般地舒展,而次日,当鸟语吵醒沉睡的大地时你会惊讶地发现,满树的杨梅像是焕发新春,一朵朵,一簇簇的花朵儿正在沐浴朝露,对着早起的人们憨憨地微笑。哎,我也想我家乡的杨梅了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四篇<\/h2>

鲁迅的《故乡》被人教版九年级上册选为课文,在教学中有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交流。《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因社会的动荡不安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五篇<\/h2>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六篇<\/h2>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七篇<\/h2>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八篇<\/h2>

我的家乡在美丽而富饶的乡村,这里空气格外的清新,景色也格外的宜人。如果你来到这里,一定会流连忘返的。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深深地吸一口气,一股淡淡的清香便会扑鼻而来。低头去追寻,小路两旁各种各样的野花争相开放,红的似火,黄的像霞,白的如雪。更重要的是花中夹杂着各种各样的野草,让花朵在这身绿色衣服的映衬下更加娇美动人。“叽叽”,一声清脆的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小鸡在花间寻觅食物。它是那样的可爱,一身黄绒绒的毛让我忍不住伸手去触碰,也许它感受到了陌生人的存在,竟用那双无辜的眼睛望着我,真是让人心生爱怜。

沿着小路向前走,便可以看见两棵参天大树。如果站在树尖上,一定可以触碰到蓝天。大树不仅高,而且特别粗,需要两个小朋友手拉手才能把它围起来呢。这两棵树不仅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更是一个乘凉的好地方。每到夏天,它便会吸引许多人到这里乘凉。我和伙伴们也常常在这里看书、嬉戏。如果累了,便会躺在树下睡一觉,这时,树叶为我们遮阳,知了为我们歌唱,伴着吹来的习习凉风,我们很快就会进入一个甜甜的梦乡。

再继续往前走,便会看到一个菜园了。夏天的时候,这里最是热闹,也更是我的乐园。一个个黄瓜穿着碧绿的衣服躲在叶子背后,像在跟谁捉迷藏一样;一个个西红柿披着红色的霞衣映红了我的笑脸;一个个胖胖的、圆滚滚的茄子压弯了枝头,给我传达着被采摘的心愿……如果你低头去看,常会发现有蛐蛐等不知名的小虫在叫唤,捉上几只串成一串,常会有无穷的乐趣溢满心间。我常会徜徉在这丰收的田园里,咬一根可口的黄瓜,尝一个酸甜的西红柿,欣赏这别样的风景,那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夕阳西下,夜幕笼罩了整个大地,乡村如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面纱。路灯亮了,如同点缀在天空的星星散发出点点光明。远处池塘传来的蛙鸣打破了黑夜的沉寂,奏起了歌颂乡村的交响乐。这时最快乐的莫过于坐在藤椅上摇着蒲扇的老人了,乘着习习凉风,他们的脸上满是惬意,满是幸福。

乡村如同一幅美丽的画面使人流连忘返,也正因为她这种独特的美,让我深深地陶醉其中。

家乡读后感 第六十九篇<\/h2>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齐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篇<\/h2>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一篇<\/h2>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二篇<\/h2>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翻墙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三篇<\/h2>

我的故乡有个挺雅的别号——茅儿荡。有谚云:“茅儿荡,茅儿荡,十年就有九年荒。蛤蟆撒尿也成涝,一下大雨水汪汪。”其自然条件之恶劣是可想而知的了。可是,我家的竹园却长得十分繁茂——因为我家地势较高,更因为爷爷的悉心照料。

春天,竹笋破土而出,那鲜嫩的笋子就成了我们的美味。疏笋的工作都是爷爷进行的。在爷爷的精心疏理下,竹园越发显得疏密有致,越发旺盛了。新竹蹿得很快,转眼就超过了屋脊,那曾呵护了嫩竹的竹衣自然也就掉下来。竹衣宽大而柔韧,是做斗笠的绝好材料。“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时节,村里的条条阡陌上,都会移动着一顶顶漂亮的新斗笠,为宁静恬美的乡村平添了一份靓丽。

竹园是爷爷的骄傲。竹子的用处很多。亲戚和乡邻但有用竹子之处,只要和爷爷说一声,爷爷便乐呵呵地提着那把磨得只剩一半宽的砍刀,按来人的要求砍出竹子来。园里的哪根竹子该什么时候派什么用场,爷爷早就心里有谱儿了。在我的记忆中,园里的竹子从未卖过一分钱,它们都成了一个个亲情和乡情的使者。

每有亲朋登门,就着色香味俱全的竹笋炒鸡蛋,听着竹园“沙沙”的乐音,看着窗外婆娑的竹影,闻着竹子的阵阵清香,喝着自酿的竹叶米酒,那是爷爷谈兴最浓的时候。宾主其乐融融地交谈,不时夹着爷爷爽朗的笑声,那是一幅令人心醉的风俗画。它,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田,融入了我的血脉。

爷爷现已过世,茅屋和竹园也早已不复存在。可是,浓浓的乡情和如饴的亲情却始终召唤着我,使我不至走得太远。

家乡读后感 第七十四篇<\/h2>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 家乡戏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周幽王。自从周宣王去世他继承了王位之后,就从未管过国事,他整天宠着他的妲己——褒姒(历史上有名的美女),甚至曾为了博得她的一笑,他让通风报信烽火台上的人假装燃放烟火,让军将们出门迎战,军将们刚风风火火跑出城外却发现一个敌人也没有,只得又风风火火撤回兵营,褒姒见众将们如此滑稽,终于给周幽王一个惊喜——哈哈大笑起来。

以后,周幽王就时不时的就用烽火调戏众将和诸侯,周幽王也终于博得了褒姒的欢心。周幽王为了自己的褒姒烽火戏诸侯,不管国事,最后众将和诸侯实在忍受不住,决定再也不管周幽王了。当周幽王最后一次点燃烽火的时候,也就是敌人真的来攻打周幽王的时候,众将诸侯没有一个出战,最后周幽王被敌人不费吹灰之力活捉了……

我觉得周幽王作为一个国君掌握着国家大权,就应该全身心地治理国家、造福百姓,一心为老百姓着想。可是他为了自己的享乐而不顾国家大事和老百姓的安危,最后落得一个如此可悲的下场!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每个人肩上都有自己的责任,不能为了自己一时的享乐而置其它任何事于不顾,都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该做的事情当中。

❈ 家乡戏读后感

李时珍从小就爱吃药。她在她父亲的后院缠着他问问题。那是因为他父亲的后院里有很多草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时珍一天天地长大,他八岁时,后院的草药全被他认完了,但是他认为这还不够,还要继续人,他爸爸没办法,就只好带他去山上见识见识各种草药,父亲每次实地讲解草药以后,小时珍都记在心里,而且他的记忆力很好,父亲再问他时,他都能回答正确。就这样,李时珍长大后,把《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

读完《李时珍》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很多知识,特别是知道了李时珍从小热爱医学,爱得如痴如醉,平时总是缠着父亲不放,勤奋学习,记住了很多花草的药性、用途。李时珍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这样耳濡目染,为民行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他的勤奋努力,让他把前人写下的《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真是了不起。

我要向李时珍学习,从小培养一个好学生,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将来为人民服务,为父母争光,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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