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5车辆出入通知(分享十三篇)。
▲ 车辆出入通知
一、一般车辆出入管理
1、允许出入之车辆
①、本公司工作车、员工自备车、商品车拖挂货车、贵宾车等可免办手续出入。 ②、顾客自驾车辆办理手续后可出入。
③、特种车辆如110、119、120等警报车辆可以免办手续出入。
④、因工作需要,铲车、吊车、垃圾车等工程车征得同意后可以出入。
2、不允许进入之车辆
工程用载重车、渣土车不得进入。
3、出入车辆之手续办理
①、本公司工作车免办手续进入。
②、员工自备车保安室可根据公司提供的《员工车辆登记表》,免办手续予以放行。 ③、特种车辆如110、119、120等警报车辆出入,免办手续予以放行。
④、运送设备、材料的各类货车进入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填写《车辆进入自备物品清单》(一试两联,保安留存一联),然后发放《停车卡》进入。出门时,保安回收《停车卡》,并根据《车辆进入自备物品清单》检查后方可放行。
⑤、参观、拜访、办事等车辆:进入时保安员发放《停车卡》;出门时,保安员回收《停车卡》放行。
⑥、如有回收公司废品、机油等车辆出门,须凭财务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二、业务车辆出入管理
1、销售商品车出入管理
分三种车辆:
①新车:没有上牌的新车出门时,保安员回收收银处开具的《出门条》放行。 ②二手车:二手车出门时,保安员回收收银处开具的《出门条》放行。
③试乘试驾车:保安员查验《外出试车客户同意书》后放行,并登记出入时间、驾车人员。
2、维修装饰车辆
车辆进入时,保安员发放《停车卡》,售后服务代表收回《停车卡》;维修装饰竣工结算时,服务代表将《停车卡》移交收银处,结清费用后,收银处开具《出门条》,售后服务代表将《出门条》转交客户,车辆出门时保安员回收《出门条》放行。
三、车辆检查
1、上班时段出门的车辆,一般情况下可以免检,可疑车辆必须检查。
2、下班后外来车辆出门,一般情况下应检查驾驶室、后备厢及货厢。
3、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保安员应对其解释、劝导;仍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处理;对强行冲关者登记其车牌号,必要时报警处理并禁止该车辆今后进入。
四、车辆停放
1、试乘试驾车一律停放在“试乘试驾停车位” 。
2、外来车辆一律停放“客户停车位” 。
3、维修竣工车辆停放“竣工停车位” 。
4、二手车辆停放“二手车停车位” 。
5、运送物料车辆只能停放卸货地点且卸货完毕后必须离开。
6、因工作需要,铲车、吊车、垃圾车等工程车辆停放于作业区内,完毕后必须离开。
7、员工车辆暂停公司食堂后面的`空地上。
8、车辆进入后必须服从保安指挥,依标识整齐停放,且车头一律朝向展示大厅。
五、停车卡和《出门条》管理
1、《停车卡》和《出门条》是管控一切出入公司之车辆的工具,必须严格管理。行政部发放至保安室的《停车卡》数量必须登记备案。
2、《停车卡》损坏或遗失,必须在说明情况后由行政部补发。
3、保安室把当日收到的《出门条》于次日早上8:30在收银处换回相等的《停车卡》。
▲ 车辆出入通知
生活报10月9日讯 为了配合城建地铁施工,哈尔滨市有关部门9月11日发布《关于调整哈站区域道路交通流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9月15日开始试行。试行期间,交警部门根据市区交通流量的变化及建设项目时序调整情况,决定从10月8日起,对之前《通告》中的“五减二”规定择时实施,放宽了“外地车”通行范围。
经优化调整后从8日起限行的措施为――
单双号限行:
每日6时30分至19时,下列8条道路(桥梁):霁虹桥、霁虹街(兴安街至霁虹桥)、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霁虹桥)、红军街(霁虹桥至大直街)、邮政街(海关街至果戈里大街)、一曼街(果戈里大街至鞍山街)、果戈里大街(东大直街至一曼街)、兆麟街(田地街至经纬街)。
除公交车、出租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乘载学生的专业校车,其它机动车辆须按照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行驶(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交警提示:对于车牌尾号与日期不符的车辆,可以选择尚志海城桥、安发桥、承德桥、新阳路、田地街等道路绕行。
比如说,由道里方向去往哈站接送旅客的车辆,可以选择从尚志海城桥、邮政街、公司街、民益街、海关街前往哈站广场;道外方向的车辆,可以走南极街、景阳街、银行街、阿什河街、民益街、海关街前往哈站。
外地车辆限行:
早晚高峰期间,二环路以内区域禁止外地号牌车辆通行的规定调整为:工作日期间,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下列11条道路,禁止黑A以外牌照的机动车通行:东大直街、西大直街、和兴路(含高架桥)、三大动力路(含高架桥)、康安路(含高架桥)、河鼓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征仪路(保健路至和兴路)、文昌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宣化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内环西路(安国街至文昌街,含安发桥和教化桥)、友谊路。
交警提示:外地来哈车辆,在早晚高峰时间,只要避开这11条交通拥堵路段,从其他道路绕行,就可以正常通行。
比如由大庆等江北方向进入哈市的车辆在高峰时段可以走阳明滩大桥进入市区;去往花园街、中山路的车辆,可以选择三环路、哈平路、和平路、中山路前往目的地;由佳木斯方向进入哈市的车辆可以走先锋路、南直路、长江路进入中心城区;由牡丹江方向来哈的车辆可以走进乡街、通乡街、公滨路、中山路进入中心城区。
交警提示:在限行区域内的单位职工、居民,持驾驶证、行驶证或居民身份证等能够证明在限行区内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件,允许在限行区域内道路就近驶入驶出;对运送急患、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车辆,一律保障通行。
▲ 车辆出入通知
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食堂秩序和公共卫生,做到有序用餐、文明用餐,养成良好习惯。
1、各窗口打饭必须按秩序排队,严禁插队。违规者当场记录,事后扣班级常规分2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老师准许)。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1分/人次。分/人次(中途离开又返回原处排队者亦视为插队。
2、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老师准许)。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1分/人次。
3、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交头接耳,不敲击调羹、餐盘。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2分/人次。
4、饭前、餐后要洗手。用餐时不掉饭粒,不洒汤水,保持餐位清洁。要注意营养均衡,不挑食,不得将菜带出餐厅便走边吃。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在指定的馊水桶里。
5、餐盘放在指定地方,小心轻放,放整齐,不乱扔。爱护食堂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6、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适量添加饭菜,杜绝浪费。
7、注意安全,小心地滑,不奔跑,礼让弱小。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平时不得到餐厅玩。
8、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不故意挑剔。如遇问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协商解决,举止文明,不做有损自身形象的举动。
9、饭后的残渣,都应放在指定的桶内。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10、师生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任何食物有问题,应及时向校领导、值日老师举报。每位师生都是饭菜质量监督员。
希望广大同学自觉遵守餐厅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支持学校的.工作,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共同为我们北景港中学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餐环境。
▲ 车辆出入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 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 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 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 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 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 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 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 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 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 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 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 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 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 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 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 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 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 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十三条 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 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三十六条 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 车辆出入通知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 则: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须按程序签《派车申请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的发出人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货物情况、签发时间,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同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快递公司车辆等进厂时按程序登记,一般情况下,小快件的配送车辆不准进厂;出厂也同样必须要有《放行条》才准带货物出厂,如果是较晚发货的,发货部门必须签好《放行条》并注明情况交到保安室。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违者乐捐50元;
3.2 除早、中、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不准进入展示车间东侧道闸以北区域;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相应停车区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1 所有外来办事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公司。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派车申请单》、《放行条》见下,此规定由保安员严格执行。
8. 已发放通行证的公司车辆,需将通行证放在车辆玻璃右侧,可不必按照此规定执行。
▲ 车辆出入通知
1、送货车辆进校必须向辅警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送货卡,在校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
2、超过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校。
3、司机酒后禁止入校。
4、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许进校。
5、课间学生在校园活动时间禁止出校。
6、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必须缓速行驶,禁止鸣笛。
7、食堂泔水车进校时间为学生就餐半小时后,等待学生就餐结束方可收集残食。
8、送货车卸货完毕须经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员准许方可出校,下课时间不准出校。
1、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进出校门必须向辅警出示工作牌。
2、工作人员晚上外出时必须于当晚学生就寝熄灯前(21:40)返校。
4、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到校门必须下车推行,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在校园要缓速行驶,停放在摩托车棚。
1、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对送货车负有安全管理全部(文章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责任。凡是送货车在校园肇事的未经学校准许一律不准出校,根据肇事情节追究车主和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责任。
2、凡是顶撞辅警,无理取闹的车主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违章强行进入者,辅警有权代表学校扣车、报警。
3、工作人员未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不准带其他人员入校。工作人员在校园内要检点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发现言语过激、行为失当者随时辞退。
▲ 车辆出入通知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 车辆出入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我们决定从2023年3月1日起,对鹤壁公司实行出入限制措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出入限制措施
1. 公司对员工的出入实行限制,员工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公司开具的出入证明,方可进入公司。
2. 员工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食品进入公司,如有需要,只能在公司食堂用餐。
3. 员工不得在公司内部使用私人车辆。
4. 公司对员工的居住区域实行严格管控,员工不得在公司内部居住。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出入公司时,应严格遵守出入限制措施,如有疑问,可以向公司保安部门咨询。
2. 公司将根据疫情情况逐步恢复正常的出入限制措施,如有调整,请随时关注公司官网或社交媒体。
特此通知。
鹤壁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4日
▲ 车辆出入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朋友们:
目前xxx正值装修高峰期,为了保证小区业主的正常装修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共同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我物业客服中心提醒您在装修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1、业主装修前需至物业客服中心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施工人员需办理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场施工,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请主动配合门岗秩序的检查登记工作。
2、近段时间装修服务车辆(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货车等)在运送材料过程中出现压坏路面、小区花草、擦碰公共设施设备的事故较为频繁,为了避免公共设施等再次遭到碰损碰坏,装修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本小区,请将车辆停至东门口车辆停放处,大型运送材料、搬家车辆请提前报备通知我管理处。
3、非工作时间进货入小区,请提前一天告知物业服务中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方可进入小区(晚间19点至次日7点之间)4、装修材料进入小区请配合卸载在物业人员指定堆放区域,卸载前地面需用油布、钢板或木板做好铺垫,黄沙、水泥、石子、装修垃圾必须袋装运送,运送完请主动清理场地卫生。
5、为了控制装修垃圾乱堆、乱放占用通行道路不良现象的发生,保持小区公共环境的整体美观,装修垃圾请放置每户的自家下沉庭院内并自行清走,严禁直接堆放在地下车库,破坏车库环氧树脂地面,如损坏,造价赔偿,从装修履约金中扣除。
6、请各装修户业主告诫装修人员勿乱扔东西,阳台处敲墙须做好防护,如掉下砖块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7、为了保持小区外立面的美观、统一,使您的物业保值增值,业主装修须严格遵守每个户型的装修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物业工作人员对装修现场的巡查监管工作。
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希望全体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
感谢支持!
xxx项目管理处
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