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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5

车辆出入通知(分享十三篇)。

▲ 车辆出入通知

一、一般车辆出入管理

1、允许出入之车辆

①、本公司工作车、员工自备车、商品车拖挂货车、贵宾车等可免办手续出入。 ②、顾客自驾车辆办理手续后可出入。

③、特种车辆如110、119、120等警报车辆可以免办手续出入。

④、因工作需要,铲车、吊车、垃圾车等工程车征得同意后可以出入。

2、不允许进入之车辆

工程用载重车、渣土车不得进入。

3、出入车辆之手续办理

①、本公司工作车免办手续进入。

②、员工自备车保安室可根据公司提供的《员工车辆登记表》,免办手续予以放行。 ③、特种车辆如110、119、120等警报车辆出入,免办手续予以放行。

④、运送设备、材料的各类货车进入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填写《车辆进入自备物品清单》(一试两联,保安留存一联),然后发放《停车卡》进入。出门时,保安回收《停车卡》,并根据《车辆进入自备物品清单》检查后方可放行。

⑤、参观、拜访、办事等车辆:进入时保安员发放《停车卡》;出门时,保安员回收《停车卡》放行。

⑥、如有回收公司废品、机油等车辆出门,须凭财务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二、业务车辆出入管理

1、销售商品车出入管理

分三种车辆:

①新车:没有上牌的新车出门时,保安员回收收银处开具的《出门条》放行。 ②二手车:二手车出门时,保安员回收收银处开具的《出门条》放行。

③试乘试驾车:保安员查验《外出试车客户同意书》后放行,并登记出入时间、驾车人员。

2、维修装饰车辆

车辆进入时,保安员发放《停车卡》,售后服务代表收回《停车卡》;维修装饰竣工结算时,服务代表将《停车卡》移交收银处,结清费用后,收银处开具《出门条》,售后服务代表将《出门条》转交客户,车辆出门时保安员回收《出门条》放行。

三、车辆检查

1、上班时段出门的车辆,一般情况下可以免检,可疑车辆必须检查。

2、下班后外来车辆出门,一般情况下应检查驾驶室、后备厢及货厢。

3、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保安员应对其解释、劝导;仍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处理;对强行冲关者登记其车牌号,必要时报警处理并禁止该车辆今后进入。

四、车辆停放

1、试乘试驾车一律停放在“试乘试驾停车位” 。

2、外来车辆一律停放“客户停车位” 。

3、维修竣工车辆停放“竣工停车位” 。

4、二手车辆停放“二手车停车位” 。

5、运送物料车辆只能停放卸货地点且卸货完毕后必须离开。

6、因工作需要,铲车、吊车、垃圾车等工程车辆停放于作业区内,完毕后必须离开。

7、员工车辆暂停公司食堂后面的`空地上。

8、车辆进入后必须服从保安指挥,依标识整齐停放,且车头一律朝向展示大厅。

五、停车卡和《出门条》管理

1、《停车卡》和《出门条》是管控一切出入公司之车辆的工具,必须严格管理。行政部发放至保安室的《停车卡》数量必须登记备案。

2、《停车卡》损坏或遗失,必须在说明情况后由行政部补发。

3、保安室把当日收到的《出门条》于次日早上8:30在收银处换回相等的《停车卡》。

▲ 车辆出入通知

生活报10月9日讯 为了配合城建地铁施工,哈尔滨市有关部门9月11日发布《关于调整哈站区域道路交通流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9月15日开始试行。试行期间,交警部门根据市区交通流量的变化及建设项目时序调整情况,决定从10月8日起,对之前《通告》中的“五减二”规定择时实施,放宽了“外地车”通行范围。

经优化调整后从8日起限行的措施为――

单双号限行:

每日6时30分至19时,下列8条道路(桥梁):霁虹桥、霁虹街(兴安街至霁虹桥)、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霁虹桥)、红军街(霁虹桥至大直街)、邮政街(海关街至果戈里大街)、一曼街(果戈里大街至鞍山街)、果戈里大街(东大直街至一曼街)、兆麟街(田地街至经纬街)。

除公交车、出租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乘载学生的专业校车,其它机动车辆须按照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行驶(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交警提示:对于车牌尾号与日期不符的车辆,可以选择尚志海城桥、安发桥、承德桥、新阳路、田地街等道路绕行。

比如说,由道里方向去往哈站接送旅客的车辆,可以选择从尚志海城桥、邮政街、公司街、民益街、海关街前往哈站广场;道外方向的车辆,可以走南极街、景阳街、银行街、阿什河街、民益街、海关街前往哈站。

外地车辆限行:

早晚高峰期间,二环路以内区域禁止外地号牌车辆通行的规定调整为:工作日期间,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下列11条道路,禁止黑A以外牌照的机动车通行:东大直街、西大直街、和兴路(含高架桥)、三大动力路(含高架桥)、康安路(含高架桥)、河鼓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征仪路(保健路至和兴路)、文昌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宣化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内环西路(安国街至文昌街,含安发桥和教化桥)、友谊路。

交警提示:外地来哈车辆,在早晚高峰时间,只要避开这11条交通拥堵路段,从其他道路绕行,就可以正常通行。

比如由大庆等江北方向进入哈市的车辆在高峰时段可以走阳明滩大桥进入市区;去往花园街、中山路的车辆,可以选择三环路、哈平路、和平路、中山路前往目的地;由佳木斯方向进入哈市的车辆可以走先锋路、南直路、长江路进入中心城区;由牡丹江方向来哈的车辆可以走进乡街、通乡街、公滨路、中山路进入中心城区。

交警提示:在限行区域内的单位职工、居民,持驾驶证、行驶证或居民身份证等能够证明在限行区内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件,允许在限行区域内道路就近驶入驶出;对运送急患、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车辆,一律保障通行。

▲ 车辆出入通知

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食堂秩序和公共卫生,做到有序用餐、文明用餐,养成良好习惯。

1、各窗口打饭必须按秩序排队,严禁插队。违规者当场记录,事后扣班级常规分2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老师准许)。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1分/人次。分/人次(中途离开又返回原处排队者亦视为插队。

2、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有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老师准许)。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1分/人次。

3、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交头接耳,不敲击调羹、餐盘。违规者当场记录,扣班级常规分2分/人次。

4、饭前、餐后要洗手。用餐时不掉饭粒,不洒汤水,保持餐位清洁。要注意营养均衡,不挑食,不得将菜带出餐厅便走边吃。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在指定的馊水桶里。

5、餐盘放在指定地方,小心轻放,放整齐,不乱扔。爱护食堂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6、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适量添加饭菜,杜绝浪费。

7、注意安全,小心地滑,不奔跑,礼让弱小。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平时不得到餐厅玩。

8、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不故意挑剔。如遇问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协商解决,举止文明,不做有损自身形象的举动。

9、饭后的残渣,都应放在指定的桶内。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10、师生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任何食物有问题,应及时向校领导、值日老师举报。每位师生都是饭菜质量监督员。

希望广大同学自觉遵守餐厅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支持学校的.工作,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共同为我们北景港中学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就餐环境。

▲ 车辆出入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 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 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 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 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 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 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 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 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 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 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 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 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 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 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 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 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 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 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十三条 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 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三十六条 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 车辆出入通知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 则: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须按程序签《派车申请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的发出人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货物情况、签发时间,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同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快递公司车辆等进厂时按程序登记,一般情况下,小快件的配送车辆不准进厂;出厂也同样必须要有《放行条》才准带货物出厂,如果是较晚发货的,发货部门必须签好《放行条》并注明情况交到保安室。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违者乐捐50元;

3.2 除早、中、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不准进入展示车间东侧道闸以北区域;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相应停车区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1 所有外来办事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公司。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派车申请单》、《放行条》见下,此规定由保安员严格执行。

8. 已发放通行证的公司车辆,需将通行证放在车辆玻璃右侧,可不必按照此规定执行。

▲ 车辆出入通知

1、送货车辆进校必须向辅警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送货卡,在校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

2、超过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校。

3、司机酒后禁止入校。

4、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许进校。

5、课间学生在校园活动时间禁止出校。

6、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必须缓速行驶,禁止鸣笛。

7、食堂泔水车进校时间为学生就餐半小时后,等待学生就餐结束方可收集残食。

8、送货车卸货完毕须经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员准许方可出校,下课时间不准出校。

1、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进出校门必须向辅警出示工作牌。

2、工作人员晚上外出时必须于当晚学生就寝熄灯前(21:40)返校。

4、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到校门必须下车推行,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在校园要缓速行驶,停放在摩托车棚。

1、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对送货车负有安全管理全部(文章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责任。凡是送货车在校园肇事的未经学校准许一律不准出校,根据肇事情节追究车主和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责任。

2、凡是顶撞辅警,无理取闹的车主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违章强行进入者,辅警有权代表学校扣车、报警。

3、工作人员未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不准带其他人员入校。工作人员在校园内要检点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发现言语过激、行为失当者随时辞退。

▲ 车辆出入通知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 车辆出入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我们决定从2023年3月1日起,对鹤壁公司实行出入限制措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出入限制措施

1. 公司对员工的出入实行限制,员工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公司开具的出入证明,方可进入公司。

2. 员工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食品进入公司,如有需要,只能在公司食堂用餐。

3. 员工不得在公司内部使用私人车辆。

4. 公司对员工的居住区域实行严格管控,员工不得在公司内部居住。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出入公司时,应严格遵守出入限制措施,如有疑问,可以向公司保安部门咨询。

2. 公司将根据疫情情况逐步恢复正常的出入限制措施,如有调整,请随时关注公司官网或社交媒体。

特此通知。

鹤壁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4日

▲ 车辆出入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朋友们:

目前xxx正值装修高峰期,为了保证小区业主的正常装修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共同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我物业客服中心提醒您在装修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1、业主装修前需至物业客服中心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施工人员需办理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场施工,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请主动配合门岗秩序的检查登记工作。

2、近段时间装修服务车辆(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货车等)在运送材料过程中出现压坏路面、小区花草、擦碰公共设施设备的事故较为频繁,为了避免公共设施等再次遭到碰损碰坏,装修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本小区,请将车辆停至东门口车辆停放处,大型运送材料、搬家车辆请提前报备通知我管理处。

3、非工作时间进货入小区,请提前一天告知物业服务中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方可进入小区(晚间19点至次日7点之间)4、装修材料进入小区请配合卸载在物业人员指定堆放区域,卸载前地面需用油布、钢板或木板做好铺垫,黄沙、水泥、石子、装修垃圾必须袋装运送,运送完请主动清理场地卫生。

5、为了控制装修垃圾乱堆、乱放占用通行道路不良现象的发生,保持小区公共环境的整体美观,装修垃圾请放置每户的自家下沉庭院内并自行清走,严禁直接堆放在地下车库,破坏车库环氧树脂地面,如损坏,造价赔偿,从装修履约金中扣除。

6、请各装修户业主告诫装修人员勿乱扔东西,阳台处敲墙须做好防护,如掉下砖块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7、为了保持小区外立面的美观、统一,使您的物业保值增值,业主装修须严格遵守每个户型的装修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物业工作人员对装修现场的巡查监管工作。

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希望全体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

感谢支持!

xxx项目管理处

11.20

▲ 车辆出入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实习的目的。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思路、激发创新;帮助学生树立学以致用、研以致用的创业、敬业和服务社会的职业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条专业实习的内容和目标。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来制定专业实习内容,具体内容和方案要与专业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通过专业实习,不断调整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关系,检验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平、适应性强的目标。

第三条专业实习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学院组织安排与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的专业实习的形式。其中,学院安排的实习单位以专业实习基地为主;学生自主实习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接收单位同意,学院批准方可进行。同时,由学院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教务处的职责。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专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订专业实习的总体规划、基本原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2)审批各专业的实习方案和实施细则。

(3)负责全校实习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4)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总结和交流。

(5)对全校实习基地的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

(6)参与处理与实习有关的各种重大事件。

第五条学院的职责。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关于专业实习的目的、内容、目标以及形式的基本总则和教务处的具体要求,切实抓好专业实习的各项工作。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实习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制订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形式和内容、目的与要求、组织领导、指导教师、地点和时间、经费预算、考核方式等。并于实习前一周将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将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发给学生。教师工作量计算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制定。

(2)组织落实实习计划的实施。包括:实习动员;专项培训;安全教育;人员安排;时间、地点和经费的落实;经费的使用与审批;实习内容和效果的检查监督;事故处理。

(3)组织进行实习工作总结与交流;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

(4)建立和完善专业实习基地,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实习效果。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职责。专业教师应积极承担专业实习指导任务,指导教师的具体职责包括:

(1)按照实习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专业实习方案,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2)认真做好实习指导工作,确保每位实习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

(3)认真做好实习的检查(附表1)、考核和总结工作(附表2)。

(4)专业实习结束后,及时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并将之与工作记录及时上交学院。

(5)实习期间要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6)指导实习期间,根据学院要求全程参与实习工作,定期检查实习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领导批准和教务处备案,同时要做好其他指导教师的接替工作。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七条参加专业实习的学生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纪守法,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声誉、危害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2)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3)按时参加专业实习,保证实习时间;不得自行更换实习单位,擅自更换者,一经发现,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刻苦钻研,理论联系实际;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力争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

(5)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准动用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报告。

(6)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专业实习者,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实习时间1/3以内者,必须经学院指导教师同意;请假时间为实习时间的1/3至1/2者,必须经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1/2者,不能取得实习学分。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否则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实习工作结束后,参加实习的学生须撰写(不少于20xx字),对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第三章专业实习经费管理

第八条专业实习经费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依据实习学生数量,由教务处按照一定标准划拨给各学院统一使用。

第九条学院支配专业实习经费,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成本,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专业实习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经费的管理。教务处根据专业实习有关规定,对专业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四章专业实习成绩评定

第十一条专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采用五级评定标准: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方的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专业实习中的表现、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评语和成绩。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严格按照各学院制定的专业实习成绩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考核。专业实习成绩评定原则上应成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率。各专业实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应不高于30%。

第十二条专业实习成绩评定程序如下:

(1)实习单位根据实习期间学生的表现和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给出评语及评分建议。

(2)指导老师依据实习过程检查情况和学生实习报告给出评语及评分建议。

(3)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双方评分建议进行综合评议,给出学生的最终实习成绩,并将成绩记入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各学院参照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可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制定相关细则,如有特殊情况,实习方案须上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实习生管理规定范

一、总则:

1、毕业生实习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司毕业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行期限为3-6月。

3、本规定适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在校的)实习生

二、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2、实习生原则上为本科,,特殊岗位可接收品学兼优的专科生,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以学校实习推荐信为准)。

3、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审批程序:

1、行政部对实习生所在院校推荐信及《实习生档案登记表》进行审核。

2、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综合意见后将适合的《实行生当案登记表》交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

四、实习生待遇: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实习补贴:

①应届毕业实习生:研究生x元月,专科生x元月。

②在校实行生:原则上公司不予考虑补贴,但是,在实习期间有突出贡献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考虑。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确有必要,则按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待遇执行。

(3)实习生的食宿问题由个人解决。

(4)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限为3-6个月

五、其他事宜: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三)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五)实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公司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

▲ 车辆出入通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大雁山风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保障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秩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进入大雁山景区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购票进入。第三条 为方便景区商户车辆出入,大雁山风景区设有《广东大雁山森林公园VIP卡》和《景区机动车通行证》,每间景区的商户限配五辆机动车通行证,超出额度的合作商户的车辆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办理VIP卡,凭通行证或VIP卡方可免票进入景区。

第四条 《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分长期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两种。长期通行证有效期1年,期满后由车主单位申请,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审验换发,实行登记发证,一车一证的方法。临时通行证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制发,在通行证上注明为“临时车辆通行证”和有效期限,车辆有有效期内可免票出景区。

第五条 负责景区日常的卫生清洁维护的车辆,必须由单位或工程主要负责人,备齐有效的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景区办公室核发《景区机动车通行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临时车辆通行证:

(一)在景区施工的工程车,由施工单位备齐有效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章后,由景区办公室通知票房需要放行的车辆号码,进入景区时由票房发给临时通行证,出景区时将临时通行证交回票房。

(二)为景区旅游企业送货的车辆,由票房询问清楚后,登记好车辆号码司机电话和送货目的地后,由票房发放临时通行证准其进入,出景区时交回临时通行证给票房。

第九条 持《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通行车辆应当遵守核心景区车辆通行管理规定,不得在下列禁行时段内通行。

(一)重阳节期间:重阳节实施交通管制期间,除公务车辆之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景区;初八至初十的三天,年卡及通行证不得使用,进入景区的车辆和游客实行人车收费。

(二)因天气影响,为了游客和车辆的安全,景区会实施临时性封闭,游人及车辆不得进入景区;

(三)景区的开放时间是07:00——22:00,非景区开放时间,年卡及通行证不得使用;持有《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雁山景区商户的车辆,晚上23:00后不得自由出入景区。

第十条 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只能在通行证规定的时段内通行,同时应遵守第九条的规定。第十一条 经批准进入核心景区的车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核心景区管理制度,严禁随意摆放或占道。

第十二条 核心景区禁止自行车通行,禁止无牌车辆进入景区。第十三条 核心景区内禁止任何车辆载客。

第十四条 票房实行保安员值守,所有进入景区的车辆,一律凭通行证放行或购票进入。第十五条 票房保安或工作人员在放行时应仔细查验证件,对进入景区车辆放行时应查验其车牌号与通行证一致,通行证不得转借其他车辆使用。

第十六条 无证车辆强行闯关的,报辖区派出所或交警部门处理;冲关损坏车杆的,照价赔偿,情节恶劣的报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 该管理办法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 车辆出入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出行,现通知如下:

一、出入鹤壁的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2.员工进入鹤壁后,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公司; 3.员工在鹤壁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离开公司区域; 4.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立即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接受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

二、注意事项

1.所有员工在鹤壁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员工在鹤壁期间,不得随意接触患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 3.如有需要,员工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共卫生间和会议室等; 4.员工在鹤壁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公司联系。

三、解决方案

1.对于不符合出入鹤壁要求的员工,公司有权禁止其进入鹤壁; 2.对于符合出入鹤壁要求的员工,公司要求其按时出入鹤壁,并接受体温检测和疫情防控措施; 3.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员工在鹤壁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特此通知。

鹤壁公司

日期:XX年XX月XX日

▲ 车辆出入通知

一、严格控制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可疑车辆进出学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履行学校门卫登记手续。

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学生上学、放学前后30分钟内进出校园。学生在室外活动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出。

三、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学校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凡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低速行驶,严禁鸣笛。

四、运送货物的车辆应持有效证件到学校保卫部门办理出入手续,按照学校指定时间进出。

五、禁止出租车、超高、超重等超限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按照门卫执勤人员要求进入。

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修车和救护车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进出校门必须推车通过,校内禁止骑行。

七、学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由学校保卫部门统一发放出入证件,凭证件进出,并按学校要求停放。

八、除学校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在学校内过夜停放。学校只对特许车辆提供临时停放的场地,不履行看管义务。

文章来源://www.qx54.com/fayangao/189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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