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学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群学网 >报告 >导航

大学生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06

「报告收藏」大学生调查报告(示范版)。

一般而言,有付出才会有回报。当一项任务即将结束时,我们时常会使用到报告,写好报告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什么样的报告算得上是高质量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报告收藏」大学生调查报告(示范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班级:20xx级一班姓名:肖玉芳 调查目的:了解校园中的不文明现象的表现及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调查时间:20xx年6月3日至6月5日

调查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调查对象:在校大学生

被调查的学生为我校大学生,我们采用自制的“校园不文明现象调查问卷”,通过深入宿舍、自习室、图书馆和路边拦截的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92份。有效问卷调查者来自各个专业,采取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

从调查的数据看出,大学校园存在着很多不文明现象主要表现在学习及日常生活中。通过统计分析这些不文明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社会环境、学校教育及制度、家庭教育、个人素质这几个主要因素造成。最后被调查对象针对校园不文明现象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大多数同学的意见主要体现在本篇调查报告的最后提出的解决校园不文明现象的解决措施中。

学校是一个教育人的地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文明习惯,在学校我们提倡优雅言行,建设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高文明素质,但是在这个貌似很和谐的校园环境中却也存在这那样或这样的不文明行为。

1乱丢乱扔:在校园中,很多同学乱扔垃圾、饮料瓶塑、料袋、纸屑,甚至很多同学把一些垃圾带到校园的操场、花园等一些绿化带

地区,严重的污染了学校的环境,损害了学校的形象。

2 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洗手间用完不冲:在很多校园里的地板上,总会发现很多口香糖等脏东西。

3男女亲密,不分场合:在我调查的一些大学生当中,到处可以看到他们亲密的身影,甚至有的同学在操场等地做一些亲密动作。 4食堂浪费粮食:在学校的食堂,到处可见同学们浪费粮食的现象,浪费粮食是可耻的行为,但是还是不断的有学生去浪费,节约意识非常的薄弱。

5沉迷于网络,寝室氛围不和谐:在学校,很多同学沉迷与网络世界,上了瘾,着了魔,他们神情恍惚,夜不归宿,无心读书。6逃课:在学校,许多顽固分子经常与社会 混混联系,经常逃课、上网、喝酒等活动,对于一个学生而言,这不仅仅是自己品质的好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

7上课时的手机:在一些规定要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不关手机铃声。在手机已经不再是奢侈品不足炫耀的今天,有上课玩手机的,手机铃声此起彼伏的。

8“顺手牵羊”:校园窃贼不时在校园盗窃自行车,某些人在课室、图书馆趁机主离开座位时盗窃钱包、随身听、手机、MD等贵重物品。 9“姗姗来迟”:习惯性的迟到现象,特别是早上1、2节以及下午1、2节课。

10“随身所欲”:穿拖鞋,女生穿吊带、超短裙(裤),男生穿背心进入课室、会议室等正式场所。

大学校园不文明现象产生的原因:

第一,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消极影响是不可忽视的。目前我们整个社会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而相对于处于生理心理还不完全成熟的大学生来说,校园已不是一片净土,学生会耳濡目染,将家庭和社会中不文明行为在学校中模仿。调查中我了解到, 有部分大学生把影视作品中主人公的不文明行为如说脏话、打斗视为有个性的表现, 视为“时尚”。还有同龄群体的影响, 同龄群体由于年龄、兴趣、爱好等方面的接近,互相攀比模仿,使部分不文明观念、行为更易在高校互相渗透和影响, 这是导致某些不文明现象在校园内流行的重要因素。

第二,大学生忽视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社会上功利诱惑的增多增强,使一些大学生在思想上急功近利。大学被当作了实现功利的敲门砖,他们认为来到学校只是为了接受专业知识,其他一概不重要。 第三,家庭教育的影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将孩子视为“掌上明珠”,从小娇生惯养,无形中使孩子产生以自我为中心的错误思想,不懂得尊重他人、关心他人,不能吃苦,缺乏合作意识。

第四,学校教育的疏忽。在中学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文明养成教育, 使本应在中小学就养成的文明行为习惯未形成, 造成教育断层。而在大学阶段,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围绕培养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这一核心任务开展,基点放在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上,而忽视了对学生实际行为的关注。

第五,纪律涣散——在渴望自由解放中放纵自己。

解决校园不文明行为的措施:

一、学校方面:

第一,注重思想道德教育,转变大学生的认知错误。从根本上抓好学生的道德教育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一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的道德教育,以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

第二,强化校规校纪,做到全方位育人。校规校纪教育既是纪律教育的具体化,又是约束大学生言行、提高大学生文明素质的重要环节。加强校规校纪教育,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纪律意识,使大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创造条件。

二、学生自身方面:

第一,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自身素质。只有以较高的素质才能更好地成长成才,纵观古今中外成功有名之士,无不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他们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于律已,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为自然做出应做的事。

第二,要有较强的纪律性和原则性。我们应当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大学生的身份,大丈夫做大事情,但也要拘小节。“无规矩不成方圆”,“玉不雕不成器”,我们要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理解学校的管理制度,不能让自我过于膨胀,对学校纪律视而不见。

第三,发挥学校社团作用。社团应该把校园文明建设自觉地渗

透到自己的各种活动中,主动开展公益性社会活动,对树立校园文明新风会起到示范作用。

对于校园不文明现象,需要广大同学、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共同做一些努力,只有各方面做好自己工作、协调一致,才能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调查者:

编辑推荐

热搜报告: 大学生就业调查报告(示范版)


自古圣贤之言学也,咸以躬行实践为先。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报告是我们学习(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我们需要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搜报告: 大学生就业调查报告(示范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近年各大高校扩招,全国总体就业压力严峻。对每个大学生来说,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对决定自己的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和测定,确定奋斗目标,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中处于不败之地。我和其他两位同学一起组成一个团队用问卷形式对西南政法大学的同学做了一个不完全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极具代表性,对没每一个大学生就是一个很好的参考。

调查内容:

一、大学生对就业形式的认知

就业是每个大学生都要面临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有清晰的认识会对自己的就业有很大的帮助的。有绝大多数人对就业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很清楚的,75%的人认为就业形式严峻,就业难。17%的人认为形式正常。看来许多人对这问题没有偏离现实。就业形式的严峻迫使大学生在大学里努力的学习知识,严峻的形式也是大学生学习的压力。所以,认清形势将会帮助你更好就业。

二、就业的砝码

问卷里提到专业、学校、个人能力,什么对就业的帮助最大。5%的人选择了学校,现在社会上确实存在这样不公平的现象,或许她的招聘广告上写道“只招211工程大学”。大学的名气对就业确实有影响,但是进入名牌大学的人却是少数啊。总体上来看,其他大学的就业率也不差。11%的人选择了专业,社会上流传“选好学校,还不如选个好专业”。专业对以后就业确实有影响,比如某大学的王牌专业,它的就业率就一直很高。但是就业以后,经常会出现专业不对口。专业只是影响就业的一个因素。90%的人赞成个人能力才是就业的最大砝码。有了能力,无论走到那里就有饭吃。但我个人认为,你没有那块敲门砖,进不了那扇门,即使你再有能力也是无济于事。所以光有能力是不行的,你得有一定的资质,文凭。

三、怎么样就业

谈到通过什么方式就业,也不过这几种方式:校方推荐、找关系、靠自己。这是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举一个例子,但不是绝对的。一个农村的孩子大学里学业平平,没有被校方推荐就业,没有亲戚朋友可以帮助他,他就只有靠自己的力量找一份工作,但是糟糕的是能力又不是很好,所以自然而然的失业了。这就是许多大学生失业的原因。15%的人认为就业要靠父母和亲戚,这是走向岗位的捷径。81%的人凭自己的实力找工作,这是当下最普遍的现象了。什么北漂一族,下南洋啊……都是大学生为了工作,靠自己在外面打拼。多么鲜活的例子。只要是自己愿意,凭自己的双手肯定能够为自己谋得一席之位的。

四、人生的第一桶金

大学生对工作的初期月薪的期望值到底是多少呢?45%的人定位在1000~1500元/月,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我看到的啊,普通的洗碗工月薪是800~1000。那么大学生在社会上的定位就是比洗碗工高那么一点,这也是因为就业难造成的问题。许多毕业的大学生认为能够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幸运的啦,慌不择路,什么职业都可以,最紧要的是能够有钱可赚啊。1500~3000元/月,这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有点难的啊!46%的人对自己的期望就在这个层面,当她们出入社会后会发现许多现实和自己想法背道而驰。合理的定位将会扩大大学生的就业面,就业的机会也会更多。

五、留守或外出

究竟在哪里就业也困扰着很多大学生。选择家乡还是外地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虑。家乡,是自己出身的地方,那里有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在家乡工作的话,适应工作的速度肯定会很快,自己的亲人也在那里,可以提供很多帮助,有利于自己的发展。在异地工作,有利也有弊,利在于大学生可以开阔眼界,接触到更多的新鲜事物。弊在于,大学生对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可能对气候不适应,没有亲戚朋友,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面临危险。59%的人选择在家乡就业,18%选择在外地就业。看来当代大学生对自己的检验不仅局限于家乡,把眼光更多的放在了外地,在那里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

六、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越来越成为当下流行。我们会在报子上看到某大学高材生卖猪肉,某大学生卖包子……这样的例子不是一个两个,已经是普遍的现象了。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是一石二鸟的举动。一是缓减了大学生就业压力,二是解决自己的就业的问题。59%的人选择了自主创业,显然很多人对就业也是有两手准备。光靠企事业单位来吸收毕业大学生肯定是不够的,如果还是一味的等着招聘的话,那好比在抹杀机会。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对自由的追求和对工作的渴望的结晶。

结论和建议

中国经济体的壮大,是一把双刃剑,它给中国带来了可观的gdp,也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大学生就压苦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这不是一两年的事了,是中国长期积累下的问题。经济的壮大,对人力需求增多了,高科技的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都走上了这座独木桥,在激烈的竞争中失业。严峻的形式依然没有改变,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的。

怎么解决大学生就业苦难的问题呢?

教育体制需要改革,高校扩招是造成就业困难的问题之一。中国的高校扩招,生产出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大学生的价值也在不断的贬值。高校只知道扩招、再扩招,收钱,还是收钱。他们有为自己生产出的产品想过吗?到底销路怎么样啊?厕所里的环卫也是大学生。高校理应制定出一套方案解决这个问题。

企业法人应该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离不开企业的,企业的发展是离不开大学生人才的。所以他们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关系。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一大支柱。

只是靠外界因素是完全改变不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的。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主要因素,外因是次要因素。大学生只有改变自己,来适应这个社会。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现在的就业形式多种多样,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自主创业、当村官……关键在于自己,转变了就业观念将会更有利于就业。

所以,提升自己,把握机会,就业就不再是难事。

报告精选: 大学生幸福感调查报告(示范版)


简单来说,成功的背后总要有探索的过程。当我们落实一项工作时,我们平时都会用到报告,写一份高质量的报告也是对自己的充分肯定。我们写报告时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报告精选: 大学生幸福感调查报告(示范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学院:XXXX学院

姓名:XX 班级:XXXX 学号:XXXX

近日我小组进行了大学生幸福感的调查活动,全体成员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次调查活动当中,每个成员都分配到了任务,都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找资料,搜图片,统计数据等,下面就是我们的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追求幸福是人类永恒不变的主题之一,随着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幸福日益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而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重要群体,祖国未来建设的中坚力量,正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他们的生活质量水平和心理健康问题应该受到关注。大学生主观体验的幸福感程度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学习、情感、生活和未来预期。从个体自身的发展来讲,大学时期是大学生在生理和心理方面逐步走向成熟,从简单的学校生活到复杂的社会生活的过渡期,也是他们完成学业和完善学业的关键时期。从社会大环境方面来讲,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竞争空前激烈,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致使他们在工作、生活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因此,对大学生幸福感的研究以及如何有效提高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变得至关重要。

调查对象:这项研究的总体是北京地区包括清华,北大,人大,交大在内的20所高校近千名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之后对结果进行汇总,并且一项一项的认真统计,虽然数据量很大,依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客观的说调查结果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应北京地区各个高校的学生对待幸福的看法,以及自身感觉幸福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和幸福程度。

调查内容:

1) 性别 2) 性格

3) 幸福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4) 对未来目标 5) 幸福主要关联因素 6) 恋爱幸福感 7) 幸福程度,等等。

下面为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

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总结:

1,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认为与父母关系特别好或很好(近93%)。 2,近90%的学生认为大学生幸福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3,不少同学对未来的目标不明确。

4,近一半的学生认为学习是充实的,但是也有不小一部分人为学习是枯燥无味的。

5,大部分学生认为经济与幸福关系紧密,在现在这个商品经济充斥各个角落的社会,这点的确很让人深思。

6,很大一部分学生感觉不是很幸福,或者说一般幸福。 调查结果分析:

影响大学生幸福感有几大素,即学校学习、人际交往、恋爱、工作与社会适应、家庭环境。其中,人际交往与家庭环境是影响大学生幸福感的最要因素,均消费上差异显著次之,专业、年级上差异不显著。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多数大学生都常有幸福的体验,但是幸福指数不是很高,大都是感觉一般幸福,只有3~4的学生认为自己很不幸福。说明大学生这个群体整体是健康的,大学生群体是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群体。不健康的比例符合我们在生活中的观察。在性别差异上,女生的幸福感基本和男生比例相同。 家庭关系

众所周知想要有所成就必须有个好的家庭环境,这样才能心有余力全心全意做其他的事情,影响大学生幸福感的首要因素就是与父母的和睦程度,调查显示,只要是和父母关系很好的,很大一部分都感到幸福。古人云:欲治其国者,先治

实用报告: 大学生调查报告


古人曾说,理论是实践的眼睛。在平凡的学习工作中,我们都需要书写报告,撰写报告可以正确认识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一篇优秀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实用报告: 大学生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调查提纲

一、调查时间:20xx年xx月15日―05月08日

二、被调查单位:重庆第二公共交通公司

三、被调查人:重庆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

四、被调查人:宋良远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主任

五、时间安排:

1、xx月15日至xx月23日,收集有关资料,作好调查准备;

2、xx月23日至xx月30日,到被调查单位向被调查人进行调查;

3、05月01日至05月06日,整理调查记录,起草调查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辅导修改后

定稿;

4、05月07日至05月08日,按市电大要求进行打印装订。

调查记录

一、时间:20xx年xx月28日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

三、调查人:江涛(以下简称江)

四、被调查人:宋良远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主任、(以下简称宋)

五、调查内容:重庆市公交客运中安全问题的有关情况

六、调查记录:

江:宋主任,最近看到几则有关公交车上的人身伤害的报道,想了解一下公司就营运安全义务方面的情况

宋:好你主要想了解哪些方面的问题。

江:我首先想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

宋:好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始于1932年5月,1933年9月成立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46年筹建电车,1955年底试运行。公司目前拥有营运车辆644辆,公司现下辖16个大公共汽车营运路队,5个小公共汽车营运路队,1个大型一级汽车保修(场)。公司下设安监科专门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江:在请问一下公司服务中涉及安全责任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

宋:主要是因营运车辆运送中的乘客的人身损害方面。

江:那么主要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宋:主要是两个方面引起的,一方面是因营运车辆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责任,另一方面是由于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

江:那么,这两个方面谁占比重大,

宋:目前是营运车辆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事故占比重大,但是近来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上升趋势。

江: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安全事故有什么特点。

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安全事故有两个特点:一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事故,比往年逐步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但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所上升。近来公司处理的此类安全事故有所增加。

江:那么,公司是怎么处理此类安全事故的?

宋:公司处理的原则的依法办事,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民法通则》以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处理,至于具体的办法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就不便说老。

江:那么,就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公交公司有没有责任,宋主任个人认为该怎么看。

宋:这个问题如果站在企业的方面,当然是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可以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来实现。当然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所以我们的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

江:今天占用宋主任这么多时间,非常感谢,再见。

宋:不用客气,再见。

本文对公交公司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的原因、特点,及相关争议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主要原因和突出特点,并就如何处置和适用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了分析,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法律适用提出了肤浅的看法。

一、公司概况及相关慨念

重庆市公共汽车始于1932年5月,1933年9月成立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46年筹建电车,1955年底试运行。

重庆公交二公司,前身为重庆市公共交通公司第二行车总站,始建于1986年,拥有营运车辆644辆,公司职工4303人,退休职工631人,下辖营运线路44条。到20xx末,公司已拥有固定资产近2亿元年营运收入达8200万元,年运营里程4500万车公里,年载客能力为2。7亿人次。营运线路达到了52条。昔日单一的黄河、解放客车已被如今的豪华空调巴士、普通绿色巴士和小公共汽车等取而代之,且营运车总数已发展到了872辆。公司现下辖16个大公共汽车运营路队,5个小公共汽车运营路队,1个大型一级汽车保修(场)。

根据公路法对《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公交公司是从事公路营业性乘客运输服务的经营者,承运人。乘客是为了自身的需要以给付票款,乘坐公交车,接受公交公司运输服务的自然人。根据《合同法》第293条的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1)车票是乘客乘车的有效凭证,也是作为承运人与乘客之间运输服务合同的表现。在公交客运合同中,公交公司对乘客负有告知、救助和安全送达等合同义务。乘客则负有支付约定票款,按承运人要求乘坐公交车等义务。因此,公交客运纠纷在我国原先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一直是作为合同纠纷来处理的。而且由于公交客运纠纷是发生在交通运输领域,是在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故又多援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二、承运人的安全义务范围

从与宋主任谈话中得知,营运车辆运送中的乘客的人身损害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义务引发的,如保证交通工具无不适行的机械故障,司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等,这部分在公交公司安全处理的客运事故中占绝大多数。另一部分是由于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如车上乘客之间引发的人身损害事故及因小偷对乘客的人身损害侵犯等,这部分在公交公司处理的客运事故中占少部分。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的客运事故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方面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义务引发的事故大幅下降,比起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因为公交公司近年来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大对员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对减少安全事故有较好的作用。以及近年重庆市的道路扩展工程的发展,道路状况得到改善,使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所增加,一方面,在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中,被侵权人(一般都是乘客)往往因难以确定直接侵权主体或难以及时确定直接侵权主体,往往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以往的此类案子大多可以通过调解,公交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而现在则大多要求通过诉讼来处理。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法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往往要求因公交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而承担各项损失。

三、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赔偿范围

可供适用的民事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根据《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36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如乘客人身伤害是承运人在运送途中所造,要求被告公交公司给予各项损失赔偿,并承担诉讼费。关于赔偿问题,公交公司通常要求运用和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不应按《消法》赔偿。

四、承运人的民事责任有那些

一方面是乘客人身伤害是承运人自己在运送途中所造成的,如案例一,20xx年3月重庆公交217路驾驶员疏忽大意,在车进站时未注意观察乘客欲下车的情况,径自过猛刹车,导致乘客摔伤致残,原告陈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被告公交公司处理给予10万余元的各项损失赔偿,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公交公司辩称:原告在乘车中疏忽造成了其伤害,故对公安部门认定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有异议。关于赔偿问题,被告认为此事故是行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运用和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因没得到有关公交公司的具体处理材料,只能从法律上来分析。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成立客运消费合同关系,则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在客运合同关系中,如果承运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法规范,则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竞合,对乘客的损害存在过错,承运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是第三人不法侵害导致乘客发生人身损害,承运人不作为,如案例二。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如乘客的人身伤害来自于承运人以外的第三人时,例如20xx年王洁乘坐114路公共汽车;

途中有一名小偷用刀划破其裤袋欲行窃,原告发觉后即与之抗争。不久,王洁要求司机把车开到公安局,此时,车到站司机开门,小偷下车后跑掉。王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公交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民法通则》第106条:“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1)可见,合同当事人之间本应适用过错责任;

但就客运合同而言,法律又对之特别规定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即承运人违约造成乘客人身损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只要承运人不能证明乘客的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负责赔偿,而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承运人赔偿后,可以以第三入侵害债务关系为由,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也就是说,此时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实际是垫付责任。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公交公司承担医药费的20%,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经调查,公交公司认为责任不应该由公交公司全部承担,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目前也没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双方在赔付上产生较大的分歧。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关于本案中精神损失的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第8条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5)因客运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是否赔偿精神损失费,应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伤害不予主张,造成严重伤害的,应该给予主张,但具体的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等因。

五、调查体会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公交赔偿客运纠纷中安全义务的争议重点在于适用法律和运送关系的接触而产生的安全义务。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一般伤害不予主张,如果造成严重伤害应该给予主张,但具体数额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虽然目前公交公司安全工作中的人身伤害赔偿做到了依法、合理处置,有专门的安监部门,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法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目前随着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的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接受,以法律手段特别是通过民事责任制度来保护人权,尤其是作为人格权的基础和最高人格利益的生命健康权。对人身伤害的归责原则趋向严格化、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确认、对人身伤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都表明了现代民法对人格权的特殊保护。以后消费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将会越来越多,处理难度将越来越大,就要求公交公司应当充分考虑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损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人身伤害赔偿的规定,做到妥善处置。

大学生调查报告相关文章

更多>